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成都会议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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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成都会议纪要篇一
2014年1月13日,成都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举行第十四次会议,会议由市总工会的首席代表主持,政府方代表市人社局的首席代表、雇主方代表成都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与市工商联的首席代表的委托代表、以及三方会议代表参加了会议,市人社局、市总工会、市工商联、成都企联等相关部门同志列席了会议。
会上,三方成员单位的首席代表分别通报了第十三次协调会议以来各成员单位开展工作的情况,并就相关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讨论,研究部署了三方下一步主要工作。
一、会议同意市总工会代表的调整
因工作原因,市总工会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代表由原民管部部长龙太利、原保障部部长杨元凯、原法律部部长胡艳桃三人调整为:民管部部长王灏、法律部部长杜渝、保障部副部长陈萍。
二、会议审议通过事项
(一)由市人社局牵头,三方四家联合行文,对已创建达标的和谐劳动关系工业(商务)园区、乡镇街道、和谐企业进行动态复核工作,建立健全工作长效机制。
(二)进一步加大我市劳动关系协调员(师)的组织培训工作的力度。市人社局加大宣传和培训工作的力度,进一步扩大影响和培训面。2014年,将三方四家代表纳入培训计划。市总工会要从各级工会干部、工会专职工作者和企业工会优秀工作人员中推荐一批参与培训;市工商联和成都企业联合会要积极引导和鼓励企业输送人员参与培训。
(三)确定了金堂县、蒲江县开展创建2014年省级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示范县(市)工作,此项工作纳入市人社局专项目标考核。
(四)2014年三方四家组成指导小组,分别牵头深入区(市)县对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商务)园区、乡镇街道、企业进行指导,重点对资料规范、劳动合同签订、职代会建立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商等相关工作进行指导。
(五)2014年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四家要整合资源,形成合力,企业联合会和工商联要对成都市综合类100强、制造业100强企业中尚未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企业列出名单,由三方四家共同推进企业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开展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工资专项合同》等工作。
(六)市人社局要在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的监督管理中,审核用人单位与职工签订的个人劳动合同中所约定事项是否与企业集体合同、工资专项合同中所协商事项一致。督促受检单位严格执行集体合同和工资集体协议中明确的劳动报酬、劳动标准、劳动定额等。
(七)雇主方代表成都企业联合会和市工商联参与全市职工技能大赛工作。一是积极参与技能大赛的组织、策划和日常工作;二是指导会员企业做好职工的技能培训工作,为全市职工技能大赛输送人才;三是督促会员企业足额提取职工培训费用,保证经费用于职工的技能提升工作中。
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7年成都会议纪要篇二
成都市劳动关系三方协调会议第五次会议
会 议 纪 要
2005年9月15日,成都市劳动关系三方协调会议举行了第五次会议。会议由成都市总工会召集并主持,成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成都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的代表参加了会议,成都市建委、成都市建工集团总公司、成都商会以及成都市基建工会的负责人应邀列席了本次会议。
一、通报了第四次会议以后的工作
(一)成都市总工会通报了第四次会议后所开展的工作,通报了强化劳动关系协调十大机制的建立,开展劳动合同专项检查的情况,通报了作为劳动关系一方的工会组织对《劳动合同法(草案)》讨论修改的工作情况,并且通报了全总关于加强劳动关系三方协商工作的有关精神。
(二)成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通报了今年上半年全面贯彻落实市政府93号令,推进集体合同签订特别是工资集体协商,加强建筑行业农民工工资支付检查,规范出租车行业劳动用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过程中所开展的重点工作,通报了四川省劳动关系三方协调第七次会议精神及要求,通报了“就业和社保‘十一五’规划目标要点”情况,强调提出了起草、下发《关于加强建筑行业农民工劳动合同管理的通知》的必要性。
(三)成都企业联合会/成都企业家协会通报了不断完善雇主组织机构建设,检查和指导企业集体协商和工资谈判工作,与成都市总工会联合培训及联合举行非公企业和谐劳动关系现场经验交流的情况。
二、会议对《关于加强建筑等行业农民工劳动合同管理的通知》(讨论稿)进行讨论修改
政府方代表认为,劳动保障部提出今年底基本实现所有使用农民工的建筑企业都要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这涉及到解决三农问题和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我市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和参加社保的比例偏低,根据四川省三方协商第七次会议的要求,劳动合同要纳入制度化管理,要把推进劳动合同的实施作为构建和谐企业的切入点,重点放在民营企业、乡镇企业。近日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下发了《四川省建筑业用工劳动合同书》,此举将进一步规范建筑行业劳动合同。各雇佣农民工的建筑企业要与农民工续签、新签劳动合同时使用此范本。
工会方代表认为,该文下发对规范和要求企业在雇佣农民工时依法建立劳动关系、改善建筑行业劳动关系现状、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有积极作用。要针对性地解决好劳动合同中存在的合同主体不规范、权利义务不对等的突出问题,继续研究对劳务派遣公司的管理规范和设计好准入制度,推动市政府93号令的深入贯彻执行。当前三方应当联合加大对劳动合同的签约情况以及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三方要支持农民工加入工会和发挥工会组织对该《通知》执行情况的监督作用。
企业方代表认为,要加强企业经营管理者对《劳动法》和《关于深入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的通知》(川省社办[2005]41号)文的贯彻执行。促进企业经验管理人员与企业工会(企业职工代表会议)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企业经营管理者要自觉贯彻市政府第93号令,用工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社会保险和不拖欠职工的工资。
市建委建议进一步加快和完善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建设,规范劳务分包市场、采取建立农民工登记卡和电子文档来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市建工集团总公司建议在建筑业企业与雇佣的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内容标准要合适,讲求实效和可操作性。
三、确定下阶段工作要求,明确牵头单位
1、共同推进建筑领域劳动合同制度,力争今冬明春建筑企业农民工基本签订劳动合同,基本加入工会组织。此项工作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与市建委牵头负责,市总工会、市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配合。
2、尽快建立成都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筑业联合会和成都市总工会基本建设工会工作委员会三方协商会议制度。此项工作由市建委和市总工会共同牵头负责。
3、加强对区(市)县三方协商工作具体现实指导,进一步把三方协商向乡镇街道延伸,夯实三方工作的基础。此项工作由市总工会和市企业联合会/市企业家协会负责。
4、为配合创建文明城市,构建和谐社会,在试点工业园区开展 “十大和谐劳动关系企业”、“十大优秀进城务工人员” 评选活动。建议提请政府表彰。此项工作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牵头负责。
5、加大对劳动争议兼职仲裁员、劳动争议调解员和劳动法律监督员的培训力度。仲裁员培训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调解员和监督员由市总工会负责。
6、三方同意派员外出调研学习,研究三方协调机制如何提升的问题。
四、对三方协商会议代表进行调整
因工作调整,原政府方代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仲裁处处长李艺玫卸任,改由现任仲裁处处长王健接替。会议对李艺玫同志在三方协商会议中努力工作的表现给予充分肯定和感谢。
五、会议确定由成都企业联合会/成都企业家协会召集第六次三方协调会议。
2017年成都会议纪要篇三
一、2006年9月14日,在成都召开的全国冷轧板带生产技术交流会议期间,浙江创业薄板有限公司董事长叶寿田、总经理叶寿喜、香港创志薄板(中山)有限公司董事长张锦彬、上海丰钢精密冷轧薄板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王章钦、制造部经理何之安、江苏大力神钢铁有限公司董事长曹晓国、中国冶金冷轧行业专家、王德仁(教授级高工、原宝钢冷轧厂副厂长、益昌薄板有限公司总工程师)、周积智(教授级高工、原中国金属学会轧钢学会秘书长)、张树堂(教授级高工、原中国金属学会轧钢学会常务副理事长)、钱文君(教授级高工、原冶金设备设计研究总院轧钢所副所长)、肖治维(教授级高工、原冶金部科技司轧钢处处长)、宋加(教授级高工、原北京钢铁设计研究总院总设计师)、冷轧专业人士、黄志凤(工程师)、黄志兆(工程师)就郑州拓普轧制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拓普公司)制造、销售劣质轧机的严重事件进行座谈。
据各受害企业反映,拓普XGK-LD1400二十辊轧机在调试运行过程中,存在如下重大缺陷:
(1) 轧辊严重窜动,烧毁大量轴承,背衬辊损坏严重;
(2) 主轧机电机选型错误,轧钢时严重过载,造成烧毁马达、断带、损坏辊系等恶性事故;
(3) 辊系严重漏油,不仅每天大量损失昂贵的油品,而且污染环境;
(4) 卷取机张力不稳定,主轴断裂;
(5) 缺少合同规定的设备功能,如液压AGC、抽动辊不能抽动,低压补偿装置未调试;
(6) 开卷机、左右卷取机、剪刀、侧厚仪、测速仪、除油辊、快速换辊装置等质量低劣,经常损坏,事故不断;
(7) 道次压下量小,速度低;
(8) 产量低、板形差。
由于上述原因以及拓普公司交付的设备没有产品合格证,以次充好、粗制滥造,随意更改指定制造厂家,以其它设备假冒进口优质设备;加之拓普公司不提供关键图纸、设备参数、工艺参数和电气资料,致使设备安装后,调试工作无法进行,维修工作无法开展,试轧产品质量极差,出现无规律的单边浪、双边浪、复合浪,产品达不到标准要求,造成大量废品,致使厂家蒙受巨大经济损失。
目前,香港创志薄板(中山)有限公司、上海丰钢精密冷轧薄板有限公司都因此而全面停产。
根据各企业就XGK-LD1400 二十辊轧机安装、使用中存在问题的反映以及国家冶金重型机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为香港创志薄板(中山)有限公司出具的《检验报告》,行业专家初步分析认定:
1. XGK-LD1400 二十辊轧机违背轧机设计的基本原则
XGK-LD1400 二十辊轧机采用郑红专金奖专利“二维控制挠曲度的轧机”(专利号ZL99816331.7),将二十辊轧机最外层支撑辊(背衬辊)浮动在轧辊座上,造成辊系在轧制过程中不稳定,因为在轧制时的水平分力随轧制方向的改变而变化,这样就造成可逆轧制时,辊系随轧制方向而浮动,始终处于不稳定状态。
XGK-LD1400 二十辊轧机采用的设计理念,使其结构分解为数十个部件,破坏了辊系的整体性,最终结果导致辊系刚度很差,这样的轧机在生产当中板带会产生无规则的浪形,既无法控制,也不能调整。
如果机架、辊系加工不能满足理论精度的水平,甚至可能出现四组背衬辊轴线不平行等问题,导致轧辊轴向窜动、板形不规律波动、只能维持低速轧制,若提升轧制速度极易产生断带、跑偏等事故。
2. XGK-LD1400 二十辊轧机缺乏必要的板型调节手段
XGK-LD1400 二十辊轧机由于只有两个固定的压下支点,既无中间辊轴移调整板形装置,又无背衬轴承分段调节手段,致使一套辊系与固定辊形和所能轧制的板宽相对固定。如果更换产品宽度规格,必须相应更换与其适应的固定辊系和固定辊形。
3. XGK-LD1400 二十辊轧机辊系设计不合理
XGK-LD1400二十辊轧机本应体现二十辊轧机小直径工作辊、大压缩率的优势,但是由于设计不当,如工作辊设计过大为Φ96mm(应为Φ60~65mm),以致轧制力过大,而背衬辊直径设计又偏小,为Φ320/260mm(轴承Φ260/220mm),辊径比选取不当(支撑辊径/工作辊径),以致轴承受力大,造成轴承极易损坏,加上将背衬轴承改为专利的背衬辊,背衬辊的轴承润滑系统设计不合理,进油孔径与出油孔径一样大,且密封结构不合理,用大量密封胶封堵,使漏油严重形成污染和浪费。两个相邻背衬辊之间采用一套轴承支撑,而由于背衬辊外径尺寸的加工精度无法绝对相同和中间辊磨削锥度(设定辊形),造成的相邻两段背衬辊之间产生异步转动,严重损毁(磨损或烧蚀)轴承和背衬辊,造成事故。
4. XGK-LD1400 二十辊轧机主电机选型配置错误
XGK-LD1400二十辊轧机主电机选型错误,按设计规范应按轧制力矩选取电机功率和速度,XGK-LD1400二十辊轧机选用4台直流电机4×750kw(ZKS1-450-12型)串并联传动,且电机转速0-1000rpm,只升压无弱磁。每台电机额定输出力矩只有0.73T-M,4台共2.9T-M,而轧制板宽1250m/m时力矩需3.6-4T-M,以致经常发生过载跳闸现象,为此只能减小压下量增加道次。相类似轧机从2.75-0.5×1250m/m只需轧5-6道次,而XGK-LD1400 20辊轧机需轧8-9道次。为此只有更换轧机主变速箱,提高速比,增大输出力矩,牺牲轧制速度和产量。
5. XGK-LD1400二十辊轧机自动化水平低下
XGK-LD1400二十辊轧机原设计有压下AGC(厚度自动控制)装置,但都由于上述种种原因不能投入使用,以致轧制板形不良和厚度精度不良,成为难以克服的缺点。
综上所述,拓普公司制造销售的XGK-LD1400二十辊轧机存在上述五项本质性的严重错误,不具备多辊轧机的基本功能,其结果必然是不能正常运行、事故不断,导致产能低、质量差、生产成本高,致使用户企业严重亏损,甚至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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