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和包装标识规定
产品和包装标识规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产品包装有关问题,在一些法律中作出过规定。那么对产品包装标识有哪些规定呢?下面是学习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产品和包装标识规定。欢迎阅读!
产品和包装标识规定
一、《GB5296.2-2008 消费品使用说明 第2 部分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规定,产品销售包装上应标注的内容:
1、产品名称
产品包装上应标注名称且与产品上标注一致。
2、产品型号
产品包装上应标注型号且与产品上一致。
3、色别指示
产品包装上应标明产品的色别指示。
4、包装外形尺寸、产品毛重
大型产品的包装上应标明产品包装箱的外形尺寸、产品毛重等。
注:大型产品如洗衣机、空调器、电冰箱等。 5、储运标志
运输、储存中有特殊要求的产品应标注图形标志,并符合GB/T191的规定。
6、包装开启指示
包装开启有特殊要求的产品,应标注包装开启指示。
7、制造商的名称和地址
国内生产并在国内销售的产品上应标明产品制造商依法登记注册的名称和地址。 进口产品可以不标注原制造商的名称,但应标注原产地(国家和地区)以及代理商或进口商或销售商在中国依法登记注册的名称和地址。
8、生产许可证编号
实行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应在包装上标注有效的生产许可证编号。
二、能源效率要求:
凡列入《目录》的产品,应当在产品或者产品最小包装的明显部位标注统一的能源效率标识。
三、电子信息产品
1、电子信息产品生产者、进口者应当在其生产或进口的电子信息产品包装物上,按GB18455要求标识包装材料代号;
2、由于体积和外表面的限制不能标注的,应当在产品说明书中注明。
3、包装物材料名称标识。
3.1 常用包装回收标志
3.2 塑料包装回收标志
3.2.1 常用塑料代号和缩略语
一般塑料包装回收标志的标示示例|(图1)
3.2.2 可生物降解塑料包装回收标志
当用于包装的可生物降解塑料不包括在GB/T16288-2008附录A之内,其回收标志见下图。
可生物降解塑料标志中的代号“00”表示“可生物降解”,缩略语××××的表示方法见“GB/T1844.1。当需要表达材料的生物降解技术条件时,可以在标志的下方或左右两侧标注简要的文字说明。
3.2.3 复合包装材料的回收标志
复合包装材料的回收标志按下表给出的包装回收标志标示主要材料。主要材料是指能量回收中有效热量值最高的一种材料。当主要材料是塑料时,按4.2标示。
产品包装有关法规
许多国家行政管理部门对产品包装都专门颁发过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例如:1997年5月8日国务院令第216号发布,后根据2001年11月2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农药管理条例〉的决定》修订的《农药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农药产品包装必须贴有标签或者附具说明书。标签应当紧贴或者印制在农药包装物上。标签或者说明书上应当注明农药名称、企业名称、产品批号和农药登记证号或者农药临时登记证号、农药生产许可证号或者农药生产批准文件号以及农药的有效成份、含量、重量、产品性能、毒性、用途、使用技术、使用方法、生产日期、有效期和注意事项等;农药分装的,还应当注明分装单位。”
再如,2001年6月20日国务院令第308号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明确规定:“母乳代用品产品包装标签应当在显著位置标明母乳喂养的优越性。”
又如,2006年9月30日经农业部第2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办法》的第二章,专门讲“农产品包装”。规定“农产品包装应当符合农产品储藏、运输、销售及保障安全的要求,便于拆卸和搬运。”“包装农产品的材料和使用的保鲜剂、防腐剂、添加剂等物质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技术规范要求。” 以及对不符合规定的处理、处罚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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