致退役士兵的一封信
致退役士兵的一封信
信人人都能写,但是由于其特殊的纪念意义,信应尽量写得精练、形象、富有时代感、饱含深情,能给人以启迪。那么,致退役士兵的一封信要怎么写呢?下面学习啦小编整理了致退役士兵的一封信范文,供您参考!
致退役士兵的一封信范文一
退役士兵同志们:
你们好!正当全国上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之际,你们不辱使命,载誉归来,光荣返乡。在此,对你们致以崇高的敬意,表示热烈的欢迎!
你们在服役期间,为国防和军队建设奉献了青春,作出了重要贡献。光荣退役后,即将开启新的人生旅程。省委省政府省军区高度重视和关心你们的就业创业问题。为此,出台了免费参加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的政策,自主就业退役士兵退出现役1年内,可以根据自身条件,自愿申请、自选专业,参加定点教育培训机构举办的各类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培训期间免学杂费、住宿费、技能鉴定费(资格考试费),并给予一定的生活补助,毕业后推荐就业。为鼓励支持你们创业,还出台了一系列工商、税收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希望你们珍惜这难得的机遇,积极报名参加地方民政部门专门组织的教育培训,学好一门技术,掌握一种本领,开创一片事业。
好风凭借力,扬帆正当时。退役士兵同志们,虽然你们的环境改变了,但成才创业的理想没有变;虽然阵地转换了,但报效祖国的责任没有变。希望你们弘扬我军的光荣传统,敢为人先,锐意进取,在“建成支点、走在前列”、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征程中,续写绚丽的人生篇章。
省民政厅
2013年12月24日
致退役士兵的一封信范文二
广大的退役士兵同志们:
您们好!值此您们圆满完成了保家卫国的兵役义务,带着部队首长的嘱托、战友的希望、亲人的期盼,载誉归来,光荣返乡。在此,对您们致以崇高的敬意和热烈的欢迎!
退役士兵回来后请持有关证件到所在安置地复退办报到登记:
(一)退役士兵自被批准退出现役之日起30日内,持退出现役证、介绍信、身份证、户口簿、户口注销证明等到所在县区复退安置办公室报到登记。
(二)2010年12月以前入伍的有非农优待安置证的退役士兵和转业士官,持退出现役证、介绍信、户口簿、户口注销证明、身份证、非农入伍通知书、非农优待安置证到所在县区复退安置办公室报到登记。
(三)党组织关系请持有关证件到所在县区组织部门办理。
(四)社保关系请持有关证件到所在县区人社部门办理。
亳州市委、市政府十分关心您们退役之后的就业问题,为深化我市退役士兵安置改革,提高退役士兵的就业和创业能力,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退役士兵职业技能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皖政〔2011〕3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我市各县区政府制定了《关于加强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具体的培训计划,指定了培训学校和培训专业。目前,教育培训主要有两种形式:短期职业技能培训和成人高等学历教育。退役士兵在规定时间内(在退出现役1年内)向各县区民政局安置办提出培训申请,填写《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申请表》。谯城区开设的培训专业有:汽车美容与维修、焊接技术、数控技术、维修电工、计算机、农业特色种植与养殖等专业,期满经考核合格颁发结业证书证和相关专业技能等级证书;蒙城县开设的培训专业有:汽车维修、数控车床、维修电工、厨师等;利辛县开设的培训专业有:焊工、汽车驾驶、计算机等;涡阳县开设的培训专业有:焊工、数控车床、机动车维修、计算机、汽车驾驶、叉车等;另外,安徽省制定出台了易地教育培训政策,您们可以根据自身条件和各种培训形式的准入条件,自由选择一种培训形式,自主挑选感兴趣的专业,通过教育培训提高自身素质,为实现从容就业、理想就业、稳定就业打下良好的基础。
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虽然环境改变了,但您们成才创业的理想没有变;虽然阵地转换了,但您们报效祖国的职责没有变。希望走出军营的您们珍惜机会,积极参训,认真学习,锐意进取,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征程中,续写绚丽的人生篇章。
市本级及各县区安置办电话:市安置办:0558-5110028,涡阳县安置办:0558-7214223,利辛县安置办:0558-8812263,蒙城县安置办:0558-7629263,谯城区安置办:0558-5996202。我们将竭诚为您们提供咨询和服务。
亳州市退役士兵安置办公室
致退役士兵的一封信范文三
各位退役士兵同志们:
你们响应党的号召,离开故乡,奔赴军营,为国防建设贡献力量,在你们人生史册上留下了光辉的篇章;你们光荣的完成了党和人民交给的任务,带着美好憧憬,退出现役,载誉归来,投身地方现代化建设,踏上人生旅途新的征程。在此,对你们保家卫国付出的辛劳致以崇高的敬意!对你们回乡参加现代化建设表示热烈的欢迎和亲切的问侯!
脱下戎装,你们面临着人生角色的转换;回到家乡,你们站在了人生旅途新的起点。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面对国家退役士兵安置政策的改革,你们的就业问题成为了你们、你们的家庭及各级政府共同的牵挂。
今年10月29日全国人大通过新修改的《兵役法》,国务院、中央军委公布了新的《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并且从今年11月1日施行。在安置史上具有里程碑的意义。这次改革的总体目标是:建立以扶持就业为主,发给退役金后自主就业、政府安排工作、国家供养、退休以及继续完成学业等多种方式结合、城乡一体的退役士兵安置制度。改革后,除《条例》规定的四种对象以外,将有90%以上的退役士兵走自主就业之路,安置工作的重心也将转移到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工作上来。
为了提高退役士兵的就业能力,近年来我市对退役士兵的教育培训工作进行了有益的尝试,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去年12月,继国务院中央军委专门出台了《关于加强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42号)之后,辽宁省委、省政府、省军区也下发了《关于加强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的意见》,我市也提出了贯彻执行的意见和建议。要求相关部门为2010年及以后退出现役并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免费提供期限一般为2年,最短不少于3个月的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这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退役士兵的关怀,体现了党和人民对广大退役士兵回到家乡能为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新贡献寄予的厚望。
目前按照国务院中央军委的要求,省委省政府、省军区对你们的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作出了全面的部署,市、县(市)区政府有关部门为你们免费参加教育培训作了详尽的安排,一批师资力量强、实训设施好、教学质量高的培训学校和机构已经做好招生准备,具体专业设置都印发在你们手中的《退役士兵就业指南》中。伸开双臂接受你们的选择,等待你们的到来。
“就业先就学、干活先学艺”。知识改变命运,技能成就人生。掌握一门技能,对你们来说,既是个人安身立命的必备武器,又是现代化建设的客观需要。希望你们能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奋发图强的勇气,以当年踊跃报名参军的热情,报名参加当地政府为你们提供的免费的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
退役士兵同志们,请你们把握机会,珍惜生命中极为宝贵的青春时光,积极参与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在新的人生历程中实现新的飞跃,再创新的辉煌。
营口市民政局
二0一四年十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