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育津贴领取有哪些条件
津贴是什么?怎么样去领取?领取的条件是什么?
晚育津贴的概念
女职工享受晚育奖励假的,生育津贴按女职工缴费基数计算,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女职工单位支付给个人;男职工享受晚育奖励假的,其奖励假的津贴按男职工缴费基数计算,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男职工单位或女职工单位支付给个人。
晚育的女职工,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奖励假30天,奖励假也可以由男方享受。
如果夫妻双方都有生育险,晚育津贴则由男方或女方享受均可,对于参保人来说,当然是谁的保险缴费基数高就由谁享受,如男方缴费基数高于女方,则在晚育津贴申请的表中由男方公司盖章经办人签字,双方签字、双方单位盖章后通过女方公司报销。
如果女方未参加生育保险,男方参险,则只可以享受晚育津贴,这时,到男方单位人力资源部提交相关材料,同样双方签字、双方单位盖章后返还男方人力资源部,男方申报领取。
晚育津贴领取条件
晚育津贴领取条件一、晚育津贴即年满24周岁的已婚妇女,为初育的条件可以领取,男女双方选择一方领取。晚育津贴能领多少钱?详细点击:晚育津贴多少钱?
晚育津贴领取条件二、员工申领晚育津贴必须满足产前连续缴纳9个月生育保险的条件,如未能满足这个条件,可在生产后(不含生产月)从次月起连续缴纳生育保险12个月后再提交资料申请
晚育津贴领取条件三、申请生育/晚育津贴需要的材料:
1.结婚证(原件+复印件)
2.《医学诊断证明》(原件+复印件)
3.《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复印件)
4.《XX市生育服务证》或《XX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生育保险专用)》(原件+复印件)
5.《XX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2份,需男女双方单位加盖人事章)如果有一方没有工作就只需要一份
其中最重要的是这个:《XX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生育保险专用)》,下面就来说说这个联系单如何办理
需要的材料有:
1.夫妻双方的身份证
2.本市社保卡
3.生育服务证(准生证)或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生育证明(证明需一年期内有效)
4.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女方)
5.现居住地居委会开具的居住证明(需要暂住证)或现本人单位在本市注册地的工作证明
6.女方或男方单位的证明信(证明本人是单位职工,单位为其缴纳了生育保险,初婚初育)
7.夫妻双方单位出具的婚姻生育情况证明(证明需一年内有效),其实6和7可以开在一起,我当时就是开在一起了,如果要求严格的社区居委会事多,那就分开开吧。
以上材料5-7需要原件,1-4需要原件+复印件,1-2需要双面复印,拿着这些东西去你居住地管辖范围内的街道办事处,办理《XX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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