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宪法宣传日活动简报范例
2017宪法宣传日活动简报范例
2017年的12月4日,是我国第17个全国法制宣传日、第4个国家宪法日,下面是学习啦小编整理的2017关于国家宪法日的宣传活动简报,供大家参考!
2017宪法宣传日活动简报篇1
在第4个国家宪法日即将到来之际,12月2日,我省教育系统师生与全国各地师生一起,开展了宪法教育系列活动。
上午10时,西北师大附中师生通过视频系统与全国各地师生一起进行了宪法晨读,他们还聆听了主会场宪法日主题歌曲演唱以及全国宪法演讲比赛一等奖获得者的演讲。
西北师大附中高二学生任清廉表示,作为一名高中生,应该不断学习法律知识,提高自身法律素质,增强法治观念,并将其内化于心,自觉守法、守则。
2017宪法宣传日活动简报篇2
12月4日是第4个国家宪法日,也是第17个全国法制宣传日。婺源县公安局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活动,向群众普及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在全社会营造人人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浓厚法治氛围,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当日上午,在县委政法委的牵头组织下,婺源县公安局联合检察院、法院、环保局等部门在步行街口广场举行了“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
本次宣传活动通过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手册、开展法律咨询等宣传形式,向群众宣传宪法及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公安部门现场解答群众咨询数1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600余份。
为了在全社会营造学法、尊法、守法的浓厚氛围,交警大队、中云派出所、太白派出所也先后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法律宣传活动。
交警大队组织宣传科联合赋春中队民警深入赋春中心小学,以“遵守交规 文明出行”为主题,为全校近1500余名师生上了一堂生动活泼的交通安全课。活动中,宣传民警结合发生在我县中小学生中的典型交通事故案例,剖析事故原因以及如何避免类似交通事故的发生,深入浅出地为学生们讲解遵守交通法规和提高自我防范的重要性,倡导学校师生拒绝搭乘无牌无证、非法营运等“黑车”。
中云派出所民警在中云中学为全校师生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教育课。法制课上,民警针对初中学生的年龄特点,采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以发生在学校周边、学生身边的鲜活案例为教材,以案讲法、以案学法,向同学们详细阐述了哪些是违法犯罪行为,如何避免违法犯罪,如何应对违法犯罪侵害等方面的问题。
太白派出所组织民警和太白镇司法所联合开展了法制宣传活动,现场发放法律宣传资料,为现场群众解答各类法律问题,同时传授了防火、防盗、防诈骗等安全防范知识,得到了现场群众广泛好评。
太白派出所还深入太白镇中心小学开展了法制教育讲座,结合一些生动鲜活的案例,以案释法,以法论事,告诫同学们必须引以为戒,增强法制观念,提高法律意识。同时向同学们介绍了如何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预防犯罪、打击犯罪及自我防范和保障生命安全的一些方法和策略。
2017宪法宣传日活动简报篇3
2017年的12月4日,是我国第17个全国法制宣传日、第4个国家宪法日,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相关宪法、法律宣传规划,晋江法院携手晋江市多家中、小学开展系列法制宣传活动。
一是携手晋江市第一中学开展“普及法律教育、培育法治文化”宣传活动。组织该校42名初二学生走进法院,引导学生参观巡回法庭车,利用该车播放晋江法院工作动态及宣传短片,将抽象的法律知识转化为具象的事例,向学生传播法制理念;引导学生参观诉讼服务中心、执行指挥中心、多元化信息集控中心等,让学生直观感受法院的立案、执行、审判工作;在多元化信息集控中心,学生们观看现场庭审直播,并与民一庭法官郑维聪、刑一庭法官阮芳现场互动,通过提问、解答、点评等方式进一步传播宪法、法律知识,加深学生对宪法、法律的认识,当日活动收到良好效果。
二是携手晋江市第四小学开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与增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主题宣传活动,以讲座形式为该校五年级、六年级约200名学生开展青少年权益保护暨法制教育。讲座围绕未成年人常见犯罪类型及青少年学生如何远离犯罪活动等内容,以演讲、播放法制宣传动漫、互动问答等形式,介绍法院审判活动中遇到的未成年人犯罪典型案例,启发学生思考和认识法律,通过释法析理,提高学生明辨善恶是非的能力,促使他们学法、知法、懂法、敬畏法律,自觉抵制违法犯罪活动,学会运用法律武器加强自我保护。
三是携手磁灶镇梅里中心小学、三吴小学开展校园普法宣传活动。磁灶法庭结合生动的案例,以讲座方式向学生宣传宪法、法律,并与校领导以及磁灶镇教委的同志就学校教学安全、食品卫生安全等关乎学生切身利益的问题进行座谈。
2017宪法宣传日活动简报篇4
为让群众更好地领会宪法精神、了解法律知识,12月2日,由渝北区法院主办的“国家宪法日庭审进街镇”活动在渝北区人和街道万紫山社区举行。活动现场,一起劳动争议纠纷案件在社区广场开庭审理,6名市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近百名社区群众前来旁听。
“近年来,受经济环境、企业发展周期、劳动者维权意识提高等因素的影响,我院劳动争议收案数量居高不下。”作为本次劳动争议纠纷案件的审判员,渝北区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郭莉介绍,今年1-11月,该院受理劳动争议案件1622件,结案1431件。
“我们在劳动争议案件审判中发现的主要问题是:用人单位协商沟通机制不完善、社保制度执行不力、考勤制度不健全、劳动合同管理不规范等。”郭莉说,“劳动者则存在证据意识相对薄弱、维权方式不正确等问题。”
针对这些问题,郭莉现场向群众作了“5个风险预防点”的提示:一是劳动者要注意保存固定加班证据,以在举证环节处于有利地位;二是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若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约定自愿放弃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社保,该协议无效;三是劳动者受工伤未上班期间,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仍应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四是特殊情况下,没有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仍须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五是劳务派遣职工遭遇工伤,用人单位和用工单位都负有赔偿责任。
2017宪法宣传日活动简报篇5
为全面贯彻党的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进一步推动“七五”普法规划目标任务全面落实。2017年12月2日上午,火车站社区工作人员在社区党总支书记丁维广的带领下踊跃参加以“大力弘扬法制精神,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活动主题的“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
在现场,大家热情高涨地投入到活动中,通过悬挂横幅、设立台案、向过往行人发放法制宣传单等方式进行大力宣传,同时为居民耐心讲解法制宣传知识。共发放法治环保袋、宪法宣传册、法治宣传扑克牌等宣传资料共600余份,张贴法制宣传标语3副。
此次宣传活动使辖区居民的法律意识进一步加强,营造了全民参与普法、学法、用法的浓厚氛围,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也起到了重大作用。
2017宪法宣传日活动简报篇6
12月1日上午,在第三个国家宪法日来临之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七十七团普法办、团委、工会、妇联等部门联合开展了“12·4”国家宪法日宣传进社区活动。
在七十七团文化活动广场,由普法办、团委、工会、妇联等部门工作人员组成普法宣传志愿者们面带微笑、态度和蔼,向过往居民群众发放宣传册,宣传法律知识,解答法律咨询,弘扬宪法精神。内容涵盖《宪法》、《反家庭暴力法》、《安全生产法》、《婚姻法》等多种法律法规。
“12月4日是我国第三个‘国家宪法日’,也是我国第十六个全国法制宣传日。为进一步弘扬宪法精神,在全社会营造崇尚宪法、学习宪法、宣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浓厚氛围,我们将通过多种形式和途径开展好此项活动,今天开展的‘12·4’国家宪法日宣传进社区活动就是其中之一。”该团普法办工作人员王凯云如是说。
此次活动共设置宣传台3个,发放宣传资料550余册(份),悬挂张贴宣传海报20余幅,解答群众咨询20余人次,受教育群众200余人,在团场营造了良好的法治宣传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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