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顾问服务合同范本(2)
3、 法律责任
乙方或其雇员或其代理人依据本合约而进行之各项管理顾问工作期间,因蓄意或严重疏忽,使顾问内容与中国现行法律、法规有冲突,而造成甲方与业主或其它相关的企业部门之间产生法律纠纷及造成相应损失,将由乙方承担连带之法律责任;反之,倘若甲方在行使管理物业权限时,未经得乙方顾问书面建议认可之前,擅自采取各类行动而造成与业主之间产生法律纠纷及损失,将由甲方自行负责承担法律责任。但乙方应进行协助解决并提出适当的建议。
4、 资料保密
除甲方许可或于执行其职务时必须外,乙方于本合约期间及其后不得向第三者透露任何因受甲方聘任而所知悉有关物业之任何资料。
5、 通知
任何与本合约有关之通知或通讯应以中文书写,并以邮寄、电传、或专人送交方式送至本合约内所注明各当事人之地址,会议通知则必须于七天前送达上述地址。
6、 完整合约
本合约已包括所有合约当事人之协议,若本合约任何条文于任何法律下成为无效,非法或不能执行,本合约其余的条文之有效性,合法性及可执行性并不因此而受损。
7、 争议之解决
本合约双方在阐释或履行本合同时如发生争议,应尽量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双方同意提交物业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具约束力,双方同意于争议解决时,除争议事项外,双方应继续履行合约。
8、 适用之法律
本合约乃根据中国法律解释。
9、 修改合约
本合约之一切条文及后期服务方式,必须经过合约当事人共同协商,在取得一致意见后,方可作出修改、删减和增加。
10、本合约以中文书写,共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二份。
甲方: (盖章)
签署: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盖章)
签署:_____________________
管理顾问服务合同范文篇三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为所其坐落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西藏自治区山南地区加查县藏木水电站营地的物业(以下简称“该项目” )委托乙方提供物业管理顾问服务。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互谅、互让的精神,于 2010年6月 1日订立本合同。
一、服务范围
该项目位于西藏山南地区加查县境内,项目总建筑面积约_______平方米。乙方根据该项目在合同期限内的发展计划,以丰富的管理经验,以有效务实的方式协助及配合甲方为该项目提供全面、高质量的服务。
甲乙双方约定每季度在甲方的办公室或在该项目举行工作会议不少于一次或进行现场巡视一次,每次为期一天,将乙方的顾问工作体现及完成,并定期为甲方物业管理人员提供全面的培训。为甲方的现场管理提供建议,为更有效地完成工作,甲乙双方同意工作会议或现场巡视日期因故需要更改(包括顾问人员休假、生病等等),应事先通知对方及另订日期。乙方通过去时将书面报告或会议录,以书面的形式将意见和建议呈送甲方,完成有关工作,并向甲方提供和制定工作所需的相关资料。
乙方必须在本合同开始时向甲方提供工作计划,并接受甲方监管,使顾问工作时间和运作落到实处。
二、委任期限
委任期限为期三年,由2010年6月1日起至2013年5月31日止。委任满,本合同自然终止。任何一方如续订合同,应在合同期满前1个月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三、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4.1 双方同意物业管理顾问费用及支付方式如下:
全数人民币 万元正(大写 万元整),甲方在签定合同时首先支付顾问费25%即人民币 元正(大写 万元整);合同签订三个月后七日内甲方支付乙方顾问费25%即人民币 元正(大写 万元整);于签定合同半年后七日内支付顾问费人民币 元正(大写 万元整);于签订合同九个月后七日内人民币 元正(大写 万元整)。以后年度以此类推。
4.2以上顾问服务并不包含甲方在本合同期间要求乙方提供超越本合同约定服务范围的服务或物品的任何费用(以下简称额外服务费用)。有关服务条款及费用经双方协商同意后,以书面形式补充成为合同的附件执行。
4.3 顾问费只包含乙方人员前往该项目提供本合同约定范围内的服务所产生的服务费用,(但不包括交通差旅费及食宿费用以及甲方管理层交流学习考察等所发生的费用。)
4.4 所有顾问费、额外服务费用,其他费用及劳务费用并不包含任何税项(国税、地税及外地税项。
五、付款时间及欠款处理
5.1 本合同顾问费、额外服务费用甲方必须在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之七天内支付,不得拖延。乙方应按合同约定按时有效地向甲方提供顾问服务。
5.2 甲方如没有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向乙方支付顾问费、额外服务费用,则乙方可停止对甲方物业的顾问支持。
六、违约责任
6.1 若乙方疏忽、或没有履行、或严重违反本合同规定的全部或部分内容,而且在甲方书面指出并提醒后1个月内,既没有合理解释又没有明确改善,以至无法合作,甲方有权以书面通知乙方终止本合同,终止合同通知在甲方送达乙方5天内生效。
6.2若甲方疏忽、或没有履行、或严重违反本合同所规定的全部部分内容,并且在乙方书面指出并提醒后1个月内,既没有合理解释也没有明显改善,以致无法合作,乙方有权以书面通知甲方终止本合同,终止合同通知在乙方送达甲方5天内生效。
七、其他事项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办理。
7.1 如该项目因建筑设计,建造质量、设备设施质量,安装技术或工程延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及管理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善后处处理。
7.2与管理该项目有关之机密文件及资料除非经甲方同意,否则不得复印、印制或抄录予第三者。
7.3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其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数据,并协助乙方履行本合同。
7.4 如甲方乙双方对本合同产生争议,经协商无效后,可提请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7.5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____页,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及约束力。
7.6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生效。后附合同附件。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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