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高考少数民族考生加分政策
2017年高考少数民族考生加分政策
2017年高考改革对高中教育的影响带来很大变化,其中改革包括了取消少数民族考生加分项目。那么2017高考少数民族哪里不加分?以下是学习啦小编整理了2017年高考少数民族考生加分政策,希望你喜欢。
2017年高考考生加分政策
近期,教育部发布《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其中新增一项规定,在2017年全国高校招生中,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获得5A级青年志愿者的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目前,北京、湖北、山东、重庆、新疆、内蒙古、宁夏等7个省市自治区也相继出台了2017年高考招生政策及照顾政策。
北京市《2017年高考照顾加分政策规定》提出,北京市今年高招少数民族加分政策整体缩紧,加分范围仅限于“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在高中阶段转学到本市就读的少数民族考生”,此项加分政策只适用于市属高校录取,考生可加5分。 据了解,往年高考加分考生中少数民族考生占比很高,今年政策调整后,今年此类加分考生数量可能会大幅减少。东城区高招办统计数据显示,去年该区少数民族考生有541人,今年高招只有1名考生申请少数民族加分,目前尚在审核阶段。
湖北省的政策指出,今年高考招生取消农村独生女加分项目,它是湖北省省目前唯一的地方性高考加分项目。据了解,该项目已有9年的历史,2016年湖北农村独生女加分政策分值降低,从原来的10分调整为5分,2017年则直接取消了这一项目。
今年为高考加分“瘦身”的不只是北京、湖北。据了解,今年新疆将取消双语班考生普遍性照顾的50分加分政策;山东将取消分值为5分的少数民族考生加分项目;重庆市今年三峡库区搬迁移民和农村独生女 两项照顾政策将取消。内蒙古自治区则规定,在2017年高考加分中,少数民族加分这一项可以与其他加分项目的分值累加,但2018年起所有考生的高考加分不再累加。此外,宁夏2017年高考加分政策与去年保持一致。
2017河北高考加分新政
国家确定的高考优惠加分项目
第一类:
2014年12月31日前已经获得下列加分资格的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可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2018年起全部取消。
①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重大国际体育比赛集体或个人项目前六名,全国性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前六名的。
②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且在报考当年经省教育厅专项资格认定合格的。
③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的。
④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奖项的。
第二类:
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可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基础上增加分值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①少数民族自治县的少数民族考生增加10分。
②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增加10分。
③烈士子女增加20分。
④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增加10分。
⑤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增加20分。
我省确定的优惠加分项目
具有河北省户籍的农村独生子女考生增加10分,加分范围只适用于我省高校省内招生,可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基础上增加分值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符合多项条件时这样算
高考优惠加分最高分值为20分。对于同时符合多种加分条件的考生,投档时,报考省外院校的使用国家加分最高一项,报考河北省院校的使用国家加分与省内加分最高一项。具备加分资格的考生,我省按照加分后的分数投档,录取时是否考虑加分因素,由招生院校按有关规定执行。
多级公示后方予认可
符合国家和我省优惠加分政策的考生,须按照《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优惠加分考生资格审查和公示办法(暂行)》(冀招委普﹝2015﹞4号)等相关要求,经本人在规定时间内申报,有关部门审核,多级公示后方予认可。未经公示的考生及其加分项目、分值不得计入投档成绩并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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