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安全致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一封信
道路安全致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一封信
交通安全与我们每个人息息相关。安全出行,平安回家是我们每个人的心愿。道路交通的安全需要所有参与者的共同努力。下面学习啦小编整理了道路安全致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一封信,欢迎大家阅读。
道路安全致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一封信篇一
尊敬的广大交通参与者:
你们好!
为努力创造安全、畅通、和谐、有序、优美的城乡道路交通环境,推动交通文明进步,构建和谐美好家园,让我们自觉参与“五城同建”,按照“各行其道、各泊其位、各禁其鸣”的要求,从点滴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牵手平安行,共建美丽口岸城市。为此,特向全市广大交通参与者发出倡议,希望大家尊重和保护生命,树立交通安全意识,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依法行使交通权利,履行交通义务,培养良好的交通行为习惯,并在以下几个方面自觉付诸行动:
一、做一个文明走路的人。横过道路时,自觉走人行横道,遵守交通信号。不走机动车道,不闯红灯,不横穿马路,不跨越交通护栏。
二、做一个文明乘车的人。自觉排队,有序乘车,尊老爱幼,先下后上。不乘坐超员车、无检验合格标志车、无牌证车辆。
三、做一个文明骑车的人。遵守交通信号灯和标志标线;不在机动车道骑行,不闯红灯,不乱停乱放。
四、做一个文明驾车的人。自觉使用安全带,开车不接打手机,不闯红灯、不抢道、不超载、不超速,酒后不驾车、不走禁行路。不乱停乱放,不违规鸣喇叭。驾、乘摩托车要佩戴安全头盔。
五、做一个有爱心和互助精神的人。遇有交通事故、肇事逃逸、交通堵塞其他突发交通事件,请及时向“110”、“122”报警。
亲爱的朋友们,千里之行,慎于足下。文明交通,从我做起。 让我们手牵手、心连心,做一个珍惜生命的人,做一个有修养高素质的人,从一点一滴做起,倡导文明交通行为,摒弃交通陋习,抵制危险驾驶行为,树立优良品格,为我们的幸福之路增光、美好生活添彩。
东宁交警(宣)
XXXX.X.X
道路安全致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一封信篇二
广大交通参与者:
当下,是回家探亲的旺季,更是一年中交通事故高发时期。为了给人民群众平安回家过年营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前郭县交警大队将在全县组织开展“平安春运,交警同行”爱民主题实践活动。在此,前郭县交警大队真诚地提醒您:
一、认真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严格遵守和执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各项规定,自觉接受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主动维护道路交通秩序,服从交警指挥和管理,养成良好的文明交通习惯。
二、自觉遵守道路交通信号指示和标志标线,爱护交通安全设施,抵制和举报交通违法行为。
三、行人必须在人行道内靠路边行走,横过车行道时,须走人行横道;通过有交通信号控制的路口,须遵守交通信号和文明交通志愿者的劝导;通过其它路口时,要在注意车辆的前提下,安全有序通行,不得翻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不追逐猛跑,不突然横穿,不争道抢行。
四、不驾乘无牌,无证摩托车,驾驶摩托车不超员,超载。
五、骑电瓶车,自行车,三轮车等非机动车应靠右侧行驶,不得突然猛拐,相互追逐。
六、横过公路时,应左,右观察道路上行驶的车辆动态,不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越穿或者中途倒退,近返。
七、不在道路上强行拦车,扒车,追车和抛物击车,不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乘坐公共汽车,出租车和长途客车。
八、不翻越高速公路护栏,不在高速公路上行走逗留,不无证驾驶机动车,不使用拖拉机、农用三轮车、电动车载人拉客。
九、不驾驶报废车,拼装车上路行驶。
十、广大交通参与者要积极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常识,要提醒家人、亲朋好友树立安全文明交通意识,注意交通安全,关爱他人,珍爱生命,自觉争当安全文明交通的带头人。
前郭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二O一六年一月二十二日
道路安全致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一封信篇三
广大交通参与者朋友们:
为全面贯彻市“五城联创”决策部署,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出行要求,从严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严厉治理交通环境乱象,规范交通营运秩序,进一步改善交通环境,市政府决定从4月15日至6月15日,利用2个月的时间,在全市开展道路交通环境集中整治活动。在此次集中整治活动中,将严格查处17项重点违法行为:
1、机动车乱停乱放。
2、机动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随意变更机动车道。
3、机动车故意遮挡、污损号牌,无牌上路行驶,临牌过期,假牌套牌,不按规定悬挂号牌。
4、机动车逆向行驶,闯红灯。
5、货车超限超载、非法改型、遗洒载运物、轮胎带泥上路行驶。
6、摩托车无牌上路行驶、无证驾驶、不戴头盔、违法载人。
7、三轮、四轮电瓶车违法上路行驶。
8、校车、接送学生儿童车辆、农村面包车违法载人。
9、机动车市区内鸣笛。
10、酒驾、毒驾。
11、报废车辆、逾期未检车辆上路行驶。
12、非法营运。
13、非机动车在机动车道内行驶、逆向行驶、闯红灯。
14、多轮自行车上路行驶。
15、非机动车非法加装动力装置。
16、行人不走人行横道、闯红灯、跨越护栏、穿越绿岛。
17、火车站、汽车站点强行拉客揽活。
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离不开我们每一个交通参与者的共同努力。衷心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朋友们能够积极配合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文明规范出行,争做文明交通的安全使者,为建设我们“美丽四平、幸福家园”贡献自己的力量。
四平市人民政府
二〇一六年四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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