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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流转案例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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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流转案例解析

   农村土地流转是指在农村土地所有权归属和农业用地性质不变的情况下,将土地经营权从承包权中分离出来,转移给其他农户或经营者,即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的流转。通过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承包土地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以下是学习啦小编分享给大家的关于农村土地流转案例解析,供大家阅读!

  农村土地流转案例解析篇1:

  在万年县农村,涌现出了一批创新创业、争当先锋的农民党员。他们没有风光无限的职业,也没有令人羡慕的收入,但都在平凡甚至艰苦的岗位上,发挥着先锋模范作用。

  刘微兰:山旮旯里走出的董事长

  一个鸡蛋能卖到4元钱?万年县上坊乡青年党员刘微兰通过科技创新,把“不可能”变成了“可能”。

  在上坊乡牌楼刘家村一个山坞里,山下水库碧蓝,山上树木青翠。刘微兰通过土地出租流转投资100万元创办的万年县天然科技有限公司就座落在青山绿水旁。这是刘微兰创造奇迹的地方,公司产的鸡和蛋被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指定为绿色A级产品,年产鸡蛋350万至400万枚,年销售收入达1500万元。

  1990年,像大多数农村孩子一样,刘微兰初中毕业后便回乡务农。1995年,怀揣梦想的她来到附近乡镇学习种蚌,日积月累中,她掌握了大量生物养殖技术和经营技巧。随后几年,她先后到上海( 农用地、 商住地、 工业地)、南昌( 农用地、 商住地、 工业地)等地务工。几年下来,钱是赚了一点,但她不想一辈子做打工妹。2006年,刘微兰回到家乡,投入100余万元在上坊乡牌楼刘家村创办蛋鸡养殖基地,注册成立万年县天然科技有限公司。目前,基地占地面积近1万平方米,有现代化蛋鸡舍、种鸡舍、育雏房、饲料仓库、加工车间。经过几年的努力,刘微兰成功了,公司不断发展壮大,万年绿牌全微鸡蛋和万年绿牌天凤鸡被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指定为绿色A级产品,并注册了“万年绿”牌商标,打入上海农产品交易市场,供不应求。2008年10月,公司产品参加2008中国绿色食品博览会荣获铜奖。

  姚妹兴:父子勤劳当劳模

  见到姚妹兴、姚新生父子俩时,他们正在工地上平整土地。原来这对父子创业劳模今年又投资近百万元,扩大肉牛养殖场规模。

  姚妹兴是湖云乡标林村党支部副书记。2002年,他将全村外出务工人员撂荒的738亩田全部承包下来,承包期5年,成了万年县土地出租流转第一人。几年来,姚妹兴依靠良种良法,实行机械化耕作,尝到种粮甜头。尤其是国家农村税费改革后,姚妹兴的收入逐年增加,2004年纯收入达到37万元。2005年,姚妹兴又承包了村里一直都没人耕种的700多亩“湖田”。几年下来,姚妹兴的家底越来越殷实了。

  2006年下半年,姚妹兴看到一则山东( 农用地、 商住地、 工业地)济宁( 农用地、 商住地、 工业地)养殖肉牛的消息,让他动了心。当时姚妹兴就派儿子新生去济宁考察,考察回来后,父子俩铁了心。他们找了20多个村民入股,共投资80万元,从济宁买了200头小牛,包下一座山,建成养殖场。2007年《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出台,让姚妹兴看到了养牛的前程,他动员儿子注册成立了万年县鼎锋肉牛养殖专业合作社。如今,除了自然村专业合作社的场子里有几百头牛,还有很多农户在自己家分散养肉牛,由合作社提供小牛,农户牵回家养,牛养大后合作社统一销售。目前,鼎锋肉牛养殖专业合作社已经发展到120多家农户,每年出栏2000至3000头肉牛,销售到浙江( 农用地、 商住地、 工业地)金华( 农用地、 商住地、 工业地)、上海等地。

  因创业发了家,由创业带动村民发家,姚妹兴、姚新生父子两人成了远近闻名的创业致富典型。先后于2005年、2011年被授予江西省劳动模范和上饶( 农用地、 商住地、 工业地)市劳动模范。

  农村土地流转案例解析篇2:

  2000年3月,某村村民王某,将自己位于本村北大路旁的5亩承包地的承包经营权,以5000元的价格转让给本村李某父亲,之后李某之父一直耕种该承包地。2001年6月李某之父又用这5亩承包地互换了本村陈某位于南头的5亩承包地,互换双方及王某三方又签订了承包地互换协议,此后李某家耕种该土地7年之久,在此期间三方共守约定没有出现争议。 2004年,李某之父因病去世。2008年秋,因机场建设需要,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征用了李某从陈某家互换来的5亩承包地,并付给一定的征用补偿。但陈某看到政府补款时,他称承包地互换违法,阻挠李某领取该地的补偿费。为此,李某诉讼法院要求确认与陈某的互换协议有效,同时享有该5亩承包地的征用补偿款。

  农村土地流转案例解析篇3:

  第一种模式:土地股份合作社

  代表:崇州市怡顺土地承包经营股份合作社

  年终经营纯收入按9:1比例按股分红,即:收入的90%用于土地入股分红,收入的10%作为公积金、风险金和工作经费。

  第二种模式:土地股份公司

  代表:邛崃市汤营农业有限公司

  公司对入股土地不再实行保底,每年经营利润一半留作公司再生产资金,另一半按股分红。邛崃市兴农投资公司分红收入留存汤营村集体,待汤营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壮大以后,原价回购邛崃市兴农公司的股权。

  第三种模式:“土地银行”

  代表:彭州市磁峰镇皇城农业资源经营合作社

  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一经存入“土地银行”即产生稳定的利息收入,“土地银行”所获利润的50%根据农民存入面积进行二次分红。

  第四种模式:业主租赁经营

  代表:成都(农用地、商住地、工业地)市龙泉惠民草莓合作社

  合作社组织社员开展劳动、技术、资金、营销等合作,按照入社股份进行分红。

  第五种模式:“大园区+小业主”

  代表:新津柳江蔬菜产业示范园

  园区以合作社为纽带,采用统分结合方式,把各自分散经营的农户组织起来,实现蔬菜生产的集中集约规模经营。以专业合作社为纽带、以统一的市场拓展作为利益联结机制,带动农民实现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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