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活动领导讲话3篇
一年一度的315消费者权益日到了,作为领导为本次的3.15活动作讲话发言,本文是学习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3.15活动的领导讲话,仅供参考。
3.15活动领导讲话一:
同志们:
1983年,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把每年3月15日定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并规定消费者享有获得安全保障、获取产品正确资料、自由决定选择以及要求赔偿等权利。今天,我们在这里隆重举行仪式,纪念第29个“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介绍有关知识和法律法规,宣传消费者权利,目的在于提高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促进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参与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在此,我谨代表县政府向全县广大消费者致以节日的问候,向为我县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事业作出积极贡献的同志们致以亲切的慰问,向关心和支持消费维权工作的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长期以来,县委县政府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给予极
大的关注和支持,连续三年将“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纳入为人民群众办好10类实事工程,各相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切实履行市场监管职责,保护好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下面,就开展2011年“3•15消费与民生主题年”宣传活动和全县放心消费创建推进工作,我讲几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用心把握消费与民生的深刻内涵 中国消费者协会将今年消费主题定为“消费与民生”,这充分体现了关注民生、构建和谐社会的崇高理念,大家要充分认识消费与民生之间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关系。首先,消费需求是保持经济增长的恒久动力,是改善民生的重要途径。扩大内需,特别是增加居民消费需求是今后一个时期调整经济结构、提高经济发展质量效益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点,是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前提和保障,是改善民生、发展社会事业的重要内容。其次,改善民生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根本目的,是制定消费政策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健全和完善各项惠及民生的消费政策,推进社会体制改革,扩大公共服务,使广大人民群众分享到改革发展的各项成果,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和谐社会建设。第三,消费维权是扩大消费需求的重要手段,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有力抓手。消费市场是信心市场,消费经济是信心经济。只有重视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才能有效提振消费信心,扩大消费需求。2011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也是我县继续实施xx战略、向xx目标努力奋斗的重要一年,做好今年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意义重大。
二、突出重点,切实强化消费维权工作措施
2011年全县消费者权益工作要紧密围绕“消费与民生”年主题,落实县委、县政府放心消费为民办实事工程,采取各种切实有效的工作措施,促使全社会共同关注消费与民生的密切关系,切实加强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努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使科学、合理、文明的消费观念深入人心。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合力,齐抓共管。活动由县工商局和消费者协会牵头,县发改、质监、粮食、农牧、药品监督、卫生、城建、电信、公安、农机等部门要密切配合,联合开展好这次活动。二是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重点宣传年主题的依据、内容、意义和目标,提高社会各界对消费与民生关系的认识,动员全社会的力量积极参与年主题活动;宣传各部门维权工作职能,帮助消费者了解消费政策,形成“平时加强自我防护、遇到问题有处投诉、举报得到及时查处”的良好消费环境。三是结合实际,做好消费引导。广泛深入开展多种形式的消费宣传教育和引导活动,倡导科学、绿色、文明、低碳消费,提升消费水平。发挥各类新闻媒体和消协维权网站优势,开辟消费维权专栏,定期发布消费警示,公布典型案例,曝光一批不合格产品及生产、经销厂家。集中开展执法机关、生产经销企业维权宣示和诚信经营签约仪式,将我县放心消费及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推向高潮。四是围绕民生突出问题,搞好市场监管。要围绕消费者反映强烈的问题,加强对相关领域的社会监督,促进行业自律,维护市场秩序,提振消费信心,增加消费需求,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各有关执法部门要切实抓好食品等重点行业安全监管工作,完善生产安全、质量监测、监管执法、经营者自律、责任保障和预警应急处置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要强化对无照经营的综合治理,维护规范有序的市场秩序;大力加强粮食、棉花、蚕茧、成品油等重要商品市场的监管,严厉打击哄抬物价、投机倒把等非法交易行为。五是一如既往,抓好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全面开展放心消费示范镇和示范行业的创建活动,针对群众高度关注的消费热点问题,组织调查评议,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开展综合执法,实施联合整治,做好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促进企业、行业自律,让群众实实在在感受到放心消费创建的成效。六是突出抓好投诉处理。要完善基层消费者投诉网络,进一步加强农村“一会两站”建设,畅通民意渠道。强化对对基层消费维权投诉站工作人员的法律法规、维权知识、工作程序、调解技巧的综合培训,提高投诉站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为基层群众提供及时、快捷的投诉服务。要坚持依法、公开、公平、公正,妥善解决消费纠纷,确保消费者投诉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努力为消费者排忧解难办实事,依法保护好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三、广泛动员,形成消费维权强大合力
全县各级各部门、各企业和广大消费者要共同行动起来,密切配合,把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作为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形成消费维权工作的强大合力,着力解决消费者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保障消费安全、推动市场繁荣、促进民生改善、维护社会稳定。一是动员广大生产经营者切实负起责任,增强产品质量意识。全县广大企业和生产经营业户作为市场主体,是消费维权的第一责任人。经营者赢得消费者的信任,就赢得了市场、赢得了商机、赢得了效益。只有履行好自己的义务,守法经营,诚信经营,杜绝假冒伪劣商品,才能实现经营者与消费者的双赢。全县广大企业和生产经营业户要自觉参与到全县“诚信示范企业”创建活动中去,为消费者提供优质的商品和服务。二是动员广大消费者踊跃参与,增强消费维权意识。广大消费者作为市场的主要消费主体,要增强社会责任意识,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积极参与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敢于抵制假冒伪劣商品,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要勇于投诉、举报,切实维护好自身的合法权益,并树立正确的消费理念。三是动员全社会加强监督,职能部门强化联合监管。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和消费者协会是市场监管的主体,应认真履行职责,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认真倾听社会各界呼声,对投诉举报的案件立查立办,明确责任,限期办结。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是一项得民心、顺民意之举,不仅需要各执法部门做好工作,需要经营者严格自律,需要新闻媒体加强舆论监督,更需要广大人民群众的广泛参与和社会监督,共同形成消费维权工作的强大合力。
同志们,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与经济发展、民生改善、社会稳定息息相关,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是一项光荣而艰巨的任务。让我们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理念,共筑依法维权的铜墙铁壁,全力争创xxxx,让消费者满意、让全县广大人民群众满意!
谢谢大家!
3.15活动领导讲话二: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同仁:
大家好!今天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县委、县政府在xx广场隆重举行“xx县放心消费创建暨3.15消费维权日” 纪念活动,这充分体现了县委、县政府对放心消费创建和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的高度重视,放心消费创建被列为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也是一项民心工程、民生工程,我们xx有限公司作为县放心消费创建参创单位,始终坚持扎根农村、服务“三农”的经营理念,始终把改善农村消费环境保障农民安全放心消费作为己任,积极为我县放心消费创建工作作出了一定的贡献!值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之际,为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切实履行责任,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本着对政府负责、对消费者负责,我们公司向全县企业发出以下倡议:
一、 坚守诚实守信原则,恪守职业道德。始终以诚信为立业之本,坚持自愿、平等、公平、信用的原则,守信践诺,做诚信企业;
二、 遵法守纪,依法自律。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经营,按章纳税,信守合同,公平竞争。决不为企业自身利益而侵害、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坚决杜绝弄虚作假、见利忘义商业欺诈等不道德和非法行为;
三、 确保公平交易,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我们要把自觉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作为企业发展之基,牢固树立天天都是“3.15”的信念。坚决杜绝销售活动中的价格欺骗和虚假宣传广告,保证商品、服务信息的真实性,不误导、欺骗消费者,主动征求消费者意见,妥善解决消费者投诉;
四、 建立健全商品进货索证制度,坚决抵制假冒伪劣商品进入流通领域;采取科学有效的措施,维护商品品质,保证销售商品的质量安全;
五、 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和批评。遵守市场活动的公开性原则,自觉接受工商、税务、新闻媒体等相关方面和消费者的公共监督。决不采取不正当手段逃避检查和监督;
六、 积极承担社会责任。我们要努力把企业做大做强,强化企业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责任,维护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在做好企业管理和发展同时,积极投入到社会公益事业,承担企业的社会责任。
各位领导、各位同仁:“人无信不立、政无信不威、商无信不富”。xx良好的消费市场环境需要大家共同的努力,我们呼吁并热忱的欢迎全县企业积极响应我们的倡议,携起手来,为构筑xx良好的市场氛围,助推xx快速发展而努力!
3.15活动领导讲话三: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朋友:
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是我们以及所有的消费者一个值得庆贺的特殊的节日。今天,XX区人民政府、市工商局和市消费者协会联合在这里举办“XX3.15消费者权益宣传日”,借此机会,我谨代表市工商局向全市广大的消费者表示节日的问候!向一直辛勤工作在消费者权益保护第一线的同志们表示诚挚的谢意!
今年,中国消费者协会将2014年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主题确定为“新消法、新权益、新责任”。这是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的重大举措。我们工商部门和消费者协会将围绕“新消法、新权益、新责任”这一主题,认真履行职责,为全市广大消费者筑牢消费安全这道“屏障”
最后,再一次感谢各位同志、各位媒体和各位商家代表的光临,并预祝今天的“XX3.15消费者权益宣传日”活动取得圆满的成功!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