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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改变世界的相关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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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克思哲学的性质是“改变世界”,这在我国哲学理论界是一个不言而喻的写进哲学教科书的常识,是一个没有任何异议的共识。以下是学习啦小编整理分享的哲学改变世界的相关论文的相关资料,欢迎阅读!

  哲学改变世界的相关论文篇一

  马克思哲学的性质是“改变世界”,这在我国哲学理论界是一个不言而喻的写进哲学教科书的常识,是一个没有任何异议的共识。①笔者认为,如果我们不迷信、不自欺,就会发现这种常识和共识是有问题的。我国哲学理论界之所以把马克思哲学的性质视为“改变世界”,根源在于对马克思1845年写成的《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第十一条中“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1]这句话的错误理解或误读。

  一、从《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第十一条中读不出马克思哲学的性质是“改变世界”

  《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是马克思的一个经典文本,曾被人们无数次地研究、解读和引用,特别是它的最后一段即第十一条,更是经典。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第十一条的前半句说“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但马克思并未就此打住,而是紧接着很自然地说出了后半句“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

  哲学作为世界观的学问,“解释世界”是它的一个基本的、普遍的功能,这应该是一个常识,我们无须赘述。因此,马克思说“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确认哲学“解释世界”的功能当然是正确的。进一步,马克思强调说“问题在于改变世界”也是无可厚非的——哲学家作为现实中的人也不应该脱离现实。从这段文字中,我们读到的是马克思在陈述自己的一个见解——哲学家们不仅要“解释世界”,而且要“改变世界”。在这里,如果我们不把“哲学家们”和他们的“哲学”等同,是根本读不出来马克思在明确地意指自己哲学的性质是“改变世界”。

  我们首先通过对德文版和英文版的译文考察来看看《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第十一条的汉语译文有没有问题。

  1.德文版:

  Die Philosophen haben die Welt nur verschieden interpretiert; es kommt aber darauf an, sie zu verandern.

  词义:

  Philosophen:名词复数,意思为“哲学家们”。

  Welt:世界。

  nur:副词,意思为“只,仅;只不过”。

  verschieden:形容词,意思为“不同的”,修饰动词“interpretieren”。interpretieren:动词,意思为“(用语言或艺术)解说,阐明,说明”。

  es[a][··]kommt darauf an:固定词组,意思为“取决于……;全看……而定;重要的是……”。

  aber:连词,意思为“但是”。

  verandern:动词,意思为“改变”。

  句子可直译为:哲学家们只是不同地解释、说明这个世界,但是,重要的是,去改变这个世界。

  2.英文版:

  The philosophers have only interpreted the world, in various ways;the point is to change it.

  这里英文译文与德文版较为接近,添加了短语“in various ways”,意思为“以不同的方式”,句子的解释在整体上应与德文版一致。②

  由上可见,《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第十一条的汉语译文没有任何问题。如果汉语译文没有问题,而我们从译文中又读不出马克思明确意指自己哲学的性质是“改变世界”,这样一来,我们就没有理由指认马克思哲学的性质是“改变世界”。看来,问题只能出在我们的理解或解读上了。

  尽管译文没有任何问题,但在我们汉语语境中,《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第十一条前后两半句话却很容易给人造成这样的直接印象:马克思把自己排除在“哲学家们”之外,换言之,“哲学家们”的哲学与马克思自己的新哲学具有不同的功能和性质,前者着眼点在“解释世界”,后者着眼点在“改变世界”。“改变世界”似乎是马克思哲学独有的功能和性质,而其他哲学的功能和性质仅仅在于“解释世界”。问题就出在这里。这很明显不符合哲学的本性,更不符合人类哲学史的事实,毫无疑问,这是对作为哲学家的马克思的荒.唐的误解。对此,有相关文章讨论过:“任何哲学都具有‘解释世界’和‘改变世界’的双重功能。因此从功能的角度,从‘解释世界’和‘改变世界’来区分前马克思哲学和马克思的哲学时,就必然陷入悖论。”③

  首先,站在现代哲学(如波普尔哲学所说的“俄狄浦斯效应”即预言本身对预言结果具有影响的“预言的自我实现”功能),甚至现代物理学(德国物理学家海森堡于1927年提出的“测不准原理”)的立场上来说,任何解释世界的哲学,无不具有改变世界的功能和性质,解释世界与改变世界是分不开的。这就是说,“改变世界”不是马克思哲学独有的性质和功能,马克思哲学与其他哲学的本质差异不在这里,其区别仅仅在于是否自觉地意识到哲学有“改变世界”的功能。马克思强调哲学“改变世界”的功能和性质,无非表明马克思自觉地意识到哲学具有“改变世界”的功能和性质罢了,但这并不意味着其他哲学没有或不存在“改变世界”的功能和性质。因此,把“改变世界”视为马克思哲学的性质,不仅不符合哲学史的事实,在逻辑上也是讲不通的。

  其次,就哲学作为一种追求智慧的理论思维来说,“解释世界”是它的本分,是它的一个基本的、普遍的功能,而“改变世界”仅仅是它的一个“业余爱好”,一个“副产品”。也就是说,欲真正地“改变世界”,就必须“走出哲学”。马克思高扬哲学“改变世界”的旗帜,充分表明了马克思本人走出书斋哲学家的狭隘天地的无产阶级革命家、实践家的品格。而这,就不是哲学了,而是对哲学的应用:“哲学不消灭无产阶级,就不能成为现实;无产阶级不把哲学变成现实,就不可能消灭自身。”[1](16)我们不应该把哲学和哲学的应用混淆——用电脑打字和电脑不是一回事。

  实际上,马克思 哲学与“哲学家们”哲学的根本差异,关键在于它们哪一个对世界的解释更合理,更科学。在这一点上,马克思哲学无疑更胜一筹,因为,马克思哲学实现了哲学的“历史性变革”。

  在我国哲学界,对马克思的哲学变革,有一个基本结论:“马克思在哲学上所实现的变革,乃是以现代唯物主义的方式对于作为哲学基本问题的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从而对于自由与必然的关系问题作出了一种现实的解决。这个变革的前提是旧哲学在解决这一根本问题上陷入了困境。马克思正是在对旧哲学的批判地扬弃的过程中,发现了真正的解决问题的基本原则,从而成功地实现了哲学的历史性变革。”[2]对于这种“历史性变革”,国内哲学界有一套辩证、严谨、成熟而系统的论证思路,简单地说就是:马克思哲学从“抽象的人”走向了“具体的人”即“现实的个人”。“大体上来说,马克思哲学变革的历程可以划分为三个大的阶段,即《1844年 经济学-哲学手稿》阶段、《神圣家族》阶段、《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和《德意志意识形态》阶段。在这三个紧密相关而又明显区别的阶段上,马克思从不同方面探讨了使主体现实化的道路,经过了出发点或主体的三次转换这样一个否定之否定的辩证扬弃过程之后,马克思终于以‘现实的个人’为出发点,而达到了对于人类世界客观实在性的理论论证,从而为现实地解决思维与存在、自由与必然问题确立了一个现实的基础。……以‘现实的个人’为出发点,把 实践理解为这种主体在一定物质条件制约下和在一定的交往关系形式中的能动的活动,马克思就最终既辩证又唯物地解决了思维与存在、自由与必然的关系问题,建立起了全新的世界观即现代唯物主义。”[2](61-75)只有从“现实的个人”出发,马克思才真正做到对法国哲学传统的唯物论和德国哲学传统的辩证法的两种出发点的综合,即一方面把德国哲学的能动性、历史性原则引入唯物论,另一方面对其唯心的辩证法进行改造,使之现实化。

  可以说,在上述解释框架内,马克思哲学就是对此前所有人类哲学的一个辩证的扬弃,它对现实世界的解释,无疑是最符合世界的本来面目的。马克思哲学具有无与伦比的解释世界的功能和性质当属事实。如果我们仅仅在“解释世界”的层面看这种理论,那它无疑是相当完满的。

  二、误读马克思哲学性质为“改变世界”后果严重

  应该说,我国哲学界对马克思哲学的学术梳理和论证,基本符合马克思哲学的“变革”,将之冠以“历史性变革”,实至名归。实际上,与哲学史上的其他哲学并无二致,“改变世界”也仅仅是马克思哲学的一个客观效果。但由于马克思哲学能够更好地、更科学地解释世界,因此,它可以更好地“改变世界”。但我们对马克思哲学“改变世界”的功能的理解应该到此为止,否则,把马克思哲学的性质理解或解读为“改变世界”,过分强调、夸大马克思哲学“改变世界”的功能和性质,不仅是对哲学“解释世界”与“改变世界”辩证关系的形而上学割裂,而且在现实实践中可能会造成严重的后果。

  笔者认为,哲学作为一种追求智慧的学问或理论,它理应安于自己的本分——解释世界,而至于改变世界,那应该是它分外的事,是它的一个“副产品”、额外功能、客观效果,任何人都不应该对其做出过分解读。因为,有意识地强调一种哲学的“改变世界”的功能和性质,本质上是一种带有利害性的“功利主义”。康德关于审美的非功利性思想应该能够给我们以启示:一种理论一旦沾染了“功利主义”,那么,这种理论的客观性和真理性就是值得怀疑的。过分强调和夸大马克思哲学“改变世界”的功能和性质,其结果往往事与愿违。造成这种困境的根源,笔者认为可能就出在我们对马克思哲学的出发点——“现实的个人”的误解上:我们把这个“现实的个人”理论上的具体性误以为是现实的具体性了。

  因为,尽管马克思哲学中的“现实的个人”超越了费尔巴哈生物学意义上的“人的类本质”和黑格尔“市民 社会”中“利己主义的人”,但他作为现实中的个人,却还是受制于他所在的旧的社会关系、生产关系的,即这个“现实的个人”(无产者)仍有着自身天然的历史局限性。换言之,尽管“无产阶级”是实践着的“现实的个人”,但他并不能等同于“具体的人”即“真正的人”,从理论上说,与“真正的人”相比,“无产阶级”也是“抽象的人”。因为,“无产阶级”作为一个群体,其中的每个个体,都是处于与“资产阶级”个体的对立中的,即,作为个体,“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一样也是片面的、不完整的。这一点,马克思有着清醒的意识。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恩格斯对于分工所造成的桎梏人的自由 发展的后果进行了两个方面的考察,一方面,他们从分工造成的社会关系层面的变化即私有制的形成来看,但与此同时,他们还敏锐地看到了分工的后果的另一个方面,那就是各个人的活动领域的局限化、片面化、抽象化:“城乡之间的对立是个人屈从于分工、屈从于它被迫从事的某种活动的最为鲜明的反映,这种屈从把一部分人变成受局限的城市动物,把另一部分人变为受局限的乡村动物,并且每天都重新产生二者利益之间的对立。”[1](104)但在这里,还是没将两个方面明确地区分开来,而在《哲学的贫困》中,马克思已经注意到了分工自身所带来的社会问题。在对蒲鲁东的批判中,他写道:“现代社会内部分工的特点,在于它产生了特长和专业。同时也产生了 职业的痴呆。”[1](169)在《资本论》第一卷关于剩余价值的生产的考察中,马克思则将两个方面明确地区分开来。在这里,他指出,分工使得那些终生从事同一种简单操作的工人,把自己的整个身体变成这种操作的自动的片面的器官,局部工人作为总体工人的一个器官,其片面性甚至缺陷反而成了他的优点;更有甚者,“不仅各种局部劳动分配给不同的个体,而且个体本身也被分割开来,成为某种局部劳动的自动的工具。这样,梅涅尼·阿格里巴把人说成只是人体的一个片断这种荒谬的寓言就实现了”。[3]而到了机器大工业时代,在工厂中,死机构独立于工人而存在,工人被当作活的附属物并入死机构。而分工之得到如此程度的发展,则在于通过对劳动的分解,局部工人在一个总机构中的分组和结合,发展了新的、社会的劳动生产力。总之,分工是生产劳动过程合理化的最重要手段,同时,分工自身也带来了种种社会问题,这些问题并不会随着私有制的消灭而自动地解决,而须另求解决的途径。王南湜教授指出:“马克思对于分工的技术层面所导致的人的自由发展受桎梏的状况的考察,可引发出一些重要的思考。譬如,对于现代资本主义兴起中技术理性作用的分析,是否对马克思是不存在的,而只是为韦伯所专有。进而,从卢卡奇开始的将工具理性分析引入批判理论,是否完全背离马克思的方法,都值得重新认真考虑。”[4]

  不言而喻,在马克思那里,“真正的人”应该是对有着上述诸多片面性的“无产阶级”的超越,或者说,是对自己“阶级身份”即“利益身份”的超越。为了进一步地说明这个问题,让我们打个通俗的比喻:马克思理论中的 社会主义社会就好比塔顶通天的巴别塔,它需要千千万万块“烧透的砖”——如“金刚石”般的个人而非如“石墨”般的个人才能建起来的,否则,它的坍塌就是不可避免的。这样,我们就有了一个“真正的人”的基本概念:比喻意义上的“金刚石”。④而所谓的“无产阶级”,总体上处于“石墨”的水平上——既表现在马克思所分析的他们身体机能的片面性上,也表现在其意识水平的低下上。关于后一点,我们知道,现实中,那些参与了20世纪伟大的社会主义运动的“无产阶级”,尽管他们某种程度上经过了科学社会主义的启蒙,但从总体上来说,这种启蒙带有某种利诱和 政治煽动的性质,他们自身并没有真正获得身份上的脱胎换骨,没有从“石墨”变成“金刚石”,因而,他们对社会主义的理解,只能处于类宗教的“信仰”的水平上,而不可能是“科学的理论”。因此,不仅在 实践上,而且从理论上说,他们是无力建成一个伟大而美好的社会制度的,他们所建成的,难免是一个由自在的而非自在自为的人群组成的没有内在张力的“集体主义”的封闭社会。由此,我们不难理解,为什么波普尔等现代西方思想家一口咬定以美好社会为最终旨归的传统 哲学和思想理论都是开放社会的敌人,都具有“走向奴役之路”的“极权主义”性质了:“神秘的或部落的或集体主义的社会也可以称为封闭社会,而每个人都面临个人决定的社会则称为开放社会。”[5]这就是20世纪社会主义运动遭遇挫折的根本原因。由于“真正的人”的缺失或不在场,直接造成了20世纪世界性社会主义运动的普遍受挫甚至失败,故这种漏洞不是一般性的,而是致命性的。其实,这一点列宁早就意识到,他在1917年8—9月写的系统阐述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的名著《国家与革命》中所说的“在一个文盲的国家内是不能建成共产主义社会的”这句名言就是证明。可惜,十月革命的烈焰并不以列宁的客观理性为转移。在经历了巴黎公社的失败后,马克思晚年重点转向了所谓“人类学”的研究这一事实,可能意味着马克思本人对“无产阶级”能否完成建设共产主义新世界的使命也持保留态度。

  三、一点反思

  鉴于上述由于我们误读马克思哲学性质为“改变世界”所可能导致的严重后果,我们必须作出必要的反思。

  在笔者看来,马克思哲学理论本身并没有错,如果说它有错,那么这种错也仅仅是我们对马克思哲学“改变世界”的功能和性质做出了过分的理解或解读。由于这种过分理解或解读,使得马克思哲学本身最具优越性、科学性的“解释世界”的功能被遮蔽、遗忘甚至伤害了,同时,使得它内在地具有的“改变世界”的功能和性质得到了极度的膨胀,直至走向了自己的反面。

  毋庸置疑,马克思科学社会主义理论是迄今人类最伟大的思想成果,其给人类设计的美好未来,如果人类不因意外而灭亡的话,终有一天会在大地上实现。因此,我们真的有必要像阿尔都塞所呼喊的那样“保卫马克思”,但这种保卫首先必须是建立在对马克思哲学性质的正确解读之上的。我们必须静下心来,戒除内心的浮躁和对现实政治的恐惧,只服从真理,认真地研究“人”的问题,把“无产阶级”这个具有历史局限性的“现实的个人”和“真正的人”区分开来,找出社会主义革命的真正载体和社会力量,把马克思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中的这一致命漏洞补上。当然这不是西方学者所谓的“填补马克思哲学的空场”意义上的。这应该是可能的。这很可能是时代赋予中国马克思主义学者的一个义不容辞的神圣使命。否则,仅仅靠政治宣传、煽动阶级仇恨和利益引诱发动社会革命,就难免有“忽悠”群众之嫌,其最终结果也难免事与愿违,马克思科学社会主义理论遭致某些人“极权主义理论”的毁谤和诬蔑也就是难免的。这是整个20世纪马克思科学社会主义理论实践中惨痛的历史教训。归根结底地说,一个伟大而美好的社会制度,是需要一群成熟起来的自觉的个体来建造的,普遍的真正意义上的人的生成与真正意义上的社会的到来应该是同步的。

  由于时代的局限,马克思哲学最终的归宿和立脚点——“现实的个人”本身的丰富性尚没有彻底展开,故,“现实的个人”概念在当今时代的马克思哲学中就具有某种哲学意义上的“抽象性”。如此一来,企图依靠这种具有自身局限性的“现实的个人”来“改变世界”,重建新世界——共产主义,犹如用豆腐渣一样的砖瓦建高楼大厦,其结果可想而知。这个历史教训告诉我们,哲学把自己“解释世界”的 工作做好,比什么都重要。这里也用得着人们常说的名言:上帝的归上帝,凯撒的归凯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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