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社会科学学术论文范文(2)
人文社会科学学术论文范文篇二
试论人文社会科学的价值取向
摘要:人文社会科学的价值取向问题一直是个争论不休的话题。本文系统梳理并分析了有关这一问题的三种不同观点,认为:人文社会科学渗透、包含着人的价值因素,它不可能是与价值无涉的,它的价值取向并不与其客观性和科学性相冲突。
关键词:人文社会科学;科学主义;人文主义;价值中立;价值
科学一般可以分为人文科学、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三大基本类型,由于人文科学和社会科学之间虽然存在差异,但也有着鲜明的一致性和共通性,所以,在这里笔者不做区分地将二者联系在一起加以论述。有关人文社会科学是否应有价值取向的问题,一直以来都是个争论不休的话题。受西方科学主义和人文主义两大思潮的影响,主要产生了三种不同观点:否定人文社会科学的价值取向、肯定人文社会科学的价值取向以及旨在调和前两种观点的马克斯·韦伯的“价值中立”说。
一、否定人文社会科学价值取向的科学主义
科学主义又称自然主义(naturalism),其根本的特点是强调人文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的相似性和共通性,在科学一体化的观念支配下以实证主义的方式肯定人文社会科学的可能性,并主张应用实证的方法来研究和发展人文社会科学,使之走向与自然科学相似的实证主义轨道。
人文社会科学中的科学主义思潮可以上溯到英国经验主义哲学家培根等创立的分析的、经验的哲学传统,尤其是他们对于科学的绝对尊崇的态度。近代以来,由于自然科学取得了辉煌的成就,自然科学的观念、原则和方法自觉不自觉地成为衡量其他知识是否科学的基本标准。其他各类知识和各种学科要成为科学,或者说要被人们认定为科学,就要看其是否符合自然科学的标准,只有通过了这种严格的“科学资格”的审查和检验,才能取得进入科学殿堂的“入场券”。
按照科学主义的观点价值取向涉及人文社会科学的客观性问题,客观性是科学的生命,科学与人的主体性、主观因素,价值观念是互不相关的,没有联系的,否定价值取向正是科学客观性的所在。石里克就曾提到:“一个思想家在进行哲学研究时,只应怀有追求真理的热忱,否则,他的思想就有被感情引入歧途的危险。他的意欲、希望和顾虑会把一切诚实的科学研究的首要前提——客观性给破坏了。”[1]
基于此,科学主义在事实价值二分的前提下,对人文社会科学的价值取向进行了否定。他们认为,科学是关于客观的事实判断,与“主观”的价值无关,就像罗素所说:“关于价值的问题完全是在知识的范围以外。那就是说,当我们断言这个或那个具有价值时,我们是在表达我们自己的感情,而不是在表达一个即使我们个人的感情各不相同但却仍然是可靠的事实。”[2] 科学和价值是完全对立的两极:科学关乎事实,价值关乎目的;科学是客观的,价值是主观的;科学是追求真理的,价值是追求功利的;科学是理性的,价值是非理性的;科学是可以进行逻辑分析的,价值是不能进行逻辑分析的。
科学主义的观点具有一定历史必然性、合理性,它对于克服那种片面强调科学的意识形态性、阶级性甚至把科学本身当作阶级斗争和政治斗争的工具的倾向,维护科学发展的自主性、客观性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但是,总体而言,这种观点还是一种极端的观点,它否定了认识系统中的主客体之间的相互联系,使科学知识与价值完全割裂,并要求科学“超脱”于一切意识形态尤其是世界观的因素,对各种社会冲突采取“不干涉”的态度;它用所谓的“客观性”消解价值因素,并将科学贬低为纯技术手段。
二、肯定人文社会科学价值取向的人文主义
人文主义又叫反自然主义(anti--naturalism),它突出强调了人文社会现象与自然现象的根本区别。自然现象具有确定性、普遍性和可量化性,可以对其加以客观的实证的解析与说明;而人文社会现象,尤其是人的思维、情感、意志和行为等等具有非确定性、个别性和非量化性,它们本质上是个意义世界,价值世界,不可能被客观地加以解析和说明,而只能通过理解才能把握。
新康德主义理论家李凯尔特运用价值标准对自然科学和历史的文化科学作了区分。在他看来自然科学把与任何价值都没有联系的事物和现象看作自己的对象,用普遍的方法发现普遍的联系和规律。这些科学都不以人的价值和评价的观点去考察自己的对象,都把个别、特殊之物当作非本质成分不予考虑,仅仅把大多数对象所共有的成分包括到自己的概念之中。而作为文化科学,它要研究与普遍文化价值有关的对象;而作为历史科学来说,则必须从对象的特殊性和个别性方面叙述对象的一次性发展。对历史的文化科学来说,只有那些在其个别性方面对于作为指导原则的文化价值具有意义的事物才是本质的,同时,李凯尔特提出了价值联系的原则,他认为价值是历史学家挑选材料时借以区分本质成分与非本质成分的标准。
另一位新康德主义者卡西尔同样关心自然科学和人文社会科学的边界问题。他从两种不同的感知方式,事物的感知和表达的感知入手探究了自然科学和人文科学的统一性和相异性,得出结论:人文科学的对象不是整个宇宙,而是一个属人的世界。与自然科学不同,它的目的不是规律的普遍性,也不是事实与现象的个别性,它有其特具的认知理想。同时,卡西尔还认为:每一个文化客体都内在地表现为物理的、心理性的和历史性的总和。物理的是指文化客体的质料性;心理性的是指特定心智上的基本态度的表达;历史性的是指历史上的时序、位置、年代,来源。文化客体在任何情况下都需要一种物理质料为基质,但这一文化客体若要被正确阅读和理解的话,它们同时需要一种双重解释:一方面必须历史地看待每一种文化客体,根据它们所处的时代及其来源去研究,另一方面还必须把这些文献理解为某种特殊心态的表达,这种特殊心态可以以某种方式重新感受。
瑞士学者皮亚杰在其《人文科学认识论》中指出:与自然科学主体和客体分离不同,“人文科学的情况要复杂得多,因为对自身或对他人进行实验或观察的主体一方面可能受到所观察现象的改变,另一方面也可能是改变这些现象的展开其性质的根源。正是由于这样一些情况,这一同时既是主体又是客体的事实给人文科学制造了比自然科学更多的困难”。“客观性所不可或缺的非中心化,在客体是由主体构成的情况下要更加困难得多”。皮亚杰认为这是出于两个原因:“一是由于观察者的自我介入了他应该能从外部去研究的现象,自我中心体(le sujetegocentrigue)与认识主体(le sujet epistemique)之间的界线就越发不明确。二是就在观察者已经介入并对他所关心的事实赋予价值的情况下,它的倾向仍然是相信直觉认识,因而更加感觉不到有采用客观技术的必要性。” [3]他认为人文社会科学难以避开思想意识形态的影响。
总而言之,人文主义学者在坚持自然与人文社会科学的区别的基础上,强调人文社会科学的独特的属人性和价值性,肯定了人文社会科学的价值取向的存在。
三、马克斯·韦伯的“价值中立”观
针对人文社会科学的价值取向问题,德国社会学家马克斯·韦伯提出了“价值中立”观,试图调和对价值取向的肯定与否定两种观点。“价值中立”概念并非他的首创,而是他从实证主义那里借用的一个概念。不过实证主义的“价值中立”观是把社会科学研究等同于自然科学研究,混淆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之间的界限,最终目的是将价值驱逐出社会科学研究领域,这是韦伯所不能接受的。他认为价值与社会科学研究绝非毫不相干,而是有密切联系的,社会科学工作者总是按照某种价值取向去收集和分析他所需要的精神材料。那种“从资料中直接提炼出某种观点”以追求“没有成见的认识的企图不过是自欺欺人”。[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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