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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学术论文格式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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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学术论文格式模板

  学术可以理解为治学、做学问的艺术或方法。这是学习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大学学术论文格式模板,仅供参考!

  大学学术论文格式模板篇一

  现代大学学术自由简论

  摘要:基于认识论、政治和道德三个方面论证学术自由的合理性,并分别阐释了学术自由的赋予对于学校的蓬勃发展、教师的学术追求及学生的生命成长所具有的积极意义。当前学术自由正面临着严重的威胁,充分实现大学的学术责任,重申学术自由存在的合理性及重要性就显得尤为必要。

  关键词:学术自由;大学胸怀;学术责任

  中图分类号:G64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0079(2014)17-0004-02

  原斯坦福大学校长肯尼迪在《学术责任》一书中指出:“学术自由是指学者和他们的机构团体独立于政治干涉。正是学术界――而不是美国生活其它的领域――维护这样的权力,即异端思想和非常规的行为应该受到特别的保护。”[1]这表明,学术自由被认为是学者及高等教育机构的一项特权,以保证其思想和学术见解的自由表达。《国际教育百科全书》中将学术自由解释为“不受妨碍地追求真理的权利”,这个权利“既适用于高等教育机构,也适用于这些机构里从事学术工作的人员”。[2]据此笔者认为,学术自由是高等教育机构及其内部从事学术工作的人员,为了追求真理,并忠实于真理,而所要求被赋予的一项特权。学术自由权利的赋予,保证了学者对真理的探索,对知识的求真,对客观事实的忠诚。

  一、学术自由的合理性

  “学术自由的合理性至少基于三个支点:认识的、政治的、道德的。”[3]其中,最主要的应该是基于认识方面的。大学是一个追求真理的地方,为了求得知识的正确与准确,社会必须赋予学者们以学术自由的特权。如果希望大学能够尽可能的探求真知、有所发现,就不能用传统的观念对学者们加以约束,因为这将阻碍他们创造性思维的开发。作为探求真理和获得新知识的主要场所,大学被社会所需要。事实上,学术自由的基本理由完全是出于服务社会的目的。

  “在对真理的不懈追求中,教授的武器不仅有学术自由,而且还有公民自由。”[3]公民自由源自于政治原则,“人们将自由视为美好的政治制度之基本原则”。[4]对于学者来说,只有享有言论和写作自由的权利,他们才能发展新的思想,阐释新的观念,才能进行思想的交汇与创新。学者间自由的表达,思想的交汇,实际上是点燃创新性思维的火花。另外,如果没有言论自由,大学连开展聘任最具有创造力的学者的工作都将受阻,这将危及到大学对社会作出最具特色的贡献。

  学术自由的合理性论证最后是出于道德方面的。大学作为探索真理和发现新知的主要机构,被社会所需要,用来拓宽知识视野,“并作为了解世界和利用它的资源改进人类生活条件的手段。”[3]学术自由的赋予并不是为了其主体自我服务的需要,而是为了其主体所承担的学术责任的实现。对于学者来说,追求真理不仅是因为它在认识和政治方面的价值,而且也源自于个人的道德责任感。探索真理,忠实于客观事实,按照逻辑推理来看,学者们就需要尽可能广泛的学术自由。学术自由的赋予,保证了学者们在探索真理的过程中能够遵循自己的良心,仅需要服从的只是真理的标准。尽管如此,学术自由应当有一定的限度,学者在享有学术自由的同时也应恪守其道德底线。

  二、学术自由,有容乃大

  大学之大,非大楼之大,而在于其博大的胸怀,可纳百川,兼容并包,所谓“海纳百川,有容乃大”之蓬勃气势。现代大学只有坚持学术自由、兼容并包、百家争鸣等原则,才能称得上是真正意义上的“大学”。

  大学将致力于追求真理之事业的人们联合在一起,共同为真理而奋斗。在这里,思想的交汇,需要大学具有“海阔任鱼跃,天高任鸟飞”的包容胸怀。大学所需要的,不是学者们思想的沉默,不是学术观念一致的同意,而应是一种学者间“辩论的文明”。“正如一位权威人士所说,学说的冲突不是灾难,而是机会。”[3]即便是那些看起来最离经叛道的观点,大学也应保持一种倾向,不仅对那些与自己目标截然相反的观点宽容,更需要吸纳。“大学所必须提供的是一切理性探究所必要的先决条件,即非党派控制的论坛,对立面可以在这个论坛上相互进行接触,根据共同赞成的论据和逻辑原则来探讨相互之间的异同”。[3]大学为学者们创造了一个学术争鸣的场所,不计任何风险的去追逐真理,让高超的学术和非凡的才智成为大学的惟一决定因素。换句话说,“一个智力非凡的人已经表现出了一种学术上的才能,并且已经在用一种合乎规范的方式工作,那么,即便他的学术工作在旨趣上与一般的路数背道而驰,”[5]而大学如果拒绝接受这样的学者,那将与大学的理念相违背。

  学术自由是大学发展的关键所在,是展示大学蓬勃生命力的精髓所在。只有坚持学术自由,百家争鸣,才能彰显出现代大学精神。现代大学应努力营造一种宽容、宽松、宽厚的和谐氛围,在铸造群体基本核心价值观的同时,尊重个体的自我发展。

  三、教师与学术自由

  “大学是一个由学者和学生组成的,致力于寻求真理之事业的共同体。”[5]在大学里,教师应以传播真理为己任,同时要求教师应忠实于高深学问,这就使得教师必须拥有尽可能广泛的学术自由。布鲁贝克的观点为:从授课科目的确定,到科学研究项目的选择,最终到自己关于真理结论的得出,教师都应享有其绝对的教学自由。[3]

  教学自由应成为大学里那些在掌握高深学问的技术方面受过训练的人所享有的一项特权,它的赋予使得教师有勇气迎接真理的挑战,并能够摆脱理智障碍和理智保留,使得大学可以“横眉冷对大学内外一切试图剥夺这项自由的人。”[5]科学研究和教学是大学里的基本活动,亦是大学需完成的重要任务,国家和社会应该保证教师拥有独立开展科学研究和教学的权利。

  同时应该强调的是,教师需要为自己所选择的行为负责。大学教师行使着培养人的责任,承载着服务社会的使命,担负着对知识真理的绝对求真,以及作为人所拥有的道德感,这些使得大学教师在享有学术自由的同时也肩负着一定的学术责任。唐纳德・肯尼迪在《学术责任》一书中详细阐述了大学教师肩上所应承担的学术责任,其中包括培养的责任、教学的责任、指导的责任、服务的责任、研究发现的责任、学术成果发表的责任等。[1]只有大学教师真正承担起其学术责任和使命,大学的核心价值观才能得以坚守。

  四、学生与学术自由

  从原则上讲,大学生应当享有充分的学习自由,他们已然不是高中生,而是高等学府中的一份子,是未来真理之事业的学者和研究者。布鲁贝克认为他们应享有选择学什么的自由,决定什么时间学习和怎样学习的自由,以及形成自己独立思想的自由。[3]但是在不断追逐真理道路上,学生还仅仅是初学者,他们还未成熟到不需要教师的引导――对于掌握高深学问的技术还不够成熟,属于不够成熟的学者,还不能完全的独立自主,把握自己的命运。故在学生不断发展自己独立思考的方法和习惯的过程中,他们的学术自由充分体现在教师的教学自由中。[3]

  在教学活动中,要体现学生的主体性地位,学生必须享有一定的学术自由。只有学生享有一定的学术自由,师生之间才能形成一种积极健康的师生关系。由于享有学习的自由,学生可以有选择地聆听不同的观点和看法并最终形成自己的见解,可以自由表达自己的思考,甚至可以提出与教师针锋相对的观点而不必担心因此受到惩罚。学生拥有学术自由,是师生间进行真正交往的关键所在。因为这意味着,师生之间在人格上是平等的,这使得双方可以真正敞开心扉,允许对方进入自己的世界并能进入对方的世界,心灵间的真正沟通才可能发生。学术自由保证了教师与学生的交往所需服从的仅是真理的标准,而非所谓的权威。

  五、学术自由与学术责任

  “与学术自由互为补充和对应的是学术责任,”[1]学术自由和学术责任通常被视为是一个硬币的两面。这意味着,没有绝对的毫无限制的自由,学术自由与学术责任同时存在于现实中。学术自由的确立建立在自动进步的理念上,即为了真理的广泛传播,为了促进知识的进步和发展,学术自由理应是大学所诉求的。应该强调的是,学术自由必须依附于学术责任而存在,如果没有学术责任的回应,所谓的学术自由也只能是一个徒有其表的空壳。现代社会要求大学走出象牙塔,积极承担起为社会服务的责任,要求学者在享有学术自由的同时肩负起其学术使命。对此,哈佛大学第25任校长德里克・博克认为:大学有责任、有义务服务于社会,但前提是必须做到:维护学术自由权;维持高学术水平;保证学术事业不受外界干涉;保证受大学影响的个人权利;合法利益不遭受损害;满足从充满活力的大学所提供的知识服务中获益的那些人的需要。[6]

  学术自由体现出大学蓬勃向上的生命朝气,是大学生命的真谛所在。布鲁贝克的观点为:任何破坏学术自由权利的活动,完全可以认为是在摧毁高等教育的权利,“大概没有任何打击比压制学术自由更直接指向高等教育的要害了。我们必须不惜一切代价防止这种威胁,学术自由是学术界的要塞,永远不能放弃。”[3]社会只有慷慨地赋予大学以学术自由,才能保证大学更好地实现其学术责任。

  当前,尽管学术自由的原则已被广泛接受,但现代大学的学术自由正面临着严重的威胁,“这些危险是大学教学人员和大学外部世界之间形成较为密切的接触和联系所直接造成的结果。”[6]在这种形势下,“大学所能做的,只是努力使学者们免受大学自己造成的人为限制的约束。”[6]相较于学术组织外部的强制,大学内部管理权力的某些不当强制更为严重的威胁着大学的生命。这就要求大学在学术效率与学术自由的价值选择上进行更好的权衡,对学者和知识多一些尊重。当然,学者们在享有学术自由的同时,也应该谨记自身所肩负的学术责任,为自己所选择的行为负责。

  参考文献:

  [1]唐纳德・肯尼迪.学术责任[M].北京:新华出版社,2002.

  [2]国际教育百科全书(1)[M].贵阳:贵州教育出版社,1990:13.

  [3]约翰・布鲁贝克.高等教育哲学[M].杭州:浙江教育出版社,1998.

  [4]布鲁诺・莱奥尼.自由与法律[M].长春:吉林大学出版社,

  2004:41,48.

  [5](德)卡尔・雅斯贝尔斯.大学之理念[M].邱立波,译.上海:世纪出版集团上海人民出版社,2007.

  [6]德里克・博克.走出象牙塔――现代大学的社会责任[M].徐小洲,陈军,译.杭州:浙江教育出版社,2001:51.

  大学学术论文格式模板篇二

  浅析高校学术民主管理

  摘 要:受高度集权化管理模式以及精英主义教育观的影响,我国高校以前仅仅是定向定额定岗位地完成国家分配的任务,改革开放以来,高校作为学术活动的中心,要为国家培养输送更多人才,而现在高校是科层制高度集权化管理,高校的学术民主管理权利虽有初步发展,但是权利十分微弱,只是行政管理的服从,而没有自己的发言权。

  关键词:民主;高校学术管理;学术民主管理

  中图分类号:G4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4)06-0160-02

  一、高校学术管理的两种方式及关系

  高校学术管理是指高校依据学术事务的特点及学术发展的规律,集中整合学校的各种能量,对学术事务及学术活动的管理、调控与规范,从而促进学术目标实现的过程,主要包括学术行政管理和学术民主管理。学术行政管理是指行政管理机构和行政管理人员依据一定的规章制度管理学术事务,几乎涉及所有学术事务的管理,负责学术事务与活动的决策和组织实施;学术民主管理是教授等主体依据学术发展规律来管理学术事务。在西方国家,大多数高校采用学术民主管理的管理模式,学术事务主要由教授们共同协商决定。

  我国高度集权的政治体制和管理模式最终决定了行政管理在高校管理中发挥关键性的作用,行政管理人员充当了政府机构的代言人,强调的是等级制度和绝对的服从,虽然有利于学校贯彻党、政府的领导,提高学校的管理效率;但是这样忽视了学术民主管理,削弱了学术民主管理人员的管理权力,阻碍了学术活动按照自身规律自由发展,也削弱了学术在整个高等教育中的影响力,不利于基层创造性和广大教师办学的积极性的发挥,导致了整个高等教育事业发展的过分僵硬和迟钝。学术的行政管理与民主管理应该是一对相互协调、互补的权利,二者相辅相成的,共同服务于高校的整体目标。由于学术民主管理和学术行政管理在管理机制、权力主体、管理方式和手段上有很多不同之处,两者价值追求也不相同,必然会产生矛盾和冲突,因此要协调这两种管理的关系,保持二者共生共存、平等与合作的关系,才能促进高校的健康发展。

  二、高校学术民主管理内涵

  (一)高校学术民主管理内涵

  高校学术民主管理是指教授、教师民主管理机构依据学术事务的特点和学术活动发展的规律,用民主的方法、学术研究的方法解决学术领域的决策和发展方向问题,充分发挥专家民主协商的自主权来管理学校学术事务与活动。它是教师的传统权力,体现着高等学校的办学自主性。学术民主管理权力主要是对学术事务的管理权力,其权力主体由最初主要是高级教授的特权逐步转变为全体教学人员享有的权利,乃至学生获得的一定程度的参与机会和权利,包括学生的自我管理。

  (二)高校学术管理范围

  高校学术管理的具体内容可以从广义和狭义两个方面理解。从广义上理解,是从教学、研究、服务三种活动中衍变而来,包括日常教学工作、考试、学位授予与证书颁发、科学研究事务、学术交流活动、学科建设、科研成果出版与评鉴等,因此,高校的学术管理包括招生管理、教学管理、教师管理、科研管理等。狭义的学术管理则是指对高校科学研究活动及其相关活动的管理,管理内容包括学术职称的评聘、科研课题的申报与管理、科研经费的分配、科研成果的评价等。本文是从广义角度来探析学术民主管理的。

  (三)国家相关政策

  《高等教育法》的第四十二条规定:“高等学校设立学术委员会,审议学科、专业的设置,教学、科学研究计划方案,评定教学、科学研究成果等有关学术事项。”设立学术委员会就是学术民主管理的形式。

  教育部1978年颁布的《全国重点高等学校暂行工作条例》推动了大学学术委员会、学位评定委员会、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专业设置委员会等一系列学术民主管理机构的建立。

  2010年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中第四十条“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中明确指出要“完善治理结构,充分发挥学术委员会在学科建设、学术评价、学术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探索教授治学的有效途径,充分发挥教授在教学、学术研究和学校管理中的作用”。同时指出要“尊重学术自由,营造宽松的学术环境”,在第六十七条“现代大学制度改革试点”中提出要“制定和完善学校章程,探索学校理事会或董事会、学术委员会发挥积极作用的机制”。不难看出政府对现代大学制度的建设相当重视,同时也意识到学术民主管理的重要性。

  三、高校学术民主管理的现状及原因

  (一)学术民主管理与行政管理职责不明确,民主权利弱化

  当前我国高校管理中学术民主管理的改革建设虽取得一定的成效,相关政策法规也有提到学术委员会,但是并没有明确学术委员会在高校管理中的地位、职责,也没有表明与行政管理系统的关系。在实践中,高校学术管理制度受高度集权的影响,行政管理位居于高校管理的主导,学术民主管理基础薄弱,教师的民主参与管理权受到限制,从属于行政管理,重大学术决策仍然是行政部门决定,学术组织参与决策的方式和途径受到限制。

  (二)高校学术管理中过度重视科研管理而忽视了教学管理

  高校学术活动的多样性决定了学术管理内容的广泛性,包括教学、科研、学术交流、学科建设、课程与教学计划的制定等,其中最主要的是教学管理、科研管理。高校作为专门培养人才和科学研究的地方,教学活动是最主要的日常活动,也是学术管理的重要内容,由于教学活动效果难以量化,教师绩效评价中过于注重科研,导致高校学术管理常把科研作为主要管理对象,忽视了教学管理,教学成为软指标、软任务,甚至出现了“教授不教、讲师不讲”的现象,这必然会导致教学质量的下降,甚至培养的人才不能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

  (三)高校学术管理中重量轻质现象严重

  我国高校普遍实行以教师科研工作量和教学工作量为指标的评价体系,其中教师发表论文的数量、刊物的档次、出版的专著数量直接和教师的职称挂钩,同时也就跟经济利益挂钩;教师所拿的科研经费直接关系到岗位津贴的多寡,这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科研的创新,但是老师都把科研作为头等工作,严重忽视了教学质量的提高,甚至出现了学术腐败和学术造假现象。很多周期长、见效慢的科研项目无人问津,急功近利的应用型项目却炙手可热,这不得不说是我们的学术评价体系在作怪。   (四)对“教授治校”的错误理解

  在我国,由于历史的原因影响,许多人对“教授治校”存在偏见或误解,担心实行“教授治校”会导致削弱党的领导。教授作为高校学术力量的骨干,能够更好地把握学术发展规律,更能做出有利于学术发展的决策,因此我们应正确认识教授治校这一理念,同时也要注意不能太重视教授的权力,忽视非教授的教师的权力,不能太重视教授个人在学科专业领域的自主权,相对忽视教师集体的权力。

  四、提升高校学术民主管理的对策

  (一)完善民主管理制度,增强学术民主管理意识

  要建立完善的学术民主管理制度,是实行高校民主管理的关键。政府应该在《高教法》或新颁布法律来规定学术民主管理的地位以及与行政管理的关系,明确学术民主管理与学术行政管理的职责范围,完善决策民主化制度,充分发挥教授专家的专业知识民主决策,使广大教职工群众能够参与到重大学术问题的决策中,使他们意识到参与学术管理的权利和义务,作为学术活动的主体之一,只有积极关注参与学术民主管理才能有利于高层做出更科学的决策,才能更好地贯彻执行决策。

  (二)加强学术性委员会的建设

  高校的学术性委员会主要有学术委员会、学位委员会、职称评审委员会、专业建设委员会、教学指导委员会、师资队伍建设委员会等等,这些委员会影响着高校学术管理的咨询、审议和决策活动。然而目前我国高校学术性委员会的主要成员都是有校、院系主要领导组成,教授专家、普通教师的比例太小,这严重影响到学术管理的民主性。因此在建设学术性委员会时应使没有学校领导职务的教授作为委员会的领导,要保证教师的广泛性,允许一部分具有中级职称的教师参与进来,确保教师的主体地位和独立身份,同时要避免一名教师同时在多个委员会任职,对委员会成员实行任期制,以一至两年为宜,建立复议和仲裁制度,对于有异议的决策可以通过相应的复议程序由相关机构负责处理。

  (三)完善学术评价制度

  科学合理的学术评价制度是高校学术有序健康发展的保障。当前我国高校学术评价制度中还存在些许不合理因素,要改变不合理的评价制度首先要加强教学学术的地位,改变重视科研管理忽视教学管理的局面,把对教学的评价纳入学术评价的体系当中,使教师意识到教学的重要性。其次在评价方式上,对于教师的科研不仅要在结果上予以评价,更要注重过程的监督,在学术管理上也就是目标管理和过程管理上要有机结合。再次在评价标准上要根据科研的不同性质和不同内容在标准上区别对待。评价主体也要多元化,不仅要包括行政部门的评价和同行评价,也要包括教师自评和学生评价。

  (四)加快高校学术管理的社会化进程,完善监督制度

  随着高校学术民主管理的深入发展,高校民主管理的参与主体也趋向多元化,不仅包括教授、老师、学生,社会用人单位也逐渐参与进来,高校与社会的关系更加紧密,社会服务职能也越来越强,高校开始走向社会的中心。因此应积极鼓励社会学术管理结构的兴建,明确它们的职责,使他们参与到高校学术管理中,同时对高校学术活动的管理以及学术评价起到监督作用。

  参考文献:

  [1]别敦荣.我国大学学术管理改革探析[J].清华大学教育研究,1999(3).

  [2]林烨英.我国高校学术权力提升的方向与个案分析[J].长春工业大学学报,2009(9).

  [3]马涛,丁琼.斯坦福大学学术民主管理系统及其启示[J].煤炭高等教育,2005(9).

  [4]章晓莉.高校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博弈分析[J].黑龙江高教研究,2009(12).

  [5]王学海.学术权力概念及学术权力主体辨析[J].黑龙江高教研究,2004(3).

  [6]吴丽萍.论民主管理在高校学术权力建设中的作用[J].黑龙江高教研究,2005(11).

  [7]章晓莉.我国高校学术权力问题研究[J].学术界,2009(5).

  [8]张兆芹,王妮.我国高校学术管理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高等教育研究,2006(4).

  [9]李月梅.学术管理和行政管理的文化渊源及其运行机制初探[J].清华大学教育研究,2004(3):42-47.

  [10]王恩华.大学学术权力错位及其控制[J].高等工程教育研究,2004(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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