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出纳工作流程
房地产出纳工作流程
出纳是按照有关规定和制度,办理本单位的现金收付、银行结算及有关账务,保管库存现金、有价证券、财务印章及有关票据等工作的总称。而房地产出纳的工作流程又是怎样的呢?下面是学习啦小编整理的一些关于房地产出纳工作流程的相关资料,供你参考。
房地产出纳工作流程
(1)上班第一时间,列明昨日未办完事项,检查现金库存,查询银行存款余额。
(2)请示领导或财务主管对当日资金的收支安排,在当日工作安排簿上一一列明。
(3)根据领导批示办理付款手续,付款依据必须真实、完整、合理,超越权限范围的付款要求应当
报送相应的领导审批。
(4)办理各种收款事项,应当注意收入计算的准确性,明确收入来源。
(5)对收、付款单证进行检查,补齐手续并分类。
(6)根据收、付款单据,编制记帐凭证。
(7)根据记帐凭证,逐日逐笔按顺序登记现金日记帐和银行存款日记帐,并每日结出余额。
(8)逐笔注销工作安排簿中已完成事项。
(9)下班前进行库存现金盘点,做到帐实相符。
(10)对银行支票进行清点,核实当日银行收支金额。
(11)对发票、收据等进行清点,合适当日相关业务。
(12)对未完成的经济也列明待处理。
(13)编制出纳日报表,反映单日资金收支情况。
(14)临下班前,检查保险柜、抽屉是否锁好,资料凭证是否收好。
房地产出纳岗位的工作流程
1、收现
根据会计岗开具的收据(销售会计开具的发票)收款——→检查收据开具的金额正确、大小写一致、有经手人签名——→在收据(发票)上签字并加盖财务结算章——→将收据第②联(或发票联)给交款人——→凭记账联登记现金流水账——→登记票据传递登记本——→将记账联连同票据登记本传相应岗位签收制证 工资及固定资产岗(水电费、代收款项)
管理费用岗(其他应收款)
销售核算岗(货款)
成本核算岗(加工费、材料款)
注:(1)原则上只有收到现金才能开具收据,在收到银行存款或下账时需开具收据的,核实收据上已写有“转账”字样,后加盖“转账”图章和财务结算章,并登记票据传递登记本后传给相应会计岗位。
(2)随工资发放时代收代扣的款项,由工资及固定资产岗开具收据,可以没有交款人签字。
2、付现
(1)费用报销
审核各会计岗传来的现金付款凭证金额与原始凭证一致——→检查并督促领款人签名——→据记账凭证金额付款——→在原始凭证上加盖“现金付讫”图章——→登记现金流水账——→将记账凭证及时传主管岗复核
(2)人工费、福利费发放
凭人力资源部开具的支出证明单付款(包括车间工资差额、需以现金形式发放的兑现、奖金等款项)——→在支出证明单上加盖“现金付讫”图章——→登记现金流水账——→登记票据传递登记本——→将支出证明单连同票据传递登记本传工资福利岗签收制证
3、现金存取及保管
每天上午按用款计划开具现金支票(或凭建行存折)提取现金——→安全妥善保管现金、准确支付现金——→及时盘点现金——→下午3:30视库存现金余额送存银行
注:(1)下午下班后,现金库存应在限额内。
(2)从银行提取现金以及将现金送存银行时都须通知保安人员随从,注意保密,确保资金安全。
4、管理现金日记账,做到日清月结,并及时与微机账核对余额。
(二)银行存款收付
1、银收
(1)收货款整理销售会计传来支票、汇票→核查和补填进账单→上午上班时交主管岗背书→送交司机进账及取回单——→整理从银行拿回的回款单据——→将第一联与回执粘贴在一起——→在微机中编制回款登记表并共享—→打印—→将回款登记表连同回款单传销售会计
(2)其他项目收款
收到除货款以外项目的支票、汇票——→填写进账单——→进账——→回单——→登记票据传递登记本——→相关岗位
(3)贷款
收到银行贷款上账回单——→登记票据传递登记本——→传管理费用岗位
2、银付
(1)日常性业务款项
根据付款审批单(计划内费用经相关岗位审核,计划内10万元以上或计划外费用经财务部长或财务总监审核)审核调节表中无该部门前期未报账款项——→开具支票(汇票、电汇)——→登记支票使用登记本——→将支票、汇票存根粘贴到付款审批单上(无存根的注明支票号及银行名称)——→加盖“转账”图章——→登记单据传递登记本——→传相关岗位制证
——→材料核算岗(材料采购)
——→成本核算岗(外协加工、车间质保费用)
——→管理费用岗(管理部门用款)
——→销售费用岗(销售部门用款)
——→工资福利岗(工资兑现、福利)
房地产出纳工作的注意事项
出纳员必须由具有财会专门知识、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担任,只有这样,他才会清醒认识到会计核算所涉及的数据与数据之间存在一种内在的勾稽关系,这种勾稽关系是会计核算内部监督制约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明白了这一点的出纳员会自主地将行为约束在业务规范范围之内,不敢存有贪婪之心在。很多中小企业任用没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从事财务会计、出纳工作,这实际上不仅是对企业不负责,而且也是对被任用的财务会计人员不负责任。
企业内部必须建立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对不相容的岗位应当相互分离、相互制约和相互约束。银行存款日记账的登记和债权务账户的登记是两个不相容的岗位,应当分别由不同的人担任,以便建立起内部的监督控制制度。对此,中国各种法规和制度都有明确的规定。
A. 《会计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应当符合下列要求:记账人员与经济业务事项和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应当明确,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
B. 第三十七条规定:“会计机构内部应当建立稽核制度。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C. 《内部会计控制规范--货币资金(试行)》第六条规定:“单位应当建立货币资金业务的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单位不得由一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全过程。”
有关法律和制度之所以对出纳员的岗位进行如此细致的规定,就是为了建立岗位之间的制约监督制度,确保企业财产的安全。存款账户和债权债务账户经常要发生钱款的相互划账。出纳员既存款的收支,又管理债权债务的往来登记,造成钱款收支和债权债务账户之间失去了制约,出纳员很容易利用手中权利营私舞弊。
企业片面强调减少凭证流转环节而将不相容的银行存款登记和债权债务的登记交给出纳员一人担任,这在事实上使得不同岗之间、不同的经济业务环节之间失去了相互制约和相互监督的机制,为出纳员的贪污公款创造了条件。如果企业将银行存款的登记和债权债务的登记分别设置成两个岗位,任何一笔款项的收入和款项的支付都必须经过两个人之手,在这两个岗位之间形成一种相互监、相互制约的机制,出纳员就不可能肆无忌惮地进行贪污了。多一层监督,少一分舞弊的可能,每个企业都应当重视这个道理。
在不少中小企业中,不仅出纳和债权债务的岗位不分,会计和出纳就是由一个人担任,出纳兼会计或者会计兼出纳,这样虽然节省了人员开支,但是对企业财产安全的威胁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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