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照新规4月1日施行_2016驾照新规标准
驾照新规4月1日施行_2016驾照新规标准
《公安部关于修改〈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决定》(简称第139号令)将于4.1起施行。那么,大家知道2016年驾照新规有哪些标准吗?下面一起随学习啦小编来看看2016驾照新规的标准吧!
2016驾照新规11条标准
新规1:单眼人士可考驾驶证
139号令中,新增了单眼人士申请驾照的条款,表示“符合条件”的单眼视力障碍人士,将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等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车管所民警告诉记者,这个“符合条件”是指,单眼视力障碍的人士,优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5.0以上,且水平视野达150度。
新规2:可异地申领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
原123号令中规定:“在暂住地初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可以申请准驾车型为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的机动车驾驶证。”
139号令实施后,在居住地也可申领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了!
新规3:放宽上肢残疾人驾车的身体条件
139号令进一步放宽上肢残疾人驾车的身体条件,根据手指、手掌、下肢残疾程度的不同,可分别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或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需要特别提醒残疾人朋友的是,按照新规定,左手只要三指健全,不需要必须拇指健全,且右手手掌完整,可以申请C1、C2、C3、C4准驾车型驾驶证。
接下来,右下肢、双下肢缺失或者丧失运动功能但能够自主坐立,且上肢符合规定要求的,可以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客车驾驶证。一只手掌缺失,另一只手拇指健全,其他手指有两指健全,上肢和手指运动功能正常,且下肢符合要求的,可以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客车驾驶证。
将要推行的纸质版“学车证”。
新规4:学车必须持“学习驾驶证明”
科目一考试合格后,车管所将为考生发放“学习驾驶证明”。在后续的科目二、科目三学习训练时,必须随身携带。
颇为人性化的是,该“学习驾驶证明”分为纸质版和电子版,学员任选携带均可。
新规5:境外“速成”驾照换领有限制
记者采访中获悉,在此之前,很多市民利用有些国家驾考标准较低的“契机”,借着出国旅游的机会,三五天就能考本驾驶证,回来之后只要通过国内科目一考试,就能顺利换取国内驾驶证。从明天开始,这种方式不那么行得通了。
新规6:七类驾照被注销情况可直接申请考试
原机动车驾驶证因超过有效期未换证被注销的;原机动车驾驶证因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被注销的;原机动车驾驶证由本人申请注销的;原机动车驾驶证因身体条件暂时不符合规定被注销的;原机动车驾驶证因其他原因被注销的,但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被撤销的除外;持有的军队、武装警察部队机动车驾驶证超过有效期的;持有的境外机动车驾驶证超过有效期的。
上述七类驾照被注销情况,可不经学习直接申请相应准驾车型的驾驶证考试。
新规中明确规定,持境外驾驶证的内地居民,申请换领内地驾驶证时增加了限制条款:“如果取得该机动车驾驶证时,在核发国家或者地区连续居留不足三个月,应当考试科目一、科目二和科目三。”
新规7:小型汽车夜考方式有变化
小型汽车夜考,可用白天模拟灯光操作的方式代替夜间考试,大中型客货车夜考没有变化。
新规8:老年人定期体检年龄放宽
新规实施后,应当每年体检并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驾驶人年龄,从60周岁提高到70周岁。这意味着,70周岁以下的“年轻人”,将不用每年体检和提交身体条件证明。
新规9:科目二、科目三可以同时预约、随机考试
科目一考试合格后,既可以预约科目二考试,也可以预约科目三考试。也就是说,科目一考试合格之后,学员根据学车进度,打乱之前一贯的考试顺序,可以选择先约考科目三考试,再约考科目二。
新规10:驾驶证补领、换领和审验业务可异地办理
原123号令中,驾驶证补换领和审验业务,应在驾驶证核发地进行。139号令实施后,驾驶证的补领、换领、审验业务可在核发地之外的居住地车管所办理,再也不用从居住地到原核发地往返奔波。
新规11:注销实习期驾驶证再无空子可钻
原123号令规定,实习期内驾驶证记6分,实习期延长一年;记满12分,被注销驾驶证。许多驾驶人瞅着空子,在实习期结束后才去处理交通违法,以避免延长实习期和驾驶证被注销。
139号令实施后,只要是发生在实习期内的交通违法,不管何时去处理,记6分就延长实习期,记满12分都要被注销。
2016驾照考试改革主要内容
1、实行驾驶人分类教育培训。推行大型客货车专业化培训,优化小型汽车驾驶人培训方式,满足人们的个性化、差异化需求。
2、实行计时培训计时收费。学员可自主预约培训时段、选择教练员、选择缴费方式。改变一次性预收全部培训费用模式,推行培训计时收费、先培训后付费。
3、试点小型汽车驾驶人自学直考,用自己的车就能开练,学车不必非得去驾校。在有条件的地方,试点非经营性的小型汽车驾驶人自学直考。允许个人使用加装安全辅助装置的自备车辆,在具备安全驾驶经历等条件的随车人员指导下,按照指定的路线、时间学习驾驶,并直接申请考试。
4、考点下放至县。为方便群众就近考试,推进驾驶人考试业务向县级下放、延伸。对出现排队积压的考生,允许选择省内其他考场参加考试。
5、实行自主报考。提供互联网、电话、窗口等多种报考方式,考生可自主选择考试时间和考试场地、缴费方式。考试不用总排队,将建设更多社会考场,彻底解决学车场地不够用这一老大难问题。
6、改进驾驶人体检年龄制度。将每年进行一次身体检查的起始年龄由60周岁调整为70周岁。
7、实施驾驶证异地申领和审验。放开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异地申领限制,驾驶证丢了也不怕,告别来回折腾全国均可补换,丢了驾驶证要补办不用再回原籍,可以在全国范围内异地补换驾驶证、参加驾驶证审验、提交体检证明。
8、允许重新申领驾驶证直接考试。驾驶证被注销等有驾驶经历人员,在满足条件下可以不经学习直接申请考试。
9、逐步放宽残疾人驾车条件。适时放宽单眼视力障碍群体、上肢残疾人申请小型汽车驾驶证条件。
10、可一次性预约、连续考试。我国将逐步推行场地驾驶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一次性预约、连续考试政策,减少考生往返次数,考生不再跑断腿。而且,驾驶员不用担心不熟悉考试场地,考前可免费看。
11、提高驾驶证国际认可度。推进与其他国际和地区驾驶证互认换领,逐步扩大驾驶证互认换领范围,满足公民出境驾车需求。
2016驾考改革十大亮点
亮点1 驾驶证可以自学直考 不必非去驾校
亮点2 驾驶人发生严重事故 倒查考试发证过程
亮点3 任何国家机关不得举办或者参与驾驶培训机构
亮点4 驾校不再一次性预收全部费用,将计时培训计时收费
亮点6 理论考试、场考、路考可以连续考试 不用多次往返
亮点7 驾驶证全国均可补换 可以异地申领和审验
亮点8 驾照注销后重新申请 可以不经学习直接考试
亮点9 调整老年人体检年龄至70岁 放宽残疾人驾车条件
亮点10 未来有望在更多国家持中国驾驶证开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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