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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腐主题的相关毛概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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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毛泽东在长期领导中国革命和建设的实践中,一贯重视反对腐败,勤政为民,形成了丰富的反腐倡廉思想。这一思想是毛泽东建党思想的重要内容,在毛泽东思想的科学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对于我们今天加强廉政建设仍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下面是学习啦小编给大家推荐的反腐主题的相关毛概论文,希望大家喜欢!

  反腐主题的相关毛概论文篇一

  《毛泽东反腐倡廉思想的时代价值》

  摘要:毛泽东同志在中国革命和建设的实践中本着思想教育、民主监督、严防厉惩、以法治腐的基本思路,在反腐倡廉领域并取得了显著成效,积累了宝贵的经验。毛泽东反腐倡廉思想在党和国家深入开展反腐斗争和廉政建设的今天仍然有具重要的时代价值。

  关键字:毛泽东;反腐倡廉;时代价值

  作者简介:杨小霞,广东第二师范学院计算机科学系,辅导员,研究方向:思想政治教育。

  中图分类号:A8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16)05-146-02

  如何有效预防、惩治腐败,关系到党和国家治理的根基。毛泽东同志在中国革命和建设的实践中对反腐倡廉工作有着清醒的认识,取得了瞩目的成绩,积累了宝贵的经验。虽然当前我国所处社会经济条件已经发生了重大变化,但毛泽东防腐倡廉的成功经验对于党和国家在中新时期提高防腐拒变能力、建立健全防治腐败体系工程仍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和时代价值。

  一、牢固思想反腐阵地,加强反腐教育

  思想是行为的导向,腐败行为的产生源于腐败思想的萌发。只有在思想领域进行持久深入的反腐倡廉教育,构筑起牢固的精神防线,才能遏制腐败的侵蚀,这可以从毛泽东的反腐教育经验里找相关启示:

  一是强化理想信念教育。这就要求要坚定干部党员的共产主义的伟大理想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信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在《中国共产党在民族战争中的地位》报告中,毛泽东指出:“共产党员无论何时何地都不应以个人利益放在第一位,而应以个人利益服从于民族的民群众的利益。”这就从党员义务的角度为党员廉洁自律提出了要求;而在1944年毛泽东又最早提出了要“为人民服务”的口号,后来更是多次强调“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一宗旨在中共七大被写进了党章,成了廉政教育的有力武器。

  二是反对享乐主义、骄傲自满等非无产阶级思想。早在土地革命期间,毛泽东就在《关于纠正党内的错误思想》报告中指出:个人主义和享乐主义是小资产阶级和资产阶级思想在党内的反映,“是一种削弱组织,削弱战斗力的销蚀剂”。毛泽东同志曾以一名无产阶级革命家、政治家的战略眼光预言:随着战争的胜利,“可能有这样一些共产党人,他们是不曾被拿枪的敌人征服过的,他们在这些敌人面前不愧英雄的称号,但是经不起人们用糖衣裹着的炮弹的攻击,他们在糖弹面前要打败仗”,因此在建国后还要时刻警醒党员干部们两个“务必”,即“务必使同志们继续地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务必使同志们继续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

  根据毛泽东的反腐思想,我们得出了以下启示:要牢牢占据思想政治教育这一阵地。要在党员干部和广大群众中坚持开展社会主义理想信念教育、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教育和敬业爱岗教育;其次,要在广大党员干部中经常性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教育,时刻警剔腐败思想的侵蚀,使党员干部从心理上实现由“不敢腐败”、“不能腐败”到“不想腐败”的转变;再次,要加强社会宣传教育,坚持正面宣传与反面教育相结合,以正面宣传为主,减少社会负面现象对民众的不良心理影响,形成民风与党风相得益彰的良好局面。

  二、依靠群众,走民主监督防腐治腐之路

  毛泽东同志深刻认识到,在反腐问题上,单靠自律是不够的,还必须通过加强民主制度建设,贯彻群众路线,强化民主监督,才可达到防腐治腐之目的。

  毛泽东的民主监督思想包括群众性运动、群众信访监督和舆论监督三种实现形式。第一,群众性运动是反腐斗争最为有效的方式之一,具有震慑力强,影响力大的特点,其中最典型代表是毛泽东同志于1951年发动的“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的三反运动。当时全国县以上党政机关参加“三反”运动的总人数为383万多人(未包括军队的数字),经核实,贪污1000万元以上的共10万余人,约占参加“三反”运动总人数的2.7%。经审理定案,绝大多数免于处分,部分给予行政处分,判处有期徒刑的9942人,判处无期徒刑的67人,判处死缓的9人,判处死刑的42人。这场运动极大地肃整顿了党风、政风。第二,关于信访监督。建国后,毛泽东同志发出指示,要求各级政府做好信访工作,把群众的来访“看成是共产党和人民政府加强和人民群众联系的一种方法”,提醒相关部门一定要热情周到地接待,不能敷衍了事。第三,关于媒体监督。毛泽东同志非常重视报刊媒体在反腐上的重要作用,指出要利用这个阵地充分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他强调,“凡典型的官僚主义、命令主义和违法乱纪的事例,应在报纸上广为揭发”。毛泽东以上三个做法直接促进了人们所公认的上世纪五、六十年代中国良好政风、党风、民风的形成。

  民主监督是我国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前人民群众的历史主体地位依然没有改变,民主监督仍是反腐倡廉最为有效的形式之一。立法机关要要搭建覆盖面广、渠道畅通的监督平台,通过设立举报监督电话、创新网络举报系统等方式畅通监督渠道;要认真受理、及时核查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各种问题,完善反馈机制;要健全责任追究的问责机制。

  三、严防厉惩,彰显反腐决心以儆效尤

  毛泽东同志一向主张从严治党,发挥大案件的预警作用,对腐败分子一律严厉惩处,决不手软。

  延安抗大在1937年发生了一起恶劣的黄克功逼婚杀人案件,针对这个案子,毛泽东同志专门写信给当时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的雷经天院长,信中指出:“共产党与红军,对于自己的党员与红军成员不能不执行比较一般平民更加严格的纪律。”从信函上可看出,在惩治腐败问题上毛泽东同志是真正的重拳出击。新中国成立不久,一些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在和平环境里经不起诱惑,出现了腐败行为。据此,毛泽东同志严厉地指出:“一切贪污行为必须揭发,按其情节轻重,给以程度不等的处理,从警告、调职、撤职、开除党籍、判处各种徒刑、直至枪决。典型的贪污犯,必须动员群众进行公审,依法治罪”。1952年12月,毛泽东同志在全国范围内发起了“三反”运动。在运动中,毛泽东坚决要求将各级违法乱纪分子加快惩处和清除出党组织。薄一波在”三反“运动后评价道:“‘三反’斗争经验中最可贵的一条,就是以毛泽东为首的党中央对清除党的肌体上发生腐败现象表现了高度的自觉性和巨大的决心和魄力,真正做到了从高级干部抓起,敢于碰硬,从严治党”。”三反”运动对腐败分子的严防厉惩,纯洁了党员干部队伍,为今后廉正建设奠定了基础。

  四、以法治腐,与时俱进完善预警机制

  毛泽东同志一生领导、主持和亲自制定的法律法规有数百件,其中有不少著名的法律法规就是专门为反腐而制定的。例如:革命根据地创建初期闽西根据地的《政府工作人员惩办条例》,抗日战争时期的《陕甘宁边区惩治贪污条例》,解放战争时期的《东北惩治贪污暂行条例》等,都对腐败行为进行了界定,使惩治腐败有法可依,有据可依,处理了一批贪污犯罪分子,纯洁了党的队伍,使党和政府保持了廉洁执政的作风。

  建国前后,毛泽东同志加快了国家反腐法律的制定步伐。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委员会通过由毛泽东主持起草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该纲领第一次用法律的形式把廉政原则写进了临时宪法中。随后,与惩治贪污相关的法律条文相继出台。三年后,毛泽东同志又签发了新中国的第一个反腐败的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贪污条例》,为今后国家反腐败斗争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武器。

  毛泽东以法治腐的基本经验使我们认识到反腐败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不可能一蹴而就。与时俱进,运用法律手段来巩固反腐成果和加强廉政建设是反腐倡廉工作的核心要求,反思当前我国反腐现状,笔者认为应做好以下两方面工作:一是继续改革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现代反腐法律体系。腐败行为屡禁不止的一个重要原因是腐败低成本、风险小,因此必须加大反腐力度,加快修订和出台全面、可行的法律法规,如《公职人员财产收入申报法》、《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等,堵截法制漏洞和法制空白点。二是建立健全反腐预警机制。一方面要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重点监督,建立起追责机制;另一方面要加快纪检监察信息化建设,运用现代科技手段构建起立体的腐败预测机制和长效的监管机制,增强反腐预警的敏锐度和准确性,做到有备无患,及时追查。

  注释:

  【1】毛泽东选集(第二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522.

  【2】毛泽东选集(第三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1004.

  【3】毛泽东选集(第一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92.

  【4】毛泽东选集(第四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1438-1439.

  【5】章夫.成败甲申360年祭.北京:人民日报出版社.2005.182.

  【6】上海毛泽东思想理论与实践研究会编.毛泽东――走自己的路.上海市: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3.221.

  【7】姚恒、肖纯柏.毛泽东对执政党建设的探索.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3.287.

  【8】刘湘武、贺新谱.中国共产党制度建设研究.沈阳:辽宁大学出版社.2007.71.

  【9】高路.共和国元勋风范记事.北京:人民出版社.1990.15.

  【10】尚红娟.试论建国初期中共的“运动治国模式”——以“三反”运动为例.2008(2).100.

  【11】薄一波.若干重大决策与事件回忆(上卷).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1.1147.

  反腐主题的相关毛概论文篇二

  《毛泽东在中央苏区的反腐倡廉思想》

  [摘要]毛泽东在中央苏区的反腐倡廉思想,是中国共产党开始局部执政条件下廉政建设的产物,是苏区廉政文化的精髓。它对其时其地反腐倡廉斗争必要性和重要性的深刻认识,对这一斗争应采取的种种策略与措施的精当分析,无不闪耀着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光辉,凝结着毛泽东深入实际、深入群众调查研究的辛勤汗水。他着眼于人民群众进行反腐倡廉的思想,可以为当前的廉政建设提供新的思路与办法。

  [关键词]毛泽东思想;反腐倡廉;中央苏区

  [中图分类号]A84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928X(2013)02-0015-03

  毛泽东终其一生都在思考并力图解决一个重大问题:一个马列主义政党执掌的政权,怎样才能防止自身腐败,始终保持廉洁、廉明、廉正之身,而为人民所拥戴,为人民谋幸福。他在中央苏区形成的反腐倡廉思想,便是此中先声。由于他在其时其地拥有的特殊地位与声望,他的这一思想成了中央苏区反腐倡廉斗争的纲领,成了苏区廉政文化的精髓,并且给予此后中国共产党的廉政建设以深远影响。

  一

  毛泽东在中央苏区的反腐倡廉思想,首先反映在他对反腐倡廉斗争的深刻认识上。自1929年1月离开井冈山向赣南闽西进军,到1934年10月长征,毛泽东在中央苏区生活、战斗了将近六年。六年里,无论是在红四军前委书记、红一方面军总政治委员任上,还是身为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主席,他都从不同的角度和深度去认识这一问题。

  (一)从红军和苏维埃政府中存在的贪腐现象及官僚主义产生的危害来看。早在1929年12月,毛泽东就在为中共红四军九大所写的决议(即“古田会议决议”)中指出,红军中有不少人存在享乐主义,“他们总是希望队伍开到大城市去。他们要到大城市不是为了去工作,而是为了去享乐。他们最不乐意的是在生活艰难的红色区域里工作”。[1]红军中还产生了流寇主义思想,表现之一便是“不耐烦和群众在一块作艰苦的斗争,只希望跑到大城市去大吃大喝”。显然,这些现象的存在,势将涣散军心,消蚀斗志,导致以权谋私、腐化堕落,而“极大地妨碍着红军去执行正确的任务”。[2]

  随着革命根据地的开辟,各级工农民主政权的建立,昔日赤贫如洗、处于社会最底层的劳苦大众成了新社会的主人。其中的意志薄弱者,渐渐在内外消极因素作用下,通过种种弄权行径去谋取私利而损害革命事业和群众利益。贪污浪费、腐化堕落、官僚主义等腐败现象,在各个苏区都有发生。毛泽东告诫道:“应该使一切苏维埃人员明白贪污浪费是极大的犯罪。”[3]毛泽东还指出,以官僚主义的领导方式去动员群众,是什么工作也做不好的。“要把官僚主义方式这个极坏的家伙抛到粪缸里去,因为没有一个同志喜欢它。”[4]

  (二)从苏维埃与民众的关系来看。毛泽东指出:“工农民主专政的苏维埃,他是民众自己的政权,他直接依靠于民众。他与民众的关系必须保持最高程度的密切,然后才能发挥作用。苏维埃具有绝大的力量……但他的力量完全依靠于民众,他不能够一刻离开民众。”[5]正是这种苏维埃植根于民众,仰赖于民众,不可一刻无民众的关系,决定了苏维埃不能与贪腐沾边,与官僚主义者为伍。

  毛泽东为此经常告诫苏区各级干部,不要贪图享乐,要艰苦奋斗;不要强迫命令,要宣传教育;用自身的清廉,换来群众的信赖。在第二次全苏大会上,他郑重指出:“当着国民党贪官污吏布满全国,人民敢怒不敢言的时候,苏维埃制度下则绝对不容许此种现象。”[6]

  (三)从建立坚强而有工作能力的苏维埃政府的目标来看。1932年春以来,以毛泽东为首的临时中央政府相关文件中(如中央人民委员会关于切实执行工作检查的第5号命令,临时中央政府给福建省第一次工农兵苏维埃大会的指示,中执委第15号训令,以及临时中央政府一周年纪念向全体选民工作报告书等),都提出了建立坚强而有工作能力的各级苏维埃政府——这一政权建设的基本目标。并且都把这一目标的实现,和清除贪污浪费、腐化堕落、消极怠工、强迫命令、玩忽职守等消极现象联系起来。

  检验苏维埃是否坚强而有能力,一个很现实的标志,就是看它能否得到群众的拥护,顺利完成中心工作任务。毛泽东通过大量的社会调查(如长冈乡调查、才溪乡调查、武阳区和石水乡调查等),强调指出为了争取苏维埃工作的速度与质量,必须用极大的力量除掉苏维埃工作人员中的松懈不紧张现象,森严工作纪律。必须反对贪污浪费现象,“因为这种现象不但是苏维埃财政经济的损失,并且足以腐化苏维埃工作人员,使他们对于工作失去热忱与振奋精神的元素”。[7]

  二

  怎样广泛、深入、持久而有成效地进行反腐倡廉斗争,是毛泽东在中央苏区反腐倡廉思想的主要内容。其中既有根本办法,也有策略考虑;既有预防安排,也有补救措施。

  (一)严把入党关口,纯洁干部队伍。在苏区的各政权机关、红军和群众组织中,多数是党员担负着领导工作或重要工作。“为要保障这些同志真正成为群众中的模范者,防止一切腐化官僚化贪污等现象的产生,党必须严格的执行纪律。”[8]包括严格掌握入党条件、履行入党程序,以及洗刷不合格党员。

  毛泽东还特别看重从实际斗争中锤炼干部,通过执行纪律和选举撤换不称职的干部。1932年7月7日,以毛泽东领衔颁布的中央执行委员会第14号训令第九条规定:在政府和群众团体中厉行节省,以充裕战争经费,同时“可以养成苏区中更加刻苦更加节省的苏维埃工作作风——这是万分必要的”。“对苏维埃中贪污腐化的份子,各级政府一经查出,必须给以严厉的纪律上的制裁。谁要隐瞒、庇护和放松对这些份子的检查与揭发,谁也要同样受到革命的斥责。”[9]1934年1月下旬,毛泽东在第二次全苏大会的报告中继续强调指出,必须“在选举中绝对的屏[摒]除那些阶级异己份子,贪污浪费与官僚主义份子。选举大批的工农积极份子,来管理国家工作”。[10]

  (二)搞好制度建设,让制度成为反腐倡廉的保障。毛泽东为首的临时中央政府,还制定了许多具体的工作制度,以堵塞贪污浪费和官僚主义现象的出现。经由毛泽东亲自提出或倡导的、事关反腐倡廉的制度约略有:  会计制度原则。即节省每个铜片为着战争与革命事业。[11]

  乡苏维埃政府下的委员会制度。即组织许多由乡干部和群众代表人物构成的专门委员会(以群众代表人物为主),协助乡苏维埃政府规划并开展各项工作。乡下面的村,也要求设立各种委员会。这一制度的明确的统一的建立,对于防范苏维埃干部贪污浪费的作用,是显而易见的。因为有群众代表人物在分田委员会、土地委员会、查田委员会、合作社委员会等等委员会,少数居心不良的贪腐份子就很难有机会多吃多占、瞒报侵吞,而且“伸手必被捉”。经毛泽东提议,中央政府采纳各地经验,把它规定到《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地方苏维埃组织法》。

  村代表分工领导居民群众的制度。每个村代表都负责联系和管理一定数量(按屋场或门庭分)的居民群众。“这个代表分工的办法,是使全体代表都负起责任来,每个代表要在一定范围去领导居民群众执行苏维埃工作”;“很快吸收群众的意见提到村代表会议及乡代表会议上来,很快去解决群众中间的困难问题”。[12]它有助于改进干部作风,克服官僚主义,密切党群、政群和干群关系。

  检查制度。每一件工作的开展,在讨论、报告之后,还要紧跟着去检查。如果“只有决定,没有检查,就是官僚主义的领导,它同强迫命令主义是一样有害的”。[13]

  (三)注重宣传教育,杜绝强迫命令。这是防止和克服苏维埃工作人员官僚主义的重要一着。毛泽东一再告诫各级苏维埃工作人员,一定要向群众做好宣传教育工作,让群众明了此事跟自己眼前利益或长远利益的关系,每项工作涉及的政策等,务必使群众自觉自愿去响应去执行。在这方面,毛泽东既通过相关文件(法规、法令、文告等)作出规定,也运用先进经验进行引导。

  (四)实行最宽泛的民主,让群众起来监督政府。1932年11月7日,临时中央政府成立一周年之际,毛泽东领衔发布向全体选民工作报告书。在谈到过去一年临时中央政府对于苏维埃建设的努力时指出:“为了监督和防止各级政府工作人员发生官僚腐化,加强工农检察工作,设立各级控告局,规定突击队的组织与工作。”[14]这就是让群众起来监督政府,以建设廉洁政府的重大举措。

  毛泽东在二苏大报告中指出:“为了巩固工农民主专政,苏维埃必须吸引广大民众对于自己工作的监督与批评。每个革命的民众都有揭发苏维埃工作人员的错误缺点之权。”“苏维埃工作人员中如果发现了贪污腐化消极怠工以及官僚主义的份子,民众可以立即揭发这些人员的错误,而苏维埃则立即惩办他们决不姑息。”[15]

  为便于群众监督政府,苏维埃实行了有史以来最先进、最充分的民主制度,使群众享有最宽泛的民主,从而有足够的知情权、发言权、监督权、检举权,以及召回权和罢免权。这种最宽泛的民主,以苏维埃给予一切被剥削被压迫的民众以完全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为根本,而通过选民登记、划小选举单位、公布候选名单等措施,加以落实。其次则有市、乡代表会议及其下的各种临时委员会,吸引群众直接参加苏维埃工作。再次,给予一切革命民众以完全集会结社言论出版与罢工的自由。此外,还有划小行政区域,以使下情迅速上达,群众诉求迅速得到回复、解决等。

  (五)运用法律手段,严惩不肖之徒。对于苏维埃工作人员中出现的贪腐之辈和官僚主义者、消极怠工者造成了恶劣后果与影响的,毛泽东主张“立即惩办”,“决不姑息”。1933年12月15日颁布的中执委第26号训令,是关于惩治贪污浪费行为的专门法令。训令规定,凡苏维埃机关、国营企业及公共团体的工作人员,利用自己地位贪没公款以图私利者,都要受到强迫劳动、监禁、直到死刑的惩罚。其中贪污公款五百元以上者,处以死刑。除以上惩罚外,还要没收其本人家产之全部或一部,并追回其贪没之公款。凡挪用公款为私人营利者,以贪污论罪处治。因玩忽职守而浪费公款,致使国家受到损失者,依其浪费程度处以警告、撤销职务、以至一个月以上三年以下的监禁。[16]1934年春,苏维埃最高法院对中央政府总务厅工作人员左祥云、徐毅等贪污案的判决;最高法院特别法庭对中执委委员、于都县苏主席熊仙璧的判决,就是依照这个训令作出的。

  (六)开展革命竞赛,创造第一等工作,让活的榜样说话。毛泽东在《长冈乡调查》中说:“反对官僚主义的最有效方法,就是拿活的榜样给他们看。”[17]这“活的榜样”,不是哪个上级封赠的,不是关起门来制造的,而是在实际工作中,尤其是在革命竞赛中创造了第一等工作,得到公认而产生出来的。

  三

  毛泽东在中央苏区的反腐倡廉思想,有一个极其鲜明、极其强烈的特征,那就是着眼于人民群众。

  反腐倡廉,为着争取群众。在毛泽东看来,群众是真正的铜墙铁壁,是苏维埃政权的靠山。苏维埃(共产党执掌的革命政权)要生存、发展,实现自己的革命任务,最要紧的就是争取群众,取得群众的信赖和拥护。

  反腐倡廉,重在发动群众。毛泽东特别重视在每一项反腐倡廉举措中,充分发动群众,让群众自觉、热烈地投身其中,发挥主力军作用。中央苏区反腐倡廉,除了设有专门机关——工农检察部(委员会)主理其事外,还有群众性的突击队、轻骑队,协助其事;还有控告箱,随时收集群众的举报;还有群众法庭,以深入其事,扩大影响。

  反腐倡廉,成于依靠群众。毛泽东认为,苏维埃的一切工作,包括廉政建设在内,要取得实效、达于成功,都必须依靠群众。为此,就要充分相信群众,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而不能大包大揽,搞形式主义和走过场。

  毛泽东在中央苏区的反腐倡廉思想,从实际出发而回归实际,具有极强的预见性、可操作性和长效性。它没有一丝半毫华而不实的花架子,不要求建立愈益宠大的专业队伍,制订愈益繁杂的条条框框。它手中有一张最低廉、却最有用的牌——那就是群众。动员和依靠最广大的人民群众去反腐倡廉的历史经验,或许可以为当前的廉政建设提供新的思路与办法。当然,要做到这一点,必须对人民群众实行真正的最宽泛的民主。

  参考文献:

  [1][2][12][13][17]毛泽东文集:第一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86.87.351.357.277.

  [3][5][6][7][10][11][15]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执行委员会与人民委员会对第二次全国苏维埃代表大会的报告[A].中央革命根据地史料选编:下册[M].南昌:江西人民出版社,1992.324.306.309.344-345.344.324.309.

  [4]必须注意经济工作[A].毛泽东选集:第一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124.

  [8]苏区党第一次代表大会党的建设问题决议案[A].中央革命根据地史料选编:上册[M].南昌:江西人民出版社,1982.645.

  [9]红色中华报,1932-7-21(28).

  [14]中华苏维埃临时中央政府一周年纪念向全体选民工作报告书[A].中央革命根据地史料选编:下册[M].南昌:江西人民出版社,1982.227.

  [16]红色中华报.1934-14(140).

  作者系江西省瑞金市党史办原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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