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致广大市民一封信
城管致广大市民一封信
城管是城市管理的先行者,为了建设美好文明的城市,城管需要广大市民的配合。下面学习啦小编整理了城管致广大市民一封信,欢迎阅读。
城管致广大市民一封信篇一
市民:
巍巍桃花山,见证着尊师重教的源远流长;潺潺祖厉河,诉说着古道名城的今非昔比。状元故里---我的家园,会宁会师---中国安宁。根深百业旺,家和万事兴,生活在这样一个文化厚重、举国关注的城市里,每一位市民应该感到自豪,做好主人。为此,我提出如下倡议:
一、率先垂范,开拓以创新,做城市管理的领跑者。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会宁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经过三年的不断学习,摸爬滚打,执法过程中实现了“三变”,即把围追堵截变为疏堵结合,把命令强迫变为教育引导,把车上喊话变为面对面协商;“四靠” 即值班靠人不靠车,执法靠法不靠嘴,工作方式靠解释不靠谩骂,工作方法靠引导不靠强迫。日常管理中,有了一套自己的管理模式,即“分类指导、规范管理、服务为主、有序推进”的城市管理基本思路。执法方式在量的积累下,实现了质的转变,积极主动,疏堵结合,满足商贩,方便市民,设立临时摊位疏散点。执法人员在努力并认真的做,我们已经在城市管理的路上,这条路虽然有很多荆棘,但我们已经走的很远了。广大市民朋友们,您还不启程吗?
二、从我做起,审时以度势,做城市管理的参与者。同饮祖厉水,共爱我的家。一个城市三分靠建设,七分靠管理,作为这个大家庭中的每一位成员,都有权利和义务参与到城市管理中。城市管理就像我们的脸,每天坚持洗,不觉得干净,要是一天不洗,感觉全身不舒服;更像每个人的穿衣吃饭,需要天天打理,精心呵护。您的一个烟头,就是城市管理者的一次鞠躬;您的一处私搭乱建,就是城市管理者的数个日日夜夜。城市管理工作需要您的支持、参与,有了您,这份工作将事倍功半。广大市民朋友们,您还在观望吗?
三、积极行动,身体以力行,做城市管理的践行者。我为会宁添光彩,会宁因我而美丽。向城市管理中不文明行为说“NO”,主动到市场或临时摊位疏散点采购;主动拒绝在小区门口或马路上的流动摊点采购。主动到规划或城市管理部门办理建设审批;主动杜绝私搭乱建。自觉做到车辆不在人行道上通行,不随意在马路边上乱停乱放,尊重交警;不乱扔垃圾,不乱泼乱倒,尊重环卫;不搞违法搭建,严格按照城市规划建设,不得在未取得审批前抢建加建,尊重规划;不违背城市管理,不乱贴广告,乱堆乱放,不破坏公共设施,擅自开挖城市道路,尊重城管;不违背文明公约,不说脏话,文明用语,传递正能量,尊重自我;不违背法纪禁令,不撞法律的红线,善待执法人员,尊重法律;……。城市管理工作千头万绪,要理出一个头绪,广大市民朋友们,您还在等待吗?
四、主动参与,传承以恒久,做城市管理的监督者。一滴水能折射阳光,细微处彰显您的品质。树立全民都是城市管理者的意识,做好自己,监督别人,共同发展。对市民反映举报的问题,会宁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将第一时间有问必答,有报必查。
一河引领,两岸繁荣,三山增秀,四区联动的城市发展格局已形成,但还需再拓展再提升。一个祥和安宁的宜居环境就在眼前,要像爱家一样爱我们的城市,没有城市的合理规划,哪有整齐划一的小区;没有街道的干净整洁,哪有客厅的舒适温馨。纪念红军三大主力会宁会师暨长征胜利80周年大庆即将举行,希望每一位市民积极参与,主动融入,敢于监督,共建家园。
祝广大市民们,身体健康、工作顺利、阖家幸福,万事如意!
来源:会宁城市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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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致广大市民一封信篇二
尊敬的市民朋友:
您好!
2016年是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攻坚之年,市委市政府号召全市人民,团结一致,齐心协力,共建幸福美丽家园,共创全国文明城市。天长城管甘当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一支主力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需要全市人民给力,城市管理更离不开广大市民的理解和支持,让我们携起手来,为创成全国文明城市这一目标而不懈努力。天长城管欢迎您随时通过“城管在线”、“为民服务热线(0550-7027650)”向我们提出加强城市管理的宝贵意见和建议,我们会诚恳接纳,勇于改进,热情服务,同时也希望我们从以下方面共同遵守和履行各自应尽的义务。
一、请您不要在摊点群区域之外乱摆摊设点,占道经营,避免影响车辆运行和市民出行,破坏市容秩序。
二、请您在店内经营,不要占道洗车、修车、售车、加工建材,不要把商品放于店外,不要在店门两侧乱贴乱画;不在店门及橱窗上(含玻璃橱窗内)乱张贴、乱涂写。
三、请您在批准后设置门店牌匾、户外广告,实行“一店一牌”,做好日常维护,确保其安全、整洁、完好;不得用落地灯箱。
四、请您不要油烟扰民,在从事餐饮服务时要前厅后厨设置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正常开启使用。
五、请您不要噪音扰民,不要在商业活动中使用高音喇叭或采用其他高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影响周围单位工作或居民休息。
六、请您按照“门前三包”责任书的要求,履行市容环卫责任区制度,保持门店周边环境整洁有序,不乱倒污水垃圾,及时清扫门前行人随意乱扔的垃圾。
七、请您在沿街地段进行维修、安装店招、装潢、挖掘道路等露天作业前,按规定到城管局申请或备案办理有关手续,统一设置施工围档。建筑装潢垃圾不要随意倾倒,统一送到天郑路临时收集分类处理场。
八、请您爱护公共环境,不要在道路两侧乱堆乱放、乱栽乱种,不要在市区饲养家禽家畜,溜达宠物时要及时清理粪便。
九、请您在停放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时要同向放置于支架内或停车线内,确保车前轮入位,摆放整齐;没有设置支架或划设停车线的街道两侧要参照执行。
十、请您在驾驶工程运输车时,按照规定的时间、路线运行,运输途中不得出现抛、洒、滴、漏。
十一、请您自行拆除违章搭建的临时设施,不要私自破墙开门或者进行其他违法建设。
十二、请您爱护城市绿化设施,不在门前行道树及绿篱上设置灯饰、吊挂物品及其它毁坏城市绿化设施的行为。
天长是我家,城市管理靠大家,天长城管愿携起您智慧之手、勤劳之手与文明同行,共担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之责。我们深信由您的理解、支持、参与和配合,天长的城市会更舒适、更宜居、更美丽。
天长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九月一日
城管致广大市民一封信篇三
广大市民朋友们:
大家好!
全国历时五年、全省全市全县历时三年的城市违法建设治理行动攻坚战即将打响!
什么是违法建设?违法建设是在指在城市和县城建成区范围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规划许可证规定进行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和道路、管道等建设工程(简称违法建设)。违法建设是城市毒瘤,破坏城市形象和市容环境,破坏公平正气和法制尊严,破坏公共利益和政府公信力。
为彻底根治这一毒瘤,2016年2月,党中央、国务院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强调:“凡不符合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进行建设的,一律按违法处理;要用5年左右的时间,全面清理并处理建成区违法建设,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建设。”山东省委、省政府也下发了《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要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建设,用3年左右时间深入开展城市建成区违法建设整治行动,全面清查并处理建成区违法建设”。为贯彻落实好这两个文件精神,山东省委省政府、济宁市委市政府分别于2016年10月13日、2016年11月30日召开全省、全市城市违法建设治理行动动员会议作出安排部署,鱼台县委会也于12月5日作出安排。违法建设的治理重点是:一是擅自占用规划确定的道路、广场、公园、绿地、河湖水面、公交场站、燃气设施、供热设施、给水排水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用地进行建设的。二是违反建筑间距、建筑退让等技术规范、标准或者规划条件确定的强制性内容进行建设的。三是擅自占用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共有的道路、绿地或者其他场地进行建设的。四是擅自在建筑物顶部、底层或者退让平台进行建设的。五是擅自填堵、蓬盖河道及沿河进行建设的。六是城乡结合部、公路铁路沿线、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单位等区域内的违法建设。七是其他对规划实施造成严重影响的违法建设。
治理违法建设,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控新治旧、司法保障”的原则,各地党委政府是违法建设治理行动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重担。坚持“目标一致、上下联动、条块结合、党员带头、全民参与”,建立严格的目标责任制,将任务层层分解,将责任逐级明确,做到分工负责 ,分片包干。济宁市委、市政府印发的《济宁市违法建设查处责任追究办法》,对责任追究作出明确规定:对领导不力,工作不力,查控不力,完不成任务的,不仅追究领导的责任,也要追究一般人员的责任,不仅追究镇街、村居和相关部门的责任,也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同时,对违法建设提供权利保护或权利寻租的,不管是谁,无论是哪一级干部,都要一追到底,一查到底,从严从快处理!
查处违法建设是一场攻坚战,必须全党动员,全民发动,人人参与。查处违建,人人有责,义不容辞!目前全省全市全县范围内的治理违法建设的攻坚战的冲锋号已经吹响,广大市民朋友们要积极响应上级党委政府号召,迅速行动起来吧!高度关注、参与、监督治理行动,上下同心,步调一致,下定决心,敢于碰硬,持续发力,坚决打赢这场违法建设治理攻坚战,优化城市市容环境,让全县人民生活更宜居,更幸福,更美好!
鱼台县城市违法建设治理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鱼台县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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