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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四表彰评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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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四表彰评分细则该如何制定?下文是小编收集的五四表彰评分细则,欢迎阅读!

  五四表彰评分细则一

  为进一步加强对2010-2011学年度“五四”评优工作的指导,根据《关于做好广西师范大学2010-2011学年度“五四”评优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结合我组织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细则。具体事宜如下:

  一、评选会时间:2011年4月6日下午六点

  二、评选会地点:文科楼107室

  三、评选原则:

  1.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 坚持民主与集中相结合的原则。

  3. 坚持优中选优的原则。

  四、评选项目及名额分配

  五、评选条件

  1.校级优秀学干

  ①现任学干;

  ②坚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等,道德品质高尚;

  ③在学习、工作、生活、纪律等方面起骨干带头作用。学习态度端正,刻苦努力,成绩良好;勤奋工作,锐意创新,开拓进取,作风扎实,工作成绩突出;热爱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友爱;遵纪守法,自觉履行团员义务;

  ④密切联系团员青年,能经常及时地反映团员青年的思想动态和意见要求,热心为同学服务,善于做好团员青年的思想工作,在团员青年中具有较高威信。

  2.学生干部标兵

  符合 “校级优秀学干”条件,具有突出的典型示范作用。

  3.校级宣传文体积极分子

  ①能积极通过广播、报刊、杂志、板报、文艺演出等形式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团的各项活动、校园内的好人好事、新人新事。在校报、独秀峰青年报、校广播站以上媒体发表作品成绩突出,或在校院板报、海报宣传中发挥骨干作用,或在校园文艺演出中表现突出者;

  ②坚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等,道德品质高尚;

  ③以共青团员标准要求自己,在学习、生活、纪律等方面起骨干带头作用。学习态度端正,刻苦努力,成绩良好;热爱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友爱;遵纪守法,自觉履行团员义务;

  ④严格要求自己,勤奋刻苦,学习成绩优良。

  注:代表学校参加市级以上文艺、体育类等比赛荣获鼓励奖或优胜奖以上成绩或在学校大型活动中有突出贡献者,经申报、校团委认定,可直接评为 “校级宣传文体积极分子”,不占用学院、校级学生组织原分配名额。

  4.十大校园公益之星

  积极参与青年志愿者活动、爱心公益活动和红十字会活动等,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履行社会义务,利用个人的时间、财力和物力等资源,践行公益精神,传播公益理念,促进社会公平、公正与和谐,表现突出,在学生中有一定代表性,受到广大群众认可和好评。

  六、评选方法

  成立由主席团、干部、助理代表组成评选小组对评优过程进行监督和审定。

  (一)校优秀学干和校级宣传文体积极分子

  意:1、凡无故缺席评比会议成员取消评选资格;

  2、会议和活动考勤和工作表现情况总分乘以百分比为相应得分,现场年度工作汇报平均分乘以百分比为相应得分,总分无上限,候选人得分由高至低排列;

  3、候选人总分前六名者为校级优秀学干,七名至十名为宣传文体积极分子。

  (二)学生干部标兵

  1、各校区采取民主投票形式产生一位候选人;

  2、根据投票结果,参考候选人的日常表现,学习成绩以及评选小组综合意见产生。

  (三)十大校园公益之星

  1、红会全体成员均可向评选小组毛遂自荐和推荐他人,并上交个人主要公益事迹(事迹从2010年4月份算起,800字左右);

  2、评选小组根据个人上交材料择优产生。

  七、评选人范围

  (一)自2010年9月—2011年4月曾在大学生红十字会担任副部级以上干部;

  (二)凡自高中以来工作经历超过一年的助理均可按自愿原则参评“校级宣传文体积极分子”;

  (三)红会全体成员(包括分会干部和会员)均可按自愿原则参评十大校园公益之星。

  八、评优小组名单

  组 长:谢易余

  副组长:刘 嘉 容小卡 刘 媛 龙蓬云

  成 员:莫婷月 杨珺婷 王梅蓉 黄宁宁 陈 海

  陈斌斌 覃树林 王 浩 孙 东 曹静静

  广西师范大学大学生红十字会

  二○一一年四月三日

  五四表彰评分细则二

  一、评选表彰时间

  2009年“五四”青年节前后

  二、评选表彰内容

  五四红旗团委;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团务工作者;模范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素质拓展先进集体;素质拓展先进工作者;志愿服务先进集体;志愿服务先进个人;团学活动先进个人

  三、评选内容标准

  1、五四红旗团委

  依据《河北科技大学院级团组织工作考核评估条例》进行评选。

  2、五四红旗团支部

  (1)支部班子健全,成员分工明确,团结协作,开拓进取,有较强凝聚力和战斗力;

  (2)团内各项制度比较健全,团组织生活、五四评选、推优入党坚持标准,严格规范,使各项工作能对广大团员青年积极上进起到良好的激励影响;

  (3)学风浓厚,班风端正,本支部无任何人受过学校行政处分,团内处分的,能认真完成上级团组织交办的各项工作;

  (4)有较好的校内外活动阵地,主题活动好,能经常性地开展活动,利用各种形式对团员青年进行思想教育,积极开展学雷锋志愿活动、社会实践活动、课外科技活动及其它适合青年特点的丰富多彩的文艺、体育活动。

  3、优秀团务工作者

  (1)热爱共青团的工作,把团的工作放在工作的首要位置上,从事团的工作一年以上并在团的工作岗位上做出了突出成绩的专职团干部(教师);

  (2)能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学习政治、经济和科学文化知识及团的业务知识,有一定的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

  (3)作风正派,团结同志,能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4)能够积极主动地围绕党政中心工作,创造性地开展各种形式的活动,能调动学生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的极大发挥,对学生工作的指导有效,成绩突出。

  4、模范团干部

  (1)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习刻苦,成绩优异;积极组织参加各类有益活动,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有较好的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统筹、协调、策划能力;

  (2)热爱共青团工作,严于律已,工作勤奋,认真踏实,组织带领团员青年开展活动,效果较好,能积极主动地为同学服务,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在团学的岗位上做出较为突出的成绩;

  (3)品德高尚,团结同志,有自我批评精神,在团员青年中能较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4)有很强的工作组织能力,积极完上级团组织交给的任务,成绩显著。

  5、优秀团员

  (1)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积极参加各类有益活动,在学习、工作、劳动及其他社会活动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2)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关心同学,热爱集体,助人为乐,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卫生习惯及心理素质;

  (3)能够模范履行和正确行使团章规定的团员权利和义务,能够积极主动完成团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4)能够出色地完成本职工作,努力学习科学文化和专业知识,成绩优良;深受广大团员青年的好评。

  6、素拓先进集体

  (1)机构健全,人员配备整齐,分工合理,责任明确;

  (2)素拓工作硬件设施较完备;

  (3)认证工作思路清晰,科学规范,务实高效;

  (4)认证内容客观属实,及时准确;

  (5)根据上级认证组织的意见,并结合本学院实际及时上报本院认证项目内容及级别;

  (6)能及时向入学新生传达上级有关认证精神;

  (7)能积极主动的向同学们提供和创造素拓实践机会;

  (8)学院领导重视。

  7、素拓先进工作者

  (1)热爱素拓工作,认真学习、贯彻和落实上级认证组织关于素拓工作的意见和精神;

  (2)对认证工作积极主动,能在认证工作过程中做到思想到位、认识到位;

  (3)能为同学们的素拓实践提供和创造活动条件;

  (4)能协调好院级认证组织与学院其他工作的关系,并争取有利于“素拓”工作开展的环境、条件;

  (5)发挥好“上情下达、下情上传”的桥梁纽带作用;

  (6)能为上级认证组织做好素拓认证工作,献计献策;

  (7)在认证工作中,熟悉业务知识,技术操作熟练,工作务实高效。

  8、志愿服务先进集体

  (1)积极贯彻落实上级团组织关于学雷锋活动的安排,带头开展学雷锋活动,班风良好;

  (2)坚持自觉自愿持之以恒的原则,常年开展学雷锋志愿者活动,在青年志愿者活动中表现突出,认真完成上级团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3)有自己的学雷锋志愿者活动基地;

  (4)支部成员团结友爱、助人为乐、关心集体、无私奉献。

  9、志愿服务先进个人

  (1)模范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关心集体,团结友爱,文明礼貌,助人为乐;

  (2)群众基础好,积极参加团内各项活动,认真完成团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3)一贯坚持学雷锋活动,经常组织或参加志愿者活动,在青年志愿者活动中有突出表现,做出突出贡献,起模范带头作用;

  (4)通过参加学雷锋活动,思想上、学习上有较大的进步,取得突出的成绩。

  10、团学活动先进个人

  能积极主动的组织和参加校园文化的各项文体、社团活动并在活动中表现突出。

  四、评选办法

  各单位要按照标准、认真考核、严格把关,并按所分名额和评选条件,自下而上,认真评选推荐先进集体和个人,组织好评审工作。

  1、五四红旗团委、素拓先进集体、优秀团务工作者、素拓先进工作者评选办法:由各学院团委向校团委申报,校团委根据各学院团委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大事记、素质拓展工作总结及平时的工作进行评选。上述材料必须在4月10日前上报校团委。

  2、五四红旗团支部、志愿服务先进集体评选办法:由各团支部向各院团委申报,各院团委根据各支部的工作成绩、工作总结进行评选,并由各院团委向校团委推荐,校团委审定。上述材料必须在4月10日前上报校团委。

  3、模范团干部、优秀团员、志愿服务先进个人评选办法:在各支部辅导员和团支部书记的主持下,通过推荐,民主选举产生后,由各院团委书记组织团员代表进行民主评议选举后,产生候选人,报请学院党委核定,最后由院团委于4月10日前上报校团委。

  4、团学活动先进个人的评定由各学院团委根据团学活动积极分子的评选标准进行评选并向校团委推荐,校团委审定。校社联、各学院社联、各学生社团“团学活动先进个人”由校社联统一进行评选并向校团委推荐,校团委审定。

  五、评选要求

  1、各学院团委、基层团支部要高度重视,严格掌握标准,严密组织实施,切实搞好评优评先工作。

  2、评优活动是一项严肃、认真、细致的工作。该项工作要在本年度团员民主评议的基础上进行,自下而上推荐,做到公正、严肃,宁缺勿滥,以确保先进性。通过评优活动,要达到激励先进,鞭策后进,促进全面工作的目的。各学院团委、各基层团支部应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坚持标准,充分发扬民主,反复酝酿,慎重负责,真正评选出表现突出,成绩显著,令人信服的集体和个人。

  3、各学院团委的评优工作必须在4月10日前完成并上报校团委。

  4、各学院团委应根据实际情况组织本学院团员青年进行思想动员,统一认识,以保证评优活动严肃、认真,按时顺利地完成。

  5、受表彰的集体和个人,要填写推荐或审批表一式一份。申报先进集体、优秀团务工作者、素质拓展先进个人的单位和个人,同时要写一式一份2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并附电子版(word格式,A4,四号楷体)一并上报校团委进行评选。

  6、上报的表格和材料,字迹务必工整清楚。凡是字迹潦草无法辨认者,其表彰资格将被取消。

  7、上报截止时间:2009年4月10日,逾期即视为自动放弃本单位受表彰的名额。

  六、分配原则及分配名额

  1、各学院分配的推荐参评名额,主要是本着该学院团员青年、团干部和团支部的基数,同时适当照顾到面的原则进行。

  2、名额比例和评选范围:

  (1)五四红旗团委全校评选7个。

  (2)五四红旗团支部占全校参评团支部总数的10%。

  (3)素质拓展先进集体全校评选3个。

  (4)志愿服务先进集体全校评选10个,由学院组织初评(每学院上报1—2个),校团委最终审定。

  (5)优秀团务工作者(教师)全校评选5个(每学院上报1名)。

  (6)素质拓展先进个人(教师)全校评选3个(每学院上报1名)。

  (7)模范团干部根据各学院具体情况,按照各学院团支部总数的50%分配名额表彰。

  (8)优秀共青团员评选名额按照各学院参评团员总数2%的原则进行具体分配。

  (9)志愿服务先进个人按全校参评团支部总数的20%分配名额。

  (10)在校各年级本、专、研团员(含27周岁以下党员、预备党员)均可参评。

  五四表彰评分细则三

  一、评比方式

  各系分团委自愿申报,院团委通过公开答辩、书面评审(查阅工作资料)两个环节之和给出最终分数。

  二、公开答辩规则(40分)

  1、各系自行准备PPT,由负责分团委工作的干部上台自述、演示PPT、回答评委问题。自述及演示时间不得超过8分钟,回答单个问题时间不超过1分钟。

  2、评委团由院团委邀请有关领导组成,院团委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分值取平均值作为该项分值。

  3、详细的公开答辩规则见湖北汽车工业学院科技学院共青团工作答辩评分细则。

  三、书面评审规则(60分)

  1、书面评审,采取“自评—互评—院团委评分”的模式。其中自评分值权重0.2,互评分值权重0.4,院团委评分分值权重0.4。

  2、书面评审的内容及标准详见湖北汽车工业学院科技学院“五四红旗团委”评选表彰办法(试行)。

  3、分团委特色活动考核以答辩形式和查阅材料进行。

  4、额外加分项由院团委负责。

  共青团湖北汽车工业学院科技学院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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