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给考生朋友的一封信
写给考生朋友的一封信
考生们既然选择了远航,那就不要害怕扬起风帆。既然为高考而拼搏过,那就坦然面对它的到来。相信自己,这个世界也在等着你骄傲地翻开人生新的一页。下面学习啦小编整理了致考生朋友的一封信,欢迎阅读。
致考生朋友的一封信篇一
亲爱的高考生朋友们:
你们好!
首先,祝愿你们的考试圆满成功,顺利实现自己的愿望。
我们知道,你们很多人此刻心情都不平静。十年寒窗,勤学苦读,谁不希望在高考的舞台上绽放最终的辉煌,夺得这场人生重要比赛的胜利呢?有这么大的期望,自然就伴随着同样大的不安,生怕一不小心,期望就会变成更大的失望。
畏惧、忐忑和烦躁,这些都是人面临巨大考验和挑战时的正常表现,但是这些并不能解决任何问题,而恰恰是我们面临挑战时,首先要解决的挑战。而面对挑战,最好的应对武器就是自信。
自信,来自于你读过的每一本书,你听过的每一堂课,你做过的每一道题。自信,来自于家人亲人的付出,老师同学的帮助,朋友伙伴的鼓励。自信,更来自于你内心的那个一步一个脚印坚定走到现在自我,你知道自己在越来越好,也一定要相信自己的付出终将获得回报。
其实,与其把高考当做一道关,不如把它当做一个人生的里程碑,这道关无论好不好过,终究都会过去,而跨过里程碑,你的人生就将走进一个新的阶段。当你走过高考以后,回头再看,会发现不知不觉间印刻在你生命里的宝贵的东西,那就是我们无怨无悔的青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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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考生朋友的一封信篇二
考生朋友:
大家好!学习辛苦了!欢迎参加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是国家选拔和培养人才的重要方式。端正考风,严肃考纪是教育公平原则的集中体现;严明考试纪律、共创良好的考试环境是广大考生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为使你能轻松愉快地参加考试,需要知晓以下事宜:
首先,要树立诚信考试观念,遵守本人签署的诚信考试承诺书的相关规定,珍惜个人名誉,遵守考试纪律。
其次,要带好准考证、二代居民身份证、小刀、2B铅笔等考试物品,按规定时间,经过指静脉验证通过后,准时进入考场,其他物品不准带入考场。凡“两证”(身份证、准考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迟到十五分钟不得进入考点(今年,考试终了方可交卷退场。
第三,严禁携带计时设备,特别是具有通讯功能的计时设备(指针式、液晶式的手表、怀表等)、橡皮、黑色墨水签字笔(中性笔)及其它非考试物品如:手机、对讲机、隐型耳机等移动通讯工具及与考试内容有关的资料和书籍进入考场。考场的计时设备只做参考,以考点统一发出的信号为准。
修订后的《教育法》明确,考生在国家教育考试中有非法获取考试试题或者答案的,携带或者使用考试作弊器材、资料的,抄袭他人答案的,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等作弊行为,将被终止继续参加考试;组织考试的教育考试机构可以取消其相关考试资格或者考试成绩;情节严重的,由教育行政部门责令停止参加相关国家教育考试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考试将在带有视频监控录像设备的标准化考场中进行,期间继续使用无线电屏蔽设备、金属探测仪、作弊克等反作弊设备和音频、视频监视设备,考生朋友在进入考场时将按规定接受金属探测仪等设备的检查,所以请不要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内衣和外套,以免耽误入场时间,影响自己的情绪;考试过程中将使用反作弊设备检查和进行图像采集,请配合监考老师做好检查工作。考试结束后,监控录像会被带回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进行录像回放。被确认的作弊考生将会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进行处理,决不姑息迁就;涉嫌违法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及有关法规进行处理。
第五,所有题目一律在答题卡上按要求作答。选择题作答时用2B铅笔将对应题目选项涂黑涂满,非选择题作答时一定要在相应题目指定区域内作答,未在指定区域内作答的答题内容无效。作图题可先用铅笔绘出,确认后再用0.5毫米黑色墨水签字笔(中性笔)描清楚。
用汉语文授课、学习的考生,除外语科外,笔试要求“一律用现行规范汉语言文字答卷” 。
考生朋友们,“君子一诺,重于泰山”,相信你们一定会以实际行动履行自己的诺言!
这是一场知识的竞争,更是一次品德的检验。让我们共同携手营造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共同维护国家考试的社会信誉,预祝你们以过硬的思想品德和优异的考试成绩步入高等教育的神圣殿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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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考生朋友的一封信篇三
考生朋友:
您好!截止2014年8月15日,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已全面结束。从今年录取情况分析,由于招生计划有限,我省仍有部分学生未能进入大学深造,对此我们深表遗憾。按照我省下一步工作安排,9月10日至15日我省将进行注册入学试点,届时未录取的考生可根据自身情况通过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注册入学平台向有关学校提交注册申请,注册成功的考生将被有关高校正式录取。
近日,随着我省录取工作结束,有群众反映我省个别高校不顾国家和省政策规定,擅自招收所谓的高校“预科生”、“对口本科等”,对考生进行虚假宣传、夸大承诺,将会严重损害考生利益。为此,我省郑重声明,严禁各高校未经批准擅自招收任何形式的“预科生”,严禁任何学校超计划进行体制外招生,严禁各高校对学生做出不符合国家政策的承诺。
所有高校正式录取的学生均需经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并可通过网上系统查询,高校录取通知书除加盖学校公章外,还应有校长签名。省教育厅将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对所有的违规招生行为给予严肃处理,同时追究相关人员和领导的责任。在此,提醒广大考生朋友慎重选择就读学校,不要轻信一些虚假招生宣传,谨防上当受骗!如需了解相关的招生政策信息请登陆山东省教育厅和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官方网站查询。
考生如发现虚假宣传、违规招生等行为请及时向我院举报,举报电话:0531-86162757。
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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