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山东春季高考细则
2017年山东春季高考细则
日前,山东省教育厅下发了《山东省2017年春季高考工作实施意见》,对今年的春季高考进行了细则规定。下文是2017年春季高考细则的最新消息,欢迎阅读!
2017年春季高考细则新规定
技能拔尖人才实行免试招生
根据相关规定,技能拔尖人才实行免试招生。获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或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并获得县级及以上劳动模范或同等荣誉称号(表彰文件中明确规定享受劳动模范待遇者)、且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学历的在职在岗人员,经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核实并公示后,免于春季高考专业知识和技能考试。
在报考本科层次招生时,根据“知识”部分中的语文、数学和英语三科考试成绩和招生计划单独划定文化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对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根据考生志愿投档,由高校录取到相同或相近的应用型本科专业学习;在报考专科(高职)层次招生时,由招生院校相关专业免考试成绩录取。
2017年春季高考细则新变化
在考生录取时所能享受的增加分数或降低分数投档照顾上,今年和以往有所不同,由以往的5项变为了4项。根据《山东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调整我省高考加分项目的通知》,2017年取消少数民族考生加分项目。以往“山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其高考成绩总分低于省属高校调档分数线5分之内的,可以向省属高校投档,由省属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的规定今年起取消。
此外,2015年1月1日之前,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已取得原定加(降)分项目有关奖项、名次、称号的应届毕业考生,在录取时可以享受增加5分或降低5分投档照顾,具体政策按《山东省2016年春季高考工作实施意见》(鲁招考委〔2016〕2号印发)执行。同一考生若符合上述多项增加分数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加分或降分,不可重复计算。
下列考生在录取时可以享受增加分数或降低分数投档照顾:
1.烈士子女。其高考成绩总分低于高校调档分数线20分以内的,可以向高校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2.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可在其高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3.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在其高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4.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其高考成绩总分低于高校调档分数线10分之内的,可以向高校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19个专业类别只能选其一
今年山东省春季高考招生计划含本、专科(高职)招生计划,分为农林果蔬、畜牧养殖、采矿技术、土建、机械、机电一体化、电工电子、化工、服装、汽车、信息技术、医药、护理、财经、商贸、烹饪、旅游服务、文秘服务、学前教育共19个专业类别,考生任选其一报考。
“知识”考试总分520分,5月13日开考
考试实行“知识+技能”考试模式,由省统一命题,统一组织考试,考试分为“知识”和“技能”两部分。其中,“知识”部分考试时间为5月13日至14日,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专业知识。各科分值为语文、数学各120分,英语80分,专业知识200分,总分为520分。考试试题分客观题和主观题两部分。
“技能”考试总分230分,下月初开考
“技能”部分的考试按照《关于做好山东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 公布的19个专业类别,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确定的主考院校分别组织实施。同时,具体的考试时间为3月6日至19日。此外,“技能”科目考试分值为230分,按考生实际得分与“知识”部分各科实际得分一并计入考生总分。
填报志愿要注意:
不能跨类别填报,否则将无法投档今年春季高考实行网上填报志愿方式,志愿设置为专业类别内平行志愿。考生本人应依据《2017年山东省普通高校招生填报志愿指南》公布的院校招生计划,按在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报名时已填报的专业类别,选择相应的学校和专业志愿,不能跨类别填报,否则将无法进行投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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