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农村医疗致广大农民的一封信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农民们参加新型合作医疗有什么好处呢?下面学习啦小编整理了新型农村医疗致广大农民一封信,欢迎阅读。
新型农村医疗致广大农民一封信篇一
农民朋友们:
你们好!欢迎你们积极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农合制度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广大农民群众的关心,是党和政府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一项德政工程、民心工程。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筹资时间: 本次参合农户的筹资时间为2014年1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筹资标准: 2015年参合农民筹资标准为450元/年/人,其中参合农民个人缴纳90元/年/人,各级财政补助为360元/年/人。凡是当年参合农民,全年享受住院医疗报销补偿和门诊统筹报销补偿累计最高15万元/人/年。
三、参合对象: 本县常住农业户口,以户为单位,全员参合。
四、优惠对象:五保户、低保户、双孤儿童、优抚对象、HIV感染者(2014年12月31日前确诊报告为准)个人缴纳部分,享受由民政统一代缴的优惠政策。
五、就医选择: 参合农民患病可按规定在昭觉县内各定点医疗机构、州级、省级及省外医疗机构就医。
六、补偿方法:
(一)补偿方式。 1.凡在县级、州级和省级22家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出院即时结算补偿费用。2.在州级或省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患者需要提供由基层首诊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双向转诊单、医疗证和户口簿(或身份证),出院当日即可结算补偿。3.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参合患者先垫付医疗费用,出院后回昭觉县新农合管理中心窗口结算补偿。4.越级转诊医疗费用报销。越级诊治未履行转院手续的原则上不予报销。在下级医院诊治患者因病情紧急未能及时办理转院手续的,可先行入院,但报账时须提供转院手续,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新农合报销权益,发生的医疗费用不予报销。因急诊越级诊治的患者,须由收治医疗机构出具急诊病情证明书方可报销。
(二)补偿标准。1.起付线:转入上级新农合定点医院治疗的患者,住院起付线仅补差额部分;转入下级新农合定点医院治疗的患者,住院起付线不再另外收取。
2.2014年新农合报销标准:(2015年待定)
1、基层首诊医院新农合报销标准: 47个乡(镇)卫生院、竹核计生服务站、解放沟计生服务站、四开计生服务站和比尔计生服务站,起付线为30元,报销比例100%;昭觉县人医院、昭觉县妇幼保健院、昭觉县计生服务指导站、昭觉协和医院,起付线为100元,报销比例85%。
2、州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标准:起付线为500元,报销比例75%。
3、省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非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标准:起付线为1000元,报销比例55%。
4门诊补偿标准(县内):门诊费用补偿比例为80%,不设起付线,单次门诊补偿封顶额为县级100元,乡级60元。
5慢性病门诊补偿标准:25余种慢性病产生的费用扣除自费部分后按80%补偿,封顶线(全年累计补偿所得)为4000元。
6重大疾病住院补偿标准:21余种重大疾病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取消起付线,新农合补偿比例在同级基础上提高10个百分点 。
七、特殊人群、暂住异地、外出务工、探亲、外伤患者等人员住院报销有关注意事项。
1、对于需要特殊陪护才能就医的特殊人群(65岁以上老年人、0-6岁婴幼儿、重度残疾人等)、急危重症患者、同类疾病需再次入院治疗患者、孕产妇、专科疾病患者等,可根据病情需要自主选择州内首次就诊医疗机构。上述患者或其家属应在首诊后及时向新农合管理中心备案后,出院方可报销。
2、在外出务工、暂住异地、探亲等人员患病,报销时并出具务工证明(工作单位出具)或探亲证明和暂住证明(亲属居住地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等方可报销。
3、新农合外伤证明:证明必须排除交通事故、打架斗殴和有第三方责任人的情况;村委会、乡政府、定点医疗机构等盖鲜章和经办人要签字,单位和经办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异地外伤需要外伤所在地各级人民政府(含街道办事处)、公、检、法或人事劳动仲裁处等出具的证明,证明须排除交通事故、打架斗殴和有第三方责任人的情况,并盖单位鲜章和经办人签字,单位和经办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广大农民朋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一项惠民利民的民生工程,它可以解决老百姓看不起病的问题,缓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希望你们为自己身体健康着想、为家人身体健康着想,积极行动起来,主动参合,携手并肩,同担风险,共享健康。
祝农民朋友合家幸福、安康!
昭觉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
10月31日
新型农村医疗致广大农民一封信篇二
农民朋友们:
你们好!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为减轻农民医疗负担,解决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重大举措。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文件精神,自治区确定武鸣等12个县为第二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县,县委、县政府把办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作为为农民朋友办一件好事和实事来抓。现把新型农村合医疗的有关情况向你们介绍。
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在什么方面?
政府组织、引导和扶持,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每人每年交10元合作医疗费,中央财政每人每年资助10元,自治区财政每人每年资助5元,市、县财政资助每人每年5元,共30元。财政资助部分纳入合作医疗基金统一使用,如果农民不交,国家就不资助。XX-XX年,全国有310个县试点,加入的农民6899万人,已有4194万人次的医药费用得到报销,报销金额13.94亿元。
二、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有什么好处?
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朋友,可享受门诊医药费补助、住院医药费补助、住院分娩定额补助、大病救助等待遇。(1)按参加者每人每年6元的基数,以户为单位设立家庭账户,用于门诊医药费补助,当年家庭账户结余的可结转下年度使用。(2)在乡镇定点卫生院住院治疗且医药费用超过50元,医药费用按45%报销;在县级定点医院住院治疗本稿件版权属517878秘书网且医药费用超过200元,医药费用按25%报销;在地市级以上定点医院住院且医药费用超过500元,医药费用按20%报销,以上每人每年报销金额累计可达3000元。在异地因病到当地定点医院住院治疗的,医药费用按20%报销,每人每年报销金额累计可达XX元。(3)住院正常分娩的,凭《出生医学证明》定额补助100元,住院病理分娩的,按各级住院报销补助规定执行。(4)年住院总医药费用超过15000元,可以申请大病救助。
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如何筹资?
执行个人缴费、集体扶持、政府资助、社会捐助的多元筹资机制,按每人每年30元的标准筹集。(1)农村居民每人每年缴费10元(其中6元归入家庭门诊补助账户);(2)中央、自治区、南宁市、本县财政核定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实际人数,按每人每年20元的标准给予资助。县民政局对农村五保户、特困户个人交纳部分,从农村医疗救助基金中给予资助。资金专款专用,保证安全。
农民朋友们,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从今年12月份开始在全县范围内全面实施,这是一项造福于我县农民、造福于子孙后代的事业,为了你和家人的健康,家庭的温馨幸福,请尽快行动起来,积极响应,踊跃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吧!
xx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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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农村医疗致广大农民一封信篇三
朋友们:
一、参加新农合后农民能够得到哪些实惠?
1、门诊统筹补偿。在乡、村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费用按照70%的比例补偿,每天一次最高封顶补偿10元,累计每人每年在市辖区内门诊统筹定点机构最高补偿额为150元,较上年增加60元。
2、门诊和特殊慢病补偿:
①乡镇门诊补偿比例55%,中医药补偿比例提高5%,年封顶线为8000元。
②肺结核病起付线为500元,补偿比例80%,年封顶线为8000元。
③血友病和慢性粒细胞起付线为800元,补偿比例70%,年封顶线为60000元。
④慢性肾衰竭透析(尿毒症)补偿比例90%,年封顶线为60000元,本市辖区内定点机构垫付10%。
3、住院统筹补偿:
乡镇卫生院住院医药费补偿标准:起付线100元,补偿比例为80%。
民营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医药费补偿标准:起付线200元,补偿比例为70%。
市直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医药费补偿标准:起付线500元(纯中医药治疗起付线300元),补偿比例为70%。
哈市和省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医药费补偿标准:起付线800元,补偿比例为45%。
纯中医及适宜技术住院补偿比例提高5%。年最高补偿封顶线为150000元,较上年增加40000元。
4、正常产、剖宫产为单病种住院补偿,一次性补偿1000元,较上年增加200元。
5、更多具体政策请详细咨询当地卫生院或新农合管理办公室,咨询举报电话:53334279。
二、2016年实行哪些惠民新政策?
大病医疗保险政策。国家统一为参合农民在保险公司办理大病保险,参合农民无需额外缴纳费用。当参合农民患大病,新农合补偿之后仍不能缓解的,保险公司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二次补偿。2016年度大病保险累计起付线为1.2万元,年度内只扣除一次,合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50%,年度内补偿封顶线30万元。大病医疗保险政策的实施将进一步缓解大病返贫的问题。我市大病保险办理流程为:患者到尚志市新农合管理办公室(市卫生计生局三楼)申请补偿,合管办与保险公司合署办公并共同审核病历等相关资料,合管办拨付患者基本医疗补偿款,保险公司拨付患者大病保险补偿款。我市经办公司为省及哈市指定的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尚志市分公司。
三、有哪些项目不属新农合补偿范围?
整形、美容以及打架斗殴、自杀、自残、吸毒、服毒、酗酒、交通肇事等造成伤害发生的医疗费用。法律、法规规定应由侵害人承担的医疗费用。按规定应由工伤、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不属于新农合医疗用药目录和医疗服务项目的医疗费用。其他不符合新农合规定报销的医疗费用。
四、为什么要办理转诊手续?如何办理?
参合农民到本市以外医疗机构看病就医必须先办理转诊手续,实行“先转诊后住院”。办理时请携带户口薄或身份证、合作医疗卡、持市级定点医疗机构转诊证明到尚志市新农合管理办公室(市卫生计生局三楼)办理。出院后凭户口薄或身份证、转诊证明、合作医疗卡和缴费收据、诊断书、医疗费用清单;医疗费用发票;住院病历;龙江银行卡到尚志市新农合管理办公室办理补偿手续。
广大农民朋友们,我市推行新农合制度,是为了促进政府优惠政策最大限度惠及参合农民,希望你们能响应号召,积极参加,以保障您的家人健康,家庭幸福!
最后祝广大农民朋友身体健康,生活愉快,万事如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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