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辩之道之举证不当
论辩,就要使论据和论点之间有必然的逻辑联系,保证从论据合乎逻辑地推出论点,必须遵守有关的推理规则。今天学习啦小编给大家分享一些辩论中举证不当的知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论辩之道之举证不当
举证不当一:或然推理
论据与论点无关,作无关推理,是诡辩。论据与论点虽有关,但无必然联系,这只能存在或然联系,所以这种推理就叫作或然推理。其实这种推理,也只是无效推理而已。
一天,一位顾客来雨伞店要求换一把雨伞。店员问:“为什么要换呢?”顾客表示伞太小了,想换一把大一些的。店员又问:“请问你是在我们店里卖的吗?什么时候买的?”顾客如实回答:“昨天下午3点左右。” 店员又问:“用过了吗?如果用过了,我们是不负责换的。”顾客很肯定地说:“没有用过。”但店员更加肯定地说:“我觉得,你肯定用过了。”顾客不解地问:“为什么?”店员说:“昨天下午,正下大雨,买伞的很多,都急着用,买了伞,不可能不用。”顾客解释道:“昨天我穿雨衣来的。”这一下,店员无言以对了。
顾客买了伞,有可能马上就用,也有可能不马上用,各种可能都会有的。店员因为觉得顾客买伞时刚好下雨,就信誓旦旦地说顾客肯定用了伞,这样的推论是错误的。因为这只是其中的一种可能,但是这绝对不能算唯一的可能。因此,后来顾客所说的另一种可能(穿雨衣而没打伞),一下子就让店员无言以对了。由此可见,在论辩中,用一种可能的联系来进行推论,它的结论是不会可靠的。
举证不当二:强词夺理
没理强作有理,是强词夺理。强词夺理的人往往不以正当的方法和真实的论据来证明自己的观点,而是以诱人的言词,蛊惑人心。
某所大学举办了题为“人生目的”的辩论会。许多同学纷纷发言,人生目的也是五花八门:人生目的是为了他人、人类的幸福,只有人人都为了他人的幸福,自己才能幸福,等等。但是有一个叫陈明的同学不同意上面的观点,他反驳道:面对严酷的现实,我们不得不承认:人生就是为了自己的生存而挣扎,而斗争。人们不管做什么都是直接的或间接的为了自己的生活,不是吗?工人工作是为了领取工资而生活,农民种田是为了自己穿衣吃饭,作家写书给人看是为了领取稿费。诚然,有像雷锋这样一心为人民着想的人,有像一些科学家那样为了人类幸福而忘我工作的人。但这样的人也必须有自己能够生存的基础,也就是说,他们首先得为自己的生存而劳动,否则连他自己都不能生存,又怎么能为别人呢?
陈明把“人生就是为了自己的生存而挣扎,而斗争”和“人只有得到了生存才能为别人服务”这两个完全不同的论题混为一谈,用对后一个论题的论证取代了对前一个论题的论证,违反了“在同一论证过程中,论题必须始终保持同一”的规则,这是偷换论题,是强词夺理。观点过于片面,不能构成有说服力的理由,这只是没理强找理来说。这样强词夺理得出的论点,当然,也更不可能得到别人的肯定和认可。
举证不当三:无关推理
推理的一条重要原则是论据与论点要有必然联系,这样用论据推出的论点才可能成立。无关推理则不然,是用与论点无关的论据,去强行推论出论点。这当然是违反逻辑规律的了,所以这就是诡辩了。
有个农民挎着手机在干活,一个青年小商贩从他面前经过,向他借手机,想和一个朋友说几句话。农民说按照当地的习惯,他的手机不能外借。小商贩奇怪,连忙追问原因。农民说:“如果我把它借给你,你一定会感谢我,然后我们互相介绍,互相认识;相识之后,我就会请你到我家吃饭,你会看见我漂亮的女儿;你看见我漂亮的女儿,就会一见钟情;如果你一见钟情,你就一定会向她求婚;我呢,我必然要拒绝你的请求,因为我不愿意把女儿嫁给一个没有手机的人,所以我无法把手机借给你。”小商贩不满地说:“你这是什么逻辑?不借就不借,还找这么荒.唐的理由。”
“借手机就等于嫁女儿”,这样的说法无论如何也是缺乏说服力的,这样的推理都是属于主观臆断,没有客观事实,因此,不能叫推理。我们必须知道,凡在论证过程中,用与论点毫无联系的论据去推论论点,就叫“无关推论”。而在这种情况下,即使论据是真实的,仍然推不出什么论点。倘若论据都并非是必然的联系,那就更站不住立论的脚跟了。
举证不当四:循环论证
论辩中的论点是要靠论据去证明的。循环论证的诡辩术,却是在用论据证明论点时,这个论据还须用论点去证明,这样循环地论证下去,其实什么也没论证,只不过是欺骗而已。
甲:“小弟弟,你今年几岁了?”
乙:“比去年大一岁。”
甲:“那你去年几岁啊?”
乙:“比今年小一岁。”
甲:“你家里有几口人?”
乙:“和家里的牙刷数目一样多。”
甲:“那你家里有几把牙刷啊?”
乙:“每人一把。”
甲:“你好像很胖?”
乙:“因为我吃得多。”
甲:“你为什么吃得多?”
乙:“因为我很胖。”
对甲的每个提问,乙回答得头头是道,每个回答都是绕圈子绕来绕去,其实等于没有说一样。他从原地出发又回到原地,从论点出发,再用论点作为论据,去循环重复,还论证到论点上来,实质上是自身的重复,并不存在可以用来进行论证的论据,所以什么也没有论证。这样的论证,说到底就是一种诡辩的伎俩而已,自然也就无法取信于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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