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人民群众的一封信关于森林防火
致人民群众的一封信关于森林防火
一片森林的形成往往需要几十年甚至上百年,毁树容易种树难。因此,做好森林防火工作迫在眉睫。下面学习啦小编整理了致人民群众的一封信关于森林防火,欢迎大家阅读。
致人民群众的一封信关于森林防火篇一
广大人民群众:
进入秋冬防火季节以来,野外用火不当,极易发生森林火灾。为防止我镇发生森林火灾,确保当地群众财产不受损失,提高群众防火意识,特制订如下规定,望广大群众自觉执行,告请广大人民群众禁止野外用火,慎防引起火灾。“森林防火,人人有责”。
一、禁止林区烧土灰、吸烟,禁止烧田埂、稻草、进香、烧烛,鸣放鞭炮等一切野外用火,违者处于500元/次罚款。
二、关西学校、学生家长要切实加强学生的森林防火教育,时刻注意森林防火,不准搞野炊。
三、对“痴、呆、聋、哑、疯”和孤寡人要确定监护人,明确监护责任,严加监控,凡因上述人员引发火灾的,其监护人要负全部责任。
四、镇政府干部、林管站人员、护林员及防火巡逻队要见烟就查,一旦发现火情,就近群众无条件听从镇森林防火指挥部调遣,迅速参与扑火,否则按照《森林防火条例》处理。
五、奖惩分明,一旦发现火情,镇政府将给第一位提供有用线索者予奖励,而对酿成火情火灾者按《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给予严惩。
六、森林火灾报警电话及值班电话: 0797-3530110。
关西镇人民政府(宣)
XXXX.X.X
致人民群众的一封信关于森林防火篇二
各位农户:
您们好!
为服务“G20”,确保全镇森林平安,进一步贯彻落实《森林防火条例》、《浙江省森林消防条例》,切实做好森林防火,提高全民的防火意识,保护好我们的绿水青山,镇政府特此致全镇农户一封信。望各农户积极配合做好森林防火的宣传和预防工作。
1、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森林防火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特别要加强对《森林防火条例》的学习,同时,户主必须做好对家庭成员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
2、户主必须严格遵守野外用火管理规定,不得在林区烧荒、烧焦泥灰、烧田埂草及上坟烧香、点烛、焚纸钱、燃放烟花爆竹。否则依据《森林防火条例》之规定严肃处理,对引发森林火灾的,赔偿损失,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户主是儿童、精神病患者的法定监护人,必须严加看管,不准他们到山上玩火、扑火。一旦引起火灾,户主必须承担责任。
4、在本行政村范围内,一旦引发森林火灾,每个村民必须按村要求有序参加扑救,承担应尽义务,但老、弱、病残者和儿童、中小学生、孕妇禁止上山扑火。
5、户主或家庭成员引起森林火灾的,户主必须主动接受上级有关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作出的处理。
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对社会、对你的家庭有百害而无一利。为了保护好青山绿水,也为了您和您家人的安宁,请您自觉遵守野外用火规定,配合做好森林防火工作。
大源镇人民政府
2016年3月
致人民群众的一封信关于森林防火篇三
朋友们:
“火”是我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它能给我们带来温暖,希望和幸福,但也存在着危险,它是森林的天敌,春天,是森林火灾的多发季节,森林资源受到破坏,经济损失严重。
案例一
2013年3月6日,城阳区三标山发生森林火灾,造成了重大的经济和生态损失,事后犯罪嫌疑人梁某投案自首,经查实系梁某在山上抽烟乱扔烟头引起。
案例二
2014年3月7日17时50分许,暂住攀枝花市德林砂厂的外来务工人员唐某,在东区银江镇倮果村酸角树湾用电焊焊接管道固定桩,由于唐某的疏忽大意,在焊接前并未采取任何防火措施,导致焊接时产生的高温焊渣飞溅到旁边的杂草里,引发森林火灾。
案例三
2014年3月21日下午,朱某独自到栾川县陶湾镇鱼库村自家地里干活。坐在地头石头上歇息时,朱某拿出打火机点烟,一直打不着火。一气之下,朱某将打火机摔在旁边石头上。没想到,打火机爆出的火花将旁边杂草引燃,后引发森林火灾。经栾川县林业局林业工程师作出技术鉴定,认定森林过火面积89.6亩,过火林木9960株。
最终,这些在日常生活中对森林防火意识淡漠,酿成惨剧的市民受到了处罚,追悔莫及。我们应当引以为戒,森林防火不能有一丝懈怠。
一片森林的形成往往需要几十年甚至上百年,毁树容易种树难。因此,做好森林防火工作迫在眉睫。为了保护我们来之不易的经济成果,为了保护我们的生存环境,为了建设我们绿色的家园,让我们行动起来——森林防火,人人有责!
为了我们赖以生存的家园,我们坚持做到:
一、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
二、认真学习林业法律法规和森林防火知识,把森林防火知识列入学习计划,掌握火灾特点,知道如何避灾
三、做好森林防火宣传,当好防火义务宣传员。
四、树立文明用火意识,要做到不携带易燃易爆物,不携带火种进山游玩,不从事野炊、烧烤、拉荒、上坟烧纸、燃放烟花等野外用火活动。
五、当发现火灾时,要及时报警,并看清路线和风向,迅速有序的离开现场,以免误入火焰区造成伤害。
六、告诉孩子,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森林防火条例》有关规定,未成年人禁止扑救森林火灾,发生森林火灾后未成年人禁止进入火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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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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