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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冻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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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冻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一直是民众及媒体关注的问题,在食品冷库安全问题,尤其冷冻冷库食品的安全问题日益被关注。速冻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最新内容是怎样的呢?下面是速冻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欢迎大家阅读!

  最新速冻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一、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企业申请使用粮食、畜禽肉、水产品、果蔬等为主要原料,采用热加工后快速冷却工艺生产,经预先定量包装或者预先定量制作在密封的包装材料或容器中,并在低温条件下贮存、运输及销售的提供给消费者的经加热后可直接食用的冷链食品(包括主食菜肴类、其他类)。

  已纳入餐饮服务环节管理的盒饭不适用本细则。

  冷链食品的申证单元为1个,其产品类别编号按其他食品类别进行编制。生产许可要注明相应的产品品种,即其他食品[冷链食品(主食菜肴类、其他类)]。生产许可证附页须注明获得许可生产的冷链食品包括主食菜肴类、其他类的具体品种明细。

  本细则中引用的文件、标准通过引用成为本细则的内容。凡是引用文件、标准,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细则。仅有包装场地、工序、设备,没有完整生产工艺条件的,不予生产许可。

  二、生产许可条件审查

  (一)管理制度审查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的规定,对企业建立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审核。主要审核以下内容:

  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主要生产原料管理制度,原辅料采购制度,技术标准、工艺文件及记录管理制度,过程管理制度,检验管理制度,产品防护管理制度,物料储存和分发制度,人员管理制度,运输管理制度、信息化管理、产品追溯及召回制度、产品留样制度、企业食品安全风险自查制度、问题报告制度等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二)场所核查

  按照《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执行的食品安全标准的要求,对照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现场核查以下场所要求。

  1. 企业厂房选址和设计、内部建筑结构、辅助生产设施应当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要求总使用面积应不少于4000平方米。

  2. 有与企业生产能力相适应的生产车间和辅助设施。

  生产车间一般包括原料处理车间(清洗区、解冻区、切配区、洗蛋间等)、原料贮存间、热加工车间、冷却车间、内包车间、外包车间、工器具清洗间(用于清洗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工具、用具和容器,有明显的区分标识,存放区域分开设置)等,辅助设施包括检验室、原辅料仓库(冷冻库、冷藏库、常温库等)、包材仓库、成品冷库等,生产车间和辅助设施使用面积不少于2000平方米。

  原料处理车间应分别设动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水产品食品原料的清洗槽和加工台案,清洗槽和加工台案的数量或容量应与生产能力相适应,并应明确标识。

  3. 生产车间和辅助设施的设置应按生产流程需要及卫生要求,有序而合理布局。

  应根据生产流程、生产操作需要和清洁度的要求进行隔离,防止交叉污染。各加工操作场所按照原料进入、原料处理、半成品加工、成品供应的顺序合理布局,并能防止食品在存放、操作中产生交叉污染。冷却间、内包装车间及外包车间应有温度控制及监控设施。

  4. 生产区与生活区分开。

  生产区应具有良好的通风、排油烟、排水等条件,有低温要求的加工场所应配有降温设施,生产区应配有排污、杀菌、防蝇、防虫、防鼠等设施。

  5. 车间内应区分清洁作业区、准清洁作业区和一般作业区。区域的划分要明确,且应相互分隔,并有显著标识加以区分。

  清洁作业区,即清洁要求高的作业区域,包括内包车间、冷却车间等场所。准清洁作业区,即清洁要求次于清洁作业区的作业区域,包括热加工车间、工用具保洁车间等。一般作业区,即清洁度要求低于准清洁作业区的作业区域,包括原料加工车间、外包装间、工用具清洗消毒场所、原料贮存场所等。

  6. 企业应定期对清洁作业区进行空气质量监测,每年应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验机构进行检查。清洁作业区内部隔断、地面应采用符合生产卫生要求的材料制作;空气应进行杀菌消毒或净化处理。日常运行中,清洁作业区的空气洁净度检测和监测按照下表进行。

  冷链食品生产清洁作业区动态标准控制表

  7. 企业应保证全程冷链条件,包括冷藏贮存、冷藏运输、冷藏销售条件。

  (三)设备核查

  应核查《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中申报生产能力和企业拥有的生产设备数量、参数的适应程度。

  1.必备的生产设备(根据生产工艺需求)

  (1)原料清洗消毒设备(如清洗槽、洗菜机、去皮机等)

  (2) 解冻设施 (如化冻设施等)

  (3)切配设备(如切菜机、切肉机、绞肉机、切丝机、切丁机等)

  (4)熟制设备(如炊饭设备、炒锅、蒸汽夹层锅、焯烫机、油炸机、烧烤机、蒸箱等)

  (5)速冷设备(如真空冷却设备、速冷库等,并配有温度指示装置)

  (6)热力消毒设备、灭菌设备(如针对加工器具消毒柜等)

  (7)包装设备(包装机、计量称重设备、与包装设备联动的自动打码机等)

  (8)金属探测器。

  2. 必备的检验设备

  检验设备的数量应与企业生产能力相适应。应审查企业提交的检验设备与生产能力相适应的书面报告。配备与检验能力和工作量相适宜的仪器设备,检验仪器设备和检验用计量器具应按照相关规定定期进行校验。必备的出厂检验设备包括:1、分析天平(0.1mg);2、天平(0.1g);3、灭菌锅;4、微生物培养箱;5、显微镜;6、无菌室或超净工作台;7、干燥箱; 8、滴定管;9、水浴锅等。

  (四)设备布局、基本工艺流程、关键控制点

  1. 设备布局

  设备的布局应当符合工艺的需要。

  2. 基本工艺流程

  原料摘洗(解冻)切配熟制、调理(灭菌)速冷降温包装成品(金属检测)贮存冷链运输及销售

  3. 关键控制环节

  (1)原料采购、处理:符合接收标准,剔除不可食部分;

  (2)解冻:温度的控制;

  (3)调理热加工:加热时间、中心温度控制;

  (4)快速冷却:时间、温度控制,确保食品烧熟后在短时间内将其中心温度降至

  (5)包装、冷藏、运输及销售:温度控制,确保食品在10℃的条件下进行贮存、运输、陈列和销售。

  (6)食品添加剂使用品种及添加量应符合国家标准GB2760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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