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党基本知识
入党基本知识
党的基本知识你了解多少呢?以下是学习啦小编精心搜集的关于入党基本知识,希望对你有帮助!
关于入党基本知识篇一
1、自愿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
要求入党的同学应自愿向党组织递交书面申请,申请主要写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和本人主要表现。
2、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入党申请人经党小组推荐、党支部审查同意后,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将入党积极分子报公共管理系党总支备案,并通知入党积极分子本人,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
3、进入考察期
入党积极分子的考察期一年以上,自党支部确定其为入党积极分子之日算起。党支部每半年要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每次考察情况要填入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
工作顺序为:党小组(推荐意见)->支部对申请人的政治表现(量化积分)、遵守校规、学习成绩、参加活动等情况的了解意见->支委会讨论是否列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意见->考察意见->综合政审结论->党内外群众公开测评意见->支委会或支部大会讨论发展对象意见->党总支意见
4、听取党内外学生群众意见
党支部派一至两名正式党员召开座谈会,听取党内外群众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反映。
①参加座谈会的党内外群众应为班级总人数的半数以上,不够半数的,党支部应加以说明。
②座谈会应在考察期一年以上,支部拟列为发展对象之前召开。
③座谈会对拟发展对象赞成意见不足半数者,则取消其发展资格。
记录整理党内外评定意见反映要真实。并将测评表装入“党员材料档案”,(党员材料应转为正式党员后再与本人学籍档案合并)。
5、确定发展对象
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后,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党支部大会讨论确定为发展对象。入党积极分子写出自传(内容主要写本人简历、家庭主要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历史和现实表现情况)。
6、政治审查
审查发展对象本人,家庭主要成员和社会关系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政治历史和重要时期(特别是““””和动乱)及现实表现。
7、短期培训
学校党委(组织部)和公管系党总支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和考试。未经培训的不能发展入党。培训后要填写培训成绩登记表、颁发结业证书并由学校组织部盖章,装入入党材料档案。
8、确定入党介绍人
入党介绍人由两名正式党员担任,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发展对象约请,或由党组织指定。
9、填写入党志愿书
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须经上级党组织同意,在入党介绍人的指导下,用黑色碳素或蓝黑墨水(不准用纯蓝)填写。填写时要忠诚老实、实事求是,不得有任何隐瞒和伪造。字迹要清楚,不得涂改。对《入党志愿书》上有的项目没有内容可填写时,应注明“无”。在“对党还有哪些需要说明的问题”一栏,主要填写需要向党说明,而其它栏目中不能填写的问题,或对某些栏目需要补充说明的问题。
10、支委会审查
召开支委会,严格审查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材料、经支委会集体讨论认为发展对象合格和手续完备后,即提交支部大会进行讨论。
11、召开支部大会
★☆程序:
1、申请入党人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现实表现以及向组织说明的其它问题;
2、介绍人介绍入党人的主要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意见;
3、支委会报告对申请入党人的审议情况;
4、与会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对申请入党人能否入党进行讨论;
5、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
6、申请入党的人对大会讨论情况表明自己的态度。
关于入党基本知识篇二
1.什么是党代表大会?
党代表大会是党的中央组织、地方各级组织和部分基层组织依照党章规定,召集选举代表参加讨论、决定党的重大问题和选举党的领导机关的会议。党代表大会是相应党组织的领导机关。
2.什么是党员大会?
党员大会是指由基层党委、总支和支部委员会召集的,由全体党员直接参加的,讨论、决定党组织重大问题和选举党的领导机关的会议。党员大会包括换届选举的党员大会和委员会任期内的党员大会。党员大会是相应党组织的领导机关。
3.基层党代表大会具有哪些职权?
⑴听取和审查同级委员会的报告。
⑵听取和审查同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报告(不设纪律检查委员会的,纪检工作可作为党委报告的一项内容)。
⑶讨论本级党组织及党组织职权范围内的重大问题并做出决议。
⑷选举同级党的委员会,选举同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
⑸选举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或党代表会议的代表。
4.党代表大会的时限是如何规定的?
党章规定,全国、地方各级党代表大会均应每5年召开一次。中央委员会认为有必要,或者有三分之一以上的省一级组织提出要求,全国党代表大会可以提前举行;如无特殊情况,不得延期举行。 地方各级党代表大会,在特殊情况下,经上一级委员会批准,可以提前或延期举行。
基层党代表大会的时限没有做统一的规定。基层党组织按规定召开党代表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其党代表大会的时限原则上应同基层党委的任期一致。
5.什么样的基层党组织可以召开党代表大会?
党员不足500人的,一般应召开党员大会选举党委。符合下列情况的,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以召开党代表大会进行选举。
⑴党员在500人以上。
⑵党员在200人以上的乡、镇、街道。
⑶党员在200人以上,工作连续性比较强,党员不能同时离岗的单位。
⑷党员在300人以上的直属机关党委。
6.换届选举的党员大会具有哪些职权?
⑴听取和审查党的委员会(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或支部委员会)的报告;
⑵讨论本级党组织及党组织职权范围内的重大问题并作出决议;
⑶选举党的委员会(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或支部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
⑷选举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或党代表会议的代表。
7.党章对党员大会的时限是如何规定的?
党章对党员大会的时限没有作规定,一般应根据工作需要召开。但换届选举的党员大会,必须在委员会任期届满时召开。提前或延期换届选举,须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延期最多不能超过一年。
8.基层党代表大会和委员会如何排列"次"、"届"?
按照党章规定的任期召开换届选举的基层党代表大会,累计排列"次"数。每次党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委员会与党代表大会的"次"数相应排列"届"数。如果单位的名称变更,党代表大会的"次"数和委员会的"届"数,均应重新排列。
9.党员大会和委员会是否排列"次"、"届"?
《辽宁省基层党组织选举工作实施细则》规定,基层党组织召开党员大会及其选举产生的委员会一般不排列"次"数和"届"数。如将党员大会改为党代表大会的,可以排列"次"数和"届"数。
10.为什么要建立党代表大会制度?
建立党代表大会制度,是党的组织制度的要求。按照这一组织原则,党的领导机关必须由党员选举产生。但是,由于党员数量多、分布范围广,不可能召开全国的或一个省、一个市、一个县的全体党员大会直接选举党的领导机关和直接讨论决定党的重大问题。因此,要建立党代表大会制度,由党员选派代表,参加党代表大会来讨论、决定重大问题和选举产生党的领导机关。这是实现党的集体领导的一项根本制度。
11.怎样坚持和健全党代表大会制度?
坚持和健全党代表大会制度,需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⑴严格按照《党章》规定,按期召开党代表大会;
⑵明确大会的指导思想,认真做好会前的准备工作;
⑶充分发扬民主,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依法办事。
12.召开党代表大会和党员大会由谁审批?
召开各级党代表大会(党员大会),应由同级党委作出决定并报上一级党委批准。如县的党代表大会报市委批准,省辖市的党代表大会报省委批准,省的党代表大会报中央批准。
13.党委换届选举需要履行几次请示和报告?
党委换届选举需要向上级党组织作两次请示和一次报告:第一次是关于召开党代表大会(党员大会)的请示;第二次是关于党委、纪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请示;第三次是关于党代表大会(党员大会)和党委、纪委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结果的报告。
14.召开党代表大会(党员大会)的请示包括哪些内容?
向上级党组织呈报关于召开党代表大会(党员大会)的请示,其主要内容是。
⑴召开党代表大会(党员大会)的时间。
⑵大会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
⑶大会的主要议程。
⑷党代表大会代表名额、构成的指导性比例、分配原则、提名和选举产生的办法。
⑸下届党委、纪委委员、、书记、副书记的名额、构成原则和选举产生办法。
如果召开党员大会,在请示中就不包括第四项内容。
15.基层党组织提前或延期换届选举,应履行什么手续?
基层党组织需要提前或延期换届选举,应召开党委会做出决定,并向上一级党组织写出请示,申明理由,经上级党组织批准,方可提前或延期换届选举。
16.对没有特殊原因不按期换届选举的基层党组织,应如何处理?
基层党组织如果没有特殊原因,未经上级党组织批准,擅自拖延换届选举时间,是违背党的组织原则和侵犯党员民主权利的行为,一经发现,上级党组织应给予严肃批评,并责令限期进行换届选举。对于情节严重的,要对其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给予党纪处分。
17.地方和基层党代表大会代表享有哪些职责和权利?
⑴听取和审查党委、纪委的工作报告,向党的领导机关提出意见和建议;
⑵反映党员、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参加讨论和表决需由党代表大会作出的决议、决定;
⑶监督党组织的负责人,对党组织负责人提出批评意见;
⑷选举党委、纪委、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或党代表会议的代表。
18.基层党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如何确定?
基层党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由召集代表大会的党组织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有关规定,按照有利于党员了解和直接参与党内事务,有利于讨论问题的原则确定,报上级党组织批准。《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代表的名额一般为100-200名,最多不超过300名。根据《辽宁省基层党组织选举工作实施细则》规定,一般情况,党员人数在200─500名的,代表名额为50─100名;党员人数在500─1000名的,代表名额为100─200名;党员人数在1000名以上的,代表名额最多不超过300名。
19.基层党代表大会的代表应由哪些方面人员构成?
《辽宁省基层党组织选举工作实施细则》规定,基层党代表大会的代表主要由各级领导干部、专业技术人员和生产(工作)一线的党员构成,其中生产(工作)一线的党员应不少于代表总数的30%,妇女党员及少数民族党员应占一定比例。45岁以下的代表一般应不少于代表总数的50%。
20.基层党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单位如何划分?
基层党代表大会的代表选举单位,一般是按下一级党委或独立的总支、支部划分。必要时,也可以将几个基层党组织划分为一个选举单位。
关于入党基本知识篇三
申请入党的同志,在党组织准备吸收其入党时,要填写;《入党志愿书》是一个同志加人中国共产党的主要依据;填写《入党志愿书》是申请入党人加入中国共产党必须;
一、填写《入党志愿书》的时间;填写《入党志愿书》是履行入党手续的开始;
二、填写(入党志愿书)前的指导;应由党支部组织填写;
三、《入党志愿书的管理》;在预备党员期间由党支部保管,转为正式党员后,转交;
四、代笔填写申请入党的同志,在党组织准备吸收其入党时,要填写《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简称《入党志愿书》)。
《入党志愿书》是一个同志加人中国共产党的主要依据,是党组织对发展对象进行审查的主要依据,也是党员档案的重要材料之一。
填写《入党志愿书》是申请入党人加入中国共产党必须履行的手续之一,也是党组织对申请入党人的一次实际教育和严格审查。因此,一定要高度重视、严肃认真地填写。
一、填写《入党志愿书》的时间
填写《入党志愿书》是履行入党手续的开始。党组织在对申请入党人的考察基本成熟、政审等有关材料基本齐全、党小组和党支部委员会同意确定发展,征得上级党委或党委组织部门原则同意后、党支部准备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吸收为预备党员)之前填写。
二、填写(入党志愿书)前的指导
应由党支部组织填写。在填写《入党志愿书》前,党支部负责人应对入党申请人进行忠诚老实教育,将《入党志愿书》的各个项目、栏目及其包括的内容向其解释清楚,提出有关要求,并由入党介绍人进行具体指导。
三、《入党志愿书的管理》
在预备党员期间由党支部保管,转为正式党员后,转交基层党委(总支),由基层党委(总支)将其归入本人人事档案。
四、代笔填写《入党志愿书》的要求
凡有一定文化程度的人,都要自己填写《入党志愿书》。如果本人填写确实有困难(如残疾人、文盲等),可由党支部指定一名党员按照申请人口述代为填写。填写时要尽量按本人的原话如实记录,做到代笔而不代认识,否则会失去填写《入党志愿书》的意义,会影响党组织对入党申请人的了解。填写前,最好先写一份草稿,读给本人听,让本人提出修改意见,尽可能准确地表达本人的原意。由他人代写的《入党志愿书》,应写清代写的原因,除本人签字盖章外,代写人也要签名盖章。
五、填写《入党志愿书》的具体要求
入党申请人要严肃、认真、忠实地按照各栏目要求填写清楚,不得有任何隐瞒和伪造。一般填写前应先填写草表,经审查后再填写在正式表内。填写时,本人应用钢笔或毛笔(切忌用油笔、铅笔或彩笔等不利于长期留存的笔种)逐项填写,内容要真实,字迹要工整、清楚,一般不宜涂抹或修改。
在填写《入党志愿书》时,如有的项目、栏目的内容较多,填写不下,可另加附页,但需标明,并装订在一起。如有的内容较少(指“入党志愿”一栏)或没有内容可写,出现空白项目或栏目,应标上“无”字样,不要留有空自项目或栏目(本人经历一栏除外)。
六、《入党志愿书》各栏目的填写
(一)封面“申请人姓名”的填写
只填写自己目前正在使用的实际姓名,要用现行标准字体填写,不能用简化字,也不宜用繁体字。这一栏还应注意,不要盖章或按手印。
(二)自然概况各栏目的填写
一是“姓名”一栏。姓名包括现名和曾用名。“现名”要与封面填写的姓名相符。“曾用名”,是指在读书和工作期间曾经使用过的正式名字,按使用先后顺序填写,如果“曾用名”较多,可选择主要的填写。偶尔使用的笔名、假名,
不作为“曾用名”填写。
二是“贴照片处”一栏。应贴发展对象近期免冠、正面一寸照片。黑白照、彩色照均可。不要理解为可贴可不贴,是必须贴,以防在档案管理中造成混乱。 三是“性别”一栏(略)。
四是“民族”一栏。应填写全称,不要简写。如:“蒙古族”,不要写成“蒙族”或“蒙”;“朝鲜族”,不要写成“鲜族”或“鲜”。
五是“出生年月日”一栏。应按公历时间填写,应填写到“日”。注意不要填农历日期。
六是“籍贯”一栏。“籍贯”按照新的规定是指本人的出生地,所以以后籍贯一栏按出生地来填写,要按现在的行政区划情况详细填写,由省(市、自治区)填写到村(城市写到街道、胡同和里弄、巷等)。
七是“家庭出身”一栏。“家庭出身”是指本人取得独立经济地位前的家庭阶级成份。凡是随父母生活长大的,他们的家庭出身应按其父母职业来定,如干部、军人、工人等。凡是靠祖辈或亲戚朋友的经济收人抚养长大的,他们的家庭出身则应按祖辈或亲戚朋友的阶级成份来定。经组织审查,家庭出身作了改变结沦的,则按改变的结论填写;未经组织确定改变结论的,不应自行改变。
八是“本人成份”一栏。“本人成份”是指本人参加工作或入党以前的个人社会地位。应按照个人参加工作或入党前从事较久的职业填写。如,参加工作前,一直是上学,就填写学生;一直是种地,就填写农民。如果是先入党,后参加工作的,是指入党之前的个人社会地位,是学生就填写学生。
九是“现有文化程度”一栏。这一栏主要按学历填写,亦可按现有的文化水平和其他专业知识程度填写。按学历填写的要写明毕业或肄业,如大学毕业、大学一年、中专毕业、大学肄业等。按现有知识程度填写,应加上“相当”二字。如“相当高中”、“相关大专”等。填写“相当”的文化程度或专业技术水平,应经过严格的考核,由组织认可,个人不得随意填写。
十是“有何专长”一栏。也就是有什么特长,是在某一项、某一方面有超出一般常人的地方。如爱好美术、书法,熟悉土木专业,能阅读或翻译哪国文字等。 十一是“现任职务”一栏。这一栏是指一个人实际担任的职务,应按实际担任的职务填写。有的是上级党政机关任命的,如科长、处长、厅长等。有的是经过民主选举,上级领导批准的,如乡长、县长、厂长等。有的虽未经正式任命或下任命书,但实际是经过领导机关同意,担任一定的负责工作的,如“X X负责人”、“代X X长”等。没有领导职务的干部、工人、农民等,只填写个人的职业。无工作的,是个体经商者,填写“个体”。没有领导职务的专业、科技人员,可以填写技术职称,如主治医师、工程师、教授等。兼职职务较多的,应选其主要的填写。填写此栏时,要尽可能详细些,要写清什么单位、什么职务,单位起码要从县(团)级单位开始写,最后写到担任职务的岗位。不要只写“干部”、“工人”,因为这样填写外延太大。
(三)“入党志愿”一栏的填写
这一栏要根据自己的思想认识和思想演变过程,着重写清楚本人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即为什么要入党)和自己的决心(即本人准备怎样做一名共产党员)等。对党的认识主要包括对党的性质、宗旨、任务、指导思想、纲领、路线的认识和理解,为什么要加入中国共产党和准备怎样做一名合格的党员等。在填写时要联系自己的思想实际和成长过程,不要单纯地照抄党章或其它有关材料。本栏目如填写不下时,可另加附页。如留有空白页应写“无”字样。本栏目填写既要
防止三言两语、篇幅过短或用大字来填写,又要防止废话连篇,篇幅过长,事无具细地什么都写。一般在900-1500字左右比较合适。注意,开头不要加写任何称呼,结尾不要加写“此致”、“敬礼”,也不要签名、盖章、按手印及署年月日等。
(四)“本人经历”一栏的填写
本人的经历包括个人的学习经历、参加劳动和工作的经历。一般从7周岁或上小学时开始,要根据本人在不同时期所从事的职业分段填写。起止年月应填写到月,前后时间要相互衔接。“在何地、何部门”应写全称。“何职务”应填写具体职务,兼职较多的可填写主要的。“证明人”最好是与自己当时在一起工作、学习或生活的人,应是最熟悉本人情况的人。每一个期间都应填写证明人。
(五)“何时何地参加过何种民主党派或进步团体,任何职务”一栏的填写 “民主党派”是指: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中国民主同盟、中国民主建国会、中国民主促进会、中国农工民主党、中国致公党、九三学社、台湾民主自治同盟。“进步团体”是指:土地革命时期的中国左翼文化团体,抗战时期的“抗敌宣传处”,解放后的“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等。参加共青团组织的情况也应填写在这一栏内。要写明在何时参加,担任过什么职务,做过什么工作。
(六)“何时何地参加过何种组织或封建迷信组织,任何职务,有何活动,以及有何其他政治历史问题,结论如何”一栏的填写
这一栏就是按照要求有什么就填写什么。特别是要把什么时间参加什么组织,任什么职务,在组织中有什么活动,或者还有什么其他政治问题,以及最后结论如何,要详细写清楚。如参加了什么教会组织也应写在这一栏中。如果没有参加任何组织或封建迷信组织,也没有其他任何政治历史问题,此栏填“无”。
(七)“何时何地因何原因受过何种奖励或处分”一栏的填写
“奖励”应是县团级以上组织授予的光荣称号,如被授予劳动模范、优秀共青团员、先进生产(工作)者、优秀工会工作者等。不要把某种公职(如人民代表、职代会代表等)和一般的口头表扬填上去。“处分”是指有批准权限的领导机关,根据一个人所犯错误的事实和性质,按照党纪、政纪和国家法律法规所作的组织处理(一般指受警告、记过以上处分的)或刑事判决。企业单位的职工,按照《企业职工奖惩条例》所给予的记功、记大功、晋级、通令嘉奖、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开除等处分,都应填写。对于““””中被迫害而受某种“处分”,经复查平反纠正了的,不再填写。对于受批评教育的,不算处分,不必填写。对于平时发给的物资奖励,不必填写。要注意把在什么时间、在什么地点、哪一级组织、由于什么原因受过的奖励或处分写清楚;还要注意有就应填写,不要碍面子而不填。如果没有受过奖励或处分,此栏填“无”。
(八)“家庭主要成员的职业和政治情况”一栏的填写
家庭主要成员是指和自己有直系血亲关系或婚姻关系的人。也就是父、母(包括养父母)、配偶和子女,以及和本人长期在一起生活的曾受其抚养和由本人供养的其他亲属。如本人的祖父母,未成年或已成年仍在一起居住的兄弟姐妹等。如父母、爱人中有去世的也应填写,并写明去世的时间和原因。填写此栏时,应注意写清楚该人与本人的关系、姓名、该人的年龄、政治面貌、工作单位和职务等,有些家庭成员过多者,可以选择主要的填写。
(九)“主要社会关系的职业和政治面貌”一栏的填写
主要社会关系是指本人的亲戚朋友关系,主要包括同本人有密切来往和影响较大的亲戚、朋友、同事等。如岳父母、公婆和伯叔姑舅等。若岳父母、公婆去
世也应填写。要写清他们与本人的关系、姓名、该人的年龄、政治面貌、工作单位和职务等,如社会关系较多,可以选择主要的填写。
(十)“对党还有哪些需要说明的问题”一栏的填写
这一栏没有特定的要求,凡是自己认为表中各项没有包括进去或没有完全表达清楚的问题,而又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都可以填写在这一栏中。如,历史上曾有重大的政治历史问题或解放后被我党惩处而现在已经死去的亲属;亲友中被停职、隔离审查、拘留审讯等,现在尚未结论和处理的问题;一时无法查清的情况;““””中参加过什么组织,参与过什么活动,打过什么人等情况,都应填入此栏中。如没有则填“无”。
(十一)“本人签名盖章”一栏的填写
这一栏是入党对象本人对所填写的各栏目内容予以认可的主要标志。因此,既要签名,也要盖章,不能只签名不盖章,也不能只盖章不签名。没有印章的可以按手印。由别人代为填写的,代写人也应签名盖章,并写上代写原因。“年月日”一项,是指发展对象填写该表的具体时间。
(十二)“入党介绍人的意见”栏目的填写
填写“入党介绍人的意见”是十分严肃的事情,入党介绍人要本着对组织负责、对被介绍人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认真地做好这项工作。一是“介绍人姓名”,应按现在正在使用的姓名填写。“现任职务”,包括其现在担任的党内职务,也包括其担任的党外职务,如职务较多,可填写主要职务。入党介绍人没有担任什么职务的,该项目也可不填写,但需标明“无”字样。二是具体意见的填写。介绍人应该把在培养和考察过程中对被介绍人的思想觉悟、政治品质、现实表现和经历等方面了解的情况,认真、全面地进行综合分析,概括地填写出来,并表明自己对吸收其入党的态度。填写时不要以提希望代替写缺点,不要笼统地写几句赠言,或简单地写“同意以上(指前一个入党介绍人)意见”,也不要照抄第一介绍人的意见等。最后应有“该同志已基本具备共产党员条件,我愿意介绍_X加入中国共产党”字样。意见内容要符合本人实际,不能放在谁身上都可以。三是落款处应签名并盖章,没有个人名章的应按手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