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车致家长的一封信
校车致家长的一封信
校车超员、超速等安全隐患,危害性大,涉及面广,一旦发生事故,后果极其严重。学校和家长要对学生乘车安全高度重视,确保学生的安全。下面学习啦小编整理了校车致家长的一封信,欢迎大家阅读。
校车致家长的一封信篇一
尊敬的家长:
您好!
中华人民共和国《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七条规定:“保障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是政府、学校、社会和家庭的共同责任。”第十二条规定:“学生的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义务,配合学校或者校车服务提供者的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学生的监护人应当拒绝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接送学生上下学。”家长是学生的监护人,为了让安全能与您的孩子同行,希望您认真履行监护人的职责。为建立起社会、学校、家庭安全网络体系,就学生乘坐校车安全问题我校特做如下规定,现邀请广大家长协助管理、参与监督:
1.乘坐合法校车上下学。目前,为我校学生服务的合法校车牌照为苏M32865、苏M32922、苏M32952,合法驾驶员分别是王国富、谢小兵、胡玉龙。其它车辆及驾驶员均未取得为我校学生服务的资质,请家长不要让孩子乘坐。
2.校车应当配备逃生锤、干粉灭火器、急救箱等安全设备。运行时及时打开GPS定位系统。
3.校车驾驶员无犯罪记录,身心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癫痫、精神病等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的疾病病史,无酗酒、吸毒行为记录。
4.校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严格按照机动车道路通行规则和驾驶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不超载、不超速,行驶途中不抽烟、不接打电话。
5.遇交通拥堵时,运载学生的校车具有优先通行权。
6.校车上下学生,应当在校车停靠站点停靠,其它地方一律不得停车上下学生。家长要及时在停车点接送自己的孩子,上学时待孩子上车后家长方可离开;放学时家长提前在停车点等候孩子,及时接走。家长未及时接走的学生将由校车带回学校,家长须自行到学校接孩子。
7.我校每车指派一名随车照管人员负责维持乘车秩序和安全监督。
8.家长要知道驾驶员、班主任的联系方式,孩子未能及时乘车或请假时要主动告知驾驶员和班主任。
9.家长要认真做好孩子乘车的安全教育工作,严禁孩子携带危及乘车安全的任何物品,教育孩子文明乘车,系好安全带,不随便在车内走动、打闹嬉戏、吃零食等。
10.校车载有学生时不得给车辆加油,驾驶员在校车发动机引擎熄灭前不得离开驾驶座位。
11.校车只能用于接送学生,不得进行其它运营。不得带除乘车学生、随车照管人员以外的闲杂人员上车。
各位家长,孩子的安全是您和我们最大的牵挂,交通安全关系到孩子的一生,也维系着您一家的幸福。希望你们能积极配合学校加强对校车运行的管理与监督,对违反《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的行为及时举报。
泰州市姜堰区里华中心小学
2016年5月30日
校车致家长的一封信篇二
尊敬的家长:
你们好!随着经济持续快速增长,各种车辆也在不断增多。人们在享受着现代交通带来便利和快捷的同时,也给广大中小学生带来了重大灾难。因车祸伤亡的学生,呈明显上升趋势。这些交通事故的发生给许多家庭带来了痛苦和不幸! 2011年11月16日,甘肃省庆阳市正宁县榆林子镇,一民办幼儿园接送幼儿的一辆金杯面包校车与一辆大翻斗车相撞,造成20人死亡,44人受伤。死亡20人中除一名司机,一名教师外,其余均是幼儿。据查,此辆校车核载9人,实载64人,而且逆道行驶。
小学生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也是家庭的未来和希望。小学生的交通安全问题,事关下一代的健康和千家万户的幸福和安宁,关系到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的秩序。面对严峻的交通安全形势,加强对小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已刻不容缓。为此,从中央到省市层层召开关于交通安全电视电话会议,层层落实责任,签订责任状,区教育局等部门也多次发出通知,开展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宣传活动。
我们真诚地希望社会各界、以及家长们能积极地投身到宣传活动中去。教育学生要从小养成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良好行为习惯,要懂得怎么做安全,怎么做不安全,应该怎么做,不应该怎么做,譬如走路要走人行道,横穿马路要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不逆向骑车、不并排骑车等等,珍爱生命,安全出行,使孩子们从小就置身于家庭的良好交通安全教育中,健康而快乐地成长。
为了我校学生的切身安全,我校欢迎你们到学校来接送孩子,但我们恳请您不要用车辆接送孩子,让孩子们自己走。(如果有特殊情况请做到接送孩子的车辆要保持车况良好,不驾驶电动三轮车、农用车辆、报废车辆接送孩子,任何车辆杜绝进入校内,让孩子自己进校园。接孩子的车辆应在校外50米以外的地方等候。)放学时,学生在大门前不得下队,(否则下队的学生将受到学校的处理)请家长们给予理解与支持。除此之外我们还恳请您配合学校做好孩子防火、防溺水、访电、防机械事故以及预防冬季传染病工作,教育孩子不玩、携带管制刀具和物品,不喝生水,不吃不洁食品,少吃零食。
让我们携起手来,以自己的实际行动,为孩子营造一个有序、安全、健康的生活环境!最后祝愿您全家幸福、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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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车致家长的一封信篇三
各位学生家长:
你们好!
首先感谢您多年来一直对校车安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确保每一位学生的安全,是我们的共同愿望。现就学生乘车安全和您说几句心里话。
校车超员、超速等安全隐患,危害性大,涉及面广,一旦发生事故,后果极其严重。近期,我国连续发生多起校车交通事故,给我们敲响了警钟,教训惨重,发人深省。市委、市政府以及教育部门对学生乘车安全高度重视,多次召开校车安全专题会议,对校车安全进行了集中整治行动。在此,我们提醒广大家长们:家长作为学生的监护人,有义务接送孩子按时上学、放学,保证孩子的校外安全。对于家长因工作繁忙确实没时间接送孩子的,一定要注意选择车况良好、手续齐全、不超员的车辆乘坐;一定要与车主签好协议,以防日后发生纠纷。要坚决抵制无牌无证车、拼装车、报废车、低速载货汽车以及不符合安全运行技术条件的机动车,不乘坐超员、超速、酒后驾驶、驾证不符等违法校车。不雇佣无资质的车辆、驾驶人运送学生。当您发现这类车在接送我们的孩子时,请您及时向交警、教育等部门举报,及时排除各类交通安全隐患,为我们的孩子营造一个安全的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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