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所检察参与“三打两建”工作的思考
监所检察参与“三打两建”工作的思考
2012年3月20日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召开的全省检察机关监所检察工作会议上决定,全省检察机关监所检察部门将围绕“三打两建”的工作部署,严厉打击“牢头狱霸”、“暴力脱逃”、“行凶伤人”等严重破坏监管秩序、侵害其他被监管人合法权益的恶性犯罪。
一、监所检察部门服务“三打”工作理论探索
(一)加强组织领导,权力配合“三打”工作
应该迅速成立“三打两建”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监所的指导和督促检查,加强与有关政法部门的联系,建立并完善信息通报,增强打击合理。
(二)监督监管单位严把收押释放关
检察院应该坚持司法第一原则,即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杜绝错误拘留、逮捕及任意释放情况的出现,保障司法公正。“三打”是指打击欺行霸市、打击制假售假、打击商业贿赂,是广东省全省范围内集中开展的一次打击犯罪行动,是当前经济高速发展、社会矛盾复杂的形势下采取的有力举措。为此,检察院派驻监所检察人员应牢记使命,牢固树立监督和防范意识,及时掌握第一手材料,经常深入监管场所调查了解情况,防止有可能发生的问题和情况,保障“三打”工作健康推进、扎实开展。
(三)监督侦查部门按期结案,防止出现超期羁押现象,保证“三打”工作顺利开展
超期羁押历来是严厉禁止并困扰监所检察工作的老问题,屡禁不止,这次“三打”也不会例外。“三打”中刑事案件迅速提高,许多大要案件的增多,办案单位如果不重视办案效率,不抓紧办结,拖延时间,或相互扯皮、推诿,势必造成大批案件长时间滞留在各办案环节,久拖不决,影响“从重从快”方针落实。为此,监所检察部门应充分发挥监督职能作用,动脑筋,想办法,促使办案单位按期结案。一要做好对刑罚变更执行的监督。坚决纠正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问题,特别是从严把握对于职务犯罪、涉黑涉恶犯罪等重点人员的刑罚变更执行。二要突出查办发生在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的职务犯罪案件,同时注重严肃查办发生在监管单位生产、流通、建设环节的商业贿赂案件。三要抓好刑事羁押期限监督,切实防止超期羁押尤其是隐性超期羁押现象的发生。同时还要切实强化对监管执法的监督力度,坚决纠正侵害在押人员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确保监管场所安全和社会稳定。首先是强化对监管事故的事前预防。重点纠正“混关混押”、“体罚虐待”、“违规使用械具”、“超时超强度劳动”等监管违法问题。二是加大对严重破坏监管秩序行为的打击力度。严厉打击“牢头狱霸”、“暴力脱逃”、“行凶伤人”等严重破坏监管秩序、侵害其他被监管人合法权益的恶性犯罪。三是规范对监管事故的检查处理。
(四)加强对监管活动的执法监督,全力服务于“三打”工作开展
一是把好收押关。凡新收押的犯罪嫌疑人,均认真审查刑事关押法律手续是否合法、是否身体有外伤。办案单位是否向被收押人员家属通知,看守所是否按照法律程序收押人员等情况。二是把好“事故检查关”。重点监督看守所值班人员是否严格对被收押人员进行人身、物品检查,钱物是否按照规定登记保管。防止遗失、调换、挪用等情况的发生。防止危险品流入监舍,消除不安全隐患,特别对被收押人员人身,重点检查是否有新旧伤痕、包块、疾病、认真登记,并与其收押入所时的健康表对照,了解损伤人员的损伤形成的时间、地点、原因、过程及伤势程度,并逐一进行登记造册。三是把好“告知关”。将羁押工作规范化,从严格执法,依法维护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为重点,从改造被监管人员,保障刑罚执行工作顺利进行为目的,切实做好监管执法工作,进一步规范“权利告知”,“在押人员财物管理规范”,保障在押人员的各种权益不受侵害。在权利告知书中,法律规定的各个诉讼阶段的羁押期限制成图表,使被收押的人员能熟悉收押的场所和有关规章制度,在认真遵守监规的同时能够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五)充分发挥监管场所在“三打”工作的第二战场作用,深挖“三打”案件线索
监管场所是羁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服刑人员的机关,同时也是打击犯罪、深挖犯罪线索的主要战场监所检察人员要加强对监管场所的实地检察,防止因专项打击任务重而出现单人提审、刑讯逼供和违规会见等情形。配合监管场所进行狱侦布控,深挖“三打”案件的犯罪线索,及时清理检察信箱,落实检察官约见制度,确保被监管人员控告、投诉和检举渠道的畅通。审查监管场所交付的犯罪线索和被监管人员的控告、检举材料,根据不同性质转交相关职能部门处理,对涉及“三打”案件的职务犯罪线索,及时转反贪、反渎部门办理。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对查证属实的自首、检举和揭发的被监管人员,要检察兑现政策情况。
二、基层检察院服务“三打”工作实践探析
开展“三打两建”工作以来,笔者所在的广州市番禺区看守所关押涉嫌欺行霸市、制假售假、商业贿赂的人员不断增多。经统计,目前该区看守所共关押“三打”涉案人员47人,其中自专项活动开展两个多月以来新收押人员27人。为保证“三打”案件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确保“三打”涉案人员能及时移送起诉、审理和执行,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检察院监所检察部门充分发挥监所检察职能,保障了“三打”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加大对看守所收押、管理活动的检察力度,确保“三打”案件诉讼程序的顺利推进
针对“三打”案件“窝案”、“串案”多,同案人数多,涉案人员社会关系复杂等特点,驻所检察人员一方面强化对看守所收押工作的检察,监督看守所严格执行分管分押制度,发现混管混押情形的,及时提出纠正,防止同案人员串供。今年4月6日,我院驻所检察人员对看守所在押人员的分押情况进行检察时,发现609监室在押人员赖某明、陈某成均涉嫌受贿被羁押,且是同案人员。对此违法情形,驻所检察人员即时向看守所提出纠正,经核实后,所方立即对二人分监室关押。另一方面,加强对看守所日常教育管理活动的检察,督促监管民警严格落实“非主管民警不得与在押人员进行个别谈话”制度,防止为在押人员通风报信、私自传递信件物品等情形的出现。
(二)坚持“打击与保护并重”原则,切实维护“三打”涉案人员的合法权益
“三打”涉案分子,既要依法严惩,亦要对其合法权益进行有效保护,这是司法机关严格执法,充分尊重和保障人权的重要体现,在日常工作中,我们注意加强对“三打”涉案人员诉讼权利和基本人权的保护,促使“三打”涉案人员服管、服教、服判。加强“三打”涉案人员羁押期限检察,防止超期羁押的发生。驻所检察人员对“三打”涉案人员的羁押期限进行重点检察,逐人建立《在押人员情况检察台账》,及时记录其诉讼环节及羁押期限变更情况,全力确保“三打”案件“零超期”。畅通在押人员的控告、投诉、检举渠道,保障“三打”涉案人员的诉讼权利。驻所检察人员除通过开启检察信箱、办理在押人员约见等方式听取在押人员的诉求外,还每周至少选择一名“三打”涉案人员进行个别谈话,从中听取情况反映、提供法律咨询。
(三)加强安全防范,坚决杜绝“三打”涉案人员非正常死亡事故的发生
监督看守所对伤病在押人员给予积极治疗,保障其生命健康权。如在获悉因欺行霸市而犯寻衅滋事罪的在押人员陈某兴患糖尿病合并十二指肠炎且病情反复后,我驻所检察人员立即与驻所医务室联系,建议其在必要时将陈犯送院治疗。医务室接受了我们的建议,当天便将陈犯送羁押医院进行治疗。目前,陈犯病情已趋稳定。
(四)发挥第二战场作用,及时移交“三打”案件线索
针对监管场所内可能潜藏涉“三打”或熟知相关内幕的在押人员,我院监所部门以电视、刊物等媒体开展“三打两建”工作宣传攻势,组织检察干警在监管场所内进行“三打两建”教育宣传,以教育感化手段引导在押人员自首、检举、揭发,并承诺查明举报、提供线索属实后,结合“三打”效果给予举报人以相应的记功、立功或者重大立功等奖励。自“三打”工作开展以来,共收到涉“三打”案件线索5条,经审查后,已将其中2条转交有关职能部门办理。如今年5月7日,我院驻监检察室收获一封来自番禺监狱罪犯的检举信,举报广州市某保健品公司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保健品、药品。驻监干警予以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对该犯进行调查询问。初步查证了其信息来源、违法情节等细节后,立即把举报信件连同调查材料转交我区“三打办”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