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自查报告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自查报告
根据《关于对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的通知》(攀廉办〔2015〕4号)要求,对照《2015年度党政领导班子及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考核操作细则》,认真梳理一年来开展的各项工作,现将201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自查报告如下。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自查报告
一、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深入开展纪律教育活动
中心党组对党员、干部的政治纪律教育实现了经常化、制度化。通过对《党章》、《宪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增强了党员干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通过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专业法规制度的学习运用,逐步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促进了住房公积金的规范性管理;通过领导班子会、中心组(扩大)理论学习会、定期上廉政党课等形式,及时传达学习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部署,为实现和谐社会、科学发展统一思想、统一行动。
二、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十项规定”
(一)调查研究讲求实效
中心党组根据管理工作需要确定专题调研项目,如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公积金管理信息化建设、个贷模式改革探索等,充分调动中心各部门(办事处)积极性和主动性,力求摸清情况、总结借鉴他人的先进经验,以调研促工作。
(二)少开会、开短会
为了提高会议效率,分管部门精心准备会议内容,严格控制会议时间。中心认真开好每月一次的主任办公会、中心组学习会,及时传达学习上级工作部署和要求,及时沟通交流工作开展情况、解决实际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坚持定期开个贷审批会,及时发放职工个人住房贷款,支持缴存职工早圆安居梦。
(三)精简文件简报
一是中心要求文件简报撰写人员不断提高自己发现热点亮点能力、分析总结能力和文件、简报写作能力,草拟的文件简报要求实事求是,杜绝穿衣戴帽、兜圈子、假大空。今年中心上报市委、市政府的信息均提前超额完成了任务(市委信息任务20分,1-9月已完成48分;市政府政务信息任务25分,1-10月已完成32分)。
二是加快建设中心OA办公系统。中心租用攀枝花移动云平台OA系统正在抓紧推进,督促服务方完善办公软件模块,加快县(区)办事处、政务中心(资金部)和中心机关的光纤铺设和设备调试,年底前可投入使用。OA系统启用后,将基本实现无纸化办公,中心的纸质印刷文件将大大减少,相关办公耗材也会节约很多,办公效率会明显提高。
(四)竭尽所能帮扶困难群众
一是中心3名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按市委、市政府、市总工会安排每人对口帮扶3户困难群众,1名退二线的干部帮扶2户困难群众;二是科级以下干部采取多帮一形式对大龙潭乡立柯村5户困难群众进行对口帮扶;三是中心党组成员多次赴立柯村调研,同村两委、乡政府共商立柯村扶贫解困大计,制定了三年帮扶工作规划,签订了年度帮扶工作协议书;四是派出一名年轻科级干部到同德镇党委和下属某村党支部挂职,协助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五是中心关工委把关心下一代工作与帮扶工作挂钩,打破关心单位内部职工子女、青年职工成长的局限,把帮扶群众的在校子女也纳入关心下一代工作范畴,赠送他们图书、学习用品等。今年中心干部职工帮扶困难群众的资金已达9000余元。
(五)不断加强和改进公积金服务
1.大力推进12329公积金服务热线建设工作。中心本着建设投资少、科学实用、便于管理的原则,决定采取租赁坐席方式建设本市住房公积金12329服务平台。一是积极向市财政申请坐席租赁专项经费,得到了财政资金的大力支持;二是严格按政府采购规定办理租赁费单一来源采购手续;三是督促、协助合作方抓紧平台网络建设和话务员招聘、培训等相关工作,力争年底前投入正常运行;四是做好热线服务平台启用前的宣传工作。
2.狠抓窗口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三区两县、政务中心公积金窗口、信贷部等服务网点均按限时办结制等要求,不断提高公积金缴存、提取、转移、贷款等工作效率,努力让办事群众少跑路、少等待。
3.认真做好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试点工作。加强贷后监管,坚持每季度协调组织市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到所有试点项目进行贷后检查并形成书面报告,报省住建厅和市公积金管委会成员单位。截止11月末,已按期收回攀煤清香坪小区等6个项目本金54320万元,现有项目贷款余额42260万元,按合同约定累计收回17个试点项目到期贷款利息7718万元,未发生一笔逾期贷款,为“贷得出,用得好,收得回”开了一个好头,实现了住房公积金闲置资金的良性循环,试点工作得到了国家住建部、四川省住建厅的充分肯定。
(六)规范考察学习活动
1.外出考察先报批方案。为了学习其他市州中心的先进经验,本中心报请分管市长同意,邀请市人大、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和公积金中心组成联合考察组于9月中旬赴成都、德阳、绵阳三市四个公积金中心开展了一次考察学习活动,为我市个人住房贷款模式改革、公积金中心分类改革等工作获得很多借鉴经验,受益匪浅。
2.外出学习培训有文件或通知。对上级部门组织的业务学习和培训,中心要求必须有正式文件或通知;同时,经班子成员商议后认为有必要参加的,才会安排职工外出培训。
(七)规范请假销假手续
中心主要领导出差须报请分管市长、市长和市委书记批准;中心副县级领导干部和一般干部职工出差,一律经中心主要领导批准。中心制定下发了《职工请假销假暂行办法》(攀住金〔2015〕23号),明确了干部职工请假、销假审批办理程序,切实加强劳动纪律管理。
(八)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
1.严格管理公务用车。一是严格公务用车编制管理,本中心无编外用车;二是更新车辆严格按报废、采购规定办理;三是坚持公务用车派车制度,严禁公车私用;四是实行准驾审批制度,未经单位同意干部职工不得驾驶公车,副县级以上干部无私自驾驶公车现象;五是严格公务车辆停放管理,确保车辆停放安全。
2.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工作。中心从规范公务接待,节约经费开支的角度,参照市接待办和其他地方的规定,结合实际草拟了《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有效控制了公务接待支出。今年公务接待开支比与上年同期减少了很多。
3、规范使用公务卡。中心加强财务管理,设备、物资采购严格按政府采购要求办,能转账支付、能使用公务卡结算的不允许采取现金支付方式。1-11月,零星办公用品采购、公务接待等工作使用公务卡金额为:87180.20元,与上年相比有较大增长。
4、严格执行上级规定,无发放购物卡、提货卡现象。
三、加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深入开展“三大主题”教育活动
(一)深化“三大主题”教育活动
深化“思想大解放,作风大转变,工作大落实”主题教育活动(简称:“三大主题”教育活动),狠抓党员干部作风建设,不断提高党员干部职工的综合素质和能力。重点组织开展好第三、第四阶段的活动,使党员干部职工干事有激情、做事有思路、推进有举措、落实有效率、工作有实效,促进中心党风政风行风进一步好转,工作效率显著提升,群众满意度不断提高。
(二)推出便民措施,为缴存职工圆安居梦助力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结合主题教育活动征集到的意见建议,推出了《关于开展“三大主题教育”活动落实便民措施的通知》(攀住金〔2015〕14号),使住房公积金惠民政策进一步落到实处。一是加强宣传,提高公积金惠民政策知晓率。二是按人性化和与时俱进的要求调整了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规定。三是简化提取还贷手续,延长提取时限。四是精打细算为职工购房降低成本。
四、贯彻落实《廉政准则》常抓不懈,深入治理党员领导干部在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是贯彻执行《廉政准则》常态化。规范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保持党的纯洁性和先进性。二是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心党组在年初与各部门(办事处)签订了《管理中心2015年度反腐倡廉建设责任书》,并进行了严格考核。三是深入开展廉洁自律教育活动,扎实推进廉政风险防范管理。针对2012年梳理出的廉政风险点,中心各部门(办事处)认真落实中心制定的防范措施,实现了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安全、高效运行,没有出现廉政风险。四是党组成员带头讲廉政党课,提高了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意识。
五、全面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管理效益再上新台阶
(一)2015年归集公积金约15亿元以上,公积金余额将突破65亿元,超额完成省、市下达目标任务。
(二)2015年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发放将首次突破10亿元,贷款余额将突破25亿元,大大超额完成省、市下达的目标任务。
(三)2015年住建部没有批准新的项目贷款计划。目前项目贷款余额为4.226亿元。
(四)增值收益创历史最好水平。2015年,全市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将首次突破1亿元大关,创历史最好水平。
六、狠抓纠风工作,加大住房公积金监管力度
(一)切实加强贷款风险管理
个人贷款要求借款人提供充分足额抵押担保。加强个人逾期贷款的日常催收,协调银行、担保公司和本部门人员及时建立贷款逾期台账进行催收,促进贷后管理水平的提升,全年逾期率控制在0.02%范围内,全面完成市政府下达逾期率小于0.15%、省住建厅下达个人贷款逾期率小于0.3%的目标任务。
(二)加强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个贷监管,确保公积金资金安全完整
对重点欠缴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及时催缴,对未达到最低缴存标准的单位督促其进行整改。通过现场核查、网上查询等多种方式,加强对贷款申请资料和提取资料的真实性审查,严防虚假交易使用住房公积金的行为。
(三)加强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试点项目资金管理
1.加强贷后检查,及时发现并研究解决试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中心严格按照国家住建部、省住建厅和相关部门的要求,对试点工作进行全程监管。一是部门联动,全程参与。市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充分履行职能职责,每季度开展一次贷后检查。二是把握监管重点。重点监督试点项目工程质量和进度,贷款资金使用,销售收入和租金回收,还款资金准备等重点环节,督促规范借款人行为,确保保障性住房工程进度和质量,确保销售收入优先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三是形成季度《贷后检查报告》,上报省住建厅和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
2.狠抓“四落实”措施,确保贷款资金安全。一是落实借款人足额抵押措施。二是落实市、县(区)财政兜底还款措施。三是落实资金封闭管理规定。四是落实受托银行的催款责任。
七、“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等决策制度落实情况
(一)重大决策不搞一言堂
中心党组充分发扬民主,重大决策事项必须事前充分听取群众意见,经中层以上干部认真讨论,再经党组会集体研究议定。如中心正在推进的个贷模式改革,中心先组织联合考察组赴成都、德阳、绵阳三市四个公积金中心进行全面考察学习后形成初步意见;中心主任办公会经过几次集体讨论,分别征求职工意见建议,征求受托银行、部分房地产开发商和担保公司意见建议,形成较为成熟的建议方案后报市公积金管委会审议。
(二)重要干部任免严格按组织程序办事
一是按市委组织部安排推荐了名正县级后备干部人选;二是按市委组织部要求推荐潜力型和培养型年轻干部人选各3人;三是因干部年龄原因,需推荐综合部部长继任人选。中心党组从组织干部职工进行民主推荐、分别征求群众意见、向市委组织部报告沟通、拟任人选公示、上报市委组织部拟任免文件,待市委组织部审批同意后再进行任免。
(三)进一步加强大额度资金使用的决策管理
个人贷款的发放需经中心贷审会集体讨论通过;大额度的管理费用开支需经中心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并报请市政府、市财政批准;年度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需经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审议通过并报市政府批准后方可实施。
八、狠抓政风行风建设,切实加强和改进公积金服务
(一)积极开展文明示范窗口建设
在前期已实现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转移“一站式”服务, 各县(区)办事处实现个人贷款本地初审的情况下,中心今年着力探索个人住房贷款模式改革工作,目的是为了降低职工贷款成本,提高办事效率。正在筹建的个人住房贷款服务大厅,将引入相关受托银行、担保公司等,进一步完善业务系统功能,真正实现个贷“一站式”服务。
中心资金部、信贷部、资产保全部积极参加市文明示范窗口创建工作,热情接待群众来人、来电咨询,认真做好公积金政策宣传。在受理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等业务过程中,坚持以人为本、优质服务原则,按主办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和服务承诺制的有关要求办事。
(二)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1.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针对唐太军代表提出的《关于扩大公积金缴存范围推进西区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建议》,通过与唐太军代表的沟通交流,中心于2015年5月27日以《对市九届人大二次会议14号建议的答复》(攀住金〔2015〕22号)向唐太军代表作了正式回复,得到了其“满意”认可,及时将回复意见报送市人大和目标督查办。
2.积极协助市住建局办理政协委员提案一个。
(三)认真做好党务、政务公开工作
一是内部公开。将中心年度党务、政务工作目标向职工公开,让全体干部职工明确工作目标,按照分工、职责向中心的总体目标努力,各自有序地干好本职工作。二是向社会公开。及时将党务、政务工作在中心网站上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三是及时报送党务、政务信息,让市委市政府及时了解本中心工作动态。
(四)积极参加政风行风建设
一是按市效能办安排到市电台做了一期《效能热线》直播节目,对缴存职工关心的问题进行了逐一解答;二是到市有线电视台做了一期《焦点对话》节目,对公积金相关政策做了解答宣传;三是及时回复市长信箱信件50余封,回复12345市民热线转来信件近10封;四是积极查办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案(事)件。按照监察部等四部委的文件精神,严格执行住房公积金缴存“控高保低”政策,于7月底前对超过当年最高月缴存金额1424元的职工进行了纠正,对达不到最低缴存额57元的职工进行了补缴。对因把关不严、失职渎职甚至徇私舞弊造成住房公积金被骗取骗贷的,我中心将依照相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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