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法制故事5个
大学生法制故事5个
大学生法制故事1
背着大包,穿着旅游鞋,完全一副学生模样。靠着这身行头,伊某骗过了宿舍楼管理人员的眼睛,大模大样进入宿舍楼内,大肆盗窃宿舍内的学生电脑。
今年4月11日,某派出所民警经过安排布控,当场在某高校学生宿舍楼内抓获正在入室盗窃的嫌疑人伊某,伊某先后交代了16起盗窃宿舍楼内学生电脑的案件,仅从4月2日至15日,他就连续盗窃6起,涉案价值数万元。
大学生法制故事2
警示教育宣传片《让成长回归阳光》讲述了一起大学生求职误入电信诈骗公司,走上犯罪道路的真实案例。2009年5、6月份以来,刚刚毕业的大学生姚某等人通过人才市场应聘进入一家专门从事电信诈骗的公司担任话务员。在他人的指使下,冒充台湾省桃园县荣总医院的工作人员,以台湾省居民为对象,利用群拨电话的电信技术手段从事诈骗活动。他们伙同其上线共同骗取台湾省彰化县被害人王鸿宾新台币80万元,折合人民币16万多元,最终被批准逮捕并提起公诉。被告席上大学生一行行悔恨的泪水,令人扼腕叹息!
大一女生钱被骗8月23日,正是新生报到的时候,某高校大一新生张婷(化名)遇到3个打扮学生模样的男子,3人自称是来看同学的,分别来自香港大学等三所高校。3人告诉她,几人住在喜来登饭店,因钱花光了,所以面临被赶出来的境地,其中一“男生”李龙(化名)说,想和叔叔联系打钱过来,希望能借用张婷的银行卡。
张婷想,遇到有困难的人理应帮助对方。张婷于是告诉对方:“我卡里有5100多元钱,你们打在我卡里吧。”李龙当即便与叔叔联系,在电话里,李龙把对张婷说的话说了一遍,然后说打3万块钱到卡里,并将张婷的卡号在电话里说了。
随后,李龙3人让张婷陪同一起去提款机上看钱到了没有。但是查询了数次都发现钱没到账上。李龙几人提出拿卡在学校对面提款机上查询。张婷又和3人到校外提款机上查询,钱还是没到。李龙顺手拿过卡说:“奇怪,怎么还没到账?”随后又将卡还给了张婷,之后3人借故离开了。
3人离开后,张婷觉得这几个人有点奇怪,于是拿出银行卡检查,却发现这张卡并非自己的那张,急忙到银行查询,发现这是张废卡,而自己卡上的钱早已不翼而飞。她这才明白自己被骗了,立即向派出所报了案。
大学生法制故事3
北京某高校一实验室发生爆炸,导致5人受伤,其中有一名实验室负责老师、两名学生和两名设备调试工程师。爆炸原因初步认定为,学校新购设备在调试过程中发生意外。
据了解,该实验室为微生物实验室。受伤的同学称,事发当天下午1点20分左右,厂家的两位工程师正在调试学校新购买的厌氧操作台,他在一旁跟着学习操作,另一位同学站在他们身后。实验室的负责老师当时也在做实验。然而,随着一声巨响,该同学被一股强力推倒———仪器爆炸了。实验室里的玻璃器皿被炸得粉碎,飞向了屋内的5个人。
学生公寓、实验室安全无小事,也许就在我们不经意的那一刻,已经种下了安全因患的祸根,“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上述发生在大学的火灾爆炸案例,旨在提醒同学们一定要增强消防安全意识,警钟长鸣。公安消防部门和国家教育部对高校火灾事故的历年通报显示,近几年全国高校所发生的火灾事故的数量、经济损失对教学科研的破坏程度及给师生员工造成的生活负担是逐年上升的。因此搞好消防安全是保证高校稳定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
大学生法制故事4
阳镠,20岁,隆回人,在长沙某大学读书。阳镠说,2010年8月,毕业后一直没有找到工作,便寄居在金碧文华小区的朋友家。8月19日,阳镠跟踪小区的赵某,发现其住在12栋18楼。20日,阳镠发现赵某独自回家,即携带刀具窜至18楼,冒充物业人员,以查房屋漏水为由,进入了房间。在房内赵某说自家卫生间没有漏水,提议到楼下查看。阳镠随即用手捂住赵某嘴巴,持刀威胁,抢走赵某16元后逃离。几天后的下午5时,阳镠又窜到12栋18楼时,被小区保安抓获。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1万元。
大学生法制故事5
2005年9月下旬,浙江温州警方宣布,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7·28”跨省抢劫杀人案告破。令人震惊的是,干下抢劫杀人重案的犯罪嫌疑人罗吉军和卓科,竟是从长沙岳麓山下某知名高校走出来的“天之骄子”。而他们作案的动机,则是为了获取创业的“第一桶金”,早日实现当老板的梦想。警方同时查明,他们此前还在深圳劫杀了一名的哥。
今年27岁的卓科,1978年出生于四川省乐山市仁寿县一个贫困的小山村。1998年,卓科以优异成绩考入长沙某知名高校的数学与计量经济学院,成为村里走出来的第一名大学生。
读大二时,卓科还保持着勤奋的本色。但他看到身边的同学一个个谈起了恋爱,经常在饭店和歌舞厅出入,心理便失衡起来。从1999年下学期开始,卓科便很少参与班上的集体活动,甚至和同寝室的同学都很少交流,整天沉溺于网络之中,琢磨着那些在外人看来极其乏味的程序代码。读大三那年,他设计编写的“企业资源计划软件”,令国内多家知名软件公司的老总刮目相看,纷纷邀请他去工作。
由于卓科一门心思想着自己的程序设计,导致学业每况愈下。2002年6月大学毕业时,由于差了0.5个学分,他没能拿到毕业证书。
尽管如此,他还是在一家高科技公司找到了工作。老总对他非常赏识,打算只要试用3个月就办理转正手续。可惜3个月后,他因拿不出大学毕业证书,只得选择主动辞职。
就在卓科的人生陷入低谷的时候,他遇上了一个所谓的朋友——罗吉军。罗吉军也是四川人,1998年同样毕业于长沙那所知名高校的化工系。由于校友兼老乡关系,两人很快便成了“铁哥们”。
罗吉军当时系广州一家集团公司的部门经理,日子过得非常滋润,公司还为他配了专车。但没过多久,随着该公司原负责人因经济问题出事,罗的日子便不好过了。罗干脆辞掉工作,和卓科来到深圳“闯世界”。可他们在外面奔波了好些天,也没有找到工作,两人的积蓄很快花光了,连房租都拖欠了一个多月。
2004年9月的一个夜晚,罗吉军专门将卓科约到海边,两人作了一番“推心置腹”的交谈后,罗吉军鼓动卓科和他一起找有钱的老板下手,自己筹钱办企业当老板。
两人一拍即合。此后一段时间,罗吉军和卓科悄悄地跟踪那些坐名车的老板,伺机寻找下手的机会。可这些老板大多带有保镖,防范非常严密,令他们无法得手。于是,两人只得靠打零工维持生计。
为了方便跟踪那些老板的车辆,罗吉军和卓科决定先搞辆汽车,他们将作案目标瞄准了司机。2004年12月初的一天晚上,他们携带水果刀、电击棍和绳索等作案工具,在深圳桂芳苑小区打了一辆非法营运的“黑的”,伺机杀死了司机,抢得100多元现金、40多元港币及一台手机。他们连夜赶到广东省中山市,将尸体埋到一座荒山上,然后迅速逃离。
由于呆在深圳担心案发,罗吉军和卓科决定转移“根据地”,到有钱人比较集中的温州干一桩“大买卖”,以便在30岁前弄到当老板的“第一桶金”。
今年春节前夕,罗吉军和卓科窜到温州。卓找到了一份网络管理员的工作,罗则到温州富商林某的公司做销售员。他很快获得林某的赏识,成为林某的“得力干将”。罗见林某的生意做得很大,知道他家非常有钱,心中起了歹念。
4月底,罗吉军偷偷地配了林某家的钥匙。为了掩人耳目,他不顾林老板的苦苦挽留,以“回老家做生意”为借口辞职。
在接下来的几个月里,罗吉军和卓科在温州市龙湾区租了一间房子,由卓跟踪监视林某,摸清他每天的生活规律和活动去向。7月28日凌晨1时许,见林某从外面回家,在附近守候多时的罗吉军和卓科用丝袜套在头上,戴上了口罩,用钥匙打开林家房门,像幽灵一样溜了进去。
在三楼的卧室里,已经熟睡的林某还没来得及反抗,就被罗、卓用绳子反绑了双手双脚,并用胶带纸蒙住了眼睛。他们在林某家里搜得1000多元现金、一台手机和一台DVD机。之后两人逼林某交出信用卡。但林某说信用卡放在公司的办公室里,而且钥匙一直由秘书保管。罗不相信,便拿了林某身上的一串钥匙跑到邻近的林某公司办公楼试了一番,卓则在原地负责看守林某。罗发现钥匙真的打不开办公室的门,又跑到林某的车上去寻找,结果也不见钥匙踪影。
罗吉军回到林某的住处后,继续逼林某讲出藏放钱物的地点,可林某始终一言不发。这时,卓科说“就这么一点钱,没有必要再杀一个人”,但罗不同意。两人最终用绳子将林某活活勒死,并掩埋了尸体。
次日,两人分道扬镳。罗吉军先后逃往江苏、上海等地,卓科则于几天后在温州江滨路一家网吧找了一份工作。
尽管已夺去了两条人命,但由于没抢到多少钱物,罗和卓又在继续物色新的目标,准备选择时机干第三桩“买卖”,幸而在动手之前案发。
7月30日,温州警方接到林某家人报案,称林某已失踪多日且音讯全无。
8月下旬,警方在对林某的社会关系展开调查的过程中,一个曾在林某公司工作过的名叫“罗辉”的人进入了警方的视线。经调查,“罗辉”就是罗吉军,而此人在进入该公司工作时提供的所有资料都是伪造的。同时罗吉军和一名叫卓科的人来往密切。
9月14日晚,民警在一家网吧将卓科抓获。卓如实交代了伙同罗吉军两次抢劫杀人的犯罪事实。随后,民警循迹追踪,将罗吉军抓获。
罗吉军向警方交代,他自从进入林某的公司后,便凭着自己的能力迅速赢得了林某的赏识,几乎成了林某的“心腹”,后来还住进了林某的家中。面对老板的信任和赏识,罗吉军并没有知恩图报,而是企图继续完成自己和卓科赚到当老板的“第一桶金”的计划……
根据奥地利精神病学家阿德勒的个体心理学理论,人人都有自卑感,人人都追求成功与优越,这是构成人类精神生活的必要要素,罪犯也不例外。低劣的社会经济条件是引起个人自备感主要因素之一。案例中的卓科出生于四川省乐山市仁寿县一个贫困的小山村,是属于社会经济低的人。受到自身条件的限制,很可能采取不符合社会要求的、过度的补偿行为来克服自备感。这样做往往会触犯社会禁律,导致犯罪。特别是当他看到身边的同学一个个谈起了恋爱,经常在饭店和歌舞厅出入,心理便失衡起来。这个是他犯罪的潜在心理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