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火安全致家长一封信
防火安全致家长一封信
国庆假期降至,郊外进山旅游等活动急剧增多,野外火源管控难度进一步加大,家长要加强假期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确保森林生态安全。下面学习啦小编整理了防火安全致家长一封信,供你参考。
防火安全致家长一封信篇一
尊敬的各位家长:
您好!
夏季是安全事故的高发季节,目前汛期已经来临,对幼儿进行防溺水教育又到了关键时刻。近年来,各地都发生过孩子在假期私自到江河、池塘、水库玩水溺水身亡的惨痛事件,为此,中小学及幼儿园全面禁止孩子下河游泳。现特发此信给你们,恳请各位家长密切配合幼儿园做好各项安全防范教育工作。
1、加强对孩子进行防汛、防雷、防恶劣天气教育,提高孩子的安全意识。切实增强孩子对暴雨、雷电、洪水、道路塌陷、滑坡等地质灾害险情的识别、紧急避险和遇险逃生的自护自救能力。
2、嘱咐孩子千万不能私自到河边、水库、池塘边等玩耍、戏水或游泳,教育孩子雷雨天时,不到电线杆、大树、变压器下避雨或停留,尽量不要外出。为防止滑坡对孩子造成伤害,应教育孩子不到斜坡、假山、土堆等地方玩耍或躲避风雨。
3、汛期阶段,不管是双休日还是节假日,请家长们不要让孩子单独外出玩耍及探亲访友,如确有必要,须有成人陪同。
4、教育孩子不乘坐非载人交通工具(拖拉机、农用车、三轮车等)和无证照车辆和超载超速的车辆,走路要注意靠右走,注意避让车辆。
5、多对孩子进行夏季安全知识教育,教孩子怎样防火、防汛、防溺水、防雷击、防地震、防中暑、防食物中毒、防夏季流行病、防交通事故、防拥挤踩踏、防人身侵害等,同时教孩子遇到紧急情况时逃生自救的一些方式和方法,以提高孩子的自我防御能力。
6、加强对孩子的监管,特别是不让孩子下河洗澡,不玩火,不乱动电器和电线,烈日和暴风雨的情况下注意躲避,不吃霉变食物,不饮生冷水,遵守交通规则,不和车辆抢道等。发现孩子有任何的冒险行为都要及时阻止和批评教育。
希望各位家长高度重视、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汛期孩子各项安全教育,确保孩子人身安全。
诚祝各位家长和孩子身体健康,全家平安幸福!
泾县蒲公英幼儿园
2016年7月3日
防火安全致家长一封信篇二
尊敬的家长朋友们:
大家好。
森林是人类的宝贵资源,森林除了自身的经济价值外还具有多种作用。森林是自然的保护伞,在茂密的森林中成长着许许多多奇花异草、活动着各种各样的珍禽异兽,繁茂的枝叶截留降雨,减弱水流对土壤的冲刷;森林是庞大的氧气制造厂,每公顷阔叶林每天释放730公斤氧气,供近千人一天的呼吸;森林是良好的吸尘器,每公顷森林平均每年能吸粉尘50—80吨;森林是绿色的隔音墙,枝叶茂密的树冠,对噪声有很强的吸收和消减作用;森林还是自然界的保健医生,每一片树叶就是一个滤毒器。森林无时不在造福于人类,保护森林就是保护人类自己。
“火”是我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它能给我们带来温暖,希望和幸福,但也存在着危险,它是森林的天敌,每年冬春之际,都是森林火灾的多发季节,森林资源受到破坏,经济损失严重。2013年3月6日,城阳区三标山发生森林火灾,造成了重大的经济和生态损失,事后犯罪嫌疑人梁某投案自首,经查实系梁某在山上抽烟乱扔烟头引起。2013年11月12日,城阳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此案,法院依据法律规定判处梁某有期徒刑5年。梁某供述由于在日常生活中对森林防火意识淡漠,终酿成今天的惨剧,追悔莫及。近期,我国不少地区相继发生多起森林火灾,我们应当引以为戒,森林防火不能有一丝懈怠。
一片森林的形成往往需要几十年甚至上百年,毁树容易种树难。因此,做好森林防火工作迫在眉睫。为了保护我们来之不易的经济成果,为了保护我们的生存环境,为了建设我们绿色的家园,让我们行动起来——森林防火,人人有责!
各位家长,为了我们赖以生存的家园,我们坚持做到:
一、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
二、认真学习林业法律法规和森林防火知识,把森林防火知识列入学习计划,掌握火灾特点,知道如何避灾。
三、积极协助林业主管部门做好森林防火宣传,当好防火义务宣传员。
四、树立文明用火意识,要做到不携带易燃易爆物,不携带火种进山游玩,不从事野炊、烧烤、拉荒、上坟烧纸、燃放烟花等野外用火活动。
五、当发现火灾时,要及时报警,并看清路线和风向,迅速有序的离开现场,以免误入火焰区造成伤害。
六、告诉孩子,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森林防火条例》有关规定,未成年人禁止扑救森林火灾,发生森林火灾后未成年人禁止进入火场。
2016年3月11日
防火安全致家长一封信篇三
亲爱的家长朋友们:
大家好!
幼儿的安全教育一直是我园教育的重中之重,为进一步加强幼儿园安全教育工作,我们需要您的合作与支持。中秋、国庆假期降至,郊外进山旅游等活动急剧增多,野外火源管控难度进一步加大,为切实加强假期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确保森林生态安全。
一、为加强森林防火集中宣传知识,每位家长要做好家人的防火宣传工作,尤其是孩子的防火教育工作。
二、在森林防火期内,严禁下列行为:(一)携带火种、火源进入林区内和孩子一起进行郊游、踏青等活动;(二)林区内烧火取暖、吸烟、乱丢火种、烧纸祭祀;(三)烧荒、烧秸秆、燎地边、焚烧垃圾;(四)林区内野炊、生火烘烤食物;(五)林区内燃放烟火爆竹、爆破作业;(六)携带火种、火源进入林区。违反上述规定的,依法从重处罚。
三、在林区违规用火的,无论损失大小,将依照《森林防火条例》法律法规,严惩火灾肇事者,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对未成年人和智障人员未履行监护教育职责的,要追究监护人的责任。
四、若您或家人发现火情,应当立即向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或温泉镇政府报告,对知情不报或晚报者,追究责任;并请您教育您的孩子“小朋友不要参与灭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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