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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跳棋规则100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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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跳棋规则100格

  国际跳棋历史悠久,开展国家众多,是两个人在棋盘上通过喂子和吃子进行合理的战略和战术布局,力争形成打击局面,一方吃掉另一方所有棋子或逼迫对方无法走棋而最终获胜的智力运动。下面给大家介绍中国国际跳棋规则100格。欢迎大家阅读。

  前 言

  国际跳棋历史悠久,开展国家众多,是两个人在棋盘上通过喂子和吃子进行合理的战略和战术布局,力争形成打击局面,一方吃掉另一方所有棋子或逼迫对方无法走棋而最终获胜的智力运动。为促进国际跳棋运动在我国更好地发展,特制定本规则,本规则依据国际跳棋联合会跳棋规则附件1-附件11而制定,原则上不违背国际跳联规则的原意,但在具体措辞和内容上进行了完善。

  本规则解释权归中国国际跳棋协会所有。

  第一章 国际跳棋比赛棋具

  第一条 棋盘

  1.棋盘的形状

  1.1国际跳棋的棋盘为正方形,由10×10共100个黑白(或深浅)相间的小方格等分组成,包括50个黑格(或深色格)和50个白格(或浅色格)。(注:以下为了简明,只说黑格与白格,括号内的深色格和浅色格不再赘述)

  1.2国际跳棋对局是由双方在棋盘的黑格内走动棋子来进行,因此棋盘上只有50个黑格可以使用,其余50个白格不能使用。

  1.3由黑格角角相触组成的线称为斜线,棋盘上共有17条斜线,其中连接棋盘左下角第一格和右上角第一格由10个黑格组成的最长的一条斜线称为大斜线。

  1.4棋盘置于两位棋手之间,大斜线的起始格必须位于每位棋手的左手侧,也就是说每位棋手的左下角必须是黑格。

  1.5 棋盘各位置的术语

  1.5.1底线:每位棋手的棋盘最上端和最下端的两条横线称为底线,它们也是棋子的升变线。

  1.5.2边线:棋盘最左边和最右边分别由5个黑格组成的两个竖列称为边线,即第一列和最后一列。

  1.5.3 排:由5个黑格组成的水平线称为排。

  1.5.4 列:由5个黑格组成的垂直线称为列。

  1.6 位置和编号

  1.6.1两条底线(或升变线)上5个黑格的编号从左至右分别是1到5,以及46到50。

  1.6.2 左边第一列和右边最后一列边线上的5个黑格的编号分别是6-16-26-36-46以及5-15-25-35-45。

  1.6.3大斜线上两个端点黑格的编号分别是46和5。(见后面附图一:棋盘)

  2.比赛用盘

  2.1棋盘上的有效行棋面积必须在35cm×35cm和45cm×45cm之间。

  2.2棋盘表面不能反光。

  2.3黑格与白格的区分必须非常清楚和醒目。

  2.4棋盘四周的边沿必须比行棋区高出5-6mm。

  2.5 平时对弈棋盘上可以标有1-50的棋位编号便于初学者记录着法,但正式比赛用棋盘上不标注任何起辅助作用的棋位编号。

  第二条 棋子

  1.国际跳棋的棋子包括20枚白色(或浅色)棋子和20枚黑色(或深色)棋子。

  (注:为了简明,括号里的浅色棋子和深色棋子下面不再赘述,一律简称白棋和黑棋)

  2.对局开始时,20枚黑棋放置在编号1-20的格子内,20枚白棋放置在编号31-50的格子内。编号21-30的两排格子是空的,不放置任何棋子。

  3.棋子为圆柱形,40枚棋子的形状和大小必须完全相同,两枚棋子叠起成为王棋时应具有一定的稳定性。

  4.棋子的直径必须比棋盘方格边长小7mm – 14mm;或者,在一个45cm×45cm的棋盘上使用的棋子的直径应在31mm – 38mm之间。

  5.棋子的厚度必须在棋子直径的1/4 — 1/5 之间。

  6.20枚白棋和20枚黑棋的颜色必须分别完全相同。

  7.棋子的颜色必须柔和且没有光泽,而且它与棋盘的颜色要形成鲜明的反差。

  第三条 棋钟

  1.棋钟必须满足下列标准:

  1.1一台棋钟内置两只钟,这两只钟都必须能够正常工作。

  1.2 必须保证两只钟能够同时停止计时。

  1.3 两只钟绝对不能同时开始计时。

  1.4一只钟停止计时的同时,必须保证另一只钟能够立刻开始计时。

  1.5棋手时间的使用情况必须在棋钟显示屏上有非常清楚和永久的提示。在超时的情况下,棋钟必须在第一时间非常清楚明确地指明是哪位棋手超时。

  1.6棋钟显示屏上应至少提前2分钟显示出剩余的分钟数和秒数。

  1.7每个棋钟显示屏的大小至少应达到15mm×45mm。

  1.8棋钟必须能平稳放置且易于操作。

  2.每张棋桌上必须放置一台棋钟,从白方一侧看,棋钟须放在棋盘左侧并与棋盘侧面平行的位置,且与棋盘上端和下端的距离相等。但是裁判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酌情调整棋钟的位置。

  第四条 对局记录纸

  1.为了能记录每个对局的全部着法,每位棋手都应该有一份对局记录纸。

  2.对局记录纸必须满足以下标准:

  2.1.必须提前为每位参赛棋手准备好对局记录纸。

  2.2.对局记录纸需要一式两份。

  2.3.对局记录纸的式样。

  (见后面附图二:对局记录纸)

  3. 必须将对局记录纸放置在每位参赛棋手棋盘的一侧。

  4. 比赛结束时,两位棋手的比赛对局记录纸的原件归比赛组委会所有。

  第二章 国际跳棋行棋规则

  第五条 行棋

  1. 一枚棋子既可以是一枚普通棋子,也可以是一枚王棋。

  2. 普通棋子和王棋有着不同的走法和吃子规则。一枚棋子移动一次,无论是一枚普通棋子还是一枚王棋,都被称为“一着”。

  3. 对局首步永远由执白棋的一方走出。双方轮流走棋,每次各走一着,白方走白棋,黑方走黑棋。

  4. 在不吃子的情况下,一枚普通棋子每次只能向前方斜走一格至下一排的一个空格。普通棋子移动时,只能前进,不能后退。

  5. 当一枚普通棋子走到并停在对方底线即升变线上的任何一个格子内时,它将升变为王棋,并在这枚棋子的上面叠上另一枚相同颜色的棋子,称做加冕。

  6. 当一方棋子到达对方的升变线时,必须立即进行加冕,双方都可以给这枚棋子加冕。一般由升变方在这枚棋子到达对方底线升变后自行加冕,升变与加冕算是一步棋。

  7. 升变为王棋的棋子如果没有被加冕,仍然保持王棋的身份。双方以后都有权利加冕这只王棋。禁止移动没有被加冕的王棋,移动没有被加冕的王棋将受到处罚。

  8. 只有在对方走了一着棋以后,升变方才可以移动刚刚升变的王棋。

  9. 王棋可以在它控制的斜线上向前方或后方任意移动,格数不限。

  10. 行棋方移动棋子后,手已离开该棋子时,这着棋就算完成。

  11. 当行棋方触摸了己方一枚可以走动的棋子时,只要这枚棋子有合乎规则的着法,他就必须走这枚棋子。

  12. 一方在行棋过程中,只要手没有离开棋子,他就可以将这枚棋子放到另一个合乎规则的空格内。

  13. 行棋方如果希望摆正己方一枚或更多的棋子,他必须提前清楚地告知对方,可以说“我摆正棋子”。

  14. 没有行棋权的一方不能触摸或移动任意一枚己方或对方的棋子。

  第六条 吃子

  1. 行棋方既可以向前方也可以向后方吃掉对方的棋子,吃子算是一步完整的着法。一方不能吃掉己方的棋子。

  2. 当己方的一枚普通棋子在它所处的斜线上遇到对方的一枚与它相邻的棋子时,如果对方的这枚棋子后面是个空格,则己方的棋子必须跳过对方的这枚棋子,并占据这个空格,同时对方的这枚棋子必须立即从棋盘上拿走,这就是普通棋子吃子的整个过程。

  3. 当己方的一枚王棋在相同的斜线上遇到对方的一枚与它相邻或不相邻的棋子时,如果对方的这枚棋子后面有一个或多个空格,那么这枚王棋必须跳过对方的这枚棋子并占据它后面的任意一个空格,同时对方的这枚棋子必须立即从棋盘上拿走。这就是王棋吃子的整个过程。

  4. 吃子方必须非常清楚规范地按照这个顺序完成整个吃子过程。动作不清楚不规范的吃子是不正确的,对方可以要求他重新清楚规范地完成吃子。当对方所有被吃掉的棋子从棋盘上拿走后,吃子才能视作完成。

  棋手必须用同一只手走棋和拿走被吃掉的棋子,否则对方可以要求他重新按规定完成吃子过程。

  5. 一枚普通棋子在吃子的过程中,当它遇到对方另一枚与它相邻的棋子,并且对方的这枚棋子后面也是个空格,那么己方的这枚棋子必须再次跳过第二枚,第三枚以及更多可被吃掉的棋子,最终占据到最后被吃掉的棋子后面的那个空格。被吃掉的棋子按照吃子的顺序或倒序逐个依次从棋盘上拿走。这就是普通棋子多重连续吃子的整个过程。

  6. 己方的一枚王棋在吃子的过程中,在相同的斜线或与它垂直的另一条斜线上遇到对方的另一枚与它相邻或不相邻的棋子时,如果对方的这枚棋子后面有一个或多个空格,那么这枚王棋必须跳过对方的第二枚棋子,如果需要的话甚至可以拐弯继续吃掉对方的第三枚以及更多可被吃掉的棋子,最终占据到与最后被吃掉的棋子同一条斜线上后面任意的一个空格,被吃掉的棋子按照吃子的顺序或倒序逐个依次从棋盘上拿走。这就是王棋多重连续吃子的整个过程。

  7. 在多重连续吃子的过程中,禁止跳跃己方的棋子。

  8. 在多重连续吃子的过程中,允许多次跳跃同一个空格,但禁止多次跳跃对方的同一枚棋子。

  9. 多重连续吃子的过程必须非常清楚规范,每次跳跃后将己方的棋子放在正确的空格内后再继续吃子,在吃掉最后一枚棋子后将它放到合乎规则的空格内。动作不清楚不规范的吃子是不恰当的,对方可以要求他重新清楚规范地完成这次多重连续吃子。

  10.在多重连续吃子的过程中,当吃子方的棋手在走棋中或走棋后,无论其有无走完合乎规则的吃子路线,他的手一旦离开了他的棋子,多重连续吃子这步棋就被视作完成。

  11. 对方被吃掉的棋子只有在己方完成多重连续吃子后才可以从棋盘上拿走。被吃掉的棋子按照吃子的顺序或倒序依次从棋盘上拿走,中间不能有任何停顿。按其它顺序或无序地拿走被吃掉的棋子都是不正确的,对方可以要求他重新按照规则依次拿走被吃掉的棋子。

  12.当棋盘上出现一种以上的吃子路线时,吃子方必须选择能够吃掉最多数量棋子的吃子路线。在应用这条规则时,王棋与一枚普通棋子一样,仅仅是一枚棋子,它不能享受任何特权。

  13. 当棋盘上出现多种可以吃掉对方相同数量棋子的局面时,行棋方可以自由选择吃子的路线,也可以自由选择己方吃子的棋子,它既可以是一枚普通的棋子,也可以是一枚王棋,此时它们之间没有优先级的区别。

  14. 当一枚普通棋子在多重连续吃子的过程中,经过了对方升变线的空格,但最终结束于其它非升变线,那么这枚普通棋子在完成多重连续吃子时,仍然是一枚普通棋子,不能升变为王棋。

  第七条 不和规则着法

  1.对局过程中,如果发现棋盘的放置有违于第一条棋盘放置规定,对局应作废重下。

  2.对局开始前,应检查棋子的放置方法是否符合第二条第2款的规定。在对局过程中发现任何一个不合规则的局面,必须予以纠正。

  3.任何一枚放置在白格内的棋子都是无效棋子。必须予以纠正。

  4.如果棋手有下列不合规则的行为之一时,对手有权决定是否要求他纠正自己不合规则的行为,或者与此相反,接受他的不合规则的行为。

  4.1 一方连续走两步棋。

  4.2 以违背规则规定的方式移动他的一枚普通棋子或一枚王棋。

  4.3 先触摸了己方的一枚棋子,然后又移动另一枚棋子。

  4.4 悔棋,也就是将刚走完的那枚棋子又放回原处。

  4.5 移动对方的棋子。

  4.6 移动那枚可以吃掉对方棋子的棋子,而没有选择吃子。

  4.7 无缘无故地从棋盘上拿起对方或己方的棋子。

  4.8 吃掉对方棋子的数量多于或少于规则要求的数量。

  4.9 在多重连续吃子的过程中,吃子方的棋手在没有吃掉规定数量棋子的情况下,手就离开了他的棋子,即停止了多重连续吃子的操作,请看第六条第10款规定。

  4.10 在一次未完成的多重连续吃子的过程中,不合规则地拿起一枚棋子。

  4.11 在完成多重连续吃子后,从棋盘上拿走的对方棋子数量少于实际吃掉的数量。

  4.12 在吃子后,将没有跳跃过的对方棋子从棋盘上拿走。

  4.13 在多重连续吃子的过程中,停止拿走对方被吃掉的棋子。

  4.14 在吃子后,从棋盘上拿走一枚或一枚以上己方的棋子。

  4.15 在吃子过程中,一只手走棋时用另一只手拿走被吃掉的棋子。

  5.在对局过程中,如果因偶然因素或意外事故导致棋盘上的局面发生了改变,只要是在同一时间发现,那么局面改变这个事实就不属于犯规。

  6.如果棋手拒绝遵守官方正式的比赛规则,对手有权要求他按规则走棋。

  7.如果一方在对手犯规或拒绝按照官方正式公布的行棋规则走棋后,继续走了一步棋,而没有立即要求对手纠正不合规则的着法,那么这步棋就被视作他已接受了此时的局面,在这种情况下他就失去了要求对手纠正违规着法的机会。

  8.只改正部分或拒绝改正不合乎规则着法的行为将受到处罚。

  第三章 国际跳棋竞赛条例

  第八条计时

  1.比赛时限

  1.1包干制时限:比赛双方每方拥有一个固定的比赛用时,如在固定用时内没有结束比赛,则先到达时限的选手判负。

  1.2菲舍尔制时限:比赛双方每方拥有一个固定的起始用时,之后每走一着棋加相应时间,如果在用时范围内没有结束比赛,则先到达时限的选手判负。

  2.比赛计时

  2.1比赛开始时开动棋钟

  裁判在比赛开始时一旦开动了白方棋手的棋钟,白方棋手就应走出他的第一着棋,并按停己方棋钟,黑方开始计时。接着黑方棋手走出他的第一着棋,按停己方棋钟,白方开始计时。

  2.2开动对方棋钟

  当一名棋手走完一着棋后,按停己方棋钟,对方开始计时。

  2.3 忘记按停棋钟

  每位棋手都有责任使用和管理属于自己的时间,所以如果他在走完一着棋后忘了按停棋钟,只有对方可以提醒。

  2.4 棋钟出现故障

  如果在比赛的过程中,棋钟出现故障无法正常工作,裁判必须立即更换,并调好双方所用时间继续进行比赛。

  2.5棋钟的运行

  如果棋手对棋钟控制信号的运行有任何异议或意见,必须在时限到达之前向裁判提出。否则,裁判将拒绝接受他提出的任何申诉。

  2.6超时

  在没有结束的对局中,一方棋手的棋钟上出现时限已到的提示信号,标志着该棋手超时。超时的棋手将被判负。

  2.7向裁判提出和棋申请的时间

  棋手向裁判提出和棋请求时,他的棋钟必须继续运行。如果他在裁判作出判决前超时,那么在裁判接受他的提和申请的情况下,超时不予计较,否则判负。

  2.8纠正不合规则行为的时间

  裁判用在纠正棋手不合规则行为上的时间由裁判本人掌握,这段时间由违规方选手承担,无论后果如何。

  2.9 行棋和按钟必须用同一只手。

  3.迟到时限

  3.1 迟到计时

  迟到时限一般为1小时。无论迟到者是对局一方还是双方,迟到而未超过时限者,应在对局用时内扣除各自的迟到时间。

  3.2 一方迟到超过赛场规定时间,判其弃权作负。

  3.3 双方迟到超过赛场规定时间,判双方弃权作负。

  4.判断超时:对局双方都可以向裁判提出已方或对方超时,或由裁判员直接确认是否超时。

  5.申诉时限:申诉方应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诉。

  第九条比赛开始

  1.无论双方棋手是否到达比赛现场,裁判须在规定的开赛时间示意比赛正式开始,并开动白方棋手的棋钟;如果黑方棋手缺席,他的棋钟将开始计时。从此刻起,双方棋手都不允许停止他们的棋钟,否则对局将被判负;不得将棋钟放置到棋盘的另一侧;不得私自更改棋钟上显示的时间。如果棋手不是因为自己的过失迟到比赛,裁判可以为他恢复初始时间。

  2.比赛开始时,如果双方棋手都没有到场,那么裁判须开动白方棋手的棋钟。如果有一名棋手到达赛场,裁判须将已消耗的比赛时间平均地分配到双方的棋钟上,然后重新开动白方的棋钟;如果黑方棋手仍然缺席,他的棋钟将被开动。在黑方到达赛场后,裁判开动白方的棋钟。

  3.比赛开始后,如果发现双方棋子的颜色颠倒,比赛必须继续进行,比赛结果不变。

  第十条对局记录

  1.比赛中每名参赛棋手都必须逐着记录每个比赛对局的全部着法。

  2.每步着法的记录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2.1 先写棋子起始格子的号码,再写棋子到达目标格子的号码。

  2.2 对于一步简单的着法,两个号码之间须用连字号“?amp;rdquo;分开。

  2.3 对于吃子的着法,两个号码之间须用“×”分开。

  2.4 对局获胜时用“+”表示。

  2.5 对局和棋时用“=”表示。

  2.6 表示选择会导致相同结果的不同吃子路线时用符号“a.l. (ad libitum)”表示。

  3.对局记录的要求

  3.1 棋手在双方每走完一着棋后,必须立即将着法记录下来,字迹必须清晰可辨。吃子的着法应该在吃子完成后再做记录。

  3.2比赛记录纸必须放在裁判能够看到的位置,以便裁判随时检查棋手已经完成的着数。

  4.对局记录的核实与核对

  在征得对方同意后,棋手可以利用自己的时间与对方的记录进行比较来核对自己的对局记录。

  5.时间恐慌状态下的对局记录

  5.1 时间恐慌

  5.1.1 在包干制的时间模式下,当一名棋手距离电子钟到时信号报警还有不足5分钟时,我们称其陷入“时间恐慌”。

  5.1.2 菲舍尔制的时间模式选手不会进入时间恐慌。

  5.2 陷入时间恐慌的棋手不必继续做比赛记录。裁判可以要求他在比赛结束后再补全所有漏记的着法。

  6.比赛结束后,双方选手都必须在他们的比赛记录纸上记录下各自所用的比赛时间和比赛结果。双方的原始比赛记录纸,在双方签字和进行一些必要的改正后,一并交给裁判。

  第十一条 比赛中断

  1.比赛在正常情况下绝对不能中断

  2.特殊情况下被迫暂时中断比赛

  如果比赛场地由于各种原因不能继续正常进行比赛,暂时中断比赛是必要的。一旦问题得到解决,比赛必须马上恢复进行。

  3.暂时中断比赛的程序

  裁判必须严格遵守下面的封棋程序:

  3.1 裁判必须记录下此刻双方棋盘上的局面并经过双方棋手确认。裁判记录当前局面所用的时间不计入双方棋手的比赛时间。

  3.2 在离开赛场前,非轮走方棋手必须将自己所用的时间记录在他的比赛记录纸上,并交给裁判。

  3.3轮走方棋手经过一段时间的思考后,必须把他的下一步着法暗记在他的比赛记录纸上。

  3.4 裁判须停止双方的棋钟,轮走方棋手必须把自己所用的时间记录在他的比赛记录纸上,并交给裁判。

  3.5 裁判必须将记录下来的封棋局面和双方的比赛记录装入信封密封并妥善保管,至续赛时启封。

  3.6 轮走方棋手暗记下来的封棋着法必须是合乎规则的着法,否则判负。

  4. 封棋续赛的程序

  在封棋续赛开始时,裁判须严格遵守下面的程序:

  4.1 打开密封的信封。

  4.2 把比赛记录纸发还给双方棋手。

  4.3请双方棋手确认封棋时的局面和各方剩余用时。

  4.4 轮走方棋手必须走他在封棋时暗记在记录纸上的着法,按停自己的棋钟,对方开始计时。

  第十二条 终局

  1.被双方棋手确认或被裁判判定的终局都是终局。终局包括胜局与和局。

  2.胜局

  2.1 一方无论出于何种原因认输, 他的对手获胜。

  2.2 一方所有的棋子都被吃光,他的对手获胜。

  2.3 一方所有棋子均被堵住而无法走棋,他的对手获胜。

  2.4 一方被裁判判负或取消比赛资格,他的对手获胜。

  3.和局

  3.1 如果相同局面第三次重复出现,且每次都轮到同一方走棋,对局结果作和。

  3.2 在连续25个回合中,双方只移动过王棋,而没有走动任何一只普通棋子,也没有吃掉任何一子,对局结果作和。

  3.3如果棋盘上出现三只王棋,或两只王棋和一只普通棋子,或一只王棋和两只普通棋子对对方单王棋的局面,双方棋手每人最多再走16步棋,任何一方无法取胜,对局结果作和。

  3.4如果棋盘上出现两只王棋,或一只王棋和一只普通棋子,或一只王棋对对方单王棋的残局,双方棋手每人最多再走5步棋,任何一方无法取胜,对局结果作和。

  3.5 双方都认可的和局。

  3.6 双方都无法战胜对方,对局结果作和。

  4.提和

  每方棋手在走完40着棋以后才可以提和。准备提和的棋手必须用自己棋钟上的时间,并严格执行下面三个程序来完成提和请求:

  a. 走一步棋。

  b. 不附带任何条件地向对手提和。

  c. 开动对方的棋钟。

  在对方接受或拒绝和棋建议之前,一方所提出的和棋建议始终有效。如果对方继续走棋,则表示他拒绝和棋。在对方拒绝和棋建议后,提和的棋手在对方提和以前不能再次提和。

  5.和棋局面的判定

  比赛中如果要证明一个符合规则的和棋局面,须由棋手向裁判提出并由裁判进行审核。

  6.成绩计算

  6.1 胜方得2分。

  6.2 和棋双方各得1分。

  6.3 负方得0分。

  第十三条 棋手的权利与义务

  1.棋手的权利

  1.1了解比赛规程。

  1.2在完全安静的环境中参加比赛。

  1.3本人向裁判提出与他们的比赛有关的任何问题。

  1.4本人或通过中间人致信比赛组委会。

  1.5在不中断比赛的情况下,以书面形式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同时交给裁判长一份复印件,抗议裁判长对棋手作出的制裁或决定。

  1.6在赛场内走动。

  2.棋手的义务

  2.1严格遵守比赛规程和赛场纪律。

  2.2 回答裁判提出的问题,服从裁判的决定。

  2.3 对局完成后整理好棋具,安静离场

  2.4 下完所有的比赛对局。

  第十四条 纪律与处罚

  1.棋手出现下列违反赛场纪律的行为时应当受到处罚

  1.1与裁判以外的任何人说话。

  1.2 使用或查阅能使他对局获益的资料或器具。

  1.3 轮到他走棋时离开棋盘。

  1.4 出于帮助自己思考的目的,触摸棋盘的格子或对棋盘指指点点。

  1.5 对方想棋时,干扰他的思考。

  1.6 干扰正在进行的对局。

  1.7 接受与自己对局有关的建议。

  1.8 分析正在进行的对局。

  1.9 在赛场内分析已经结束的对局。

  1.10 有任何影响比赛顺利进行的行为。

  1.11 未经裁判允许,无故走出赛场。

  1.12 在正在进行的对局旁逗留一段时间。

  1.13 携带或使用电子装置影响正在进行的比赛。

  2.对违反赛场纪律行为的处罚

  2.1 裁判必须对所有违反赛场纪律的行为给予制裁或处罚。

  2.2 处罚的种类包括

  a. 口头提醒。

  b. 口头警告,并向外界公开。

  c. 对局判负(包括双方判负)。

  d. 取消比赛资格。

  2.3 裁判根据棋手违反赛场纪律的严重程度来决定给予棋手何种处罚。

  2.4棋手在同一局中被口头警告两次,当局判负。

  2.5取消选手比赛资格必须报裁判长同意。

  3.棋手出现以下违反技术规定和要求的行为而拒绝改正时应当受到处罚

  3.1 出现不合规则着法后拒绝进行改正或不完全改正。

  3.2 比赛中拒绝进行对局记录

  3.3 比赛结束后拒绝在成绩单上签字

  3.4 私自调整比赛用时,而导致比赛用时无法恢复

  3.5 私自停止棋钟的运行

  4.违反行棋等技术规定而又拒绝改正的棋手应直接判当局负。

  5.严重违反比赛纪律和不服从裁判的棋手,裁判长有权将其驱逐出赛场。

  第十五条 裁判

  1.裁判的职责和任务

  1.1 裁判的职责是确保赛场内每个人都遵守比赛规则和条例。裁判的任务是管理和负责比赛的顺利进行。

  1.2 裁判的作用不仅限于比赛期间,还包括比赛前和比赛后。不仅限于对局期间,还包括对局前和对局后。

  1.3 裁判有权力干预和制止任何冲突,即使没有运动员提出指控。但是,这个干预的权力不包含处理规则第七条第4款和第八条第2款2.3涉及的两种情况的权限。

  2.裁判的作用是执行《中国国际跳棋竞赛规则》中制定的规则和条例,包括以下内容。

  2.1 通过比赛组织者,在比赛开始前制订出本次比赛的比赛规程。

  2.2 从专门制定的竞赛规程中删除任何与《中国国际跳棋竞赛规则》不一致或矛盾的条款。

  2.3 在比赛开始前或抽签前半个小时拿到参加本次比赛棋手以及称号拥有者和替补选手的名单,名单须由比赛组织者签字确认。

  2.4 有一个专门用于发布正式比赛信息的布告板。

  2.5 保证本次比赛的规程或细则始终公布在布告板上。

  2.6 佩带一个醒目的可以显示裁判身份的标志。(例如,一枚徽章)

  2.7 始终有一个可以随时协助他执行裁判决定的助手。

  2.8开动比赛棋钟或向棋手发出开动棋钟的指令。

  2.9是唯一可以停止棋钟或发出停止棋钟命令的人。

  2.10在比赛期间定期监督和检查棋钟是否处于正常的运行状况。

  2.11检查棋手是否做比赛记录。

  2.12尽最大努力解决比赛中出现的任何争执。

  2.13对超过迟到时限后到场的棋手裁决判负。

  2.14对比赛规程中有异议的条款必须能向棋手作出合理的解释。

  2.15对比赛规程中没有包括的问题作出裁决。

  2.16比赛结束后收集所有对局的比赛记录。

  2.17确保比赛成绩表能够及时得到更新。

  2.18负责比赛棋手的编排,无论是使用电脑还是进行人工操作。

  2.19监督每轮比赛棋手配对结果的公布。

  2.20指导封棋程序。

  2.21比赛结束后宣布比赛的最后成绩。

  2.22提出自己对改进未来比赛状况的建议。

  2.23随时了解提出这些要求和建议后的反馈意见。

  第十六条 申诉与仲裁

  1 .申诉

  对裁判的判决不服,可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

  2 .仲裁:

  比赛期间,有异议的一方可将双方不能解决的争议交至仲裁机构,并由仲裁机构做出决定。由仲裁机构做出的决定为最终决定,当事人必须予以执行。

  仲裁机构是指依竞赛组织规则而设立的仲裁委员会,通常由三人或以上的单数组成。担任仲裁委员会的委员应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公正性。仲裁委员会可设仲裁主任一人(作为召集人),仲裁委员若干,其成员之间完全平等,每人只有一票的权力。仲裁委员会应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最终决定,并及时向争议的双方通报仲裁决定。

  提出请求仲裁的一方,应书面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同时交纳足额的申诉费。

  仲裁委员会应充分听取争议双方的意见,并且在当事人退出会议厅之后,本着中立的原则和实事求是的态度,公正地做出仲裁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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