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城市网约车新政细则要求
11月1日,网约车新政迎来实施之日。那么网约车新政实施的城市有哪些?各地城市网约车新政都有什么具体细则要求呢?各地城市实施网约车新政会有什么影响呢?一起来看看吧。
网约车新政实施
11月1日,由交通运输部、工信部等七部委联合发布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正式实施,而这也是我国首部施行的网约车管理办法。《暂行办法》将网约车这种具有创新意义的事物纳入出租汽车管理范围,从国家法规层面首次明确了网约车的合法地位。
根据网约车新政规定,私家车转为网约车需要满足以下基本条件:7座及以下乘用车;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车辆技术性能符合运营安全相关标准要求。同时,网约车行驶里程达到60万千米时强制报废;行驶里程未达到60万千米但使用年限达到8年时,退出网约车经营。
规定对网约车驾驶员也明确如下要求:取得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无暴力犯罪记录;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网约车新政实施城市及细则要求
地方网约车细则让众多网约车失去合法资格
交通部发布的《暂行办法》仅对网约车车辆和司机作出了相对宏观的规范。其中,车辆方面,《暂行办法》要求以下条件:7座及以下乘用车, 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车辆技术性能符合运营安全相关标准要求。 车辆所有人或者网约车平台公司申请后,由服务所在地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发放《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司机方面,《暂行办法》要求以下条件:取得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无暴力犯罪记录; 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驾驶员或者网约车平台公司申请后,由服务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为符合条件且考核合格的驾驶员,发放《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
北京、上海、深圳等地纷纷发布了网约车细则的征求意见稿,对车辆和司机作出了更明确的规范,其中对车牌、司机户籍以及对车身、排量的要求无疑提高了网约车的门槛,据此前媒体的统计,北京、上海等地众多网约车司机都不符合资格。
目前,各地已经完成了征求意见的阶段,虽然对户籍、车辆的要求引发很多争议,但业界普遍预计正式细则与征求意见稿空难发生较大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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