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居民的一封信(食品安全)
致居民的一封信(食品安全)
食品安全需要社会共治,食品安全知识的普及,要靠人民携起手来,共同倡导健康的饮食方式,增强广大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筑牢食品安全的“防护网”。下面学习啦小编整理了致居民的一封信,欢迎阅读。
致居民的一封信篇一
全镇广大人民群众: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问题既是重大的食品问题、重大的经济问题,更是重大的民生问题。全镇人民在食品安全问题上要充分重视、广泛宣传,在平时生活中注意以下一些事项:
一、购买食品时的注意事项
1、看生产经营者是否有营业执照、生产经营许可证,其主体资格是否合法。
2、看预包装食品包装上标签内容: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成分或者配料表;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保质期;产品标准代号;贮存条件;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在国家标准中的通用名称;生产许可证编号;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其标签还应当标明主要营养成分及其含量。
3、看散装食品经营者在贮存位置是否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二、餐饮消费时的注意事项
1、看经营者是否有营业执照、生产经营许可证,其主体资格是否合法。
2、看环境卫生状况,倡导寻找“笑脸”就餐。
3、看餐具、饮具是否进行清洗消毒;提供的是集中消毒餐具、饮具的,餐具、饮具在独立包装上是否标注单位名称、地址、联系方式、消毒日期以及使用期限等内容。
三、如何鉴别有毒蘑菇及食用后处理技巧
1、如何鉴别有毒蘑菇
毒蘑菇(毒菌)在中国的种类多,分布也广泛,资源丰富。在广大山区农村和乡镇,误食毒蘑菇中毒的事例比较普遍,几乎每年都有严重中毒致死的报告,曾经被作为多发性食物中毒的原因之一。目前还没有简单易行检验蘑菇是否有毒的方法,而民间流传的一些识别方法并不可靠。
樟村镇地处山区,眼下又值夏末秋初,气温高,湿度大,是野生蘑菇生长旺盛的季节。所以樟村人民请注意:预防毒蘑菇中毒的最好办法就是不采、不卖、不吃。
2、误食中毒后处理技巧
如果误食有毒野生蘑菇,中毒前期的症状和胃肠道炎差不多,起病相对隐蔽、缓慢,病菌潜伏期短的半小时,最长也有72小时后才会发作。如果在此期间感到头昏、恶心、呕吐、腹泻或其他不适,应立即用简易方法排除毒物。误食中毒后,应立即就地抢救治疗,要尽快将病人送往附近医疗单位。如能采取中西医结合,及时排除毒物(催吐、导泻),解毒,补充液体和对症治疗。
特别提示:学校、单位、工地食堂,农村聚餐、餐馆饭店等就餐场所,禁止购买、食用野生蘑菇。
四、食用蜂蜜时要注意的事项
1、不宜和蜂蜜同食食物:(1)葱,(2)豆腐,(3)韭菜。
2、鉴别“毒”蜂蜜的方法:在采割蜂蜜或食用蜂蜜之前(在易产生毒蜜的6-8月时段,不采割蜂蜜),采取一看二尝的方法进行辨别,一看颜色,属于琥珀色、灰色、蓝色、绿色的不能食用;二尝,先用清水漱口,去除口中异味,用筷子粘取少许放在舌尖处,品尝其味道,有麻、涩、辣等异味的不能食用。如属不能食用的蜂蜜,要彻底除去,然后采取深埋的办法进行处理,防止引起事故发生。
3、误食有“毒”蜂蜜的症状及处理办法:(1)症状,中毒初期有恶心,呕吐,腹泻,腹痛等消化系统症状,伴有乏力,头晕,低热,四肢麻木等。轻度中毒者仅有口干,口苦,唇舌发麻,食欲减退等症状;较重中毒有腹泻伴有柏油样便、血便症状外,还可出现肝脏损害症状,但无黄疸;严重的中毒病人会出现肾功能损害的表现 ,如少尿,血尿,蛋白尿,还有寒战、高热,尿闭、血压下降,休克,昏迷,心律不齐,有典型心肌炎表现,最后可因循环中枢和呼吸中枢麻痹而难治死亡。(2)处理,蜂蜜中毒的抢救要及时,早期应立即进行催吐,洗胃,导泻。出现心、肝、肾、神经系统等实质性脏器出现器质性病变时,一般预后不良,因此严重者应及早送往医院救治。
五、提高维权意识,勇于投诉举报
食品安全需要社会共治,欢迎广大消费者对在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消费等环节中的违法行为直接拨打12331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举报。
食品安全知识的普及,要靠我、靠你、靠大家,全镇人民应携起手来,共同倡导健康的饮食方式,增强广大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筑牢食品安全的“防护网”。
玉山县樟村镇人民政府
X.X
致居民的一封信篇二
居民朋友们,你们好:
食品安全涉及千家万户,关系到每一个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希望辖区居民积极参与到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工作中来。
食品安全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多方共治、群防群控,而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同样需要社会各界同心协力、携手共创,共建共享应该成为全市人民的共同意愿,我们有责任、有义务积极参与到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工作中来。
我们恳切地期望,广大食品经营者要强化法律意识、责任意识、自律意识,讲诚信、讲责任、讲良心,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自觉保证食品质量安全,做到诚信守法、文明经营、优质服务。
我们真诚地希望,广大辖区居民能以主人翁的姿态积极支持创城、热情参与创城,从我做起、从身边做起、从小事做起,养成良好的食品消费习惯,并在购买食品或餐饮消费后索要发票,遇到食品安全问题要积极主动地维权,让您的每一次食品消费都能成为对食品质量的把关和对食品生产经营者诚信的监督。
我们热切地盼望,广大辖区居民朋友们认真学习食品安全常识,提升辨假识假的能力,积极主动地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发现制假售假的行为,及时拨打12331,12345进行举报,对了解和掌握的食品制假售假“行业潜规则”予以勇敢地披露和揭发,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带动身边的人,共同监督食品安全、维护食品安全。
居民朋友们,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惠及千家万户,家家受益、人人有责。让我们携起手来,万众一心、合力共创,用我们的热情和真诚,用我们的智慧和汗水,把青岛打造成全国全省食品最安全、最放心的地区之一,把青岛成功创建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共同维护我们“舌尖上的安全”!
阜新路街道办事处
2016年11月
致居民的一封信篇三
亲爱的市民朋友们: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关系着每一个人的生命健康安全,关系着全社会的安定与和谐。
宜昌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提出了建设全国最佳食品安全放心城市的目标,我市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源头治理、“四小”整治、豆制品整治和食品安全网格化管理等一系列惠民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收到了良好的效果,有效提升了食品安全治理水平。
去年,宜昌市被国务院食安办确定为“全国首批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创建试点城市”,这是一件事关全局的大事,也是一件造福于民的实事。我们将以此为契机,紧紧抓住食品安全方面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从老百姓最不放心、最不满意的地方入手,探索符合宜昌监管实情、富有监管成效的新模式、新机制、新举措,让人民群众吃得更安全、更放心。
我们希望通过共同努力,到2016年,宜昌的食品安全状况可以实现以下目标:
一、食品安全状况良好。食品安全总体状况持续稳定在较高水平,尤其是粮食及期制品、食用油、蔬菜、水果、肉及肉制品、蛋、水产品、乳制品、保健食品等主要食品和专供婴幼儿及其他制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安全状况稳定在较高水平。
二、食品安全工作落实到位。建立起完善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行政执法实现全覆盖,有效整治食品安全问题;食品行业依法诚信经营,产业健康发展;构建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
三、群众认可,社会满意。群众及社会各界对我市各级政府及食品监管部门食品安全工作措施认可度高,对食品安全现状达到较高的满意度。
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事关你我他,离不开广大市民的共同支持和努力!如果您在消费过程中发现不合格食品,请您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投诉举报,投诉电话:12331,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对您反映的问题,一经查实我们将给予您奖励。同时,希望您继续关注我市食品安全工作,积极参与我市食品安全满意度问卷调查。
让我们共同携起手来,共创国家食品安全城市。我们相信在全体市民的参与、支持和配合下,一定能攻坚克难,奋发有为,全面提高宜昌食品安全治理水平和保障能力,努力打造“食安宜昌、“美食之都”,全面实现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创建目标。
祝全市人民身体健康、家庭幸福!
宜昌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XX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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