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禁摩限电细则
3月23日,深圳市从即日起至6月底将实施最为严厉的“禁摩限电”政策,重点区域非法营运一律拘留,超标电单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生产、销售企业要担责。下面小编为大家分享深圳市禁摩限电细则的具体内容,欢迎大家阅读查看!
深圳市禁摩限电细则
规定实施
2016年3月22日起到6月底,在全市开展禁摩限电源头治理行动。地铁口、公交站点、口岸、商业繁华区等区域聚集非法拉客的,一律拘留;违规使用电动三轮车的,4月1日起一律拘留。
规定内容
无证驾驶摩托车的,一律予以行政拘留;
在地铁口、公交站点、口岸、商业繁华区域兜客揽客实施非法营运的,直接视为情节严重,一律以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予以行政拘留;
对违规使用电动、机动三轮车的,从4月1日起,一律予以行政拘留;
对“涉摩涉电”暴力抗法行为,无论是正常或残疾等其他人群,触犯有关法律法规的,一律依法行政拘留或刑事拘留。
处罚措施
一是狠抓生产、销售及维修门店源头,从源头上杜绝超标电动车流入市场。对消防设施、器材或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达标的,警告并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罚款。积极配合市交委等部门,对维修门店进行清理、整顿,对于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
二是狠抓兜客拉客聚集源头。每次行动组织300个以上的整治组,对地铁口、公交站点、口岸、商业繁华区域使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兜客揽客的“乱点”,开展大规模集中整治。通过治安、交通监控摄像头取证,或派便衣拍摄,对经常在地铁口、公交站点、口岸、商业繁华区域兜客揽客实施非法营运的人员,进行前期取证。
三是狠抓拉客居住地及限行区域的源头。对拉客车辆集中停放的城中村、聚集地及限行道路、区域,开展“合围”联合整治行动,对“合围”区域内所有道路出入口设点查车。
四是狠抓使用单位的监管源头。目前,交警局已向相关单位和企业发出通知,要求快递、送水、送气等行业建立源头监管机制,强化行业自律,不得使用电动三轮车运送物品,并对正在使用的电动三轮车、超标电动自行车进行主动置换,对于拒不整改的,将削减该单位的相关配额;从4月1日开始,交警局对仍继续使用电动三轮车的,一律对相关驾驶人予以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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