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北京公租房管理办法
解读北京公租房管理办法
公租房是什么?公共租赁房是对住房困难人群的过渡性的解决方案,旨在为不属于低收入人群但住房困难的人员,提供住房帮助。下文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了关于北京市公租房的办法解读,欢迎阅读!!
公共租赁房介绍
公共租赁房(简称:公租房)是对住房困难人群的过渡性的解决方案,旨在为不属于低收入人群但住房困难的人员,提供住房帮助。公共租赁房不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它的特点为,在租赁5年期满后,符合条件的承租人可以按以综合造价为基准确定的价格购买。购买后可以继承、抵押,不得出租、转让、赠予等市场交易。2014年2月,北京市拟进一步加强廉租住房与公共租赁住房的并轨分配及运营管理。两类住房将实现房源分配统一、租金标准统一和退出管理统一。2015年9月25日,北京市住建委发布通知提高公租房租金补贴标准。
公共租赁房简称“公租房”,以“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具体包括已通过廉租房、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住房资格审核尚在轮候的家庭以及其他住房困难家庭”为供应对象。公共租赁房是对住房困难人群的过渡性的解决方案。一部分住房困难人员不属于低收入,但当前通过市场确实解决不了住房问题。因此政府提供给他们一定的帮助,过一段时间,当这部分群体有支付能力了,就离开公共租赁住房,到市场购买或承租住房。这意味着,所有保障性住房的供应对象,都可以在“买”和“租”之间选择一种方式,解决住房困难。
公共租赁房在新加坡、香港等发达国家和地区,已经成为住房保障制度的主要组成部分,在中国内地依然是新生事物,它有自身的特点与优势,但在实际实施中也存在一定的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和解决。
北京公租房管理办法2017年最新解读
配租对象:
本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包括已通过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资格审核尚在轮候的家庭以及其它住房困难家庭)。
如何申请:
1. 取得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资格的家庭:无须再次申请,只要到户籍所在地街道或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登记。填写《申请公共租赁住房轮候预先登记表》即可进入公共租赁住房轮候范围。
2.“三房”轮候家庭外的其他住房困难家庭:如果要申请公共租赁房,相关的细则还在制定中,这些家庭可以通过先申请“三房”资格,以同时获得公共租赁房的申请资格。
所需材料:
申请人身份证、“三房”审核备案通知单。
特别提示:
符合配租条件的家庭只能承租一套公共租赁住房。
优先配租对象:
其中符合廉租、经适、限价“三房”申请条件及家庭中有60岁(含)以上老人、患大病人员、残疾人员、复转军人、优抚对象或属重点工程拆迁的可优先配租。
配租制度:
公共租赁住房实行公开配租制度,由产权单位编制配租方案报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核准后组织配租。
租赁期限:
1. 公共租赁房租赁期限最长为5年,合同期满承租家庭应当退出住房。
2. 承租家庭需要续租的,应在合同期满前3个月内提出申请,由产权单位会同相关单位复核,符合条件的续签租赁合同;
3.承租家庭不符合承租条件暂时不能腾退承租住房的,租赁合同期满后给予2个月过渡期,过渡期内按同类地段类似房屋市场租金收取租金。过渡期届满后承租家庭仍不退出承租住房的,按房屋产权单位规定的标准收取租金,具体在租赁合同中约定,拒不退出行为记入信用档案。
租金标准:
按规定,本市公共租赁住房将按照保本微利的原则并结合承租家庭负担能力和同类地段类似房屋市场租金一定比例下浮确定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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