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进集体评选细则
先进集体评选细则
如何评选出先进集体?制定一个合适的评选细则就显得尤为重要。下文是先进集体评选细则,欢迎阅读!
先进集体评选细则一
1、训练考核(加分制)
按照大队考核方案,月底考核。分队队员训练考核加分总和除以分队总人数,得队员考核平均值,三个分队按照平均得分由大到小排序,分别为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
2、考勤(扣分制)
分队队员请假扣分总和除以分队总人数,得分队请假扣分平均值,三个分队平均请假扣分由小到大排序,分别为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
3、违纪(扣分制)
分队队员违纪扣分总和除以分队总人数,得分队违纪扣分平均值,三个分队的违纪平均扣分由小到大排序,分别排名为: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
3、个人内务(加分制)
分队队员个人内务加分总和除以分队总人数,得分队个人内务加分平均值,三个分队的内务平均加分由大到小排序,分别排名为: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
4、集体卫生(加分制)
由当日值班民警组织副分队长(或班长)每天对集体卫生不少于一次的检查。(值班民警外出执勤,由队部领导负责检查)内务检查共分9项,记10分,打扫清理干净整洁得额定分,未打扫或 打扫不彻底该项不得分。
评比结果按各分队得分总数排出名次,如天数不均衡,按照每天的平均得分计算排名。
1、值班分队(10分制)
(1)厕所大便池1分:
(2)厕所小便池1分;
(3)厕所地面1分;
(4)洗碗池1分;
(5)楼上洗刷间1分;
(6)餐厅桌面1分;
(7)餐厅地面1分。
(8)院内卫生2分;
(9)车棚内车辆摆放1分;
2、各分队宿舍(10分制,楼上5分、楼下5分)
宿舍内务检查分楼上、楼下两部分,每楼层分4项,每项1-2分共5分,每分队共计10分。如下:
(1)床铺1分;
(2)地面1分;
(3)鞋子摆放1分;
(4)室内物品放置1分。
(5)楼梯(1分)
先进集体评选细则二
为了激励先进更先进,后进赶先进,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真正使班级管理工作落实到实处,体现评比的真实性,有效性。特制定出官陡小学先进班集体评比细则:
一、评比程序
1、先进班级必须由班主任先申报。
2、学校根据申报情况,由校长室牵头组织德育室、教务处、少先队大队部、全体教师听取申报班级班主任的交流、汇报。
3、各处、室、大队部和全体教师根据材料交流情况,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评定出先进班集体。
4、根据材料及无记名投票评定的结果,由德育处上报校长室,通过行政会最后讨论决定上报区、市先进班集体的班级,并把先进班集体在学校公开栏进行公示一周。
5、对评比的先进班集体公示无异议的班级方可上报为区、市先进班集体。
二、评比条件
1、汇报材料具有真实性10分,若有不真实的酌情扣分;
2、班级体积极参加学校或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集体活动的10分;(办公室提供材料)
3、班级学生学习兴趣浓厚,学习成绩整体水平较好的10分;(教务处提供证明材料)
4、各种竞赛活动按照参加人数或得奖情况商定;
(1) 国家级1、2、3等奖权重为: 5、3、2分。
(2) 省 级1、2、3等奖权重为: 4、3、2分。
(3) 市 级1、2、3等奖权重为: 3、2、1分。
(4) 区 级1、2、3等奖权重为: 2、1、0.5分。
(5) 镇片级1、2、3、等奖权重为:1、0.5、0.25 分。
(注):以上奖次必须是由学校或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方可按上述权重打分,其他外校或部门组织的活动取得的奖项,由学校认定可酌情加分。但所有奖次均要提供证书(复印件)或证明材料。
三、选举办法
1、教师无记名投票(按得票多少计算)
2、学生无记名投票(按得票多少计算)
先进集体评选细则三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人才,促进我校良好学风和院风的形成,使我校“优良学风先进集体”评选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根据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评选“优良学风先进集体”旨在引入竞争机制和激励机制,引导广大学生勤奋学习,勇于实践,攀登科学高峰,争做新世纪优秀人才。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班级是指由教务处统一编定并取得我院正式学籍的学生集体。
第四条 凡符合本办法第三条的学生班,均可申请参加“优良学风先进集体”评比。
第二章 “优良学风先进集体”评选标准
第五条 班集体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积极开展理论学习,注重组织建设,定期开展组织活动,每月不少于一次并有书面总结。全班学生在思想、学习、生活上互相帮助,班集体凝聚力强。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二、全班学生能认真上好德育课和政治理论课,积极参加院系组织的政治学习、形势政策教育及其它思想政治教育活动;
三、班内全体学生自觉重视养成教育和自我教育,不断提高思想素质和品德修养,养成良好的行为规范,讲文明、懂礼貌、关心集体、尊敬师长、团结互助、遵纪守法。
第六条 班级学风建设目标明确、制度健全、措施得力。
一、班级内班干部以身作则,善于管理,班级管理制度健全,工作有目标、有计划、有总结并整理为书面材料;
二、班级能积极参加院、系组织的各项活动,并取得一定成绩,每学期班级至少组织一次全班性的集体学习或竞赛活动;
三、班级学生早操、上课及集体活动出勤率高,不低于95%,无故旷课、迟到及早退现象少(以抽查为主要依据);
四、班级全体学生注重基础文明建设和个人道德修养,维护社会公德,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无违反文明修身工程建设有关规定的行为;
五、班级内有健全的宿舍卫生管理制度,学生个人卫生习惯良好,自觉遵守宿舍管理规定,无违章用电、用火、浪费水等现象;
六、班级定期召开班会,每月不少于一次,并有书面总结。
第七条 勤奋学习,成绩优良,班级学风严谨,学生学习目的明确,态度认真,学习气氛浓厚,能较好地完成各项学习任务:
一、全班学期考试成绩均分在80分以上;
二、全班学生国家英语一次四级通过率在50%以上;
三、全班获得奖学金人数占本班学生总数的30%以上。
第八条 重视素质教育,鼓励创新,班级能积极创造良好的氛围和风气,自觉提升全班学生综合素质。
一、班级在国家级科技文化竞赛中获奖的或在省级科技文化竞赛中获奖的;
二、班上学生在国家级科技文化竞赛中获奖的、获省级科技文化竞赛奖励的;
三、班内学生每在国家正式学术期刊上发表一篇论文;获得一项国家专利;学校科技立项;
四、班内学生在学院科技文化竞赛中获奖的。
第九条 班级学生认真遵守院规院纪,加强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所在班级本学期“优良学风先进集体”评选资格:
一、班级学生受到学院行政记过及以上处分或班级学生受到两人次及两人次以上行政记过以下违纪处分的;
二、班级学生考试中有作弊现象发生的;
三、班内发生重大恶性事故的;
四、全班学期考试成绩均分低于70分的。
第三章 “优良学风先进集体”评选办法及程序
第十条 “优良学风先进集体”每学期评选一次,名额不超过同一年级学生总数的0.5%。
第十一条 “优良学风先进集体”评选时间在5月初。
第十二条 评选程序
一、班级申报 各班班委会、团支部根据有关办法,认真写出自评报告,报院系初评。
二、院系初评 各院系学生工作小组及有关人员按照评选办法,组织申报班级进行公开答辩,并确定推荐参加学校评选的班级,附相关材料报学生处审核。
三、学校评选 学生处对各系上报参加“优良学风先进集体”评选的班级进行资格审核,并组织评审小组评选确定优良学风先进集体。
四、“优良学风先进集体”评选实行“异议期”制度,异议期自公布之日起三天。
第四章 “优良学风先进集体”表彰奖励办法
第十三条 被评选为“优良学风先进集体”的班级将由学校授予荣誉称号,颁发奖状、奖金,奖金额度为每班200元,用于班级建设。
第十四条 “优良学风先进集体”的评选结果将作为参评“先进班集体”的必要条件。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五条 各院系系要加强对“优良学风先进集体”评选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可以结合本系实际情况制订详细的评选细则。
第十六条 本办法解释权和修改权在校学生处,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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