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报考指南
大学报考的时候,没有人给自己指引的话,自己根本什么都不知道,什么都一知半解。下面是学习啦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大学报考指南,供大家参阅!
大学报考指南
随着我们国家经济发展,与国际的接轨,金融财经等专业深受广大学子和家长的热衷,每年报考热度都是名列前茅,加之这类专业文理兼收,因此每年都是高考分数高,竞争大。
目前全国财经院校,和已经开设财经类专业的院校,数不胜数,今天为大家重点介绍的是六所顶尖财经院校。
上海财经大学
坐落于国际大都市上海。已有91年历史,现为教育部直属、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并进入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项目行列。1997年,江泽民同志亲笔题词:“面向新世纪把上海财经大学建设成为具有一流水平的社会主义大学”。
会计学,二级重点学科,分非国际会计和国际会计,非国际会计包括会计学、注册会计师、财务管理;国际会计包括ACCA(英国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CGA(加拿大注册会计师协会)、CMA(美国注册管理会计师)。
上财的会计学基本上有大半去了四大会计事务所(普华永道、德勤、安永、毕马威)。注会最好。国际会计班的CGA和ACCA比较好,美国会计证书很难考。国际会计班学费贵,考证难,但是教学条件都很好,多数是外教上课,教室都有空调。会计学院是第一大院,从学术实力到综合能力都是最好的。
中央财经大学
位于我们伟大的首都北京。中央财经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是新中国成立后国家举办的第一所财经院校,在50多年的办学过程中始终得到了党和国家三代领导集体及教育部、财政部领导的特别关怀。
会计学:二级重点学科。也分非国际会计和国际会计。会计学院长期同英国特许会计师公会(ACCA)、澳洲会计师公会(CPA Australia)、英国管理会计师公会(CIMA)、香港会计师公会以及普华永道(PWC)、德勤(DTT)、毕马威(KPMG)、和安永(EY)四大会计师事务所等保持着密切的交流与友好合作关系。澳洲会计师公会和英国特许会计师公会分别在学院设立了"中财优秀毕业生奖学金",学院本科毕业生可直接获得澳大利亚ASA会员资格,并可参加澳大利亚后续CPA考试。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与央财一样,位于首都北京。1997年成为首批被列入国家高等教育“211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校,是一所随着国家的发展而迅速扩展的全国重点大学,是一所在国内外享有声誉的著名学府。
国际贸易专业全国排名第一,小语种就业也很好,尤其是近年来西班牙语和葡萄牙语就业非常紧俏,就业率很高。
西南财经大学
坐落在享有“天府之国”美誉的成都。西南财经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国家重点大学,也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是中国办学历史悠久的综合性财经大学之一。西南财大作为央行长子,业内口碑和学术地位是不可撼动的,尤其是金融学科,一般国际金融学家来华报告演讲必会不辞辛苦先跑去西南财经。但其地理位置会被一心想去北上广大展拳脚的热血青年所忽略。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位于历史悠久的武汉市。是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项目重点建设高校之一。以经济学、法学、管理学为主干。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在中南地区都很吃香,特别是在两广和海南地区。
东北财经大学
位于辽宁省大连市。东北财经大学在统计、金融、审计、财务管理、财务会计及会计理论方面深有研究。其产业经济学、财政学为国家重点学科。MBA学院在2000年国务院学位办组织的全国MBA教学评估中排名第二,MPAcc教育中心是全国16个试点单位之一, MPA专业学位教育是全国财经院校第一所、大连市首家MPA正式办学院校。
北京大学大学报考指南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依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我校全称为北京大学,是国家公办的教育部直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对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北京大学普通本科学历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三条 北京大学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四条 北京大学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人员
第五条 北京大学设立招生委员会,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战略、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招生委员会由主管校领导、学科专家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主任由主管校领导担任。
第六条 北京大学招生办公室是北京大学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授权北京大学医学部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医学部招生的有关事务。
第七条 北京大学招生办公室根据需要组建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工作组,负责该地区招生宣传和咨询,并协助招生办公室进行招生录取。招生工作组组长由北京大学聘任。
第八条 北京大学设立招生工作监督领导小组,监督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监察室,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三章计划与录取
第九条 北京大学根据本校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份高考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结合近年来本校来源计划编制情况,综合分析,确定本校分省来源招生计划。报教育部审核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北京大学将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同分数考生的录取问题。
第十条 北京大学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在教育部领导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录取。
第十一条 北京大学按照理工类、文史类和医学类分代码(分类)录取。
第十二条 北京大学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北京大学在内蒙古自治区按分数优先原则(分数清)进行录取。
第十三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北京大学提档要求的情况下,北京大学依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单科成绩原则上应达到及格水平。
第十四条 北京大学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专业录取时按考生的实考分和专业志愿进行录取,各专业志愿之间设定专业志愿级差,专业志愿级差原则上在5分以内。
第十五条 北京大学在提档时原则上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且加分不得超过20分。经北京大学认定且各级公示合格的各类特殊类型招生入选资格考生,以公示的优惠政策为准进行录取。
第十六条 提前批录取的非通用语种考生,按投档分提档,按实考分录取专业,专业志愿间不设级差,不调剂,录满为止,实考分未达到所报专业录取分数的考生予以退档。
第十七条 北京大学在江苏省录取时,对两门选测科目学业水平测试等级最低要求为A+、A;自主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博雅计划)、高校专项(筑梦计划)、高水平艺术团等入选资格考生两门选测科目等级最低要求为B、B;高水平运动队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按江苏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北京大学在部分省份招收国防生和定向生,国防生和定向生录取线参照北京大学统招生调档线执行。若出现志愿率不足的情况,可适当降分录取,其中国防生最多不能超预估统招生调档线20分以下,定向生最多不能超过预估统招生调档线10分以下,若仍无法满足计划要求,则调剂到其它招收同类别生源地区招收。
第十九条 北京大学对肢体残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则予正常录取。
第四章附 则
第二十条 北京大学对保送生、自主招生、非通用语种、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国防生(含“双学籍”飞行员)、定向生、“国家专项”、“高校专项”、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班、少数民族预科、港澳台侨等招生事宜,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本校的招生简章执行。
第二十一条 北京大学本科招生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北京大学外语类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
第二十三条 北京大学校本部学费收费标准:理科试验班类、文科试验班类、电子信息类、生物科学专业为5300元人民币/学年,其他专业5000元人民币/学年;住宿费:750-1200元人民币/学年。
第二十四条 北京大学医学部根据本章程及医学专业的特点制定医学类专业的招生实施细则。
第二十五条 北京大学招生工作严格落实教育部关于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确保招生政策、招生资格、招生章程、招生计划、考生资格、录取程序、录取结果、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事件违规处理结果、录取新生复查结果等信息按规定公开。自主招生、保送生、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等特殊类型招生以及综合评价录取的资格考生信息和录取按教育部相关规定进行公示。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公布后,如遇部分省份高考招生政策调整,则北京大学将根据当地相关政策制定相应的录取政策,并另行公布。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北京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
学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颐和园路5号(邮编100871)
招生咨询电话:010-62751407
招生传真:010-62554332
电子信箱:bdzsb@pku.edu.cn
招生监督电话:010-62755622
招生监督邮箱:jwbgs@pku.edu.cn
中国人民大学大学报考指南
为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尊重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通过科学有效途径选拔特殊人才,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我校2017年通过自主招生方式在部分专业招收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高中毕业生。具体办法如下:
一、领导及实施机构
我校自主招生工作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由本科生招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由招生就业处和相关学院(系)组织实施。
二、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及报名条件
2017年,我校人文科学试验班、理科试验班(信息与数学)、理科试验班(物理、化学与心理学)3个专业大类,招收自主招生的考生。
报名基本条件: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认同我校“立学为民、治学报国”的办学宗旨;具有相应专业所需的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对相关学科领域具有浓厚兴趣,已有较扎实的知识积累或学术训练,有深入或创新的见解,在相关学科竞赛、征文或创新活动中有出色表现。
各专业招生计划及附加报名条件详见下表:
注:1.各专业招生计划将根据实际生源情况进行调整,宁缺毋滥。
2.人文科学试验班文理兼招,理科试验班(信息与数学)和理科试验班(物理、化学与心理学)仅招收理科生。
3.考生参加我校自主招生选拔时,报名、材料审核、初试、复试、资格生认定均直接与具体专业挂钩;填报高考志愿和录取时,按上表中的专业大类执行;入校后分流专业时,直接分配到相应具体专业,不得申请转专业。
4.我校自主招生在江苏省录取时,各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以《中国人民大学本科招生章程(2017年实行)》相关规定为准。
5.我校在上海、浙江的自主招生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与我校公布的2017年普通类高考招生相关专业(类)选考科目范围相同。
三、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名。
网上报名必须通过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完成(http://gaokao.chsi.com.cn/zzbm/)。不接受现场报名。
2.报名材料
(1)自主招生报名申请表:网上报名时,按报名系统提示填写个人信息,系统将自动生成申请表。
(2)个人申请:全面展示考生本人的申请理由、性格特点、爱好特长、报考专业相关学习研究经历、学习能力、未来规划等各方面情况。由考生本人手书,不超过1500字,无固定格式要求。
(3)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单(如无法提供则需提交经中学盖章的说明)。
(4)综合素质评价表(如无法提供则需提交经中学盖章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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