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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校园管理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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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创建安全校园,营造良好的教学、科研、工作环境,校园管理尤其重要。下面学习啦小编给大家带来关于校园管理的通告,仅供参考!

  关于校园管理的通告范文一

  关于加强学校安全管理的通告

  尊敬的各位家长:

  鉴于近期校园恶性伤人案件不断发生,为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管理,确保师生在校安全,从2010年5月10日起,学校将进一步规范各项安全措施。现将学校安全管理规定通告如下,请各位家长给予大力支持并配合工作。一、为保证校园安全,上课期间实行全封闭式管理。严禁闲杂人员及机动车辆进入校内。二、请家长督促孩子严格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按时到校,低年级学校尽量由家长接送,家长接送孩子一律在校门外等候,不准进入校内。三、学生学习期间不得擅自离校,中途确需离校的,请家长主动与班主任联系,经班主任同意方可离校,并进行登记。四、家长确有事进入学校,请与班主任联系,经保卫人员同意方可进入,并进行登记。五、凡居住或租住在我校教师宿舍的暂住人员,请在5月12日前到学校办理登记手续(带身份证复印件一张),否则一律不准进校。六、凡未经同意,强行进入学校的,学校将向公案机关报警,并将当事人交由公安机关处理。以上规定,重点是保证校园安全,也是保证师生在教平安工作、学习,不便之处,请家长及社会人士谅解支持。另外,请家长能经常对孩子进行安全教育,防范未然。

  特此通告。

  杨家桥小学

  二Oxx年五月九日

  关于校园管理的通告范文二

  关于加强校园门卫管理的通告

  各中小学、幼儿园,市少年宫,民办教育机构:

  近段时间以来,全国多处接连发生针对普通民众的暴力恐怖袭击事件,学校是人员密集场所,学生及幼儿的防范能力较弱,学校门卫保安是学校安全的第一道防线,是师生安全的重要保障。为加强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维护学校稳定和校园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秩序,确保学校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现就进一步加强学校门卫安全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门卫安全管理工作。各学校要进一步明确主管学校门卫和校门口安全管理的领导干部及其责任,健全门卫值班、巡查、出入人员登记、交接班和领导带班等各项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门卫实行24小时值班。各学校应聘请专职保安人员担任门卫,对责任心不强、年龄偏大、不能坚守岗位的门卫,要坚决予以调整。

  二、加强门卫安保工作的规范化。保安在校期间,要统一着装,不得做与校园安保工作无关的事情。学校上下学期间,至少要有2名保安在校门口站立值勤,执勤时,要将橡皮警棍、盾牌或钢叉等保安器械随身携带,并严密监控校门口周边动向,及时有效疏导校门口交通,做好必要的防护措施,确保师生安全。学生在校期间,要定期进行校内及周边巡查,发现可疑情况或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

  三、严格外来人员进出校园。外来人员进入学校,门卫要进行登记,认真查验相关证件,写明进出校的时间与事由,并由门卫电话联系被访人,经确认可以接待后方可入校,否则一律不得入校。家长要把物品送给学生时,门卫将物品登记,并联系班主任来取。家长要进校找自己的孩子,只能在课间由班主任陪同并登记后进入。

  四、完善学生上学、放学期间值守制度。各学校要确定每天值班领导、值班人员,学生上学、放学期间,校门口必须要有学校领导带班、教师值班、保安或门卫巡查,学生进校、出校完毕,应及时关闭大门。各学校要加强警校共建,主动与交警部门和当地派出所联系,坚持开展“交警护学岗”活动,在学校门口一定范围内设立车辆让行和禁止停放车辆等交通警示标志,进一步改善学校周边治安秩序,消除安全隐患。

  五、完善门卫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各学校要制定学校门卫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要抓好门卫的岗位培训,进一步加强门卫的理论和技能学习,提高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能力,确保遇险时能有效应急。门卫要对校门口及其周边各种情况保持高度警惕,一旦发生异常情况必须及时报告值班领导。

  六、加强门卫管理的监督检查。各校要定期对本校的门卫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定期进行考核、督查、谈话及培训。区教育局将对各校门卫工作定期进行明查暗访,对门卫设置不规范、门卫制度不健全的学校将责令整改,整改后仍然存在问题的予以通报批评。

  **区教育局办公室、安保科

  201*年5月9日

  关于校园管理的通告范文三

  关于加强校园车辆管理的通知

  为了创建安全校园,营造良好的教学、科研、工作环境,确保学校正常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高等学校校园秩序管理若干规定》(国家教育委员会第13号令)和《黑河学院校园秩序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对校园内各种车辆的管理作出以下规定。

  一、所有车辆进人校园后,严格遵守交通法,听从指挥、服从管理。

  二、机动车的管理。校区道路以行人为主,机动车应主动避让行人和非机动车。(一)车辆出入1、无学院车辆通行证的车辆严禁入校,特殊情况需经保卫处批准,方可出入。2、送货车辆凭学院车辆通行证进出校园,必须按照规定路线行驶,否则予以处理。3、凡参加在校内举办的各种会议或活动的外单位车辆,由主办单位向保卫处通报,保卫处通知门卫放行。4、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等特种车辆进出校门时,门卫需问清情况,方可进入。5、上班时间机动车辆进出校门办事,应主动接受门卫的查询并登记,经同意后放行,需要指定的停车位停放。6、车辆载物出门时,一律由载货方向保卫处讲清后方可放行。7、校内严禁摩托车、助力车等进出(公务车除外)。(二)车辆行驶1、各种机动车进入校园后,禁止鸣笛,减速慢行,不得超车。2、严禁在校园内无证驾车、练车和试刹车。3、求知楼、致知楼区域实行限时封闭管理,封闭时间为:7:45—8:05、11:45—12:00、13:40—13:55,封闭时间段期间禁止通行任何车辆。4、基建、扩建、改建、装修、维修等工程用车须到保卫处登记后可进出校园,且在工程区域内和指定路线上行驶。(三)车辆停放1、车辆应按指定停车位停放,严禁在禁行区域和道路上乱停乱放,特别是通往求知楼、致知楼道路两侧及园丁路(音乐教育楼门前)、铭信路(音乐表演楼门前)道路两侧禁止停放车辆,以确保其它车辆畅通行驶。2、车辆停放时,须拉手刹、关电路、锁好门窗以确保安全。3、距离校门、路口、消防水栓15米内,禁止停放。

  三、管理办法(一)进出校园的车辆,应自觉服从管理,凡违反有关规定或造成交通事故的,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按交通法规有关条款处罚。(二)机动车有下列违规情况之一的,送交交管部门处理。1、无证、无照机动车擅自入校的;2、未经门卫人员同意擅自入校的;3、在禁行区域内行驶、停放,经教育不改的;4、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三)机动车有下列违规情况之一的,给予通报批评。1、不按规定位置停放的;2、在校园内练车、鸣笛、试刹车的;3、在校园内超速行驶及超车的。4、教师及驾驶员辱骂门卫保安员的。(四)非机动车无证照的一律扣留,上交公安机关处理。有下列违规情况之一的,给予批评教育。1、不按规定地点、区域位置停放的;2、骑车带人,双手脱把,扶身骑车,互相追逐,曲折竞驶的;3、进出校门时,不下车慢行的。进入学院各类机动车辆,按照谁车主、谁负责的原则,安全管理均由车主负全责,请各单位、部门积极配合,并做好宣传教育工作,确保校园内交通安全。

  xx学院保卫处

  20xx年2月27日

2260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