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办理条件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办理条件
你知道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办理的条件么。你知道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办理中有多少不为人知的秘密么。下面由学习啦小编为你分享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办理条件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怎么办理
审批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九条;2.国务院《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48号)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3.建设部《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77号);4.省政府《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皖政[2004]17号)相关内容。
合肥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办理条件:
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企业条件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资质(注册地在县及县级市的方申请核定四级资质)。其中一级资质由建设部审批,二级以下资质由省建设厅审批。
1.一级资质办理条件:
(1)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
(2)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5年以上;
(3)房屋建筑面积累计竣工30万平方米以上,或者累计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4)连续5年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
(5)上一年房屋建筑施工面积15万平方米以上,或者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6)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4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不少于20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4人;
(7)工程技术、财务、统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8)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商品住宅销售中实行了《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
(9)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2.二级资质办理条件:
(1)注册资本不低于2000万元;
(2)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3年以上;
(3)近3年房屋建筑面积累计竣工15万平方米以上,或者累计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4)连续3年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
(5)上一年房屋建筑施工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或者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6)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不少于10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3人;
(7)工程技术、财务、统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8)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商品住宅销售中实行了《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
(9)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3.三级资质办理条件:
(1)注册资本不低于800万元;
(2)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2年以上;
(3)近3年房屋建筑面积累计竣工5万平方米以上,或者累计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4)连续2年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
(5)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2人;
(6)工程技术、财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统计等其他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初级以上职称;
(7)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商品住宅销售中实行了《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
(8)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4.四级资质办理条件:
(1)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
(2)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1年以上;
(3)已竣工的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
(4)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2人;
(5)工程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初级以上职称,配有专业统计人员;
(6)商品住宅销售中实行了《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
(7)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5.暂定资质条件按照最低等级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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