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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技术管理论文(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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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全技术管理论文篇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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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近年来,建筑业发展迅猛,但建筑业也是高风险的行业,事故发生率高。安全事故的频发,对企业自身造成重大损失,也对行业发展带来严重影响。如何减少施工现场安全事故的发生,提高安全管理的质量是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重要课题。

  建筑安全管理信息系统是建筑行业面向安全管理部门的信息管理系统,这种系统是对管理所需要的信息进行各种操作过程的综合,并把处理过程的手段和方法结合起来,使信息管理工作成为有组织的系统的程序。

  本文从分析建筑业安全现状及管理状况入手,阐述了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在安全管理中的意义和重要作用,通过有关安全管理和安全管理信息化的理论阐述,结合建筑业安全管理的现状和用户对安全管理信息系统的需求分析,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总体设计,并通过进一步对每一个功能模块的深化设计。系统主要包括基本信息管理模块、内业资料管理模块、安全教育与培训模块、安全生产法规与标准模块、安全生产管理模块、机械设备管理模块、安全技术交底、系统管理等八大功能模块。

  目录

  引言...............................................................................................................

  (一)我国建筑施工项目工程现有的安全问题.......„„„„„..........................

  1.有法不依、有章不循,安全意识不强,制度形同虚设 ...................................

  2.流于形式、安于现状,造成安全隐患处处可见..............................................

  3.粗心大意、违章冒险,检查不细、整改不严;造成事故频繁发生.................

  4.安全工作落到实处,要确立几个观念............................................................

  (二)武夷花园南区项目工程现存安全问题的应对策略....................................

  1.武夷花园南区项目工程所遇问题与整改方案.................................................

  2.完善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主要措施.........................................................

  (三)结论.........................................................................................................

  1.通过深入理论研究使建筑安全管理科学化.....................................................

  2.施工现场事故控制管理对策...........................................................................

  3.完善政府建筑安全监管措施 ..........................................................................

  引言

  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全国各地的经济建没工作正呈现出蓬勃向上的发展势头,矿山、道路、建筑、工厂无不表现出勃勃生机。但是,就在发展的同时,我们也应该清楚地看到,全国各地的安全事故也在不断发生,并呈上升的势头,对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了巨大的损失,对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造成了严重影响。

  (一)我国建筑施工项目工程现有的安全问题

  1 有法不依、有章不循,安全意识不强,制度形同虚设

  2003年11月1口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是我国第一部全面规定安全生产各项制度的法律法规,它的出台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高度重视,是我国安全生产纳入法制化的标志。

  近年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以及与安全生产有关的部门也相继出台了—些与《安全生产法》配合实施的法律法规。例如,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交通部发布的《港口危险货物管理规定》;建设部颁发的《建没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发布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通过这些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了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使我国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不断的走向法制化、规范化。但就是在这么多法律法规相继颁布实施的过程中,我国各地的安全事故还是频频发生,先是盂南庄煤矿的瓦斯爆炸,造成厂62人命丧黄泉;接着是黑龙江省鸡西特大矿难,造成115人踏上不归之路。2004年2月5日北京密云灯会发生踩踏事故,造成37人死广;同日,山西灵石煤矿又发生爆炸事故;造成29人死亡;2月15日下午,浙江海宁发生特大火灾,造成39人死亡,同日;吉林市中百商厦又发生特大火灾,造成53人死亡,71人受伤的特大事故;这一系列的血案反映出一个共同的事故原因,就是有法不依,有章不循。在有些事故的现场,规章制度、安全标语随处可见,操作规程制定了一大堆,但在执行中都成了摆设,领导把规章制度当成了儿戏,工人一问三不知。

  2 流于形式、安于现状,造成安全隐患处处可见

  安全管理会议大开、小开,安全管理的组织上建下建,但真正实干的太少,要么资金措施不到位,要么人员制度不到位;总之,生产现场安全管理混乱,安全管理名存实亡。每

  当有上级部门来参观、检查、达标升级验收时,企业领导就大张旗鼓的抓一阵子安全,对职工考核严上加严。还郑重声明,谁影响了达标升级和考评,就砸谁的饭碗。可是,检查一过,又是一切照旧。有的企业安全生产刚刚取得一些成绩,就自以为安全管理的水平达到了最高境界,于是管理者从真抓实干到一般号召,职工也由高度警惕到慢慢放松和忽视,认为只要生产正常了,一切就都安全了,结果最后在大意中栽了根头,造成经济效益和生命财产的双重损失。 3 粗心大意、违章冒险,检查不细、整改不严;造成事故频繁发生

  许多事故的发生都是在一瞬间的疏忽中,这归根结底还是预防意识不够。安全生产法

  第三条明确规定“安全生产管理,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只有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才能彻底消除事故隐患,减少粗心大意、违章冒险造成的伤害,这也是安全生产必须遵循的原则。

  另外,整改不严,检查不细也是造成安全事故频繁发生的主要原因。安全检查要么什么问题也没有检查出来,要么查出来的问题和隐患不积极加以整改,安全措施项目上的资金投入比大海捞针还难,但请客送礼却挥金如土,结果安全隐患不断增加,最终造成生命财产的巨大损失。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看出,造成安全生产事故频繁发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以上几点只是本人的一些粗浅的看法,尚有许多原因需要我们在实践工作中加以总结。要想真正把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落实下去,总结各地的经验和教驯,我认为必须要认真确立以下几个观念。 4 安全工作落到实处,要确立几个观念

  4.1 预防观。安全生产是关系人命的大事,任何疏忽大意都有可能酿成悲剧。有道是:“事未至而预图,则处之常有余;事即至而后计,则应之常不足”,预防为主是安全生产工作永恒的主题。“亡羊补牢”有一定的积极作用,但“羊”毕竟丢了,且“补牢”是以“亡羊”为代价的。因此我认为:一切事故都源于隐患,唯有加强源头预防,才是根除隐患的治本之策。

  4.2 基础观。安全生产无小事,要把安全生产工作做好、做实,离不开基础工作。从近些年来《安全生产法》的执行情况看,许多地方没有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要求实行,致使基础工作薄弱的局面没有得到彻底改变,一些企业为追求经济利益,置安全于不顾,该投入的资金不投入,该改造的设备不改造,该执行的制度不执行,该遵守的规程不遵守,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单位还在生产经营,最终酿成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极大损失。因此,要实现安全生产,必须做好安全生产的基础工作。

  4.3 责任观。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各级政府、安全监管部门及所有企事业单位的领导干部,要本着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把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到实处,主要领导要负起责任。《安全生产法》明确要求:“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督促基层单位建立起安全责任制,形成对领导干部和企业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

  4.4 落实观。要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落实不下去、严格不起来”的问题,必须要严格管理、狠抓落实,特别是安全隐患的整改要抓实,安全基础工作要夯实,坚决杜绝形式主义。 总之,要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工作,避免安全事故的再次发生,就必须要做好安全生产的基层工作和基础工作,坚持安全法制教育经常化,组织好对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领导、职工的学习培训,使各部门做到依法行政,企业依法生产经营,形成全社会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氛围。同时还要尽快健全安全生产的法律体系和安全监管的执法体系,促进安全生产状况的不断好转。

  (二)武夷花园南区项目工程现存安全问题与应对策略

  1.武夷花园南区项目工程所遇问题与整改方案

  1.1现场临电

  施工现场处处需要用电,工程设备、施工机具、现场照明、电气安装等,都需要电能的支持。而随着施工机械化和自动化程度的不断提高,施工现场用电更为广泛。但是,电能给人没带来方便的同时,也无意的带来很大的伤害。

  施工现场由于用电的设备种类繁多、电容量大、工作环境不固定、露天作业、临时使用的特点,在电气设备上的繁设、电器元件、电缆的选配及电路的设置等方面容易存在短期行为,容易引发触电伤亡事故。因此,加强临时用电管理,按照规范用电,是保证施工的一个重要方面。

  客观因素:

  临时用电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人、材、机、法、环境及气候各个环节;

  涉及人员多,工作面广,作业点多;

  临时性、不稳定性;

  用电设备面广,点多;

  临时供电大部分露天,受环境、气候因素影响大。

  主观因素:

  施工管理者对临时用电安全工作重视不够,投入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须的人力、物力、财力不足;

  临时供用电施工操作者技术素质参差不齐,水平较低,对供电规范理解不深刻,不能灵活正确地运用;

  用电设备的操作者、使用者及临时用电操作者安全意识淡薄;

  临时供用电安装操作者违章操作或不能遵守建筑电工安全操作规程要求,日常维护、定期/不定期检查流于形式,只图省力、省工,未按《规范》-- JGJ 46-2005)精心施工。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常见隐患及整改措施:

  三级配电、二级保护及TN-S接零保护系统: 存在问题: 设置了总配电箱、分配电箱,但是缺少独立的开关箱,直接从分配电箱装设的断路器供电给现场设备;

  总配电箱、末级开关箱内装设的漏电开关,其漏电参数如:漏电动作时间、漏电动作电流等参数不相匹配; 未严格执行TN-S 接零保护供电系统从总配电箱给分配电箱配电时,仅引出三相电源线和工作零线,缺少了保护零线。

  整改措施:

  应设置总配电箱 分配电箱 开关箱,实行三级配的制度。 .总配电箱漏电保护参数为:漏电动作电流>30 mA,漏电动作时间≥0.2s; 开关箱漏电保护参数为:漏电动作电流≤30 mA,漏电动作时间≤0.1 s。 4. 严格执行《规范》-- JGJ 46-2005要求的TN-S配电系统,即三相五线制: 三相电源线+1根工作零线+1根保护零线(L1/L2/L3,N,PE)。

  1.2施工中存在的防护问题及整改方案:

  (1).现场不戴安全帽,施工机具防护不够规范。

  (2).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的意识淡薄和水平低,材料及废弃物乱堆乱放,未工完场清,且道路不畅通;工地现场还未设厕所工地施工现场,安全标牌未很好的落实。

  (3).“三宝四口五临边” 防护不够重视临边洞口和出入口防护棚防护不到位未进行工具化、定型化防护。

  整改措施:

  (1).加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管理制度,以及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增强各方安全意识,确保全面、透彻地贯彻落实到施工现场,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不安全行为。

  (2).对基坑的临边洞口的防护,已安排施工人员设立基础外围防护栏。

  (3).现场安全通道、材料堆放、排水系统、现已做到工完场清、封闭管理,重视现场防火和施工现场标牌的设置。

  2.完善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主要措施

  2.1树立“以人为本”的安全生产观念 安全工作贯穿于项目施工的始末,贯穿于工期、质量和技术的任一要素之中,在任何一项要素的组成过程中,若忽视了安全,将极有可能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从而使得经济上受损,严重者将可能影响公司和企业的形象。因此,建设主管机构和建筑单位应统一思想:施工安全无小事,应始终将安全生产放在最重要的位置来对待,且将安全生产作为工程施工最主要的工作来抓。

  2.2提高企业领导对建筑安全生产的认识

  企业领导对安全工作有高度的认识,对搞好安全生产至关重要:a.强化对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主管安全生产领导的安全培训,使之深人了解和认识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树立起只有做到真正的安全生产,才能为企业带来长久的经济效益的思想,从而更加深刻理解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并使之落实到行动中。b.切实行使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安全生产与企业资质、安全资质、项目经理资质、工程招投标及企业业绩和领导者的政绩挂钩。c.加大对安全事故有关责任者的处罚力度,迫使企业领导者

  把安全工作真正摆到重要的议事日程,切实树立起“安全第一”的观念,做到行动上时时处处重视安全生产。

  2.3加强施工队伍的安全教育与培训 安全管理首先是人的管理,要强化安全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安全业务素质,增强人的安全防范意识,同时采取有效措施规范人的行为,实行规范化作业,杜绝工作凭感觉、靠经验,使施工人员形成一种程序化、标准化的工作习惯。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建筑业安全卫生公约》为契机,充分利用现代媒体、宣传车、标语、安全讲座、安全知识竞赛等形式,广泛深入宣传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并在报纸、电视开辟安全生产专栏,宣传安全生产法法律

  法规。通过强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标准、规范的教育培训,提高人员素质。在全面培训的基础上,我们重点抓事故单位、安全检查不合格单位、安全管理薄弱单位有关责任人和各安全监督管理机构执法人员、建筑业企业管理人员的培训教育工作,强化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管理人员素质。按照建设部《建筑业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暂行规定》以及国家关于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教育培训的规定要求,认真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及时传输新的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增强职工安全责任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

  首先要重视员工的安全培训工作。培训教育要突出重点,有针对性,防止搞形式走过场,不断提高全员安全素质。为此要做到:抓好骨干的安全培训工作,重点对班组长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和工程项目负责人进行培训。强化生产运行岗位安全工作的技术培训。抓常规培训,开展群众性的安全技术练兵和技术比武活动,逐步提高员工的技术操作水平。

  抓好特殊工种和临时工的安全教育。特殊工种必须经过严格培训考核,持证上岗。临时工必须经过岗前培训,考核合格后才能进入施工现场。用人单位和安检部门必须重视临时工的安全教育,提高临时工的安全素质。

  要采取各种方式和途径不断提高员工的专业技术素质,保证施工生产程序化、标准化、规范化,加强工序管理,推行超前防范,杜绝施工中的盲目性。

  努力营造丰富多彩的安全文化。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文化活动,采取正面教育和寓教于乐相结合的方式,普及安全知识,强化安全意识。

  (三)结论

  1.通过深入理论研究使建筑安全管理科学化 目前,发达国家的安全管理的理论研究已经进行的相当深入,并且在预防和控制事故的发生中起了相当重要的作用。而我国的建筑安全理论研究仍比较薄弱,以至于建筑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未能科学化,随意性大,成效低。因此,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必须重视理论研究,使理论结合实践,指导时间,从而使安全管理走上科学化的道路。加强安全意识,建立健全制度。根据建设系统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特点,确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以及专项治理目标,制定建筑施工现场的安全防范措施,把施工安全生产目标和责任进行层层分解到基层,一层抓一层,层层抓落实。与此同时,建立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度、监督反馈制度,施工图审查制度、建筑安全隐患、险情及事故社会举报制度,通过一系列有效的制度,确保安全生产落到实处,确保全市建设工程质量保持“稳中有升”的发展态势。

  责任到位,狠抓落实。在日常安全监督管理中,一方面根据安全生产目标考核规定,把安全监督申报与建筑施工许可证的颁发紧密地联系起来,对未建立各项规章制度、未建立现场安全保证体系、未根据现场特点制定有效安全防护措施、未对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进行承诺的施工企业,不予办理安全监督。对已办理安全监督的建设项目,根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采取定期(每季度、半年检、年检)以及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达标检查,督促施工企业建立健全施工安全管理保证体系,完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职责,正确处理好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的关系,使企业做到领导到位、意识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努力降低工伤事故率。

  2.施工现场事故控制管理对策

  施工现场事故控制按照时间范围可分为两部分:事故发生时的处理、事故发生后的处理。 事故发生时的处理。在施工现场出现事故时,要立刻启动应急预案,各方面的管理人员、领导要尽快赶到现场,进行事故的紧急处理。这时候进行的事故处理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组织人员进入事故发生地点,迅速抢救伤员,疏散人员,以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造成人员伤亡无谓增加;保护好施工现场,要求施工现场各物件的位置、颜色、形状等保持事故结束时的状态,以备将来的事故调查取证;及时的和公安、消防、卫生防疫和安全监察等政府部门联系,寻求他们的帮助和必要的支持;向企业负责人及时通报事故的发展动态,借助企业的力量妥善处理事故。 事故发生后的处理。事故发生后,要立即组织事故调查组,通过现场笔录、现场拍照、现场绘图等手段对事故现场进行勘查,收集整理第一手资料,然后依据国家相关规定和标准进行

  事故原因的分析工作,根据调查所确认的事实,从直接原因入手,逐步深入到间接原因,从而分析出事故的全部原因,在此基础上,确定事故的直接责任人和领导责任者,再根据其在事故中的作用确定主要责任人,对相关的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为防止事故的再次发生,编制事故预防措施,在措施中将改善劳动条件、作业环境和提高技术水平放在首位;对广大施工人员进行现场教育,使他们吸取教训,遵守操作规程,做好安全防护;对于事故中的伤亡人员要妥善救治,并按照规定对其进行安置。 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我们对无视生产工人安全、安全管理混乱、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现场存在严重隐患的企业加大惩戒力度,依法对它们进行处罚,真正做到事故原因不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处理不放过,没有制定防范措施不放过。敢碰硬。真正行使“安全生产一票否决权”。

  3.完善政府建筑安全监管措施

  3.1建立安全防护临时设施费用专款专用制度。 必须建立为安全生产提供费用的保障机制,在工程施工招投标时,安全费用不得进入竞价,不得压缩。在施工中,监理、建设等单位及有关建筑安全监管部门必须加强监管,做到安全费用及时到位,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3.2建立健全安全监督机构及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机构。 由于人员编制少,专业技术人员更少,经费来源得不到保证,建筑安全监督工作难以顺利开展;施工企业内部的安全管理机构也不容乐观,目前除少数一、二级企业设有安全科,配备专职安全员,其他企业及施工现场的安全员基本上都是兼职的,主要是为了被动地应付检查,不能积极主动开展工作。这样导致企业内部安全管理松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无人抓,安全技术台帐无人理,使安全生产成为“说起来重要,忙起来不要”的“累赘”。

  3.3 改进建筑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一是采用动态跟踪抽查与专人定点负责制相结合的方法。在办理安监手续时,为该工地指定一名安监员,负责对该工地的安全监督交底、平时技术指导及监督现场安全教育与防护措施的实施。二是对该工地文明施工、安全防护水平的评定,则由站领导带队进行动态跟踪抽查。这种一人定点服务,集体动态打分评定的方法,既解决了工地现场安全员技术水平低下的问题,指导培养了企业、项目部的安全员,又确保了安全检查的公正公平,廉洁执法。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这是我们党和国家的一项重要政策,是社会主义企业管理的一项基本原则。近年来我国安全生产工作面临新的挑战和机遇,生产必须安全,安全是生产的保障,如何倡导安全生产文化,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着重在“管理”两字。

  安全技术管理论文篇2

  学 生:学 号:

  专 业:安全技术与管理

  班 级:

  指导教师:

  安全管理技术专业

  2013年 10月

  地基工程施工危险辨识及控制

  摘要:

  本文对地基施工过程中的主要危险源进行了辨识与研究,分析了桩机作业、挖土作业、脚手架安拆等项目在施工过程中的危险源、有害因素。利用安全系统工程的理论对其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辨识和分析。其结果表明地基施工过程中的主要有害因数包括:高空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触电等,在危险、有害因素辨识的基础上,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同时提出,在地基施工过程中的危险源辨识与控制,要严格按照辨识、建档、上报、检测评估、过程监控、隐患治理、应急预案、告知义务的危险源的管理程序进行,以便实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方针。此外通过对相关应急预案的列举让我们了解认识到其在危险源辨识与控制过程的重要性。

  关键词: 地基 施工 危险源 辨识 控制

  目录

  摘 要„„„„„„„„„„„„„„„„„„„„„„„„„„„„„I 目 录„„„„„„„„„„„„„„„„„„„„„„„„„„„„„II 1 绪论„„„„„„„„„„„„„„„„„„„„„„„„„„„„2

  1.1 问题提出„„„„„„„„„„„„„„„„„„„„„„„„„„2

  1.2 我国减租危险源辨识的发展现状„„„„„„„„„„„„„„„„4

  1.3 地基基础工程施工危险源辨识的目的和意义„„„„„„„„„„„5 2 地基基础工程施工危险源辨识„„„„„„„„„„„„„„„„„6

  2.1 地基基础工程施工危险源以及控制措施清单„„„„„„„„„„„7 3 地基基础工程施工危险源控制措施„„„„„„„„„„„„„„„7

  3.1 物体打击的控制措施„„„„„„„„„„„„„„„„„„„„„7

  3.2 高空坠落的控制措施„„„„„„„„„„„„„„„„„„„„„7

  3.3 触电的控制措施„„„„„„„„„„„„„„„„„„„„„„„8

  3.4 机械伤害的控制措施„„„„„„„„„„„„„„„„„„„„„8 4 地基基础工程危险源的管理程序„„„„„„„„„„„„„„„„8

  4.1 辨识„„„„„„„„„„„„„„„„„„„„„„„„„„„„9

  4.2 建档„„„„„„„„„„„„„„„„„„„„„„„„„„„„9

  4.3 上报„„„„„„„„„„„„„„„„„„„„„„„„„„„„9

  4.4 检测评估„„„„„„„„„„„„„„„„„„„„„„„„„„9

  4.5 过程监控„„„„„„„„„„„„„„„„„„„„„„„„„„12

  4.6 隐患治理„„„„„„„„„„„„„„„„„„„„„„„„„„13

  4.7 应急预案„„„„„„„„„„„„„„„„„„„„„„„„„„13

  4.8 告知义务„„„„„„„„„„„„„„„„„„„„„„„„„„13 附表一 人身伤亡事故应急预案„„„„„„„„„„„„„„„„„„„13 附表二 防火防爆应急预案„„„„„„„„„„„„„„„„„„„„„13

  1.绪论

  1.1 问题提出

  随着地质市场的蓬勃发展,越来越多的地勘单位从计划经济逐步走向市场经济,更多的地勘单位从原来从事计划项目逐步转变到市场项目,而从事地基工程的施工工作。随着作业环境的改变,现场管理和施工技术都发生了变化,安全管理的内容和方法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由于从事地基工程时间较短,经验不足,各种工程施工规范、规程不熟悉,解决技术问题和采用的技术措施不及时,常常会出现一些危及安全的问题,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

  地基工程施工中出现的问题目前地勘行业在市场中主要从事的基础工程施工工作包括:建筑地基的基础施工、护坡桩、基础桩、深基坑的开挖、边被支护、锚杆、道路或桥梁的基础桩、水利水电大坝的基础加固工程、隧道开挖和喷锚支护工程等等。桩基础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安全问题桩基础施工的过程主要包括成孔、焊接钢筋笼、下钢筋笼、浇筑混凝土等工艺过程,而成孔主要有机械成孔、人工成孔两种方法。机械成孔过程中由于设备和技术条件的限制,在钻进时安装钻杆和拆卸钻杆中常会发生砸伤钻工的手和头部或钻头的起落导致人员的伤亡等;由于施工场地狭小,电线较多,交叉作业,在钢筋笼焊接和绑扎中常会出现触电或灼伤人的事故。

  因此,对地基工程危险性进行系统的分析和研究,针对地基工程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化的建议,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和实现意义,对地基工程危险源的辨识和控制措施的研究势在必行。

  1.2 我国建筑危险源辨识的发展现状

  自从二十世纪末安全系统工程引入我国,给我国许多大中型经营单位带来了巨大意义,受到了管理部门的高度重视。通过吸收和笑话国外的检查表和安全评价方法,我国的建筑业也开始予以运用,如安全检查表(SCL)、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LEC)。还有国家还制定了相关的一些标准,《施工企业安全检查标准》、《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等。

  在2002年11月1日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明确规定关于矿山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品的建设项目应进行的安全评价和安全全条认证。还对重大危险源做出了定义,这部法律的颁布对我国的安全生产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但是国内一些工厂的安全性评价方法标准、化工危险程度分级等方法主要用于该行业的安全评价,但是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并不适用于建筑施工危险源的辨识和安全评价。由此可见,对于建筑施工危险源辨识和评价的研究还是具有一定的意义和发展空间的。

  1.3 地基基础工程施工危险源辨识的目的和意义

  地基工程危险源辨识的目的是查找、分析、和预测工程、系统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及可能导致的后果以及危害程度,针对以上可能的结果提出合理的安全对策措施,指导危险源监控,从而预防事故发生,在最优的安全投资效益的基础上减少施工发生率、最小损失。

  2.地基基础工程施工危险源辨识

  2.1 地基基础工程施工危险源以及控制措施清单

  4

  5

  6

  3地基基础工程施工危险源控制措施 针对清单上面的危险源防范类型制定出控制措施。

  3.1 物体打击的控制措施

  物体打击事故是指物体在重力或其它外力的作用下产生运动,打击人体造成的伤害事故。这类事故一般多发生在检修作业和建筑施工等作业场所,属GB6441—86《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中的事故类别首项,适用于落下物、飞来物、滚石、崩块等造成的伤害,但不包括因爆炸引起的物体打击。具体措施有:

  (1) 认真执行有关安全技术规程,克服麻痹思想,人人有责消除物体打击伤害事故,牢固树立“三不伤害”和自我保护的安全意识。

  (2) 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上班时间不得嬉闹、开玩笑,以免影响注意力。

  (3) 按规定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进入生产现场或作业场所,应按规定着装,不得穿高跟鞋、凉鞋、拖鞋、背心、短裤,不允许滥用劳动防护用品。

  (4) 安全防护措施要齐全得力,安全注意事项要有针对性,现场监护人要坚守岗位。

  (5) 施工现场设置安全标志及必要的围栏,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6) 使用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熟知设备特性,掌握操作要领,经过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7) 操作使用的机器设备,必须符合质量要求。安全装置不齐全的设备,禁止使用。带病设备未修复达标前严禁使用。不是自己分管的设备、工具,禁止使用。

  (8) 高处作业时,禁止投掷物料。手持工具和零星物料,应随手放在工具袋内,工具袋应拴紧系牢。

  (9) 高处作业中,对斜道、过桥、跳板明确专人负责维修、清理,不得存放异物。

  (10) 排除设备故障或清理卡物件料前,必须停机。

  (11)机械运行过程中,为避免工具、工件、联结件、紧固件等甩出伤人,应有防松脱措施和配置防护罩或防护网等安全措施。

  (12) 多人作业时,必须指定一人为安全负责人。

  (13) 上下立体交叉作业,应进行科学合理安排。建议绘制立体交叉作业图,标明四方面的内容:一是参加单位、工种、人数;二是施工项目位置地点;三是所需检修时间,具体开始时间;四是主要的安全措施,安全负责人,安全监护人。

  (14) 拒绝违章指挥,严禁违章作业。

  3.2 高空坠落的控制措施

  高空坠落的事故发生率极高,约占各类事故总合的60%,因此,分析和掌握高处坠落事故的原因和预防对策,对防止高处坠落事故的发生,降低建筑业伤亡事故有着重大的意义。

  (1) 提高对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各级领导要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确保和加大对安全生产的投入,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满足施工安全要求的安全管理人员,切实做到照章指挥,以人为本,关爱生命。各级领导要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单位经理、项目经理分别是本单位、本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全责,同时还要逐级对安全生产的责、权、利进行明确,铺开一个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责任大网,做到责任明确,奖罚分明。

  (2) 广泛开展安全学习和教育

  要广泛组织学习《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和《建筑工程预防高处坠落事故若干规定》(建设部—建质[2003]82号),加强对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知识教育和责任心教育。要切实做好从业人员,尤其是新进场人员、转换岗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三级教育,做到持证上岗。对操作工人,特别是一线施工生产工人,要进行遵章守纪的安全教育,使他们既熟悉本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本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措施,又能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在施工中服从指挥,按照规范的要求作业,了解本岗位存在的危险,可能发生的危害,并掌握紧急处置、撤离方法和措施。

  (3) 切实加强安全检查

  安全检查要逐级按季度、月进行,项目经理必须亲自带队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实行全日巡检制度,对特殊高处作业应实行跟踪检查或旁站监督。项目部还要根据施工季节气候变化,及时增加防洪、防风、防冻、防煤气中毒等检查。除此之外,还要对各项目及施工安全生产的法规、规程、规范和标准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检查要及时发现问题和消除隐患,实行安全隐患整改、反馈、复查责任制度,形成安全检查的封闭环。

  (4) 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做好安全技术交底

  施工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编制预防高处坠落事故的安全技术措施。项目部应结合施工组织设计,根据建筑工程特点编制预防高处坠落事故的专项施工方案。专项施工方案应有针对和可操作性,有验算数据,且经过审批签字后方可组织实施。所有高处作业前应依据有关规定进行专门的逐级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内容有作业防护措施、操作注意事项、禁止规定等。交底必须有交底人、接受交底人双方的签字才能生效。

  (5) 加强安全防护

  首先要确保安全防护用品合格,建立安全防护用品的管理制度,确保安全网、安全帽、安全带、漏电保护器、脚手架扣件等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并告知员工正确的使用方法,监督检查员工正确佩戴和使用。同时要严格控制施工机具的采购、租赁及使用。防止不合格品投入使用。其次,高处作业前,应组织对安全防护设施进行逐项检查和验收,检查验收不合格的不予使用。第三做好临边洞口的防护和日常监护、维护工作,做到安全防护设施的定型化、工具化,并与工会组织开展的“一法三卡”活动相结合,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6) 积极开展安全专项治理

  专项治理是减少事故的有效措施之一,各项目要成立治理小组,制定治理措施,认真分析项目不安全因素,制定计划、方案、对策和分阶段目标,认真落实,杜绝伤亡事故的发生。在进行专项治理的同时,要结合季节特点一并开展活动,如从季节上来看,夏季是事故特别是高处坠落事故的多发季节,防止高处坠落事故的专项活动可以和夏季施工防高温、放中暑、防中毒、防触电等工作结合起来。

  (7) 加强对劳务队的管理,不能以包带管

  对劳务队的管理,尤其要加强对劳务人员素质的管理。从进场之日起,就要对登高作业等从业人员进行体格和心理检查,患有心理疾病,严重高血压、癫痫和登高恐惧症的人员,以及年龄偏大体质较差,未经有关部门培训合格的人员,不得从事高处作业。对劳务队的管理,还要加强对劳务队安全人员的配置、安全投入情况及安全措施的落实等方面的管理。

  3.3 触电的控制措施

  据建设部统计,每年在触电事故中死亡人数占事故死亡总人数的17%~20%无数血的教训说明:安全用电是人命关天的大事。但建筑施工现场复杂多变,首先需要使用机电设备,也需要照明灯具,现场的临时用电不可缺少,如何在点多、面广的现场做到安全用电,确实是个大问题。

  3.3.1 触电事故的预防措施

  在火电厂施工过程中基本上以电为动力,随着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种类繁多的电动建筑机械和电动工具大量进入施工现场,施工作业与电的接触愈来愈密切,可以说没有电力的应用,火电厂的施工是不可能进行的。与此同时,施工用电安全问题也日益突出起来。如何有效地防止各种电气事故,尤其是人体触电伤害事故已经成为普遍关注的课题。

  触电的防护方法和渠道是多种多样的,在管理上,各级领导都要把安全用电作为大事来抓,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全体职工的安全用电意识,坚持安全交底制

  度,加强安全监督和检查,消除各种不安全因素,将触电事故消除在萌芽之前。

  3.3.2 努力提高职工素质

  提高职工素质是预防触电事故的根本措施之一,电工是特殊工种,应经培训考核审查合格后发给操作证,持证上岗。对一般电器设备操作人员也应进行岗前教育培训,让他们懂得电气设备的性能及触电的危害。

  3.3.3 管理到位,把好所有关口

  防止触电事故,关键是加强管理。在管理上应做到:

  (1) 抓教育:安全意识的高和低是一个大前提,什么是遵章守纪,什么是违章违纪;什么是正确操作,怎样是错误操作,都要通过教育来学会。同时,要学会对触电者的应急抢救。

  (2) 抓措施:一个新开工程,必须根据规范要求,事先做好临时用电的施工设计,采用三相五线制配线,采用五芯电缆,并严格按照TN-S系统的要求进行保护接零。

  (3) 抓验收交底:当一个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施布置完毕后,在使用前应进行验收,依据是JGJ46-88和JGJ59-99的《施工用电检查评分表》等强标。验收后还要对操作者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要履行签字手续。

  (4) 抓防护:在设施方面,采用国家电工委员会认可生产的漏电保护装置、设置三级配电两级保护;在个人防护方面,必须强调劳动保护用品的作用,应按规定穿戴绝缘手套、绝缘鞋,带电作业应有人监护。

  (5) 抓检查:电器设施在使用中,要经常进行检查,发现有事故隐患要及时整改,这也是预防发生触电事故的最后一道关口。

  3.3.4 正确做好防触电保护

  采用TN-S供电系统,认真做好重复接地。TN-S系统中是将工作零线N与保护接地线PE分开,设备外壳与保护接地线PE线直接相连接,该系统克服了TN-C系统和TT系统的不足,当三相负载不平衡时,PE线上也无零序电流。为防止断线,应在PE线接近施工现场的起端、中端、末端做不少于3处的重复接 地,其电阻值不得大于10欧。

  3.3.5正确安装使用漏电保护器

  采用TN-S系统后,当发生漏电时,保护零线为漏电电流提供了通路和起到降低设备外壳对地的电位的作用。当漏电较严重时,如果短路保护器未动作,则PE线仍将流过较大漏电电流,设备外壳对地电位仍较高,当人体触及时会受到不同程度的伤害,为克服TN-S系统的不足,在技术上构造一个可靠的触电保护系统。即装设漏电保护器,其必须设置二级漏电保护,要求单机设备在开关箱接近设备端设置第一级漏电保护,其漏电动作电流应300mA,动作时间应<0.1s。总配电箱和开关箱要实现分级、分段保护目的,两级漏电保护器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和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合理配合。在潮湿地区作业,或人体易触及设备外壳的某些小型手持电动工具,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选≤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

  <0.1s的漏电保护器。

  3.4 机械伤害的控制措施

  3.4.1 在设备购置环节严格把关

  目前我国建筑机械制造业已实施生产许可证制度,在选购设备时应选购那些有生产许可证、质量好、安全性能高的优质机械设备,把安全隐患消除在源头。不购买无生产许可证、无产品合格证、无使用说明书的“三无”设备,不购买已经淘汰的产品。

  3.4.2 加强对设备的安全管理

  (1) 提高安全认识,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思想,把安全生产摆在首位,把设备管理作为重点来抓。当设备使用与安全发生矛盾时,使用必须服从安全需要。

  (2) 建立健全设备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制定各种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使设备管理、安全生产形成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

  (3) 大力开展安全技术培训,使机械操作人员了解机械设备的结构特点及工作原理,严格按规程操作,实行先培训后上岗,不培训不上岗,特殊工种持证上岗。

  3.4.3 加强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1) 安全检查要经常化、制度化,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2) 确保各类安全防护装置齐全有效、灵敏可靠。尤其是大型设备的防护装置更要重点关注,如塔式起重机的高度、力矩、重量限制器等。

  (3) 对机械的运动部件如旋转件等必须设置防护网,无法用罩网防护的部位应设警示标志,防止人体触及。

  (4) 除施工电梯外,其余提升或起重设备严禁载人。

  (5) 所有施工设备的外壳都要有可靠的接地保护。

  3.4.4 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安全运转

  对大型设备除了日常检查外,还要定期检查和定期检测,确保其安全性和完好性,禁止带病工作,不准超期服役。

  总而言之,建筑机械伤害是施工安全生产的大敌,我们应重视设备的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各种安全规章制度。

  4 地基基础工程危险源的管理程序 《安全生产法》第33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这为重大危险源管理内容和管理程序的确定提供

  了直接依据,即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应当按照辨识建档上报——定期检测评估(过程监控)——隐患治理——应急预案的制定(包括培训和演习等)来进行。

  4.1 辨识

  辨识是建筑业危险源管理的第一步,其主要依据为《安全生产法》、《重大危险源辨识》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建筑集团的有关规定。建筑企业重大危险源的辨识工作可以由企业安全管理部门牵头组织,但必须有生产技术部门人员参与。

  4.2 建档

  重大危险源建档内容不仅仅是建立重大危险源的目录,还应当包括:重大危险源申报目录和备案情况、重大危险源评估报告和相关材料、重大危险源年度自查记录、重大危险源的缺陷和事故隐患的治理、重大危险源的应急预案和告知情况等。重大危险源目录可以分级编制,即分为国家规定重大危险源目录和公司规定的重大危险源目录。重大危险源目录包括:类别、名称及场所、确认标准(国家规定的临界值和危害性质)、时间、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等。重大危险源的管理文件应当追寻整个管理流程需要,是管理过程和管理成果的直接证明文件。

  4.3 上报

  国家规定的重大危险源应当上报当地政府主管部门。申报和备案应经过厂长或授权人的批准。重大危险源申报目录和备案情况主要包括:申报依据、备案单位和申报表。上报内容主要是重大危险源的基本情况,还应当包括评估报告、应急预案、政策和技术条件变化下重大危险源的新设和注销等。

  4.4 检测评估

  这是重大危险源管理的重点。建筑企业对列入重大危险源管理的重要设备、设施及其生产过程中的工艺参数、危险物质要进行定期检测,至少每2年1次。当建筑企业专业管理项目规定的检测周期少于2年时,应当执行专业管理的检测周期要求。安全评估应当由注册安全评价人员或注册安全工程师主持进行,或者委托具备安全评价资格的评价机构进行。

  4.5 过程监控

  对建筑企业而言,仅仅依靠定期检测评估是不够的,必须建立设备缺陷管理等紧密相连的日常管理体系。笔者认为,可以对重大危险源实行特殊标识制度。重大危险源标识牌的主要内容包括:重大危险源的级别、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监控周期和方式、监控内容或指标。监控方式和监控内容的确定应经过安全管理和技术人员的论证,它以重大危险源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能够实现并有安全保障为

  前提。

  4.6 隐患治理

  对定期评估或过程监控中发现的重大危险源的隐患,应当按照规定程序及时处理,所制定的危险源治理措施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和主管部门下发的各项专业技术要求和安全管理要求。在重大危险源治理措施实施过程中,安全管理部门和人员应实行特别监督制度,突出到场监督和治理的时间要求。

  4.7 应急预案

  应急预案是重大危险源管理的必要组成部分,它是指由于自然、技术或人为等原因,使事故或灾害不可能完全避免的时候,为控制灾害蔓延、降低危害后果所制定的一整套行动方案。

  应急预案应当根据重大危险源逐项建立。现场应急救援预案应包括以下内容:应急救援机构及其职责;危险辨识与评价;报警系统;应急设备与设施;应急能力评价与资源;事故应急程序与行动方案;保护措施程序;事故后的恢复程序;培训与演练等。应急预案制定过程中应特别注意与反事故安全技术措施、事故演习预案的联系和区别。应急预案的制定应当履行必要的批准、上报手续并按规定进行定期演练。

  4.8 告知义务

  在目前建筑企业生产过程中,有大量外包工程和劳务,对参与这些项目的外来人员,接触到重大危险源是不可避免的,而对该部分从业人员的应急措施告知义务却往往被疏忽,所以在此特别予以强调。

  、

  附表一

  人身伤害事故应急预案

  1. 定义:

  无

  2. 职责

  2.1行政部(医务室医师)负责制订医疗急救方案,组织医护人员对伤病员进行救治

  2.2医务室护士协助医师做好救治工作

  2.3救护车专职司机保证救护车随时可以使用

  3. 程序

  3.1当发生高处坠落或物体打击事故时,现场人员应及时采用最快的方法报告到应急小组,将高处坠落或物体打击事故、事件的信息准确传出。

  3.2听到呼叫的任何人,均有责任将信息报告给与其最近的管理人员,使消息迅速报告到应急响应小组领导处。

  3.3应急小组接到报告后,立即组织人员抢救,及时将伤者送往医院,或拨打120急救电话求援(此时应派人在各主要公路口引导救护车辆),以便伤者能得到及时救治。

  3.4应急小组除及时抢救伤者,在事故现场内设立警戒区域,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保护好现场,配合安全管理部门调查伤亡、伤害原因;还应根据事故的大小按照《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所规定的逐级上报。

  3.5自救方法

  3.5.1迅速移走周围可能继续产生危险的坠落物、障碍物。

  3.5.2为急救医生留出通道,使其可以最快到达伤员处。

  3.5.3高空坠落不仅产生外伤,可能还产生内伤,不可急速移动或摇动伤员身体。

  3.5.4应多人平托住伤员身体,缓慢将其放至于平坦的地面上。

  3.5.5发现伤员呼吸障碍,应进行口对口的人工呼吸。

  3.5.6发现出血,应迅速采取止血措施,可在伤口近心端结扎,但应每半小时松开一次,避免坏死。动脉出血应用指压大腿根部股动脉止血。

  3.5.7在急救医生到来后,应将伤员受伤原因和已经采取的救护措施详细 告诉医生并等待专业救援

  附表二

  防火防爆应急预案

  1 职责

  各部门、项目、分承包商负责人是本单位防火、防爆安全第一责任人,对防火、防爆工作负领导责任。

  安全管理部门是本规定的归口管理部门。

  日常消防工作由企业安保部门负责。

  2程序

  扑灭火灾流程

  报警:119

  灭火。查明火情和火势发展蔓延的途径;确定灭火策略;使用各种方法进行灭火。 救人。积极抢救受火灾威胁的人员是灭火工作的首要任务。

  疏散和保护物资。受火势威胁的各种物资、设备以及图书资料档案等是进行疏散还是就地保护,要根据火场的具体情况来决定,目的是尽量避免或减少国家和人民财产不受损失。

  防爆。对于处在受高温威胁的气体钢瓶要加强冷却;对于受热膨胀的桶装物品,不要撞击;扑灭易燃液体火灾后,应彻底扑灭建筑物或周围物品上的残余火烬。 防塌。扑救砖木结构建筑的火灾,应当做好预防设备、建筑物倒塌的工作。 排烟。火场上的烟气不但妨碍灭火人员的行动,威胁人员安全,还会造成火势蔓延,因此在灭火行动中要采取排烟措施.

  救护。对于抢救出来的伤员要作妥善的护理,并组织专车送医院抢救。 巡查由各级检查小组对规定的范围进行检查,并重点检查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的摆设、存放是否正确。如发现隐患,则应立即发整改通知单至当事部门、项目,整改完毕后,经复检人员复检确认签名,关闭该不符合项。

  如在巡查过程中发现的隐患可能会有即时危险,能即时采取措施排除的,应马上组织人力实施挽救,否则应立即求助当地的消防部门前来排除。

  对防火材料、消防器材定期检查,发现不能正常使用或已失效的,应尽快作相应更换、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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