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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金融论文代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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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金融论文代发表

  随着网络经济的飞速发展,传统金融业遇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与机遇,以电子支付、网络交易为特征的网络金融运行模式迅速崛起并逐步被市场所接受。下文是学习啦小编为大家搜集整理的关于网络金融论文代发表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网络金融论文代发表篇1

  探讨网络金融的法律规制及其完善

  摘 要:随着网络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网络金融应运而生。网络金融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改变金融机构的运行模式,提高运行效率,同时也给金融业与客户带来高风险。网络金融本身的特殊性和复杂性,以及网络金融与传统金融相比其本身的特征决定了网络金融在实际操作中存在的安全和规范问题。由于网络金融自身的属性和其发展现状的急剧需求,因此需要对网络金融公司进行法律规制。然而,近几年网络金融屡有问题出现,例如网络金融诈骗等,也就反映出了网络金融在法律规制方面的现状和存在的不足,因此我们必须从监管主体、监管措施、监管边界和力度以及法律责任等方面完善网络金融的法律规制,使其在经济市场中健康的发展下去。

  关键词:网络金融;金融风险;法律规制

  一、网络金融产生的必然性

  网络金融,即电子金融,是计算机网络技术与传统金融融合的产物,网络金融概括为以电子技术和计算机网络为主要载体和运行媒介的金融活动。网络金融,是适应电子商务与网络经济的发展需要而产生的新兴金融运作模式。[1]

  网络金融是网络经济发展的必然,在网络环境下,企业与企业之间、企业与消费者之间的许多商业交易通过网络在"虚拟世界"里进行,金融机构作为连接生产企业、商业企业和消费者的纽带,要适应这一新的交易方式,就必须从制度上、观念上和组织结构等方面进行改革;网络金融是电子商务发展的需要,网络金融是电子商务的核心,是电子商务发展的重要保障,真正意义上的电子商务需要网上支付方式来完成资金流,能否有效实现电子支付就成为电子商务发展的关键;网络金融是金融创新的结果;网络金融是将计算机和网络通信等高新技术运用于现代金融领域的金融创新,它使得金融机构能够及时把握市场需求信息不断提供适应性强的金融创新产品,在满足社会发展需要的同时为自己带来新的经济增长点,以获取在电子化社会中生存和进一步发展的机会。

  二、对网络金融进行法律规制的必要性

  网络金融经营的是建立在信用基础上的一些虚拟产品。网络金融的一切交易、服务办公活动均为网络化无纸化,所有的文件均为电子化文件,由此也给网络金融带来了很多风险。虽然网络金融的出现给人们带来很多便捷,例如网络银行,但是并非完美无缺,其本身的虚拟性使金融监督管理机构对金融业务的规制看不见、摸不着,同时网络金融的高风险性使金融监督管理机构对其充满担忧。

  同时网络金融在业务操作过程存在着一些安全隐患:

  第一,交易双方信用问题;这是指交易者在合约到期日还不完全履行其义务的问题。网络金融交易者之间是互不见面的,利用网络的虚拟性交易,交易者的身份、交易真实性验证只是通过网络联系方面具有一定的难度,从而提高了信用风险。[2]

  第二,支付和结算问题;网络金融交易中的支付和结算,由网络金融的开放特性,决定了该种支付和结算系统是全球化的,其业务环境是跨国跨地区的,这种国际化的结算势必要比以往的传统金融风险更大,因为进行跨区域的交易,交易数量往往会因为所覆盖范围广而变得巨大,在支付和交易时,如果其中某个地区出现金融网络问题的话,那么,受影响的可能是一个地区,也可能是一个国家,甚至在全球范围内都可能造成影响,所带来的经济损失也就无法估量。[3]

  第三,各行信息隔绝问题;缺乏统一规划,就导致各银行的网络系统各自为政,各行间不能相互沟通,相互协作,取长补短,有些商业银行已经将其银行网络系统拓扑结构、建设实施方案、银行发展规划等作为绝密被保存,这对于行业之间的数据资源共享是一个很大障碍,这样不仅浪费资金资源,造成不必要的损失,拖慢了整个金融行业的发展步伐,还对整个国家和国民经济造成不好的影响。

  第四,管理不当问题;能否进行安全的金融行业网络管理是网络金融安全保障体系中一个重要的环节,如果金融行业网络安全管理不善也同样会给整个行业带来安全风险,例如分支机构员工与业务代理人需要通过互联网远程访问内部应用,那么远程访问将会带来安全风险,内部部分终端处理着重要数据,如这些终端数据丢失就会对整个行业的业务造成巨大的损失。

  三、网络金融法律规制现状及不足

  伴随计算机信息技术快速发展,云计算技术应运而生。作为新生产物,云计算技术给整个金融业带来革新契机,电子商务突飞猛进,改变了现有金融市场的结构,催生网络金融的迅猛发展。

  现有金融法律体系主要针对传统金融业务。网络金融在许多国家起步较晚,相关法规对交易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的规定多不明确,缺乏与网络金融配套的法律、法规。例如,电子支采用的规则都是协议,一般通过仲裁解决问题,一旦交易双方发生争执,监管部门难以公正、高效处理。随着互联网技术的不断升级,网络金融业务创新层出不穷,金融监管法律体系明显滞后,传统的金融监管法规已不能满足日益丰富的网络金融活动。法律体系不健全会不断累积新的风险,尽快完善网络金融法律体系成为亟待解决问题。此外,当金融机构借助互联网开展跨国交易时,对当地法规缺乏了解也会引发法律纠纷。因此,我国对网络金融的法律规制存在以下问题:

  (一)监管主体不统一

  我国金融监管部门从由中国人民银行的一元监管到现在的多元监管,这是市场经济作用下的改革,但是网络金融作为一种新型产业,如果还是采取对传统金融的监管一样,可能会达不到一个良好的效果。目前我国对于金融机构的监管部门一般是所谓的"一行三会",即中国人民银行一行和银监会,保监会,证监会三会。其实在传统金融中监管部门之间职责划分不清,这种复杂而混乱的监管体系造成了"群龙治水"的尴尬局面:"人人可管却无人肯管","人人在管却人人管不好",遇到利益大家都管,遇到问题大家都不管,严重削弱了对金融机构的监管力度。网络金融存在形态虚拟化、运行方式网络化、业务边界模糊化,一旦各监管机构配合协调不力,监管范围模糊,就会导致重复监管、交叉监管或监管真空,大大降低监管有效性。   (二)监管措施不完善

  第一,金融监管措施存在滞后性。金融监管措施的创新滞后于网络金融业务,造成新业务的合法性难以界定。其次,网络金融的不断创新催生了网络犯罪的创新,新的网络风险形式不断涌现,例如电子扒手、网络金融诈骗、电脑黑客、信息污染等。再次,网络金融业务凭借信息流展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使得金融机构的经营模式不断更新,金融机构有可能通过先进技术规避金融监管。因此传统的监管措施滞后于现有的金融发展,监管措施的不完善,导致网络金融监管不到位,使其存在很大的问题。

  第二,信息披露机制不完善。及时、充分而准确的信息披露,是增强外部约束和保证公司稳健经营的重要途径。但由于网络金融是依托于金融机构的,在信息披露方面自身存在较多问题,同时也会存在着一定的侥幸心理,大多数金融机构的管理者对于网络金融的一些信息自愿披露的积极性不高,由于网络金融是个新兴产业,对于其披露相关信息,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的也不是很完善。网络金融透明度的严重缺乏一方面加大了社会监管成本,增加了监管难度,另一方面消费者对于网络金融方面存在一定的担忧,由于其披露机制的不完善可能对网络金融的信任度难以提高。这可能会导致网络金融在实际运行中陷入一个恶性循环。

  (三)监管边界、力度难以把握

  网络金融的监管力度是目前各监管当局面临的一大难题,过大或过小都会影响其有序发展。监管力度过小不能有效控制风险,监管力度过大则会在一定程度上抑制金融创新与技术进步,降低企业的国际竞争力。而且由于网络金融转移成本较低,许多客户与资金会向监管力度宽松的国家或地区迁移,若一国或地区倾向于保护本国的金融产业,则会损失社会资源,降低整体社会福利水平。因此,监管机构在致力于维护网络金融安全运行的同时,也要为网络金融创新提供宽松的空间,积极引导金融产业良性竞争,合理配置有限资源。[1]

  (四)法律责任不明确

  法律责任分为民事责任、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等,对于网络金融本身还是依托于金融机构的,因此它的监管部门通常都是政府的有关部门,也就是所谓的"一行三会:对于网络金融的法律责任大多采取的是行政责任,而目前监管机构拥有对金融机构的行政处分权,主要是《商业银行法》、《保险法》和《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的法律责任,但其中主要涉及的还是监管部门对金融机构的行政处罚;还有《行政强制法》对金融机构也规定了相关的法律责任,我国是一个行政色彩比较浓厚的国家,因此对于行政责任的规定比较完善。但是对于网络金融这一新兴事物,其主要涉及的网络金融诈骗,这就需要我们的《刑法》来调控,但是对刑事责任的规定却是少之甚少;对于网络金融的涉及的相关民事责任也规定的不太完善,在实际中,缺乏一定的操作性。目前对网络金融的法律监管不力,与网络金融的法律责任制度的不完善不无关系。

  四、完善网络金融的法律规制对策

  建立政府、社会、行业、公司等多方位的监管体系,是规范金融市场秩序的迫切需要,也是金融行业长远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因此,完善金融法制体系,是为网络金融的发展提供良好的制度环境。中国人民银行一方面要根据技术发展修改现行的法律规范与规则;另一方面要制定有关规范电子货币和网上金融服务发展的系列法律法规。从法律上明确网上电子商务和电子资金流动安全标准和程序,强化对网上银行和网上电子支付结算中心的资格认证,为网络金融的发展和网络化金融创新提供法律保障。[3]因此主要可以围绕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法律监管:

  (一)加强行业监管,统一监管主体

  传统的分业监管模式已经受到挑战,因此我们需要由"分业监管"向"统一监管"转变。因此我们可以成立"国家(网络)金融风险管理委员会",由国务院分管领导任主任,人民银行、银监会、保监会、证监会、国家工业与信息产业部、公安部等部门为成员单位,负责推动网络金融风险管理立法,制定网络金融风险管理工作规划,协调网络金融风险管理的重大工作事宜。在银监会内设立"网络金融风险监管司",作为"委员会"日常办事机构。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建立"网络金融风险监管小组",服从"委员会"和"监管司"的工作安排,组成能够统一指挥、调度灵活的网络金融监管队伍。[4]"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和其他相关监管部门之间实现信息资源共享,相互开放各自的信息资料库,并定期通报各自的监管情况,促进联动监管,提高网络金融风险监管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二)完善监管措施

  需要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第一,不断提升网络金融监管的现代化水平。在监管实践中,应提高全面掌握网络金融机构业务经营情况的能力和对网络金融风险的预测水平,加强网络金融监管规范化建设,提高网络金融监管的现代化、科学化水平;[5]第二,建立更为严格的信息披露制度。良好的信息披露制度可以增强居民的风险意识,加强社会公众对网络金融机构的监督,创造更多的编外监管者。信息披露制度要求网络金融机构按照法律要求,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期向监管部门报告其经营状况与财务状况,增强金融业的透明度。网络金融的信息披露规则要比传统金融业更为严格,要明确规定信息披露的内容、格式。鉴于网络金融的虚拟化运作,不断创新信息披露方法对于维持有效的信息监管更为重要。

  (三)加强监管部门合作与协调

  面对网络金融市场高度国际化,大部分金融交易依赖于电子网络,网络银行资金日趋庞大和资金流动速度加快,但由于网络技术发展存在先天性缺陷--技术漏洞,使得网络安全成为制约网络金融发展的最大障碍。我国金融监管部门应积极同有关国际组织或与有关国家的金融监管当局建立网络金融监管合作制度,各监管部门要开放各自的信息资源库,及时沟通与协调,促进联动监管,有效防止重复性监管与监管真空。这样使得各监管部门在监管时可以准确的把握监管边界和力度。

  (四)明确法律责任

  前文论及,我国现在的相关法律对网络金融的法律责任规定不明确,不完善,因此我们需要明确法律责任--尤其是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   1、完善网络金融犯罪的《刑法》立法与明确刑事责任

  在现行《刑法》规定基础上,借鉴国外的经验,可以对我国网络金融犯罪立法做以下修改和完善。其一,将计算机网络犯罪规定为一种单独的分类,并完善网络金融犯罪的罪名。其二,应借鉴《网络犯罪公约》的规定,完善网络金融犯罪的罪名体系。其三,完善网络金融犯罪构成。增加法人作为犯罪主体,规定过失的网络犯罪。其四,增加刑罚种类。建议在网络犯罪的刑罚中增加财产刑和资格刑。[6]同时在《刑法》中增加对网络金融犯罪的刑事责任,使得这些规定在实际操作中,真正的起到威慑作用。

  2、完善网络金融的民事责任

  网络金融犯罪的预防应充分发挥民法的作用,通过民事赔偿责任的分配,督促银行和客户加强安全意识,同时作为经济犯罪,对诈骗者民事赔偿责任的追究非常重要。因此,第一,客户与网上银行签订网上银行服务协议后,双方依据合同承担权利和义务,如果黑客利用病毒盗取客户账号和密码或者直接侵入网上银行系统实施诈骗,黑客无论对银行还是银行客户都构成侵权关系,依法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再者网络金融的出现,例如其中的典型代表--网上银行,它开设了网上交易服务,就有建立安全体系和对付网上侵害及消除灾难的应变措施的义务。因此当网络金融的客户在权益收到侵害的时候,只要银行未尽维护系统安全的义务,即使网上银行本身没有过错,也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参考文献:

  [1]侯婷艳,刘珊珊,陈华.网络金融监管存在的问题及其完善对策[J].金融会计,2013,(7).

  [2]严伟荣.初探中国网络金融风险监管模式的构建[J].经济研究导刊,2013,(6).

  [3]纪玉山,王倩.我国网络金融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J].经济纵横,2002,(6).

  [4]冯静生.网络金融风险:我国的监管状况及完善对策[J].金融教学与研究,2009,(1).

  [5]吴晓光.网络金融的创新与监管[J].金融纵横,2011,(3).

  [6]杨彩霞.网络犯罪之刑事立法与司法新探--以价值平衡为中心[J].河北法学,2008,(1).

  [7]齐爱民,刘颖.网络法研究[M].法律出版社,2003.

  [8]齐爱民,刘娟,张素华,徐亮,陈文成,万暄.网络金融法原理与国际规则[M].武汉大学出版社,2004.

  [9]许瑞.网络金融安全与风险控制研究[J].商业时代,2012,(6).

  网络金融论文代发表篇2

  浅谈网络金融对经济的作用

  摘 要:随着网络不断的发展,已经逐渐深入到各个行业。经济市场中的金融活动的开展也是借助于网络进行推动的,所以网络金融已经成为了经济市场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文就以网络金融对经济的作用为研究对象,阐述了网络金融对现代经济的影响。

  关键词:网络金融;经济市场;发展

  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很多金融市场的活动都需要借助于网络才能够全面的开展,而网络金融也成为了经济市场中重要的发展条件。网络金融的存在不仅加快了经济的发展速度,还能够优化整体的经济结构,这使现代经济的未来充满了希望。

  一、网络金融加速了经济的发展

  网络金融在发展的过程中是不容易受到因素限制的,所以在网络金融发展的过程中,可以通过对网络的运行提高经济市场的发展速度。所以网络金融的发挥能够加速经济的发展,其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首先,网络金融的加速发展能够加快融资的进度,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融资的效率。第二,网络金融的提速减少了相应的流程,加大了资金的运转情况。第三,网络金融的发展有效的提高了资金的周转速度。第四,网络金融能够让行业市场交易更加频繁,有效的提高了商业产品的活跃程度。第五,网络金融的发展能够让人们的消费更加的便利,也刺激了整体的消费市场。第六,因为网络金融是以电子商务为发展背景,其不仅加快了行业的发展进度,也提高了电子商务的运行。第七,网络金融的发展提高了国际消费和国际贸易,国家与国家之间因为网络而拉近了关系,同时也让市场逐渐与国际市场接轨。以上条款不难看出,网络金融的加速发展是完全能够带动经济发展的[1]。

  二、网络金融优化了经济的结构

  网络金融的发展能够完善经济的整体结构,其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首先,网络金融的发展能够促进行业产业的服务发展,并通过网络提高服务的质量,让服务行业在经济市场总的占有量逐渐增加。第二,网络金融主要依靠的是网络的运行,所以在发展的过程中需要信息产业和电子商务的配合,这些高新技术产业为了能够满足网络金融的快速发展,需要不断的提升自己的能力,不断的创新和改进,所以不言而喻,网络金融也促进了高新科技产业的发展。第三,在针对行业生产环节上来讲,网络金融能够改变商品的交换方式,也改变了零售行业商品的交换方式,让零售行业中的产品种类不断的增加。第四,网络金融改变了人们消费的结构,因为网络的盛行,人们减少了户外购物的次数,而是选择在家中直接买东西。所以说网络金融不断的影响着人们的生活,也不断的提高着人们的生活。

  三、网络金融推进了现代化发展

  网络金融在推动现代化发展主要展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网络金融自身就是一种信息化、数字化的传递方式,在很多行业发展的过程中,传统的金融方式不断的消耗着人力和物力,但是自从网络金融加入到金融市场之后,不仅让信息流通的更加快速,还节省了工作的时间,节省了人力。第二,网络金融的出现让更多的环节变得透明,让更多的信息公开,这些也是网络金融运行的主要条件之一。第三,网络金融的出现让经济市场掀起了环保、节能的高潮,因为网络金融需要信息技术的支持,在减少物力运行的过程中,也起到了节能减排的目的,而且网络金融不涉及到物流、废气、污水的存在,所以也对环境起到了一定的环保作用。第四,我国在实行网络金融的过程中,不断的提高自身的科技成果,这样就让我国的经济市场发展水平不断的接近国际市场[2]。在过去,我国一直都是传统经济市场,在管理和技术方面非常的落后,这样经济市场很难往前走一步,但是网络金融的出现,不断推动了经济的脚步,还让经济市场与国际市场距离不断拉近。

  四、网络金融加大了企业的整体素质

  网络金融的发展不仅促进了经济市场的发展,也提高了经济市场中金融企业自身素质。首先,网络金融能够加大企业对自身企业的业务的发展和创新,因为在覆盖式的网络面前,企业只有加强自身的业务能力,才能够在市场中赢得一份业绩;第二,企业为了能够迎合网络金融的发展,就需要改进自身的传统理念和体制,这样才能够适应信息时代的发展,而且网络金融还能够促使企业去对自身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并加大刺激企业财务部门的调整。将原有的繁琐程序变得更加的简单人性化,从而提高企业在市场中的适应能力。第三,网络金融能够提高企业的运行能力,降低企业的运行成本,这个优点在金融行业企业显得非常明显。例如:银行在管理的过程中主要就是现金的流动和保管,在传统的管理过程中,主要是以人工方式对现金进行清点和保管,但是自从网络金融进入到市场管理中之后,人员可以通过对系统的操作让电子货币进行虚拟的流通,这样让就改变了现金的流通方式,也降低了现金流通的风险,所以这样的网络金融业务不降低了银行的运作成本,同时也降低了资金运行的风险[3]。

  五、网络金融成就了经济市场宏观调控

  在经济市场中的传统宏观调控就是针对财务、金融、计划方面的调整和管理,而在网络金融进入到经济市场之后,宏观调控的方式得到了完善。其主要就是表现为以下几点:首先,经济市场通过网络金融对市场中的虚拟市场进行实质的管制,而网络技术的完善也让经济市场中的金融活动得到了保障。第二,在现在的经济市场中,很多人员已经改变了传统的支付方式,也对金融市场的要求越来越高,所以网络金融的出现不仅改变了人们的支付概念,也推动了社会的需求。第三,网络金融利用的是电子货币进行沟通和交易,这样就让经济市场中的电子货币的数量不断的上升,这种方式非常有效的抑制了经济市场中的通货膨胀。而且对电子货币的供给进行适当的控制,还能够让人们在消费的时候进行相应的储蓄调节。

  结语:

  网络金融的存在是经济市场发展的必要存在,现在很多的金融活动都能够通过互联网达到宣传和传播的目的。因为网络传播的速度比较快,所以网络金融的发展速度也非常的快,这样就很大的程度上推动经济市场的发展,从而也降低了企业运行中的成本,并确保了企业在运行过程中的风险管理,所以网络金融在经济市场中的作用非常的显著。希望能够通过本文的描述,让经济市场中的企业更加了解网络金融。

  参考文献:

  [1]王敏成.互联网金融对传统金融的影响分析[J].中国商贸.2014年25期

  [2]王博.互联网金融对现有金融体系的影响探析[J].财经界(学术版).2014年15期

  [3]莫易娴.互联网时代金融业的发展格局[J].财经科学;2014年0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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