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中小学校长与学生共同用餐
近年来,网上频频爆出一些中小学食堂不卫生的情况,让人触目惊心,比如最近在网上一度发酵的成都七中实验学校发生的食品安全问题,学而最近教育部要求中小学校长要与学生共同用餐,这是真的吗?下面小编带你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中小学校长与学生共同用餐是真的吗
就在3月19日,教育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卫健委共同发布《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要求,中小学幼儿园应建立集中用餐陪餐制度,每餐均应当有学校相关负责人与学生共同用餐。同时要做好陪餐记录,有条件的中小学幼儿园还应建立家长陪餐制度。
此外,学校应当配备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营养健康管理人员,建立并落实集中用餐岗位责任制度,明确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相关责任;还应建立集中用餐信息公开制度,利用公共信息平台等方式及时向师生家长公开食品进货来源、供餐单位等信息,组织师生家长代表参与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的管理和监督。
学校在食品采购、管理、供餐单位选择等涉及学校集中用餐的重大事项上,应当以适当方式听取家长委员会或者学生代表大会、教职工代表大会意见,保障师生家长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同时畅通食品安全投诉渠道,听取师生家长对食堂、外购食品以及其他有关食品安全的意见、建议。
学校自主经营的食堂应当坚持公益性原则,不以营利为目的。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不得对外承包或者委托经营。学校食堂不得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包括亚硝酸钠、亚硝酸钾)。中小学、幼儿园食堂不得制售冷荤类食品、生食类食品、裱花蛋糕,不得加工制作四季豆、发芽土豆等高风险食品。
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应当对每餐次加工制作的每种食品成品进行留样,每个品种留样量应当满足检验需要,不得少于125克,并记录留样食品名称、留样量、留样时间、留样人员等。留样食品应当由专柜冷藏保存48小时以上。
中小学校长与学生共同用餐制度什么时候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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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教育部等部门发布的规定,从4月1日开始执行。
也就是从下个月开始,全国中小学幼儿园都会实行校长配餐制度。
我想,这对于学生家长来说,应该是一个好消息,毕竟,学校相关负责人与学生共同用餐,做好陪餐记录,能及时发现和解决集中用餐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保障孩子们安全卫生就餐。
孩子是祖国的花朵,祖国的未来,学校有义务对孩子们的饮食卫生提供保障。
之前频发的食堂卫生问题,很大问题上反映了学校监督管理上的疏漏,所以对于这个制度,还是很支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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