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整改落实情况汇报范例
党员要对照查摆出的“四风”等方面问题及提出的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认真研究制定了个人教育实践活动整改清单。本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情况总结向党组织汇报。以下是学习啦小编精心搜集的党员整改落实情况汇报,希望对你有帮助!
党员整改落实情况汇报篇一
根据《关于审核上报“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环节相关材料的通知》要求,我结合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对照查摆出的“四风”等方面问题及提出的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认真研究制定了个人教育实践活动整改清单。根据市活动办要求,现将本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三环节整改落实情况总结如下。
一、整改落实中对自我的要求和遵循的原则
(一)对自我的要求
整改落实集中解决师生员工反映强烈的“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力求使本人思想认识进一步提高,作风进一步转变,和群众关系进一步密切,廉洁自律意识进一步增强。在整改中,牢固树立求真务实、注重实效的作风。坚决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牢固树立联系师生、服务师生的作风。进一步强化宗旨意识,健全密切联系师生制度;牢固树立开拓创新、奋发进取的作风。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转变作风。牢固树立艰苦奋斗、勤俭办学的作风。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持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
(二)遵循原则
针对我本人在“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我将按照“四个不动摇”的工作原则进行整改。一是坚持群众路线不动摇。紧紧围绕教育实践活动的主题,把解决“四风”问题作为聚焦点和突破口,着力解决师生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师生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二是坚持个人带头不动摇。以身作则,提出有力的整改措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任务。三是坚持制度建设不动摇,构建务实清廉长效机制。构建纪检书记坚持为民务实清廉、密切联系师生的长效机制。四是坚持追求实效不动摇,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二、整改任务和完成情况
根据查摆出的“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围绕破解学校发展中的若干难题,以改革创新精神推动学校事业上新高,从立行立改、近中期整改、远期整改三个方面进行整改和落实,明确整改任务,切实抓好整改。
(一)立行立改事项
立行立改事项共6项,分别是:1、形式主义方面:在纪检、党务和党建方面,存在有以会议落实会议现象和对违纪处理执行不力现象;师德师风建设方面,条例规章健全,落实较少。2、官僚主义方面:分管工作有时把关不严,监管不到位。3、工作上存在“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消极思想。4、对奢糜之风抵制不力,有时会参加一些宴请活动。5、工作上善于创新,但坚持和落实不够;时常出现前紧后松,落实不力现象。6、享乐主义方面:在工作中出现拈轻怕重的思想倾向;奉献精神的意识不强烈了。
针对这六项问题,在上级的正确领导下,在广大师生的帮助和监督下,现已全部整改完毕。
1、改进会风文风,提高办事效率
尽力减少会议,开短会,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创新工作方法,采取谈话、调研、多种方式推动纪检等各项工作的落实;扎实好师德师风建设,实行师德师风一票否决制度,加强对中层领导和班主任等的权力风险教育,禁止有偿补课,在节假日提醒大家注意廉洁从教的规定。
2、敬畏制度,用制度管人、管事。
自觉遵守民主集中制的要求,坚决履行好纪检书记的监督责任,扎实推进学校的一岗双责制度。无论是自己分管的纪检工作、还是其他工作都能严格把关,认真负责,增强责任心。
3、既正确定位又站位全局,树立“全校整体一盘棋”思
关心教职工切身利益,在评优晋级、住房分配、绩效工资发放等问题秉公心,对其他同志分管工作热心提出自己的意见看法,帮忙不添乱;抓好纪检工作,同时对困难教职工和困难学生,多关心、多帮助。
4、加强廉政学习计划,切实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
坚决不参加任何形式的涉公宴请,中午坚决不喝酒。在工作中,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改进学风、转变作风,深入群众,踏实服务,群策群力,攻坚克难,以身作则,厉行节约,力扫奢靡之风。
5、工作上狠抓落实。
布置加不落实等于零,我注重落实和检查,深入基层调查、反馈,落实、改进。坚持每天对教职工签到检查,坚持每天对教师办公进行抽查,若发现有教师在上班期间打游戏,看电影等与教学无关的事要进行通报批评和见面谈话。坚持每周与教职工至少谈心1次;坚持值班在学校留宿。标准决定质量,要按照习“钉钉子”的要求,一紧到底,切忌前紧后松。
6、强化艰苦奋斗精神,树立为工作敬业奉献精神
按照市委5+2,白加黑的要求,把个人的追求融入党的事业之中;利用业余时间积极学习政治理论和专业知识,充实自我,更好地指导自己分管的各项工作;每天自我要求8点前到位,值班全天在校,重拾创业精神和干事激情,增强亲历亲为、冲在一线的奉献意识。
(二)近中期整改事项
1、改进工作方法,提高沟通能力
针对有同志提出的本人批评不注意场合方式,或过于严厉,给个别同志带来心理负担问题,本人注意提高沟通能力,切联系群众。更加注重沟通方式,近期已完成对全体教职工一次的集体谈心活动,沟通了思想。平时也注意到群众中去,到各科室,与教职工群众寻交流座谈,主动征求教职工对自己的意见与建议要求。牢记群众利益无小事的道理,时刻把教职工的需求和冷暖挂在心上,教职工进行了一次座谈,了解了他们在生活和工作中的困难,如工作压力过大、节假日太少、已经没有时间锻炼身体等,已经分类整理,准备逐步和班子成员沟通解决。
2、反对铺张浪费,保持清正廉洁
我亲自主持了一次针对学生开展的勤俭节约讲座,培养学生的勤俭意识,告诫大家一粥一饭当思来之不易,半丝半缕恒念物力之维艰,从而进一步培养大家艰苦意识,感恩意识,我校目前开展了就餐时不用一次性塑料用品,不叫外卖,不麻烦家长,社会反响良好。我还要继续在生活上保持艰苦朴素、勤俭节约的作风,不奢侈浪费,不追求享受,保持共产党人应有的本色。
总之,聚焦“四风”问题,通过抓自身作风建设,要做到“五有”:一是脑中有弦。始终要有政治这根弦,坚定理想信念,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站稳政治立场。坚守政治追求、牢记社会责任。二是心中有梦。有梦想,就有追求,就有希望。个人的梦想要体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学校发展的价值追求,要符合为民务实清廉的价值追求。三是眼中有人。这里的“人”,就是广大师生。眼中有人,就是要站稳群众立场,坚持与师生站在一起,对师生充满真挚感情,真心实意服务师生。四是脚下有根。实践是认识之母,实践是一切知识之根。我必须根植于实践,勇于实践、勤于实践,坚持实践的检验标准。五是工作有为。空谈误校,实干兴校。邓小平同志讲:“世界上的事情都是干出来的,不干,半点马克思主义也没有。”反对“四风”,既要深化认识,更要狠抓落实,做到知行合一,把落脚点放在解决问题、推进工作上,用实际效果说话,推进学校工作。
党员整改落实情况汇报篇二
按照中央、省委、市委统一部署,在省委第六督导组、市委“活动办”和市委第二督导组的精心督导下,我县教育实践活动始终坚持边学边查边改,把整改落实工作作为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的关键;始终以严的标准、严的措施、严的纪律推进整改落实和建章立制工作,解决了一批突出问题,取得了一定的成效,让群众看到了实实在在的变化。具体来说有以下四个特点。
一、以上率下,强化责任抓整改
活动开展以来,我县始终注重强化责任抓整改促落实,列出时间表和责任人,集中时间,集中力量一项一项抓整改、一件一件抓落实。一是领导率先垂范。县委把认真及时办理群众意见建议作为取信于民的实际行动,立行立改、即知即改,让群众明显感受到了政风行风的变化,明显感受到了党员、干部思想作风和精神状态的变化。先后组织了4次大规模下基层征求意见活动,收集原汁原味意见建议2022条,全县各活动单位收集意见建议4669条,经梳理、归纳,列入县级层面整改台账186项。二是强化责任担当。县委对整改落实的每一环节、每项工作认真研究谋划,抓好组织实施,始终把活动抓在手上,把责任扛在肩上。坚持“一把手”抓“一把手”、“一把手”督“一把手”,层层传导压力和责任。在锦江镇部分村虚报粮补面积、套取国家粮补资金案件发生后,我县高度重视,对相关违法违纪人员进行了严肃查处,并举一反三,集中三个月在全县开展了惠农补贴资金专项整治工作。三是注重整体推进。及时完善了整改总台账,进一步明确了牵头县领导、责任单位、整改内容、措施及进度,形成了清晰的整改“任务书”、“时间表”和“路线图”。党员领导干部都认真填写了个人整改清单,列举“四风”问题大都达6-8条,做到了可整改、可监督、可检查。
二、聚焦“四风”,突出重点抓整改
我县把专项整治作为反“四风”、转作风的重要抓手和有效途径,针对前阶段查摆出的“四风”突出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县委确定了8个方面36项专项整治任务。目前,已完成或基本完成28项,完成率达77、7%。一方面,对准“四风”,突出重点专项整治。重点开展了文山会海和考核、检查、评比、达标活动、基层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行政审批事项、影响发展环境问题和行业不正之风、影响社会稳定矛盾纠纷和涉法涉诉信访突出问题、影响群众切身利益等专项整治。查处“慵懒散拖”问题5起;清退不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2638人;清退违规纳入城镇保障性住房188户;查处涉农利益等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2件24人;查处参赌涉赌党员4人,清理清退“吃空饷”7人。另一方面,回应关切,突出群众参与开门整改。在整改落实工作中,我县注重开门改,坚持整改过程让群众参与,整改结果向群众公开,整改成效由群众评判。县委会“两方案一计划”重点围绕解决县委班子“四风”方面19个突出问题,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劲头,落实12个方面40项整改任务,8个方面36项重点专项整治,制定4个方面33项制度,先后召开领导小组会、扩大会议,广泛听取意见,对方案计划进行认真研究、反复修改。同时,在县电视台、余江报、余江手机报等媒体开辟了“转作风、看变化”专栏,定期向社会“晒”出县四套班子、乡(镇、场)和县直单位整改情况和实效。截止目前,《江西日报》刊登了我县3条整改事项公告。
三、严督实导,跟踪问效抓整改
从活动一开始,我县就把边查边改摆在重要位置,采取跟踪督导、立项督办、整改销号等方式,先后6次对各活动单位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督查。对各项专项整治进展情况实行了一天一报、一周一小结、半月一通报制度。对活动单位建立了责任单位承办、督导组督办、县委调度会调度、县委“活动办”验收销号的整改机制,县委三个督查组采取随机抽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加强督促检查,推动问题解决。截止目前,县委会186项整改落实事项已完成或基本完成148项,完成率达79、5%;93个活动单位1622项整改事项已完成1120项,完成率达69、1%。
四、建章立制,着眼常态长效抓整改
我县把建章立制作为解决“四风”问题的治本之策,对需要进行源头治理、系统整治的问题,确定了4个方面33项县委会制度建设项目,通过综合施策,标本兼治,解决了制度“缺位”问题。截止目前,县委会制度建设项目完成或基本完成25项,完成率达75、7%。在完善制度机制方面,本着于法周延、于事简便的原则,对已有的相关制度进行了全面认真梳理,列出制度清单,认真做好废、改、立工作。针对民主生活会期间自我剖析、相互批评、领导点、群众提的属于个人的问题,我县研究出台了《关于对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通报和媒体曝光“四风”等问题的处理办法》。在推进机制体制创新方面,由县委领题,相关县领导配合,集中一个月的时间集体调研,制定出台了县乡财政管理体制、产业发展和推进产业聚群发展机制、城市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城镇化发展体制机制、信访联动工作机制、扶贫移民资金落实监管机制、重点工作和重点项目调度工作机制、新闻宣传大格局工作机制、干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科级领导班子和科级干部综合考核评价体系、推动农业和农村发展机制等10大项16小项长效体制机制,努力做到制度健全、管用、好操作。
应该说,通过各方面共同努力,我县整改任务,目前大部分已得到较好落实,一些需要长期治理的问题也破了题,有进展。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和差距,主要是上下联动、协作整改的力度还需加强;有些制度执行不力、落实不够,发挥刚性约束作用还不大等。下一步,我县将进一步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决心和劲头,攻坚克难,不断巩固和发展活动成果,把作风建设持续引向深入,确保各项整改落实任务年内全部办结,确保活动取得更好更实的效果。
下一步,我们将以今天的新闻发布会为契机、以各界媒体朋友和广大群众的监督和支持为动力,继续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决心和劲头,进一步深化学习、查漏补缺,进一步强化督导、巩固提高,进一步注重整改实效、提高群众满意度,做到“问题不解决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决不放过、群众不满意决不放过”,切实兑现承诺,取信于民,真正让群众看到活动取得的成效、感受到活动带来的变化。
党员整改落实情况汇报篇三
根据自治区党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对第一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的通知》精神,按照第六督查组统一安排,现将我厅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改落实采取的主要措施
今年初,按照自治区党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统一要求,我厅在认真总结前一段教育实践活动工作的基础上,以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和自治区党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决定的《实施意见》为主要内容,全面落实在视察内蒙古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不断加大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工作力度。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
明确了厅主要领导为整改落实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其他厅领导结合分管工作,实行抓业务与抓整改工作“一岗双责”的责任。明确机关党委为整改落实工作牵头部门,分管厅长和厅机关党委负责人具体抓整改落实和情况反馈工作。厅机关处室(局)、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本处室(局)、本单位整改落实工作的“第一责任人”,配合做好整改工作,进一步加强了厅党组对整改落实工作的组织领导。
同时,依据自治区党委“两方案一计划”的相关要求,研究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党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方案》、《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党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四风”问题专项整治方案》和《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党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建章立制计划》,把自治区党委明确由我厅牵头负责的清理规范各类协会、学会、研究会和加大对困难群众的帮扶救助力度,两项重点工作作为整改落实的重点任务,列入民政厅对机关处室、各盟市民政局的年度工作考核和重点评估内容之中,层层落实整改责任,形成整改合力,进一步加大了整改落实的工作力度。
(二)精心组织学习,建立工作机制。
今年以来,我厅先后组织开展了7次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1次干部职工集体学习,及时传达中央和自治区关于整改落实工作的相关要求,进一步把握工作重点,明确任务目标。同时,按照自治区党委的相关要求,结合民政厅实际,建立了整改落实工作的“3项制度”。
一是建立了分析研究制度,厅党组根据厅机关处室(局)、直属单位每季上报的整改落实情况,于每季度末分析研究整改落实工作,查找存在问题,制定相应工作措施。
二是建立了督查检查制度,厅领导结合检查业务工作开展情况,检查督促整改落实工作进展情况;厅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采取召开工作例会、深入直属单位等形式,检查整改落实工作。
三是建立了定期公开制度,坚持开门搞整改,定期召开基层民政干部、民政服务对象座谈会,请他们评价整改效果,把整改工作置于群众监督之下。借助媒体作用,利用“行风热线”等平台,营造整改落实的良好氛围。
(三)深入督查调研,同步进行整改。
为使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厅主要领导与机关9个业务处室、12个直属单位逐个研究改进作风、推进工作的措施,制定了《2014年民政重点工作综合评估方案》。结合正在开展的第二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厅党组统一部署,3名厅党组成员带队深入5个盟市的11个旗县(市、区),在检查督导民政重点工作的同时,指导盟市、旗县(市、区)民政部门搞好教育实践活动,上下联动查找全区民政系统在“四风”和重点工作推进上存在的主要问题,以上率下抓好民政系统的同步整改。把整改落实与推进年度重点工作相结合,与贯彻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民政改革相结合,与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进一步做好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相结合,促进民政事业科学发展再上新台阶。
二、整改落实所做的主要工作及初步成效
(一)在规范自身行政行为中抓整改转作风。
坚持把民政部门公开化用权、制度化运转、高效化运行作为整改落实的首要环节,进一步强化了政务信息的主动公开,在民政厅门户网站上创建了“政务公开”专栏,在盟市(旗、县)民政局设立了信息公开栏,在民政窗口单位建立了信息公示窗口,将群众普遍关心、涉及切身利益的热点问题和“人、财、物、事”等“三重一大”事项管理的相关内容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今年第一季度,主动公开政务信息50余条,同比增长了10、8%。推动了社会组织的管理改革,制定了《自治区社会组织活动管理办法》、《自治区社会组织行为准则》等4项制度,完善了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的相关配套政策;严格落实国务院、自治区政府关于取消、下放部分行政审批项目和加强行政审批项目监督管理的有关精神,取消了具有法人资格的社会团体及其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备案和社会团体、基金会分支(代表)机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下放了异地商会和基金会审批层级;会同有关部门,对74个年检不合格的协会、学会、研究会下达了整改通知,撤消了68个连续两年不检的协会、学会和研究会。规范了自身的权利运行,制订了民政厅《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城乡低保资金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对民政项目审批、资金使用管理、工作责任追究等进行了明确,确保民政权力在阳光下高效运行。同时,对机关各处室和直属单位行使的职能、权限全面开展摸底汇总,认真梳理民政权力清单并进行分类、归集、整合,以做到可执行、可监督、可问责,进一步明确部门权力界限,避免权力缺位和越位。
(二)在提升底线民生保障中抓整改转作风。
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作为整改落实的重要内容,围绕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和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中涉及民政的工作任务,进一步健全了社会救助的工作制度,先后制定出台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强农村牧区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管理工作的通知》、《内蒙古自治区社会救助经办人员和嘎查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享受社会救助登记备案工作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建立了城乡低保、五保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标准的自然增长机制,促进了社会救助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运行。完善了社会救助的工作机制,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有关会议精神,昨天上午自治区政府及时召开全区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电视电话会议,成立了由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民政、财政、发展改革、住建等25个部门组成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建立了将各项社会救助资金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并优先保证救助资金支出和多渠道筹集社会救助资金的资金投入保障机制,将社会救助工作纳入对地方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实绩考核的督查检查机制,加大对地方政府和主管部门负责人以及经办人员监管的责任追究机制,推动了各项社会救助工作的有效开展。加大了社会救助的工作力度,今年一季度,全区城乡低保共支出资金14、51亿元,月均保障人数203、3万人,城乡低保保障标准达到月人均472元和年人均3229元,分别比2013年提高28元和267元;五保供养共支出资金0、97亿元,月均保障人数8、78万人,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平均标准达到年人均6779元和3558元,分别比2013年提高323元和174元;“三无”人员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达到月人均784元和560元,分别比2013年提高84元和60元;“三民”平均每人每月保障标准达到692元,比2013年提高了48元。同时,一季度及时下拨了0、46亿元、1、6亿元、0、25亿元,用于孤儿供养、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资金支出。按照自治区党委农村牧区“十个全覆盖”的要求,将9万多名80周岁以上农村低保对象纳入高龄津贴保障范围。在此基础上,于春节前后及时预拨了2014年城乡低保资金33、16亿元,下拨了2014年冬令春荒救灾资金2、32亿元,为城乡困难群体发放了4个月的临时物价补贴1、22亿元,为低收入农牧户及时发放了过冬用煤和用煤补贴,有效保障了各类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三)在畅通联系群众渠道中抓整改转作风。
坚持把密切与群众的联系作为整改落实的有效抓手,综合运用自我推动、社会监督、群众评判等手段促进整改各项任务的有效落实。以服务群众为目标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在全区民政系统大力开展了行风示范单位建设活动,不断加强对各级民政部门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的指导力度。积极参加“政风行风面对面”和“行风热线”节目,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民政服务对象的意见,认真解决群众咨询投诉等问题。进一步强化对民政基层窗口单位执行行业服务规范化标准情况的监督检查,民政窗口单位的为民服务意识进一步增强,工作作风进一步转变,服务质量和水平进一步提升。在2013年度自治区纪委、自治区纠风办组织6个区直厅局、有关单位参加内蒙古电视台第二届“政风行风”面对面评议活动中,我厅政风行风建设总分名列6个单位之首。以群众满意为目标增强信访工作实效。严格落实信访领导接待日和领导包案制度,进一步建立完善了工作台帐、网上信箱等信访工作措施,2013年,我厅共接待和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029件(人)次,来信来访办结率98%,息访率97%,群众满意率达96%以上。今年一季度,共接待来访群众59批97人次,处理群众来信来电31件次,受理网上信访5件次,全部得到了较好处理和解决,没有出现缠访闹访和大规模集体到自治区、进京访事件。以了解群众需求为目标规范督察调研工作。建立了厅领导、机关处室直接联系群众制度,8名厅领导每人挂钩联系一个贫困旗县民政局,机关每个业务处室联系一个乡镇、苏木民政所,进一步拓宽了厅机关了解社情民意,听取群众意见的渠道。规范了调研工作的程序,制订了厅年度调研工作计划,明确了调研工作课题,每次调研结束后,厅党组专门召开会议听取调研汇报,确保调研看到基层实际、了解基层实情。围绕民政年度重点工作,建立了《民政厅2014年督查工作计划》,区分自治区政府、民政厅和以厅机关处室三个层级,对年度督察工作进行了细化规范,确保基层关心、群众关注的各项工作得到有效落实。
(四)在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中抓整改转作风。
坚持把严格各项制度落实作为整改工作的基本保证,按照“落实好上级的,规范好本级的”原则,抓好整改各项工作。一方面,坚决贯彻中央和自治区的各项制度规定。我厅在2013年会议文电大量精简、“三公”经费大幅压缩、公务用车、办公用房清理初见成效的基础上,坚持标准不降、力度不减。今年一季度,我厅各类会议比去年同期减少了20、5%,本级会议经费比去年同期减少了76、8%,文电数量比去年同期减少13、6%,公务接待、车辆运行经费分别比上年同期下降了80%和50%以上。与此同时,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行政工作同步部署、同步检查、同步落实、同步考评;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领导干部报告个人事项等制度要求,确保行政权力公开透明、有序规范。加强对民政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民政资金管理和使用能够关在制度的笼子里,安全运营、规范运行。另一方面,加强对自身工作的规范。围绕民政重点工作的有效落实,印发了《2014年民政重点工作综合评估方案》、《2014年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综合考评指标》和《民政厅2014年重点工作任务书》;围绕民政各项工作的规范化运行,建立了《民政厅2014年会议、培训、督察、调研、新闻宣传工作计划》;围绕规范会议,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会议管理暂行办法》;围绕进一步压缩“三公”经费,出台了《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公务接待暂行管理办法》和《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公务车辆使用和管理暂行办法》,围绕民政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完善了《内蒙古自治区救灾资金管理使用办法》、《内蒙古自治区福利彩票公益金管理使用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为有效杜绝“舌尖”上的浪费、“车轮”上的腐败、接待和会议上的奢侈、资金使用上的漏洞奠定了制度基础,基本形成了靠制度管人、管事、管财的工作格局。
通过抓整改转作风,使我厅党员干部党性修养得到进一步锤炼,自觉与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保持高度一致的信念更加坚定。工作作风得到进一步转变,民政工作的质量水平显著提升。群众观念得到进一步强化,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意识更加牢固。精神状态得到进一步振奋,勤奋敬业、创新发展的工作干劲更加高涨。廉洁自律得到进一步加强,风清气正的工作氛围更加浓厚,为推动我区民政事业改革创新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整改工作打算
虽然我们在整改落实上做了一些工作,也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与自治区党委、政府的要求,与人民群众的期盼相比,还有不小的差距。
一是对整改落实的认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存在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已告一段落,整改措施制定了,结合业务工作做好就行了,认为没必要再搞分析、报情况的问题;有的单位、个人还存在等待、观望的思想,积极整改的意识不够强。
二是整改落实的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特别是由我厅牵头负责的清理规范各类协会、学会、研究会和加大对困难群众的帮扶救助力度两项自治区的重点整改任务,涉及部门多,工作协调难度较大,还需进一步加大推进的力度。
三是整改落实工作发展不够平衡。对于一些容易落实的工作,各处室和各单位能够雷厉风行、立说立改,而对于一些周期较长、难度较大的整改任务,需要在下步工作中持之以恒地抓好落实。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考察内蒙古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王君书记在自治区党委九届十一次全委(扩大)会议上的指示要求,坚定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的思想,以“三严三实”的工作要求,把整改落实工作与贯彻落实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与推动民政重点工作任务落实、与转变民政部门的工作作风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积极作为,解决好“最后一公里”的问题,继续在整改落实和成果转化上下功夫、见成效,千方百计地让群众得到更多实惠。
一是要以整改落实工作推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和即将出台的自治区《实施意见》,完善配套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努力实现2014年增加社会养老床位1、5万张的阶段性目标。通过增总量、抓质量、调结构,逐步形成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的,功能完善、规模适度、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
二是要以整改落实工作推动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改革。按照《自治区党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分类有序推进改革的方案》,结合自治区社会组织建设实际,贯彻“政社分开、管办分离”的原则,分类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在机构、人员、财务、职能等方面脱钩。脱钩工作从2014年4月开始,分四个阶段实施,计划年底前完成。
三是要以整改落实工作推动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和自治区即将出台的《实施意见》,进一步规范社会救助办理程序,完善社会救助统筹协调保障机制,加强社会救助经办能力建设,健全社会力量参与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临时救助的“救急难”作用,编密织牢基本民生安全网,切实维护困难群众生存权益,不断促进社会稳定和公平正义。
同时,我们要按照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指示要求,努力在上下联动、互促共进上下功夫。在不断推进自身整改的同时,加强对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盟市(旗县)民政部门的指导。把第一批活动中积累的经验和涉及本部门、本系统共性问题的意见建议原汁原味地反馈给下级民政部门,指导他们深入查找本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在整改问题、专项治理上实行上下联动,合力解决系统和行业存在的突出问题。实现两个批次教育实践活动的紧密衔接,为推动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并取得实效提供参考和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