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工作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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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工作意见范文一
洪绪镇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20xx年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
为切实做好2015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保持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根据国家、省、两级市有关工作要求,现就2015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2015年全镇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党的和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关于安全生产的指示精神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工作要求,坚持按行业领域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认真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按照“围绕一个中心、落实两个责任、突出三个重点、强化四项措施、狠抓五项保障”的总体思路,进一步明确责任,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保障全市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
二、任务目标
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及时打击取缔辖区内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杜绝一次火灾损失30万元(含30万元)以上的消防安全责任事故,全年杜绝发生安全死亡责任事故。
三、工作重点
(一)围绕一个中心
围绕市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全面完成全年安全生产任务目标,确保各项指标不突破,杜绝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努力减少一般事故,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落实两个责任
1.强化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红线”意识、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各党总支、村、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属地管理”、“谁受益谁负责”的安全监管责任,对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实施严格的安全生产监管。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要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执法监察职责,切实加强对本部门、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管检查,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镇安委会、各专业安全生产委员会和安监中队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组织协调、督导考核等工作,认真组织开展上级安排部署的各项活动,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要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安全生产工作绩效评价体系,增加对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的权重,坚持月度动态考核、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定期向镇党委、政府报告安全生产情况;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追究机制,采取事前责任追究和事后责任追究相结合的方式,对不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推诿应付的,启动安全约谈、通报、警告等事前责任追究机制;对发生事故的单位进行黄牌警告或一票否决,并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要求追究其安全生产责任。
2.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山东省人民政府第260号令),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组织机构保障、规章制度保障、物质资金保障、管理保障、事故报告和应急救援”等五大责任,不断增强企业自主管理、自主检查、自主整改、自主提高的能力。要建立安全生产全员责任制,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要将责任明确到每一个岗位、每一位职工,把安全生产责任、措施落实到生产经营建设活动的全过程。要以执法监察为载体,督促企业认真落实隐患排查治理、高危企业领导带班、安全生产投入、安全教育培训、应急救援等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建设、现场管理、技术支撑、职业健康、班组建设、安全生产责任险等工作。
(三)突出三个重点
1.隐患排查整治。(1)健全完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严格落实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公示制、承诺制、督办制、整改责任追究制、整改销号制“六项制度”,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应急预案“五落实”。强化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管理,推行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整治制度,建立重大事故隐患档案,落实督办责任制,确保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到位。继续执行重大安全隐患有奖举报制度,公布举报电话。指导企业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责任制,规范隐患排查治理各项工作程序,逐步建立隐患排查治理的常态化机制。(2)扎实开展重点行业领域集中专项整治。结合季节特点和行业特点,由行业部门牵头对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交通运输、消防、特种设备、冶金铸造等高危领域实施专项整治,并组织开展好劳动密集型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可燃爆粉尘作业等重点行业、场所专项执法活动,不断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危险化学品安全要全面贯彻执行《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条规定》,强化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环节的安全管理,抓好试车、停车、检修期间安全。烟花爆竹和民爆器材安全要严格生产、销售、储存、运输、使用等环节的监管。消防安全要以宾馆、饭店、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三合一”、“九小场所”为整治重点,突出抓好消防设施、疏散通道、电气线路安全。道路交通安全要以事故多发路段治理、车辆和驾驶员的安全管理、非法校车的专项整治为重点,继续开展严厉打击无证驾驶、酒后驾车、“三超”等交通违法行为。建筑施工安全要以防范脚手架、起重机械倒塌和施工坍塌为重点,认真抓好临时用电、高空作业、施工机械安全使用和拆迁安全监管等工作。特种设备、冶金铸造、机械、轻工、城镇燃气、校园校舍、食品卫生等其他行业领域也要根据各自特点开展专项整治工作。(3)创新工作方式。进一步完善部门联合检查机制,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推动安全生产检查常态化、制度化、科学化。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结合重点时段、重大节日、重要活动,持续开展经常性、季节性专项安全生产大检查和暗访活动,切实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隐患。推进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采取政府、企业购买安全生产服务等方式,充分发挥安全生产服务机构、安全生产专家的作用,推动全镇安全生产社会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开展。大力推进保险公司参与安全生产管理。
2.职业卫生监管。进一步理顺全镇职业安全健康监管体制。严格执行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制度,强化职业危害源头监管。加强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管,积极推进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开展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不断培育职业卫生基础建设示范单位。深化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继续在木质家具制造、危险化学品、纺织等行业推进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工作。进一步宣传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督促用人单位落实职业卫生主体责任,加快防尘防毒设施技术改造,完善各项管理制度,控制和减少职业病危害。
3.打非治违。(1)严格许可,强化源头管控。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强化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管理,控制新上高危企业和高危项目,认真落实化工企业“新建入园、退镇入园、退城入园”制度。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做好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审查验收。(2)上下联动,形成打非合力。进一步落实各牵头部门的打非主体责任,认真执行有奖举报制度、联席会议制度、联合执法制度、台帐管理制度、报告通报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发挥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和派出所、村安全监督员的作用,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体制机制,实现“打非治违”常态化、制度化。(3)严打非法,保持高压态势。对发现的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和严格追责的“四个一律”措施。健全非法违法企业、发生事故企业在媒体公示的“黑名单”制度。
(四)强化四项措施
1.安全生产网格化。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责任制度、定期检查制度、巡查制度、专题会议制度、信息收集办理上报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奖惩制度7项制度,确保每个网格有人管、管到位、出成效。同时,按照抓示范、积经验、出成效、深推动的工作思路,进一步总结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的经验做法,不断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机制,实现“网格化监管全覆盖、网格化检查无遗漏、网格化打非无盲区、网格化追责无差错”。
2.企业安全标准化。深入开展以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为内容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促进企业健全安全规程和安全管理、安全培训等制度,组织实施风险识别、危险源监控、安全检查、隐患整治等安全防范措施,巩固达标成果,实现全面达标、本质达标和动态达标。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提档升级活动,按照“一级抓巩固、二级抓提升、三级抓整改、未达标抓创建”的要求,推动已达标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的持续运行和整改提升工作;继续推进小微企业安全标准化创建工作。
3.安全监管信息化。加快“智慧安监”开发,建设安全生产信息系统平台,建立集安全生产日常管理、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预测预警、应急联动等功能为一体的信息平台;强化安全生产数据分析,逐步建立安全生产预警机制。
4.安全文化建设。进一步完善安全文化体系,继续开展安全生产先进示范社区、先进示范园区、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活动,督促已达标的企业和社区做好持续运行和提升工作,营造全社会安全文化氛围。
(五)狠抓五项保障
1.依法治安。认真贯彻实施新《安全生产法》,加快制定修订相关配套文件,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法律顾问制度。强化执法监督,完善执法程序,提高执法效率和规范化水平,及时纠正和解决违法、不当执法行为,杜绝失职渎职行为。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加强安全监管部门与司法机关的协调联动,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事故,严厉追究责任,加强警示教育,弘扬法治精神,提高安全生产法治水平。
2.宣教培训。加强与新闻媒体互动,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和网络、短信、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加大安全生产公益广告、安全生产重大活动和先进典型的宣传报道力度,大力宣贯新《安全生产法》,进一步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不断拓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覆盖面;精心组织第十四个“安全生产月”,集中开展宣传活动。强化安全生产培训工作,按照“面向基层、贴近实际、题材多样”的要求,进一步加强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和安全生产岗前培训、全员培训、专业技能培训等工作,有针对性开展外来务工人员、农民工安全培训,鼓励高危行业(领域)企业委托安全评价机构和安全生产专家进行订单式安全教育培训。
3.加大投入。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投入机制,加大事故隐患治理、联合执法、标准化建设、应急救援、信息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工作的资金投入。镇政府今年设立30万元的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专项用于安全生产工作。企业特别是高危行业企业要认真执行国家有关的安全生产经济政策,足额提取安全费用。推进安全生产科技创新,完善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相结合的安全技术创新体系,加大安全生产先进适用技术的应用推广力度。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和工伤保险制度,促进责任险、工伤保险与安全生产事故赔偿和预防相结合,发挥保险机制的预防和促进作用。
4.强化应急。强化应急预案编制、修订、评审、发布、备案、培训、演练等工作,确保预案的科学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建立应急救援培训和演练长效机制,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应急救援培训和演练活动,着力抓好跨部门、跨行业的综合应急演练,提高应急队伍实战能力和人民群众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继续开展应急管理示范企业创建和重点、高危企业车间岗位应急处置“五个一”活动。强化应急救援队伍管理,整合应急救援资源,开展专业技能培训,加强应急装备建设,建立区域性的专业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督促高危行业及重点企业建立专兼职的应急救援队伍。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落实突发事件应急联动机制,提升应急救援和现场处置能力。
5.队伍建设。坚持和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按照“为民、务实、清廉”要求,努力做到公正执法、文明执法、规范执法。进一步转变干部作风,坚决反对和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切实提高依法行政效能。创新队伍培训教育方式,采取业务培训、岗位竞赛等方式进行培训,注重在工作实践中培养锻炼队伍,定期深入基层、企业和生产一线搞调研、摸实情,加强对安监工作深层次问题的调研探讨,总结先进经验,破解工作难题,不断提升履职能力,努力培养和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作风过硬、业务精通、纪律严明、奋发有为的安全生产监管队伍。进一步提升中介机构专业技术服务水平;发挥安全中介机构、安全协会作用,将适合市场化的安全生产服务事项,如安全检测检验、安全培训、安全咨询、安全宣传等,交由具备条件、信誉良好的社会组织、机构或企业承担,加快形成改善公共服务、促进安全生产的合力。
洪绪镇人民政府
20xx年xx月xx日
安全生产工作意见范文二
各村民委员会、乡属各单位:
为切实做好xxxx年安全生产工作,保持全乡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根据岳池县人民政府《关于xxxx年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的要求和乡党委整体工作部署,现结合我乡实际,制订2016年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省、市、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政府属地监管、行业主管部门直接监管、安全监管部门综合监管,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始终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个不可逾越的红线,以杜绝事故发生为目标,以“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活动为主线,以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为载体,以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和专项整治为抓手,不断推进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全面提升事故防范能力,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保障全乡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
二、任务目标
1、杜绝各类生产安全死亡事故的发生。
2、坚决杜绝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工作重点
根据乡党委、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监管,坚决防范和有效遏制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全乡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
(一)强化两个责任
1、强化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全面落实党委政府属地管理、行业部门直接监管、安监部门综合监管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进一步细化安全监管责任,层层分解安全生产控制指标,逐级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投入机制,乡政府投入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专项用于安全生产工作。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追究机制,采取事前责任追究和事后责任追究相结合的方式,对不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推诿应付的,启动安全约谈、通报、警告等事前责任追究机制;对发生事故的,对事故发生单位进行黄牌警示或一票否决,并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要求追究其安全生产责任。
2、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四川省人民政府第260号),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组织机构保障、规章制度保障、物质资金保障、管理保障、事故报告和应急救援”等五大责任。重点企业要带头发挥表率作用,严格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第一责任,细化车间、班组、岗位安全责任,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人,不断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和本质安全水平。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和工伤保险制度,促进责任险、工伤保险与安全生产事故赔偿和预防相结合,发挥保险机制的预防和促进作用。
(二)实施三化管理
1、实施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按照《花板乡关于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建立健全二、三、四级安全生产监管网格,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责任制度、定期检查制度、巡查制度、专题会议制度、信息收集办理上报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奖惩制度等7项制度,全面展开网格化监管工作,形成各负其责,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2、实施安全执法精细化管理。按照“执法制度化、检查表格化”的原则,进一步强化安全执法精细化管理,根据行业别和企业实际制订安全检查表格,对检查内容进行细化和量化,明确工作步骤,限定工作时限,建立起全过程、全方位的精细化执法工作机制,全面提升安全生产执法水平。
3、实施企业安全标准化运行。继续深化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活动,确保2016年全乡所有规模以上企业通过三级及以上安全标准化验收。对不达标企业要限期整改,经整改仍不达标的依法关闭。标准化达标企业要按照标准规范运行,不断增强企业自主管理、自主检查、自主整改、自主提高的能力。
(三)狠抓五项重点
1、狠抓隐患排查,强化事故防范。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基本要求,构建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大督查长效机制。
(1)开展大排查。坚持企业自查、政府抽查、部门复查、专家协查、乡安委会综合督查,加强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所有企业要全面开展隐患自查自纠,做到有方案、有记录、有隐患建档登记、有企业法定负责人签字确认,要全面排查全隐患、摸清薄弱环节,实现“全覆盖”。
(2)开展大整治。根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的规定,认真落实隐患报告制等“六项制度”,按照隐患排治理“六不放过”的要求,将隐患当作事故查处,督促企业做到方案、责任、资金、期限和预案“五落实”;对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企业,一律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直至依法关闭,真正实现“零容忍”。
(3)开展大执法。坚持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和“四不放过”的原则,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活动,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实现“严执法”。
(4)开展大督查。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方式,把暗查暗访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确保隐患排查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安全隐患真正整改到位,实现“重实效”。
2、狠抓专项整治,强化重点监管。结合季节特点和行业特点,全方位、全过程深化重点行业领域以及重点敏感时期专项整治活动。非煤矿山安全,加大行业秩序整顿,严格按照上级要求,按时完成非煤矿山关停关闭工作,坚决打击非煤矿山非法开采行为。烟花爆竹和民爆器材安全,强化对烟花爆竹销售、储存、运输、燃放等环节的安全监管,严格控制经营业户数量,严厉打击各类非法犯罪活动。道路交通安全,深化危险路段和事故多发点专项整治,依法严厉查处交通安全领域非法违法行为,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人员密集场所安全,以人员密集场所、“三合一”、“九小场所”为整治重点,突出抓好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电气电路安全,确保疏散通道、消防通道、救援通道的畅通。建筑施工安全,进一步强化现场作业(含村民自建房)安全监管,加强对起重机械、支架脚手架、模板体系及拆除作业等关键工序的监督检查。油气运输管线安全,集中开展油气运输管线安全专项整治,全面排查整治地下管网存在的安全问题。重要时期、节假日等特殊时期安全,在春节、汛期、国庆、两会等重要时期,各部门和各企事业单位要按照季节特点和各自实际,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排查治理安全隐患,打击非法违法行为,确保特殊时期的安全稳定。其他行业领域,建材、机械、轻工、电力、校园校舍、森林防火、食品卫生等其他行业领域要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从源头上化解事故风险。
3、狠抓打非治违,保持高压态势。进一步落实牵头部门的打非主体责任,完善有奖举报制度、联席会议制度、联合执法制度、台帐管理制度、报告通报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发挥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和派出所、村安全监督员的作用,常态化开展打非治违工作。对发现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严格按照“四个一律”的要求给予严厉打击,始终保持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
4、狠抓教育培训,营造安全氛围。加强社会公众安全文化建设,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开展安全公益宣传活动,提公众安全意识。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和安全生产“五进”活动,在全社会营造起“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良好氛围。鼓励高危行业(领域)企业委托安全评价机构和安全生产专家进行订单式安全教育培训。继续开展安全文化企业创建活动,以此促进企业安全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
(四)落实三项保障
1、强化应急管理,进一步增强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进一步强化应急预案编制、修订、评审、发布、备案、培训、演练等工作,落实应急救援责任和防范措施,建立覆盖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所有生产经营环节的安全生产预案体系。继续开展安全生产“五个一”活动,重点企业必须与省级区域性救援中心签订救援协议,定期开展预防性检查。强化应急救援队伍管理,整合应急救援资源,开展专业技能培训,加强应急装备建设,督促高危行业及重点企业建立专兼职的应急救援队伍。落实突发事故应急联动机制,提升应急救援和现场处置能力。完善应急演练工作制度,开展不同层级、形式多样的应急演练,全面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强化应急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联络畅通。
2、强化执法监察,进一步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各司其职、各其责、协调配合,加大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力度,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详细编制执法监管监察计划、方案,规范安全生产执法程序。强化日常监管和重点领域、重点部位、重点企业、重点环节、敏感时期安全监管,不断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继续完善安全事故和安全隐患举报奖励办法,畅通社会监督渠道,接受社会的监督、人民群众的监督和新闻媒体的监督。
3、强化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水平。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加强安全监管队伍思政治建设和作风建设,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弘扬求真务实、真抓实干优良作风,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劲头和钉钉子的精神,狠抓工作落实;不断增强坚守安全生产“红线”的能力、敢于担当的能力、善抓落实的能力、专业监管能力和廉洁自律能力。以安全生产执法监察队伍标准化建设活动为契机,全面提升安全监管队伍专业化水平和监管能力。
花板乡人民政府
20xx年xx月xx日
安全生产工作意见范文三
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近年来,我省“党委领导、政府监管、行业管理、企业负责、社会监督”的安全生产格局和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基本形成,安全生产法规、规章和制度建设更加完善,“打非治违”、隐患排查、事故查处、责任追究、考核奖惩等重点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但是,由于一些地方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固,基层基础工作薄弱,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非法违法行为屡禁不止,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时有发生,我省仍处于生产安全事故的“易发期”“多发期”,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切实把安全生产摆在经济发展和社会治理体系建设的重要位置
1.充分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意义。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改革开放、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事关党和政府形象。党的明确提出要强化公共安全体系和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建设,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把深化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改革,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防控体系,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作为创新社会治理体制、健全公共安全体系的重要内容。各级党委、政府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和的重要指示,充分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把安全生产摆在经济发展和社会治理体系建设的重要位置,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把安全生产工作抓紧抓实抓好。
2.准确把握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全省安全生产工作要以党的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守安全生产红线,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责任体系,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和应急救援体系,强化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增强全社会安全生产意识和防范能力,促进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
力争到2020年,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事故总量明显下降,安全生产状况实现根本好转。
二、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责任体系
3.强化党委、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责任。各级党委要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把安全生产纳入党委工作的全局和议事日程,作为领导干部培训教育和宣传思想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坚持与其他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落实。加大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考核力度,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或否决事项。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体制、机制、干部队伍建设等重大问题,加强安监部门领导班子建设。领导和支持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履行职责,支持人大、政协及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工作,发挥社会和舆论监督作用,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局面。
各级政府要按照《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要求,对本辖区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政府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承担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领导责任,其他负责人按照职责分工和“一岗双责”的要求承担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责任。要切实把安全生产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布局并组织实施。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加强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完善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目标责任制和各项政策措施,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积极推广应用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淘汰落后产能,提升企业安全保障能力。加强安全生产法规建设和安全培训,全面提升企业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根据形势需要,及时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和督查、督导活动,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依法组织事故调查处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确保责任处理和防范措施落实到位。
4.落实行业管理部门直接管理责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行业管理部门是该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主体。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行业安全生产管理第一责任人,其他负责人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抓好相关安全生产工作。要加强对本行业和业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和指导,组织制定本行业安全发展规划、安全标准,开展行业安全宣传教育、安全生产科技攻关和安全生产新技术、新工艺的推广运用,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承担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在许可和审批过程中要依法依规对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进行严格审查审核。负有社会管理职能的部门要依法依规履行本部门的安全管理职责,规范生产、经营、建设秩序。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要依法做好相关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要指导监督监管范围内企业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5.落实安监部门综合监督管理责任。各级安监部门负责对安全生产实施综合监督管理。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定期分析安全生产形势。适时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加强政策引导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协调。加强对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的督查。加强对有关部门和下级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并及时向本级党委和政府报告有关情况。
6.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全面负责。要自觉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全面落实《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省政府令第260号)。健全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以主要负责人为核心的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加强安全文化建设和班组安全建设,强化安全生产计划、组织、协调,实行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安全管控,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加强安全培训,配足工程技术人员、注册安全工程师和安全管理人员,提高员工安全操控能力。加强外来承包和施工队伍的安全管理,明确发包方和承包方的安全责任和义务,把外来务工人员纳入使用单位统一管理,消除安全生产管理盲区。完善措施,依法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和事故报告、应急救援、善后处理等各项工作。
7.落实员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员工是岗位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要切实增强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安全素质和自我防护能力,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要认真学习和熟练掌握安全操作规程,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以岗位安全保障单位安全。要树立主人翁意识,积极主动地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自觉抵制和举报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加强自我保护,依法维护自身安全健康权益。
8.落实社会各界配合、参与和支持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和义务。工会组织在安全生产中要充分发挥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作用,组织、发动职工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共青团组织要组织、发动广大青少年特别是青年员工积极参与各项安全生产活动,增强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生产的自觉性。妇联组织要组织和发动妇女,开展相关安全生产活动。行业协会要发挥专业特长和行业组织优势,积极参与政府及有关部门组织的安全检查、督查工作,积极为生产经营单位提供安全生产服务,发挥自律作用,促进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新闻媒体要承担起宣传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公众安全意识和舆论监督的重任,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舆论氛围。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都要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工作,举报不法行为,形成群策群力、共同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社会环境。
三、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9.构建以生产经营单位为主体的隐患排查治理机制。生产经营单位是隐患排查、整改、消除的责任主体。要把隐患排查治理作为安全生产的重要内容,发挥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注册安全工程师、老专家、老工人以及企业员工的作用,开展常态化的隐患排查治理。要聘请技术服务机构和行业专家对复杂工艺装备、安全防护设施等进行定期诊断和安全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切实消除隐患。要依法依规建立事故隐患排查、登记、报告、整改等规章制度,实行“闭环管理”,确保整改责任、资金、措施、时限和应急预案“五落实”。
10.加强对隐患排查治理的监督检查。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系统性风险和隐患的排查治理,明确有关部门和单位的隐患排查治理责任,提高化解风险实效。对现有的油气管线、化工园区、高层建筑聚集区等存在的系统性风险要进行安全评估,及时修订规划、调整布局、完善措施、消除隐患、确保安全。各有关部门要建立隐患排查治理监督检查机制,建立重大隐患和重大危险源管理档案,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隐患自查自纠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不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不认真整改隐患的企业,要依法给予处罚。建立完善重大安全隐患公告和隐患整改跟踪督办制度,量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绩效并严格考核。实行事故企业隐患检查整改责任倒查制度,对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11.提高隐患排查治理监督检查的职业化和专业化水平。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技术培训和设备配置,增强监督检查的技术含量,提高发现、识别隐患的能力。充分发挥科研院所、协会学会、中介机构和技术专家的作用,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抽查和“会诊”,从技术上、管理上发现问题、提出建议,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从根本上消除隐患。鼓励生产经营单位与各类技术服务机构签订安全生产服务协议,有偿获得安全生产相关服务。
四、深入开展“打非治违”和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
12.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建立政府统一领导、行政管理部门牵头、相关单位配合的工作机制,严厉打击和查处各种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规范安全生产秩序。加强对生产现场的监督检查,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危害辨识、预判分析、预防保护、现场跟班、监督作业等制度措施,确保安全生产。强化执法监察,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单位要依法依规采取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严厉追责等措施。相关部门要建立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记录,将拒不整改重大隐患、拒不落实政府监察指令、拒不落实事故整改措施等行为的单位和责任人载入“黑名单”,强化安全生产诚信约束。
13.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各相关部门要不间断地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排查,及时发现问题,落实整改措施,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深入抓好瓦斯、水害等重大灾害治理,加强煤矿安全整治。继续做好非煤矿山整顿关闭、攻坚克难等工作,抓好关键环节、关键岗位的安全监管,全面提升非煤矿山特别是地下开采矿山的安全生产水平。进一步深化“平安行·你我他”行动,集中解决危险路段、重点车辆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整治,切实抓好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等各环节的安全监管,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和企业退出烟花爆竹生产市场。加强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等特种设备安全整治。深入排查学校、幼儿园、商场、宾馆、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和高层、地下公共场所火灾隐患,坚决防范重特大火灾事故。深化油气管线专项整治,全面落实安全管理和技术措施。扎实推进建筑施工、民爆器材、水上交通、涉氨制冷企业、海洋渔业、农机等领域安全整治,加强事故易发多发环节和关键部位的安全监管。加强航空安全管理,确保飞行安全。加强职业卫生监管工作,深入开展高危粉尘和高毒物品职业病危害治理。
14.严格安全生产资质管理。涉及安全生产的各种证照发证机关和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资质管理规定,全面检查本行业领域涉及安全生产的证照资质,深入开展安全生产资质专项检查,严厉查处无证或证照不全等生产经营行为。员工上岗前都必须经过安全培训,有资质要求的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没有取得相关资质、资格的,一律不准上岗。
五、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管理
15.健全应急救援体系。各级政府要加强对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的领导,完善应急管理组织体系。继续加强省级、区域性和重点行业领域应急救援基地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保障有力的应急救援体系。加强应急救援装备建设,强化应急物资和紧急运输能力储备,提高应急救援物资保障能力。建立紧急医学救援体系,提升事故医疗救治能力。企业要加强应急管理,完善应急管理制度,强化应急装备建设,提高应急保障能力。大型企业要建立安全生产应急机构,中小企业要指定专人负责应急管理工作,高危企业要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和管理。鼓励和支持各地、各部门、各行业依托大型企业和专业救援力量,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完善应急救援队伍社会化服务补偿机制,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
16.加强预案管理和应急演练。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体系,加强动态修订和完善。落实省、市、县三级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报备制度,加强企业应急预案与政府相关应急预案的衔接。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建立应急预案演练制度,根据实际需要,定期组织开展政企联合、社企联动、多部门协作等形式的应急演练,不断提高应急预案的可操作性和针对性。各企业要逐步做到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的经常化、常态化,不断提高防灾避险、遇险逃生和事故救援实战能力。加强自然灾害预报预警和事故灾难预防的联动,做到信息共享、协调有序,形成一体化防范事故灾难的工作格局。加快应急救援信息化建设,建立应急平台,强化应急救援信息、技术支撑。
17.提高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强化应急值守,加强舆情监控,及时准确发布事故信息,正确把握舆论导向。提高事故单位先行处置能力,努力掌握现场应急处置的主动权。赋予企业生产现场带班人员、班组长和调度人员遇到险情时第一时间下达停产撤人命令的直接决策权和指挥权。加强事故现场指挥协调,落实通告、警戒、疏散等必要的应急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和引发次生灾害。加强事故单位与政府应急救援的联动,统筹好各类应急救援力量的协调运用。建立事故应急救援分级指导、总结评估和考核奖惩制度,不断提高应急管理和救援水平。
六、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
18.加强安全生产法制建设。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及时制定、修订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相关法规规章,完善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法规规章,加快安全生产地方标准建设,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地方法规和标准体系。加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实施力度,严格依法行政,加强执法监督,形成依法生产经营、依法监督管理的法治秩序,促进安全生产工作法治化、规范化。
19.提高全民安全生产素质。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加强安全生产公益宣传,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健全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轮训制度,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管理的能力和水平。将安全生产纳入国民教育范畴,鼓励大、中专院校开设安全生产相关专业和课程,加强安全生产人才培养。各类就业培训要将安全生产作为重要内容。加强对企业相关人员的安全培训,鼓励大型企业和培训机构向中小企业提供培训服务。加大生产安全事故公开力度,及时公布重大和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结果。加强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倡导“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安全文化。
20.强化安全生产预防控制。各级政府在制定区域发展规划时要同步明确安全生产目标和专业规划。各种规划的制定必须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加强安全风险评估,确保不留隐患。招商引资、上项目、建园区、办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制度,把好市场准入关。把“转方式、调结构、促发展”同安全生产紧密结合起来,充分发挥产业政策导向和市场机制作用,加快产业升级和淘汰落后产能,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要坚决关闭。积极创建安全社区、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和安全发展示范城市,为安全生产打下坚实基础。
21.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探索建立政府、企业和社会共同承担安全生产投入的长效机制,完善有利于安全生产的财政、税收、信贷政策。各级政府要积极加大对安全生产的投入,统筹使用好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确保安全生产工作需要。生产经营单位要依法保证必要的安全投入,不断提升安全技术装备水平和人员素质。全面推广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建立安保互动机制,增加安全生产社会保障。
22.提高“科技兴安”水平。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检测、应急救援、重大危险源监控等先进安全生产设备的配备,提升监管装备水平和监管信息化水平。鼓励研制开发和推广应用有利于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支持和鼓励企业加强安全技术改造,加快淘汰落后技术、工艺和装备,提高生产机械化、自动化和信息化水平。
23.加强安全监管机构和队伍建设。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安监部门机构建设,充实和加强基层安全生产执法力量。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和各行业管理部门、业务管理部门要明确岗位职责,加强安全监管力量。各县(市、区)、各乡镇(街道)、各经济园区要明确安全监管机构,配足配强安全监管人员,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实现安全监管全覆盖。要加强安全监管人员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思想作风建设,强化服务意识,培养和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纪律严明的安全监管队伍。各级安全监管人员要廉洁自律,依法履行职责,严格执法、文明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