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蹈比赛评分细则范本
舞蹈比赛评分细则如何制定更加公平合理呢?大家知道舞蹈比赛评分细则吗?下文是小编收集的舞蹈比赛评分细则,欢迎阅读!
舞蹈比赛评分细则一
现代交谊舞是广大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高雅精神文化活动,自中国改革开放以来,广大人民群众自发地开展交谊舞文化活动,如火如荼,风靡全国。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一些关于交谊舞比赛评分标准的资料,供你参考。
更为可贵的是,人民群众在交谊舞健身文化活动中,发挥群众的首创精神,创作了一批中国人原创的中国现代交谊舞的舞种,比如:《北京平四》、《南京小拉舞》、《天津吉乐》、《湖北巴山舞》、《东北新潮步》、《台湾翅仔舞》、《武汉三步踩》;改编了一批舞种,比如:《慢三》、《快三》、《慢四》、《快四》、《中国探戈》、《东方伦巴》等等。这些舞种,舞蹈语言积极健康,舞语风格或欢快活泼、或磊落大方,即保持了中华民族舞蹈文化的优秀传统风韵,又体现了现代化的时尚风采,健身健心,雅俗共赏,丰富了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促进了中国社会精神文明的发展。中国民间现代交谊舞文化活动的发展,是广大人民群众落实“三个代表”思想的自觉行为,人民群众在交谊舞文化活动中发挥出来的首创精神,不仅为中国舞蹈文化的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而且为中华民族的全面复兴做出了积极贡献。
国家有关部门看到群众交谊舞文化活动的价值,组织交谊舞比赛,应该说,这是一件好事。要比赛,就要有一个相对的评判标准。把评判标准公开化,让人民群众也能参与评判,这是中国交谊舞健康发展的需要,也是交谊舞比赛健康发展的保证。
交谊舞比赛的评分标准是一种主、客观并重的标准,这和球类、棋类比赛的客观标准不同。客观标准的比赛,输赢是大家都可以看见的;而评分标准的比赛,就有很重的裁判主观意念成分。但这个主观意念应该和客观标准相对吻合,有差异是正常的,但过度背离客观标准,就不正常了。人们对舞蹈的美是有共识的,这个共识,构成了舞蹈评判的客观成分,也构成了交谊舞比赛客观的评分标准。这种客观的评分标准包含这么四个方面:健康性、艺术性、技术性、创造性。具体的细则分为:
交谊舞比赛评分标准一.舞蹈语言的高雅、健康
交谊舞是群众参与性舞蹈类别,不是用舞蹈来叙述故事,而是通过舞蹈语言
来展示素质,抒发情怀。因此,评判交谊舞首先是要求:
动作高雅大方
抒发健康情怀
世界上所有文明的国家都把高雅的,抒发健康情怀的交谊舞舞种列为正规的
比赛舞种,以礼仪之邦闻名于世的中国,当然不会例外。
舞蹈比赛评分细则二
一、指导思想
以《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为指导,以育人为宗旨,以学校为基础,面向全体学生,激发中小学生对艺术的兴趣和爱好,培养学生健康的审美情趣和良好的艺术修养,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和谐发展,引导他们向真、向善、向美,体现青少年学生朝气蓬勃的精神风貌,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推动学校艺术教育健康发展。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万春小学中心校声乐、舞蹈比赛活动,具体如下:
二、比赛项目
声乐类和舞蹈类
三、比赛时间
2012年11月2日下午多功能报告厅
四、比赛对象
万春小学中心校学生
五、比赛有关事项
1、比赛要求:
声乐比赛形式为:独唱、表演唱(不超过五人),要求;演唱一首曲目,时常不超过五分钟;
舞蹈比赛形式为:独舞、双人舞或三人舞,要求:时常不超过五分钟。
节目要求健康向上,充分体现时代精神和创新意识,体现校园生活和中小学生奋发向上进取的精神风貌,并符合参赛学生心理特点和年龄特征。
2、组别设置:
两个组别:小学甲组(1—3年级)、小学乙组(4—6年级)。
六、奖项设立
每个组别设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两名;三等奖二名(上述获奖选手将代表中心校参加区级比赛)。
七、注意事项
1.为确保活动的正常开展,各分校要在2012年10月30日之前本部报名,逾期不予补报。
2.比赛、演出需要的物品要求自备;有时间限制的比赛项目明显超时扣分。
3.各分校选派一名评委,计分为去掉一个早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中间分之和为选手的最后得分。
八、活动领导组
组长:彭红明
成员:周跃兵 恽魁道 张先年 水晓东
另设活动执行组
组长:王更生
组员:徐健 水晓东 汪大仁 王慧 朱军
望各分校接到活动通知后,广泛宣传,积极进行选拔,推荐优秀选手参赛。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万春小学中心校声乐、舞蹈比赛评分细则
一、舞蹈比赛评分细则
1、舞蹈整体编排具有合理性、连贯性、完整性。(2分)
2、舞蹈的编排、表演形式新颖有创意。(1分)
3、对舞蹈音乐的理解准确,舞蹈动作吻合音乐旋律,有节奏感。(1分)
4、表演过程中动作流畅协调,表现力和技巧性强。(2分)
5、舞蹈表演具有时代感、抒发健康情怀,能够展现青年学生风采。(2分)
6、表演者精神饱满、台风端正,现场反映良好,如遇突发情况处理得当。(1分)
7、服装造型符合舞蹈表演形式。表演者表演过程中流露出一种良好的艺术气质,营造出一个良好的舞台效果。(1分)
二、声乐比赛评分细则
1、规范性。具有比较规范的演唱(演奏)技巧和方法。(3分)
2、完整性。较为完整准确地演唱(演奏)一首声乐(器乐)作品。(3分)
3、表现力。具有较好的作品理解能力和艺术表现能力。(1.5分)
4、感染力。具有较强的艺术感染力和较好的艺术效果。(1.5分)
5、综合性。作品难度、时间控制、仪表台风、舞台效果等。(1分)
舞蹈比赛评分细则三
参赛要求:
参赛选手必须为中山市6所高校之一的在校学生(包括广东药学院中山校区、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广东理工职业学院中山校区、中山职业技术学院、中山火炬职业技术学院、中山市技师学院)。
参赛选手须服从大赛统一安排,严格遵守比赛纪律,迟到或不到者按自动弃权处理。
选手参赛顺序由各领队抽签决定。
参赛事项:
1、作品内容健康,积极向上,反应青年特点和时代精神。
2、参赛作品须为原创,因作品侵权引发的责任纠纷由作者自行负责。如果发现有抄袭作品取消选手参赛资格。
3、比赛舞种不限,主要包括 街舞、民族舞、现代舞、国标舞、健美操等。
4、参赛方式可以是独舞或群舞,个人(团体)不限报一个项目。
5、参赛选手均自带伴奏(MP3格式)。
评分标准:
舞蹈比赛主要以舞蹈的编排、舞蹈的整齐度、动作的表现力、参赛服装的搭配、音乐的选用为评分标准。
具体评分实施细则如下:
1 舞蹈整体编排具有合理性、连贯性、完整性。
2 舞蹈的编排、表演形式新颖有创意。
3 表演者对舞曲音乐的理解准确,舞蹈动作吻合音乐旋律,符有节奏感。
4 表演过程中动作流畅协调,表现力和技巧性强。
5 舞蹈表演具有时代感、抒发健康情怀,能够展示风采。
6 表演者精神饱满、台风端正,现场反映良好,如遇突发情况处理得当。
7 服装造型符合舞蹈表演形式。表演者表演过程中流露出一种良好的艺术气质,
营造出一个良好的舞台效果。
8 所带动的观众气氛。
注:分别是以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计平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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