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同意批复
中国商业保险的主管机关,也是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成立于1998年11月18日,其基本目的是为了深化金融体制改革,进一步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根据国务院授权履行行政管理职能,依照法律、法规统一监督和管理保险市场。下文小编收集的是关于保监会最新批复,仅供参考!
保监会批复:向文波任职久隆财险董事长获保监会批复
2月16日,保监会批复同意三一重工副董事长兼总裁向文波担任久隆财产保险有限公司董事长的任职资格。根据保监会官网,久隆财险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亿元,由三一集团、珠海大横琴投资有限公司、珠海铧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15家装备制造公司共同出资筹建,是中国第一家专业的装备制造类财险公司。
保监会批复:设立众惠财产相互保险社
一、发起筹建情况
2015年8月14日,根据《公司章程》的授权,经公司董事长批准,同意公司参与发起设立众惠财产相互保险社(以下简称“众惠保险”)事项。众惠保险初始运营资金为?2?亿元,公司出借资金金额0.3亿元,占众惠保险初始运营资金的15%。
2016年8月18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众惠财产相互保险社增加初始运营资金的议案》。本次增加初始运营资金完成后,众惠保险的初始运营资金由2亿元增加至10亿元,其中:公司出借资金金额由0.3亿元增加至2.3亿元,占众惠保险初始运营资金的23%。
上述事项公司已2015年8月15日、2016年8月20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进行了披露。
二、开业批复情况及工商登记信息
2017年2月10日,众惠保险筹备组收到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保监会”)《关于众惠财产相互保险社开业的批复》(保监许可[2017]101号),主要内容为:同意众惠财产相互保险社开业;初始运营资金10亿元;业务范围:信用保险,保证保险,短期健康和意外伤害保险,上述业务的再保险分出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依据上述批复内容和中国保监会颁发的《保险机构法人许可证》,众惠保险于2017年2月14日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工商设立登记手续,并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主要信息如下:
1、名称:众惠财产相互保险社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ECCRW03
3、类型:其他(相互保险社)
4、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A 栋 201 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5、法定代表人:李静
6、成立日期:2017年2月14日
三、关于众惠保险获批开业的补充说明
众惠保险是2015年1月23日《相互保险组织监管试行办法》颁布以来,中国保监会批准开业的第一家相互保险社。众惠保险获准开业标志着相互保险这一在世界范围具有近200年历史、占主流地位的保险组织形式正式在中国落地生根。
作为全新科技环境下相互保险道路的探索者,众惠保险坚持“会员共有、会员共治、会员共享”核心理念,致力于打造平台型相互保险组织,为特定产业链的中小微企业以及个人提供全生命周期的风险管理服务,有效解决其“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为现有保险市场补短板、填空白。
众惠保险获得开业和设立,符合公司制定的“能源、物流、投资”三大发展战略,标志着公司正式进入金融保险领域。公司将充分利用现有的产业布局资源,从上下游企业客户群、行业风险识别管理等方面,支持和推动众惠保险的业务发展,并努力创造众惠保险和公司产业布局的协同发展,不断推进和落实公司实业与金融相结合的发展规划。
四、相关提示
众惠保险是中国保监会《相互保险组织监管试行办法》出台后国内第一批试点相互保险机构,未来发展模式和空间尚需不断探索与完善。由于众惠保险的经营和收入实现需要一定周期,预计本项投资获得投资收益尚需一定的时间。
特此公告。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二月十六日
保监会批复:相互保险事业落子开局 保监会批复首家相互保险开业
在首批相互制保险组织获准筹建 8 个月后,中国保险业正式迎来第一位“新”伙伴。央广网记者获悉,2 月 10 日,众惠财产相互保险社(以下简称“众惠相互”)正式获得保监会开业批复,相互制保险事业在我国正式落子开局,也同时为中小微企业有效化解“融资难”提供了一种新的选择。
在保监会批复的众惠相互经营范围中,“信用保证保险”格外受到关注,众惠相互也将成为首家开展信用保证保险的相互保险组织。到目前为止,专业经营且在规模效益方面表现俱佳的保险公司并不多见。
“信用保证保险”可以简单理解为“为信用风险承保”或“为失信者造成的损失埋单”。在政策持续发力、市场空间打开、风控技术日趋成熟等因素的共同作用下,该险种正从默默无闻变得炙手可热:一是政策持续鼓励。2014 年 8 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文件提出 “加快发展小微企业信用保险和贷款保证保险,增强小微企业融资能力”;2015 年,保监会等五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大力发展信用保证保险服务和支持小微企业的指导意见》,提出以信用保证保险产品为载体,发挥信用保证保险的融资征信功能,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二是市场空间打开。随着互联网信用风险评估体系的日渐完备,信用保证保险的增信功能对融资需求旺盛的中小微企业颇具吸引力;而基于消费场景应用的信用保证保险,则在个人消费金融领域大有可为。一些敏感的市场主体已经成立专业信用保证保险公司,试图以信用为基础,打造互联网金融信用生态体系,最大化降低企业及个人的信用成本和交易风险,开拓出新的市场蓝海。
三是技术日渐成熟。此前该险种一直处于高赔付、难盈利的窘境,痛点在于传统风控技术无法有效进行风险评估和反欺诈,而相互保险模式自带的社交、圈子属性对信用风险具有天然的消减与遏制作用,再结合日益成熟的大数据征信、区块链等金融科技技术,为本来泥沙俱下的“信用保证保险”发展,筑起了一道坚实的风险围篱。
据统计,到 2015 年,我国小微企业数量接近 7000 万家,占比超过 99%,对 GDP 的贡献超过 65%,税收贡献超过 50%,出口总产值超过 68%,还提供了 80%的城镇就业岗位和 82%的新产品开发。而小微企业融资信贷规模仅占全国信贷总体规模的 30%左右,融资成本远高于大中型企业,利息负担非常沉重。
“监管希望我们能够发挥出相互制保险的优势,在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上,体现出应有的价值。众惠相互在这方面已经做了不少准备,具体方案也即将开始逐个落地。众惠自己的会员,还有各方志同道合的伙伴,也十分认可我们的模式,在拿到开业批复之前,不少伙伴就已经和我们签订了合作意向书”,众惠相互创始人李静这样表示,“现在发令枪响了,我们先跑起来,希望能够给后来的同伴趟出一条好的路。为中小微企业融资提供另一种解决方案,真正为社会经济发展多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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