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小学招生通告范文
2017年小学招生通告范文
招生一般是指各个学校和培训机构招收新学生。假期即将结束,各个小学都在忙着招生。下面学习啦小编给大家带来2017年小学招生通告,供大家参考!
2017年小学招生通告范文篇一
一、招生对象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8月31日出生的本区常住户口适龄儿童、人户分离本区居住地登记入学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符合本区入学条件的非本市户籍及港、澳、台、外籍适龄儿童。残疾儿童可适当推迟一年入学。
二、网上登记信息采集、现场确认日期
1、适龄儿童网上登记、确认时间:4月11日~4月30日
2、民办小学网上报名时间:4月25日~4月27日
3、民办小学面谈时间:5月9日
4、公办小学现场验证时间:5月23日~5月24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3:30
三、适龄儿童网上信息登记确认流程
1、本次小学招生启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采用“网上登记、信息采集+现场确认”的办法,实行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信息登记、民办小学网上报名等办法,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实施招生入学工作。
2、4月11日~4月30日为全市“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开放登记时间,适龄儿童必须在此时段获取《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完成信息登记、确认。在园适龄儿童家长可在就读幼儿园登记孩子入学信息,获取登记表,完成信息登记、确认;未入园适龄儿童家长带好相关证明材料,在我区指定时间、地点(见表1)登记孩子入学信息,获取登记表,完成信息登记、确认。
3、监护人需仔细核对登记表所提供的各项内容,如果发现其中有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请及时与登记表发放点取得联系。登记表中灰色部分的信息无法更改,如有错误,请至公安或人保部门更改,并带好相关更正证明在我区指定时间、地点(见表1)进行修改。
2017年小学招生通告范文篇二
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幼儿园、小学招生工作意见》,结合我校具体情况,对我校2005年招收一年级新生及各年级插班生、寄宿生招生办法通告如下:
(一)小学一年级新生
1、2005年秋季,招收一年级新生14班(含两个双语实验班,招生办法另见),每班人数控制在45个左右(双语实验班每班35人)。
2、小学一年级招生实行按施教区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
3、入学条件:凡具有我市市区常住户口和我校施教区合法固定住所(一般为父母亲和本人的房产证)、年龄满6周岁(1999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儿童并接受过学前教育,均可入学。
4、报名办法:监护人携带孩子并带好户口簿和房产证(一般为父母亲和本人的房产证)及幼儿园素质报告冊于2005年7月1日到我校相应的校区登记验证。7月12日到我校相应的校区领取《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8月31日报名注册。
5、原则上我校不收施教区以外的的择校生,如有特殊困难需要择校可带好户口簿、幼儿园素质报告冊到相应的校区登记,经学校审核并报市教育局批准后方可办理有关入学手续。
6、由于本校施教区学生较多,教育资源不足,所以不招收外地来张家港务工人员子女入学。外地来张家港务工人员子女入学统一到旭东学校报名。
(二)二——六年级插班生
1、小学插班生招实行按施教区就近入学的原则。
2、入学条件:凡具有我市市区常住户口且合法固定住所迁入
我校施教区可申请插入相应年级就读。
3、报名办法:监护人携带孩子并带好户口簿和房产证(一般为父母亲和本人的房产证)及素质报告冊于2005年7月1日-2日到我校东校区登记验证。7月12日到我校到东校区办理有关手续。8月31日报名注册。
4、原则上我校不收施教区以外的的插班择校生,如有特殊困难需要择校的可带好户口簿、素质报告冊到相应的校区登记,经学校审核并报市教育局批准后方可办理有关入学手续。
5、由于本校施教区学生较多,教育资源不足,所以不招收外地来张家港务工人员子女插班入学。外地来张家港务工人员子女入学统一到旭东学校报名。
(三)双语实验班
招生
经上级同意,9月我校将在东校区继续开设2个一年级寄宿制双语实验班,每班35人,招满为止。收费标准严格执行上级的规定。实验班一年级开始开设英语课程,并在数学、体育、艺术、等课程进行双语教学实验。所在任课教师都经过了EF国际语言学校的多次培训,具有双语教学的能力。另外,还聘请外籍教师给学生上18人小班英语辅导课,营造良好的双语教学环境。
报名时间:7月1日---7月5日(报名登记时请携带孩子一起前来,并带好素质报告冊。登记后我校将在适当时间进行调研,8月15日前通知学生家长办理报名注册手续。)
报名地点:实验小学东校区
(四)三——六年级寄宿生
经上级同意,学校在东校区3-6年级招收少量寄宿学生(每个年级20人左右),以满足广大家长的要求。收费标准严格执行上级的规定执行。
报名时间:7月1日-5日登记。登记时请携带孩子一起前来,并带好素质报告冊。登记后我校将在适当时间进行调研,8月15日前通知学生家长办理报名注册手续。
寄宿生不单独开班,原则上插入原有寄宿生的班级。
2017年小学招生通告范文篇三
一、招生对象
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8月31日出生的且符合本校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
二、招生条件
根据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免试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适龄儿童的户籍地址与其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证地址相一致。(户主的变更时间、户籍迁入年限、房产证办理年限统计日均为2014年4月30日)
1、适龄儿童户口在学校所属招生地块内(属产权房),户主及产权人为其父母或适龄儿童本人,产权与户籍迁入年限均满1年及以上。
2、适龄儿童户口在学校所属招生地块内(属产权房),户主及产权人为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且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儿童的户籍迁入均满三年及以上的或法定监护人户籍迁入不满三年,适龄儿童的户籍为报出生至今。
3、适龄儿童户口在学校所属招生地块内(属使用权的公有房屋),户主为适龄儿童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或父母,且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儿童的户籍均为报出生,并至今未曾变更过的;房屋所有权人(租赁户名)为适龄儿童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或父母。
符合以上三种条件的适龄儿童,学校实行对口入学;如不符合以上三种条件的适龄儿童,由学区统筹安排入学。
(学校每年都会根据当年的招生预测适当调整当年的招生限定条件,具体的政策会在当年学校的招生公告中进行告知。)
三、招生范围
仙霞路:577弄、579弄
茅台路:575弄-----665弄(单)、600弄
安龙路:698弄-----960弄(双)
水城路:445弄-----511弄(单)
芙蓉江路:388弄
新渔东路:279弄、289弄
四、报名要求
1、报名日期:5月17日、18日(上午8:00—11:00;
下午1:00—4:00)
2、报名时请携带《入学告知书》、信息采集表、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适龄儿童1寸报名照2张和黑色水笔。
《入学告知书》和信息采集表将于5月9日前通过挂号信送达适龄儿童户籍地。
五、咨询电话: 625907xx转326 沈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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