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论文
社会保障论文
社会保障法律制度是当代各国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会保障立法模式的研究作为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研究的一部分,显然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下面是学习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社会保障论文,供大家参考。
社会保障论文范文一:科学发展观中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摘要】科学发展观中蕴含着丰富的社会保障思想,对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具有巨大的指导意义。近年来,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我国社会保障事业取得了巨大成绩,但仍存在参保率较低,发展水平不平衡,法律制度不完善,管理不规范,服务效率低等一系列问题。因此,要想更好地发展我国社会保障事业,推动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就必须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进一步提高社会保险参保率,积极推进城乡社会保障统筹发展,完善社会保障法律制度,提升社会保障管理和服务水平。
【关键词】科学发展观;社会保障体系;城乡统筹
社会保障是和谐之基,我国历届党和国家领导人必然要对社会保障做出重要的推动举措,其提出的大政方针中蕴含着丰富的社会保障思想。前国家主席胡锦涛同志提出的科学发展观对指导我国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具有重大意义。本文在众多学者研究基础之上进一步探究科学发展观中所蕴含着的社会保障思想,总结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我国社会保障事业所取得的成就,分析当前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思考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对策。
1.科学发展观中的社会保障思想
1.1“发展为第一要义”提升了对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认识
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是发展,而社会保障是“国家或社会依法建立的、具有经济福利性的国民生活保障和社会稳定系统”[1]10,其根本目的就是为了保障国民的基本生活水平,从而实现更好的发展。经济发展是波浪式的,有繁荣就会有低潮。当经济处于低潮时期时,社会保障事业通过向失业者提供相关保障,保证他们收入的稳定,可以在相当程度上确保国民的购买力没有太大波动,从而唤醒社会的有效需求,最终促进经济的加快复苏。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过程中,只有不断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才能确保发展作为“第一要义”的实现。
1.2“以人为本”确定了社会保障的价值取向
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以人为本”在社会保障的理念中有两层含义,一是应当以“人”为保障的主体,这里的“人”通常是指以劳动者为代表的广大人民群众。二是应当使全体社会成员都能够普遍受益、共享经济发展的成果。构建并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根本目的就是为了促使人民群众更好地生活。以人为本的社会保障需要做到以下几点:第一,要提高人民群众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解决生存危机;第二,要完善和丰富社会保障内容,赋予社会保障更多功能;第三,要加快消除地区间、城乡间、不同社会群体间社会保障的不公平,促进社会保障统筹发展。目前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已基本解决人民群众的生存问题,但在养老、就业、医疗、教育等方面与人民群众的需求仍存在一定的差距,城乡社会保障也存在着割据发展等问题。
1.3“全面协调可持续”表明了社会保障发展的基本要求
为解除人民群众的后顾之忧,社会保障必须具有长期发展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这就要求我们不断探索社会保障体系自身的发展规律,充分发挥社会保障在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社会发展动力、协调社会各群体间矛盾的作用,建立健全有利于社会保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引导人们对社会保障制度发展方向和待遇水平形成合理的预期[2]168。因此,实现社会保障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必须既坚持立足当前,着眼未来,又量力而行、尽力而为,全面推进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
1.4“统筹兼顾”指出了社会保障建设的路径和方法
作为科学发展观的根本方法,“统筹兼顾”既能够保证科学发展观得到有效地落实,又能够推动我国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发展完善。这就要求我们在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中,既要统筹好政府、社会和个人的关系,也要统筹好城乡间和地区间平衡,还要统筹兼顾到社会各类人员的社会保障待遇水平,推动社会保障这个“调节器”和“稳定器”更好地实现社会公平。当然,由于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水平总体比较低,城乡间和地区间发展有一定差距,发展社会保障的经济基础仍然比较薄弱,统筹兼顾的难度依然较大[2]168。近年来,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我国社会保障事业取得了巨大成绩,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框架已经基本形成,如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基本成型,城镇社会保障体系日趋成熟,其他社会群体的社会保障制度也得到了进一步的完善。虽然我国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成就令人鼓舞,但其中暴露出的问题也同样令人深思。
2.当前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2.1参保率较低
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这就意味着全体社会成员都应共享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成果,但是当前我国社会保险的参保率却比较低。如:广大的农民工群体,他们虽然在城市工作,但是却不享有城市居民的相关社会保险,如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等;由于中小企业从自身利益的角度出发,不提倡其职工参加社会保险,甚至想方设法阻止员工参加各种社会保险,这就导致了中小企业职工的参保率较低;由于部分社会成员缺乏对社会保险的理性认识,未从长期利益出发,认为参保会导致当期收入的降低而不愿意参保,所以社会公众的参保意识淡薄也是造成我国社会保险参保率一直难以提高的重要因素之一。
2.2发展水平不平衡
由于城乡二元体制因素的长期存在和财政供给的不平衡,城镇职工和居民社会保障走的比较靠前,而农村地区的社会保障最近几年才刚刚步入正轨,造成了城乡之间社会保障发展不平衡问题。同时,不同群体之间的社会保障发展水平也存在巨大差异,最为突出的就是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工作人员与普通职工和居民之间在养老保障上的差异,前者退休之后都有高额的退休金养老,而普通民众的养老基本上只能依靠自己和家庭。
2.3法律制度不完善
目前,我国的社会保障法律制度进入全面改革和发展阶段,尤其是十七大以来我国逐步修改并完善了社会保障的法律条文,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但是,我国现行的社会保障法律制度仍存在立法工作滞后、立法层次低、立法体系不健全、法律监管和实施机制薄弱等主要问题,不能为社会保障方面出现的问题提供充分有效的法律支持,与适应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求存在一定的差距,需要不断的进行改革和完善[3]41。
2.4管理不规范,服务效率低
在实践中,我国社会保障工作存在管理不规范,服务效率低的问题,主要表现为:
第一,社会保障行政机构虽历经改革,但始终没有建立一个能够统管“社会保险、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的行政机构,以致我国社会保障呈现政出多门、多头管理的现象。例如,人社部管理社会保险;民政部管理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卫生部管理农村合作医疗;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管理住房公积金和保障性住房[4]13。政出多门、多头管理不仅不利于统筹规划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而且造成了我国社会保障管理工作成本高、效率低。
第二,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与经办机构依然不同程度存在政事不分关系不顺问题,这就影响了管理的专业化水平,降低了管理的服务效率。
第三,社会保障缺乏有效的监管机制,主管社会保障的行政部门既是规则的制定者,同时也是规则的监督者,从而造成社会保障缺乏有效的监督制衡机制。
3.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对策思考
3.1提高社会保险参保率
首先,要适当降低我国社会保险的缴费率,提高人民的参保热情。众所周知,我国社会保险的缴费率与其他一些发达国家相比略高了一些,而较高的缴费率会大幅度降低企业和个人当期的收入水平,这也就成为一些短视的企业和社会成员逃避参保的重要原因之一。因此,适当地降低缴费率,不仅可以提高社会成员参保的热情,有利于我国社会基金的筹集,而且还可以大幅度减轻劳动密集型企业的财政负担,降低该类型企业过高的违规率,对企业的发展也大有裨益。其次,还要继续做好社保费用的征缴和宣传工作,不仅要将征缴工作的重心放在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员工和城镇居民上,还应当关注广大农村居民和在城市工作的农民工的参保情况,同时,通过各种形式加大社会保险制度的宣传力度,让人们能从长远的角度看到社会保险给他们生活带来的巨大便利,从而提高全体社会成员参保的积极性,促进我国社会保障事业平稳、健康、快速地发展。
3.2积极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一体化发展
在城乡一体化进程加快的新形势下,促进城乡社会保障一体化的重点是推进制度整合和待遇衔接,消除城乡制度上的差异,缩小待遇标准上的差距[1]170。如推进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统筹发展,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等。当然,促进社会保障城乡统筹并不是要搞平均主义,而是要统筹兼顾,要根据城乡间的社会保障实际情况和城乡间不同的社会保障需求,区别对待,分别建立起适合城镇与农村的社会保障体系。
3.3完善社会保障法律制度
首先,要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基本法,保证社会保障事业的稳定发展。目前我国社会保障的法律条例规格比较低,有些甚至只是暂行条例或者办法,应当在完善社会保障基本法的基础上,着力提高现行社会保障法律的规格,并针对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加快制定更加详细的法律法规。其次,要健全社会保障的法律监管和实施机制,通过扩大监管范围,完善监管程序,规范监管机构,加强监管队伍建设,形成强有力的监管机制,合法的筹资机制,有效的运行机制,严格的管理机制,稳定的保障机制[3]42。只有这样,社会保障的成果才能惠及全体社会成员,社会保障的效率才能实现最大化。
3.4提升社会保障管理和服务水平
首先,负责社会保障的相关政府部门应该秉承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树立服务意识,提升服务水平,设立服务型业务办理窗口,提高工作效率,方便群众生活,做到权为民所用,时时刻刻为人民利益考虑,这才是社会保障的真正意义所在。其次,还应该逐步规范社会保障管理,推行社会保障管理制度的一体化改革,把全体社会成员纳入到社会保障网格中,严格规范社保基金的统筹和支付,打破当前各部门各自为政的现状,加强部门间的分工和协作,明确各个职能部门的权限和职责,完善监督机制和问责机制,从立法监督、执法监督、社会监督三个层面加强对社会保障管理的监督。同时还要加强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使人民群众清楚了解社会保障的基本法律法规,提高群众在这方面的维权意识,使他们在面对违规管理的现象时,能够及时准确地找到维权的途径和方法,维护自身合法的社会保障权益。
4.结束语
总之,科学发展观中的社会保障思想对我国的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起着引领和推动作用,而社会保障的变革和创新也必然会推动科学发展观的落实。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是一项长期复杂的工程,需要政府、社会和个人多方的共同努力。如何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进一步完善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仍需要我们不断地探索与实践。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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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学习辅导百问[M].北京:党建读物出版社,学习出版社,2013.
[3]周硕.浅析中国特色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的完善[J].法制与经济,2015(5).
[4]叶响裙.论我国社会保障管理体制的改革与完善[J].中国行政管理,2013(8).
社会保障论文范文二:社会保障水平与经济发展适应性关系
[提要]随着我国经济发展突飞猛进,出现了很多社会问题。本文就社会保障水平和经济发展之间的适应性关系进行探讨,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关键词:社会保障水平;经济水平;适应性关系
一、社会保障与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
(一)经济的持续发展能够为社会保障制度的健全提供物质基础。
社会保障制度的健全离不开经济支撑,经济能为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提供一切物质所需要素。比如像日本、美国这些发达国家,他们的社会保障制度十分健全,覆盖比较全面。在美国,居民遇到危机情况可以拨打911呼叫求救,短时间内公民的问题就能得到有效解决,这是其他国家在社会保障制度方面难以达到的高度。在非洲、印度这些欠发达的国家,他们的社会保障制度就不够健全,总会有小孩因为饥饿失去生命,而政府却没有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来保障儿童的生命安全。可见,经济是社会保障制度的物质基础。
(二)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是经济持续发展的保证。
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能够使社会始终处于健康、协调发展过程中。中国的GDP总值比较可观,但人均生产总值比较低,根源就在于国人的贫富差距过大,地区发展不平衡等。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缩小城乡、贫富差距,提高农村的整体消费水平,扩大市场内需,从而推动经济的增长。此外,完善社会保障制度,解决老百姓住房难、看病难等问题,能够解决社会矛盾,稳定社会。整个社会达到相对和谐的状态,更能拉动经济的平稳增长。
二、我国社会保障水平与经济发展关系现状
(一)经济发展不平衡,社会保障水平有差别。
我国城乡经济发展不平衡。城市的生产总值和人均生产总值均高于乡村的生产总值,城市的人均消费总值也高于乡村的人均消费总值,相应的,城市的社会保障水平也普遍高于乡村,比如城市的环境有统一规划,有清洁人员负责城市环境的绿化与整洁。城市有公园,并配备相应的公共设施,为城市居民创造舒适宜人的居住条件;而在农村,农民的垃圾通常是自己随处扔置、无人管理,也没有为人们提供休闲娱乐的场所。对比可以看出,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导致了社会保障水平高低不同。
(二)整体经济发展水平不高,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
我国的经济发展起步晚,整体发展水平还不够高,社会保障制度并不健全。比如,人们存在住房难、看病难等问题。一方面虽然公民的平均工资有所增长,但与此同时,物价也不断上涨,特别是房价的飞涨,很多人成了房奴、车奴;计划生育制度的实施,导致现在的80后和90后都要面临两个人赡养4个老人1个小孩的巨大生活压力,国家却没有相对健全的制度来缓解这种社会矛盾。在看病方面,很多公民表示“病不起”,一个轻微的感冒,到医院去做个检查、拿副药就要几百元甚至上千元,更别说什么大病了。这说明我国医疗方面的社会保障制度还不够健全。在就业方面,很多大学生面临“毕业就失业”的尴尬局面,很早以前一则闹得沸沸扬扬的关于“清华大学毕业生当屠夫卖猪肉”的新闻,还有毕业生找不到工作在家啃老等新闻报道,这都反映了一定的社会问题。也说明了我国在就业方面的保障制度还不够健全。综上所述,不难看出,我国经济发展水平还不够高,社会各方面的保障制度还不够健全。
三、在当今经济形势下建立水平适度的社会保障制度
(一)逐步提高社会保障水平。
根据城乡人民的收入状况、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来调整社会保障的待遇水平,让社会保障的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比如,城市居民的收入高,但物价也高,如果看似不断增加的工资只能勉强与不断上涨的物价持平,这样城市居民的生活压力就会加大,并不能过上和谐舒适的生活。根据经济的发展来提高社会保障水平,要求物价部门根据居民收入情况和消费情况对商品价格作出规划,防止因物价过高导致居民生活艰难的局面。
(二)构建城乡多元化的社会保障体系。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村是一个庞大的生活群体,建立多层次、多元化的社会保障体系,发挥社会财富再次统筹分配的作用,为农村居民和生活没有保障的居民提供相应的社会保障,这样能够缩小城乡的贫富差距,构建社会和谐。比如,现在实施的田地补助保障措施,就是保障农民在自然灾害的意外情况下,尽管没有收入来源,但有政府的补贴来维持生活。又比如农村合作医疗的举措,就是为农村居民看病求医承担一部分费用,为他们的健康提供资金上的保障。
(三)扩大社会保障制度覆盖面。
一方面要使社会保障制度覆盖到农村及边远地区,让每个公民都能享受到这种社会保障福利。比如,山区的孩子上学难,政府应该派相关人员深入基层,详细了解山区的情况,根据当地的情况健全相应的社会保障制度,为山区建设学校等,让孩子接受教育。此外,也应该建立相关的教师志愿者保障制度,鼓励城市的年轻教师去山区支教,提高山区的教育教学水平;另一方面社会也应该建立全套的社会保障制度,让居民在生活的各个方面享受到社会保障,比如从就业到住房、从医疗到养老等等,使社会保障制度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相协调。
(四)加大财政对社会保障的投入力度。
政府在合理的情况下,应该增加社会保障方面财力的支出。健全的社会保障制度,有利于社会稳定、文明和进步,更有利于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在社会保障方面加大财政投入,对社会各个方面的平衡和稳定是极为有利的。比如,现在最紧要的住房难和看病难的问题,政府可以加大这两方面的资金投入,采取一系列有效的措施。针对住房问题,可以推出经济适用房这些社会保障措施;针对看病难问题,可以发放医疗卡等社会保障措施。
四、结语
社会保障的水平要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这样社会才能稳定发展。政府应该根据经济发展情况,相应的健全社会保障制度,让更多的公民享受到更多的社会保障福利。
主要参考文献:
[1]李东.社会保障水平与经济发展的适应性关系研究[J].人力资源管理,2015.3.6.
[2]杨翠迎,何文炯.社会保障水平与经济发展的适应性关系研究[J].公共管理学报,2004.1.1.
[3]陈婷婷,陈元刚.重庆市社会保障水平与经济发展的适应性关系研究[J].现代商业,2014.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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