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长在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会议上的讲话(2)
市长在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会议上的讲话
各位领导、同志们:刚才,长春常务副县长对开征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费和创建重庆市卫生城市工作作了全面部署。我委作为城市环境卫生工作的主管部门,将按照县委县府的统一部署,积极与各镇政府、各部门、社区、单位协调配合,明确职责,狠抓落实,顺利实现垃圾处置费的全面开征和“创卫”工作的全面推进。文秘部落
一、狠抓责任落实,全面完成城市垃圾处置费征收工作任务
为提高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质量,弥补垃圾处理设施投资运营资金不足的问题,实现垃圾处置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促进城市环卫产业的良性发展。按照“谁污染谁付费”的原则,县政府第30次常务会议于2005年2月4日审议通过《开县贯彻执行〈重庆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费征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明确从2005年5月1日起在全县开征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费,由县建委作为垃圾处置费征收主体单位。在此,我代表建委作出承诺:一定严格按照《实施细则》的要求,做到“五个到位”,确保城市垃圾处置费依法征收,足额征收,应收尽收。
(一)组织领导到位
为有效开展垃圾处置费的征收管理工作,按照渝府令165号的相关规定,2004年8月我委成立了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费征收工作办公室,设在建委城市管理科,具体负责征收工作的组织领导、宣传发动与综合协调等工作。办公室下设五个小组:核费组、宣传组、资料组、征收组与培训组。其中核费组负责城市人口户数、单位在册职工数,以及各类经营网点面积的核实工作;宣传组主要负责渝府令165号的宣传工作;资料组负责各类资料收集、印发、实施细则方案草拟;征收组负责整个征收方案的落实;培训组负责对征收工作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培训。确保了征收工作的人、财、物、责的全面落实。
(二)宣传发动到位
垃圾处置费的征收工作涉及到千家万户及各社会单位的切身利益,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因此从渝府令165号出台之日起,我委就积极策划宣传工作,力求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现已初步完成城市垃圾处置费核费工作、《开县垃圾处置费征收实施细则》,印发宣传资料10万余份,办理收费工作证 件。下一步我委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专栏,针对实际操作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对垃圾处置费与物管清洁费的区别、垃圾处置费的用途、低收入家庭申请免交、委托代收解释和不缴纳处置费惩处等问题进行深入细致宣传,使征收处置费得到人民群众的理解与支持。
(三)政策落实到位
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费是一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因此,在征费的具体过程中,我委将严格按照渝府令第165号、渝价(2004)473号和《开县垃圾处置费征收实施细则》的规定,进一步摸清缴费对象,做到垃圾处置费不重收、多收、少收、漏收;进一步完善征费方式,对县城区及镇东镇居民和暂住人口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费委托县水务有限责任公司代收,县城区其他征费对象则委托县环境卫生管理处代收;各建制镇委托当地政府代收;进一步严格收费,对不缴纳垃圾处置费的居民和单位,要加大追缴力度,责令限期缴纳,对个人处50元的罚款,对单位处1000—5000元罚款。确保城市垃圾处置费征收工作落到实处。
(四)费用管理到位
在具体征费过程中,我委将对征收工作人员采用培训上岗制,要求每个工作人员必须熟知垃圾处置费的法规规定,必须出示收费许可证与收费工作证,必须使用财政统一票据,并接受群众监督。对所收取的垃圾处置费实行收支两线,专款专用,用于垃圾处理设施、中转站的建设运行投资、征收工作经费和环境卫生管理日常工作补助,不搞任何形式的多收、重收、滥用和暗箱操作,建立起一套垃圾处置费的责任考评体系,坚决杜绝居民出了钱办不好事的情况发生。
(五)服务管理到位
征收垃圾处置费的最终目的是改善生态环境,构建和谐社会。要充分发挥垃圾处置费在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垃圾处理技术改造和清扫保洁与环卫队伍建设中的补充作用,进一步加大城区主次干道的清扫、清运力度,提高城市生活垃圾的收集率、无害化处理率,改进环卫作业方式,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创造整洁、优美的城市环境。
二、围绕五大工程,大力推进重庆市卫生城市创建工作
2004年,针对开县城镇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我委通过对城区摊位摊区规划、市容环境卫生整治、扬尘污染控制和城镇垃圾卫生填埋、污水排放的专项检查,使县城环境卫生整洁、市容规范美观,各镇镇容镇貌明显改善。今年,按照建委与县政府签订的《市容环境卫生长效管理目标责任书》和创建重庆市卫生城市目标,我委将紧紧围绕环境清洁、环境规范、环境安全、环境改造、环境美化五大工程,着力实施以下五项重点工作。
(一)加大市政、园林设施维护力度
今年我委将从解决群众最迫切、城市最急需的市政园林设施着手,配套完善城市功能。一是对城区市政设施进行全面清理,及时维修街道路面、人行护栏、路灯灯饰,更换破损井盖、水篦子,疏通下水道,保障城市排水、照明设施完好运行和城市道路功能正常发挥。二是集中开展城区园林绿化修茸、亮化工作。强化修枝整形、补栽补缺和日常维护,保障园林设施功能正常运行和绿化植物长势良好,同时对花台面砖脱落、行道树树池砖破损和园林设施损毁进行全面修复。三是加快城市道路设施改造、路灯建设,大力推进城市公园、游园建设,打造功能齐备城市空间。
(二)强化市容环境卫生整治
对城区果皮箱、垃圾桶、垃圾中转站等环卫设施要加大维护维修力度、及时更换、清洗、消毒,做好垃圾清扫、清运,水域垃圾治理的监督管理工作;同时要在垃圾清运时间、质量,清扫保洁时间、力度上做充分研究,不断优化作业体制,提高成效,做到主次干道垃圾随产随清,夜间普扫,白天保洁。具体抓好“市容整洁一条街”和“园林三创”工作;进一步规范户外广告设置和摊位摊区规范管理;进一步巩固扬尘污染整治成果。
(三)搞好垃圾无害化处理与公厕卫生规范化管理
一是抓好垃圾处置费的征收管理工作。二是狠抓城市主次干道清扫保洁,城市垃圾清运。三是加快新城公厕建设和旧城公厕改造,完善公厕管理制度,强化日常维护,提高管理专业水平;四是推行垃圾袋装,定点定时倾倒入池。
(四)狠抓水域垃圾治理
严格按照三峡库区水环境质量要求,做好沿河两岸垃圾清运与河流漂浮物的“打漂”工作。环卫处、清运公司分工协作,共同搞好城区水域垃圾治理工作。同时积极配合各镇,加强城镇水域管理,减少水体污染,保持水域清洁。
(五)严格城管工作执法
城建监察大队做到文明执法,严格执法。加大对占道经营、乱贴乱挂等违反城区容貌行为的查处力度;强力查处带泥上路行为,巩固扬尘污染整治成果,狠刹垃圾污水乱倾倒之风,着力改变城区“脏、乱、差”现状;强化户外广告设置的管理,对违法设置户外广告坚决取缔,对损坏、侵占、偷盗市政、环卫、园林公用设施的行为要严厉打击。
三、积极协调配合,群策群力构建市容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
按照开县府发(2004)18号文件精神,建委作为城市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既是市容环境卫生长效管理的成员单位,又是全县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的综合协调、监督机构,并牵头负责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管理,拆除违法建筑和拆违工地的容貌管理,主干道的行道树、绿带、城市公园绿地等的整治,城区市政设施的管理和维修,城区主次干道的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垃圾清运、水域垃圾的治理和市容环境卫生方面的执法工作。
因此,在征收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费和创卫工作过程中,我们将认真履行建委工作职责,积极协助各镇人民政府,做好各建制镇的镇容镇貌、环境卫生、道路的清扫保洁、垃圾清运、沿河垃圾的治理,医疗垃圾无害化处理及门前三包工作;积极协助县级各部门,作好市场、背街小巷环卫管理,过境路清扫保洁、扬尘密闭运输及文娱场所、学校环境整治工作;积极协助社区,抓好背街小巷、居民楼院等市容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真正建立起“二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长效管理机制,真正实现市容整洁、空气清新的市容环境卫生长效管理目标。
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费征收与重庆市卫生城市创建是利国利民的大事,建委将在“创建重庆市卫生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费征收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立足本职,全力以赴,狠抓落实,全面完成垃圾处置费征收和重庆市卫生城市创建的各项工作,为改善开县人居环境,构建和谐开县、打造库区第一经济强县作出应有的贡献。
【城建环保范文】
同志们:
2005年,是我县创建重庆市卫生城镇,构建城镇市容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的目标年。县政府决定召开这次动员大会,主要是进一步深化认识,统一思想,全面部署我县卫生城镇创建工作和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费征收工作,促进人居环境不断优化。文秘部落 下面,我就如何做好创建重庆市卫生城镇和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费征收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确保创建重庆市卫生城镇和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费征收工作顺利推进
搞好生态环境的保护和建设,是重庆市委、市政府交给开县县委、县政府的四件大事之一。我县是重庆库区最大的淹没县,生态环境特别是城市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的成效,对减少库区水体污染,改善库区发展环境,至关重要。2003年,投资近两亿元的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场投入运行,极大地改善了我县城市人居环境。随着赵家、长沙、温泉、临江等水污染防治项目的建设和运行,我县的城市生态环境将进一步得到改善。但是,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清醒地认识到我县城市环境保护和建设工作,与市委、市政府和人民群众的要求相比还有明显的差距。水环境项目建设和运营中还存在许多需要解决的问题,特别是生活垃圾处理,缺乏经费和制度保障,质量较差;城市水环境质量虽然保持了基本稳定,但形势不容乐观,有些地方的水污染仍然比较严重,社会反映非常强烈。当前,市政府已经把创建卫生城镇,征收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费保证城市生活垃圾得到无害化处理,防治库区水体污染,纳入了库区环境保护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必须抓紧、抓实、抓好。
为确保创建重庆市卫生城镇和征收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费工作目标顺利实现,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原则,县政府成立了由我任组长,宣传部、县政府办、县建委等单位负责人为副组长,县财政局、物价局、公安局、工商局、卫生局、文广局、汉丰镇政府、水务公司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创建重庆市卫生城镇和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费征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协调卫生城镇创建和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费征收工作。领导小组在县建委设立了办公室,具体负责卫生城镇创建和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费征收的日常工作。各镇人民政府、相关部门、主要企事业单位要根据工作需要,结合本地、本部门、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建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实行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要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站在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坚持以人为本,扎实抓好创建卫生城镇和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费征收工作,让广大人民群众“喝上干净的水,呼吸上新鲜的空气”。
二、广泛宣传,规范管理,努力营造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费征收工作的良好环境
2004年2月27日,市政府第24次常务会审议通过了《重庆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费征收管理办法》,同年5月1日施行,以政府规章的形式确定了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费的征收对象、标准、费用缴纳方式及管理办法。2005年县政府第2次常务会审议通过了《开县贯彻〈重庆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费征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开县府发[2005]39号),将于今年5月1日施行。目前,距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费开征不到20天,时间非常紧迫,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和具体负责征收工作的单位,要马上行动起来,做好开征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一)深入宣传,确保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费征收政策家喻户晓。征收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费,涉及到千家万户群众的切身利益。因此,要广泛利用报纸、有线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采取印发资料定点宣传,到学校宣传,将宣传资料送到各社区居民户等方式,广泛宣传征收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费的重要性、必要性,让群众弄清楚收费为了什么?收来做什么?使征收工作得到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要通过宣传,消除群众存在的两个方面认识上的误区:一是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费与物管清洁费的认识误区。相当多的市民不理解,已经缴纳了物管清洁费,为什么还要缴纳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费,这是不是重复收费?实际上,居民清洁费是一种有偿服务费用,用于支付物管企业或居民委托人将居民区内的垃圾逐家收集到环卫部门规定的垃圾转运设施而发生的费用;而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费属国家规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是城市生活垃圾从垃圾转运设施运往垃圾处理场(厂)进行无害化处理而发生的费用,专项用于垃圾处理场(厂)的建设、运行和管理。二是委托收费与搭车收费的误区。为了降低征收成本,部分对象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费的征收工作,分别委托给了属地镇人民政府、水务有限公司、自供水单位。这个委托是依据市政府的行政规章,经县政府批准的,属于合法的工作委托,而不是搭车收费。
(二)协调配合,确保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费征收工作落到实处。县建委作为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费征收管理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定期研究、解决征收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做好与委托代收单位的协调、沟通工作,确保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费应收尽收。县财政部门要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费的监管,确保专款专用。县文广局、各镇人民政府、相关单位,要按照县政府的文件及今天的会议精神,组织专门力量,集中开展对居民的宣传教育,把政策交给群众。各代收单位,要及时研究费用征收、管理及解缴办法,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三)严格管理,确保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费征收工作规范运行。一是严格收费范围和标准。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费的征收范围和类别,《开县贯彻〈重庆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费征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作出了明确规定,征收标准由县物价局、财政局按照重庆市规定的标准制定,必须严格执行。绝不允许超标准、超范围收费或应收不收。各镇政府要认真核查单元集装户、物业小区实际居民户及应减免的优抚户、特困户、五保户的情况,各单位要如实统计本单位的职工人数,确保应缴纳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费不重收、多收、少收、漏收。
二是完善征收方式。根据实际情况,按照有利于工作的原则,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费按月收取,单位和个人也可按季度或年度一次性缴纳。具体怎么缴纳?县建委要会同相关单位认真调查研究,拿出一个切实可行的办法。汉丰镇、镇东镇城镇范围内的居民和暂住人口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费,由县建委委托县水务有限责任公司代收。其余建制镇的单位和个人应缴纳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费,由县建委委托属地镇政府代收。自供水单位供水范围内的居民和暂住人口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费,由县建委委托自供水单位代收。其余单位和个人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费,由县建委征收。
三是依法实施收费行为。在征收工作中,要严格按照重庆市关于收费管理的规定,出示《收费许可证》、《收费工作证》,使用规定的票据,接受当事人和市、县行业主管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检查。收取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费,必须专户储存、专款专用,专项用于垃圾处理场(厂)、垃圾中转设施的建设、运行、管理,绝不允许截留、坐支。征收所需工作经费及各镇环卫设施建设的补助问题,县政府将另行专题研究。
三、明确任务,落实责任,逐步建立城镇市容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
2005年,县政府与市政府签订了《城镇市容环境卫生长效管理目标责任书》。按照责任书的规定,今年我县县城要达到重庆市卫生城市标准,建制镇要部分达到重庆卫生城镇标准。今天,县政府也将与各建制镇、相关部门、单位签订《城镇市容环境卫生长效管理目标责任书》。各镇政府、相关部门、单位,要严格按责任书的要求,明确工作任务和目标,落实责任,逐步建立我县城镇市容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
(一)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城镇市容环境卫生长效管理,要求抓好五大环境工程。即:环境清洁工程、环境规范工程、环境安全工程、环境改造工程、环境美化工程。
环境清洁工程。清理和消除城镇道路两侧的暴露垃圾和卫生死角,使城镇道路干净整洁。清洁城镇各居住小区,社会单位、城乡结合部、背街小巷的环境卫生,使市民居住环境和工作环境有较大改善。清洁城镇各公厕、垃圾站、果皮箱等环卫设施,做到专人管理、定时清洗、定期消毒,确保环卫设施整洁卫生。认真落实《重庆市城市水域垃圾管理规定》,加强城镇水域垃圾管理,减少水体污染,保持水域清洁。采取强有力的措施,依法查处随地吐痰、便溺和乱扔果皮、纸屑、烟头及各种废弃物,乱贴、乱挂、乱刻、乱画街道等违法行为。
环境规范工程。取缔县城各主干道、窗口地区的占道摊点,规范城镇各背街小巷的占道摊区、集贸市场。规范经营人员的卫生行为,做到经营设施、经营时间、卫生管理“三统一”;按文明施工要求,硬化建筑工地出入口,设置施工围墙、冲洗设施、沉沙井、排水沟,加强对施工车辆带泥上路、沿途洒漏等行为整治。
环境安全工程。加强对城镇引水、制水和配水等各环节的监督管理,落实各项环保和防疫措施,禁止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内设置排污口、推放垃圾、停靠与供水无关的船舶和设置码头;强化对城市污水处理设施的管理,确保水质安全。加强对城镇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处置的全程监督,规范建筑垃圾清运,生活和医疗垃圾实施封闭清运和限时清运,严禁医疗废弃物混入生活垃圾处理系统,及时对垃圾、粪便进行无害化处理,强化消毒和卫生防疫工作,确保垃圾、粪便处理场等重点场所卫生安全。
环境改造工程。着力实施县城道路畅通工程,规范、完善人行横道线和红绿灯等设施,搞好人车分流,确保城市道路畅通。搞好城市道路设施改造,对已形成街(市场)的道路配备环卫设施,实施边沟封闭,建成排水系统和人行道。对已形成人行道的路段,栽植行道树,形成道路绿化环境。
环境美化工程。进一步加快城市绿化建设,逐步建设质量较高的城市主、次干道绿化带,对城市入口处的景观地带实施全面绿化。对城区高层建筑物顶部霓虹灯广告、字招店牌等实施环境美化工作。对主干道、繁华地区、窗口地区,逐步实施拆墙透绿,扩大透视率。继续大力实施灯饰工程,着力打造独具特色的靓丽夜景。
当前,我县城镇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的基础相对薄弱,要把工作重点放在五个方面。一是抓好主干道、繁华窗口地区市容环境卫生长效管理;二是抓好支、次干道市容环境卫生长效管理;三是抓好背街小巷、城乡结合部、居民区市容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四是抓好水务管理,确保安全优质供水,完成年度污水处理费征收任务;五是狠抓水域环境卫生管理和垃圾处理工作,完成年度垃圾处置费征收任务。
(二)落实各项工作责任。总的来讲,县建委作为城镇市容环境卫生的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强化服务、协调、监督职能,牵头负责我县市容环境卫生的综合整治工作。各镇政府、社区居委会、居民小区要层层明确责任,落实整改措施。相关部门要协同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好本单位和职能范围内的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具体地讲:
县建委负责全县城镇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的综合协调、监督和考核;牵头负责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管理和“久建不完”工程的整治和拆违工地的容貌管理,主干道的行道树、绿带、城市公园绿地等的整治,城区市政设施的管理和维修,城区主次干道的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垃圾清运、流域垃圾的治理和市容环境卫生方面的执法工作。
县国土房管局牵头负责各类“久划不建、久拆不建、久拆不完”工程的整治。县工商局牵头负责设置市场内垃圾临时存放箱,市场的清扫保洁、垃圾清运及市场监管和执法工作,配合县建委对占道摊区的整治。县公安局牵头负责道路畅通工程,会同环保局负责汽车尾气的整治。县交通局负责城市过境道路的日常清扫保洁及垃圾清运,城市过境道路(含委托建委管理地段)的路面、排水沟、地凼的清污及维修,车站的清扫保洁、设置果皮箱及公厕管理。县环保局负责建筑施工噪声、餐饮油烟等的整治,牵头负责城区运输易扬尘物质车辆密闭加盖运输实施工作。县爱卫办牵头负责搞好爱国卫生运动和受理市民卫生问题投诉的治理。县民政局负责路牌的规范工作。县教委负责校园周边环境的整治和教育学生要讲清洁、爱卫生、争当文明市民。县文广局负责搞好各类文化娱乐场所的整治。县卫生局牵头负责对城区各医院的医疗垃圾进行清运和无害化处理。
汉丰镇负责辖区内的社区居委会、背街小巷的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及门前三包的管理。其他各建制镇负责辖区内的镇容镇貌、环境卫生、道路的清扫保洁、垃圾清运、沿河垃圾的治理、医疗垃圾无害化处理及门前三包工作。各社区居委会要积极作好协调配合工作,抓好职能范围内的市容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三)严格考核奖惩。对各建制镇和相关部门、单位职责范围内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的情况,特别是长效管理目标的落实到位情况,要加强督查督办和考核奖惩。对市容环境卫生长效管理目标落实到位,成绩显著的单位要通报表彰,并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对工作不到位,流于形式,考核不达标的单位,要进行通报批评,在政府城市管理目标责任制项目中予以扣分。要通过严格的过程督导和考核奖惩,确保我县创建重庆市卫生城镇工作目标顺利实现,并逐步建立起城镇市容环境卫生的长效管理机制。
同志们,市容环境卫生关乎千家万户的身体健康,关乎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乎我县对外开放的形象,是全县经济社会生活中的大事,马虎不得,必须做好。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落实好工作责任,研究好工作措施,把城镇市容环境卫生及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费征收工作落到实处,抓出成效,还人民群众一片蓝天碧水。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