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健康老龄化规划2017版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也是我国老年人口快速增长、老龄化压力日益凸显的时期。今年2月底公布的《“十三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中,健康老龄化理念再次被提及。下文是小编收集的“十三五”健康老龄化规划,仅供参考!
“十三五”健康老龄化规划
一、规划背景
(一)“十二五”期间取得的成就。
1.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框架基本形成,医疗保障水平不断提高。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进一步完善,基本实现了医疗保险全覆盖。“十二五”期末,我国城乡居民(包括老年人[1])医保覆盖率达到95%以上,待遇保障水平持续提高,城乡居民住院医疗费用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达到75%。
2.老年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逐步健全,服务能力不断加强。专业康复护理机构不断增加。截至2015年,全国共建有康复医院453所,护理院168所,护理站65所,比“十一五”期末分别增加了69.0%、242.9%、16.1%。康复护理人才队伍进一步壮大。2015年,康复医院、护理院、护理站从业卫生人员分别为36441人、11180人、316人,比“十一五”期末分别增加了96.5%、286.7%、69.9%。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老服务不断深化,为辖区内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开展健康管理,每年1次免费健康体检,2015年接受体检老年人数达1.18亿。养老机构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不断增强,全国有23%的养老机构设有医务室、护理站等医疗机构。
3.老龄健康政策不断完善,老年健康权益得到更好保障。2014年,国家卫生计生委成立老龄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老年健康相关工作。组织开展《中国健康老龄化战略研究》,明确“健康老龄化”的核心要义,作出关注生命全程、提高老年人健康水平和生命质量的战略部署。启动“新家庭计划——家庭发展能力建设”和“计划生育家庭养老照护试点”项目,着重培养并提高家庭养老照护能力。2015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卫生计生委等部门《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84号),明确了医养结合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文件印发后各部门明确分工,各自结合职责抓紧落实。卫生计生委和民政部联合出台《关于做好医养结合服务机构许可工作的通知》,明确首接责任制,提高办事效率。启动国家级医养结合试点工作,在全国遴选确定90个试点城市(区),探索建立符合国情的医养结合服务模式。各地医养结合工作扎实起步,以多种形式围绕老年人的健康养老需求提供综合连续的医养结合服务。
(二)“十三五”时期面临的挑战。
“十三五”时期,人口老龄化程度持续加深,高龄和失能老年人数量增加,对老年健康服务的刚性需求不断释放,伴随家庭结构的变化,给老年健康服务带来严峻挑战。
1.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老年健康服务需求日益增加。截至2015年,中国60岁及以上人口已达2.22亿,占总人口的16.1%,65岁及以上人口达1.44亿,占总人口的10.5%。“十三五”期间,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平均每年约增加640万,到2020年将达到2.55亿左右,占总人口的17.8%左右。与此同时,失能和部分失能老年人越来越多,残疾老年人逐年增加,2015年失能和部分失能老年人约4063万人,持残疾证老人达到1135.8万。伴随老龄化的不断加深,老年人对于医疗保健、康复护理等服务的刚性需求日益增加。而且,老龄化进程与城镇化、家庭小型化、空巢化相伴随,与经济社会转型期各类矛盾相交织,流动老人和留守老人规模不断增加,越来越多的家庭面临照料者缺失的问题。老年人的健康服务需求已成为“十三五”期间迫切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
2.老年健康服务体系亟待完善,老年健康服务提供能力有待加强。我国目前尚未建立起适应老年人健康需求的包括保健-预防-治疗-康复-护理-安宁疗护的综合性、连续性的服务体系。老年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康复医院、残疾人专业康复机构、护理院等机构数量有限且地区分布不均,失智照护、安宁疗护等机构严重缺乏,为社区和居家老人提供健康服务的能力亟待加强。从事老年健康服务的人员数量不足,尤其是基层人才严重缺乏。医养结合服务工作刚刚起步,政策体系尚不健全,老年健康的评价体系等有待完善。
3.老年健康保障政策效率有待提高,老年健康制度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老年人是医疗服务利用的高频次人群,老年人门诊和住院需求及医疗费用均高于社会平均水平。目前我国老年健康保障制度总体上仍滞后于人口老龄化和社会发展的要求,政策效率不高,尤其是失能老人、残疾老人迫切需要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尚未建立,老年人的长期护理费用没有制度性保障来源。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系列重要讲话和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以维护老年健康权益和满足老年健康服务需求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大力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现发展方式由以治病为中心转变为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服务体系由以提高老年疾病诊疗能力为主向以生命全周期、健康服务全覆盖为主转变,保障老年人能够获得适宜的、综合的、连续的整合型健康服务,提高老年人健康水平,实现健康老龄化,建设健康中国。
(二)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改善民生。以提高老年人健康水平为目标,本着为老年人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的原则,充分考虑老年人的健康特征和诉求,努力满足老年人不断增长的健康需求,提高老年人健康生活质量。
2.政府引导,社会参与。积极发挥政府在制定规划、出台政策、引导投入、规范服务、监督管理等方面的职责,加快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广泛动员专业化社会组织的力量,激发社会活力,鼓励社会投资,满足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养老服务需求。
3.因地制宜,突出重点。根据各地发展水平,结合老年人的物质和精神文化需求,分类别、多层次、有针对性地开展为老健康服务。重点做好对有需求的经济困难的失能、失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的健康保障和服务关爱工作。
4.整合资源,统筹兼顾。统筹城市和农村资源,发挥城乡社区基础性作用,促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统筹健康服务和养老服务资源,实现合作共赢。
(三)发展目标。
“十三五”期间,围绕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优化老年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加强宣传教育、预防保健、医疗救治、康复护理、医养结合和安宁疗护工作,建立覆盖城乡老年人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构建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持续提升老年人健康水平。
——公平可及、兼顾质量的老年公共卫生服务体系不断完善,老年人健康服务水平不断提升。
——有序衔接、综合连续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基本形成,为老年人提供综合连续的整合型服务,基本满足老年人健康服务需求。
——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体系不断完善,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老年健康相关政策制度体系更加完善,健康老龄化各项工作全面推动、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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